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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縣府編列給學校的經費,完全不能使用在班級級務嗎?班導師必須在班親會中自籌?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9845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8/28 下午 07:22:12
請問有誰能為我解答?<div> <div>縣政府編列給學校的各項經費,完全不能分配給班級嗎?各項班級級務或活動之用品,皆必須由導師籌組班親會,從中收取班親會同意後之款項後支出?</div><div> </div><div>然而,行政所需各項文具或活動用品,就可以從學校經費中支出?</div></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8/28 下午 07:55:48
註冊費中有一項班級費,這項學校必須依人頭數發給班級使用。 有些學校是由導師提出合格之發票或收據請領,有些學校是直接編製印領清冊,由導師簽名領回,再依各班需要自行支用。 我學校每人發回40元,其餘留訓育組統籌支用。 我小孩的學校也是每人發回40元,這必定不夠。我小孩讀國小時,每學期大約還要缴200元,老大去年升國中,影印費+考卷費+講義費+佈置教室+運動會啦啦隊道具等等,一學期要缴1800元。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8/28 下午 08:15:11
請校長們向縣政府或議會爭取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8/28 下午 10:13:23
101學年度起 班級費停收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8/29 上午 12:23:52
<div>感恩樓上幾位先進提供相關資訊。</div><div> </div><div>不是行政人員,實在不懂其中道理!</div><div>再進一步請教各位,</div><div> </div><div>我的疑問在於,如果過去在三聯單中收取班級費及其他學生活動費等費用,屬於不必要之家長額外負擔,那麼為什麼要在班親會中自籌?</div><div> <div>不能收取這些額外增加家長負擔之費用的原因,不是因為學校中已經編列有相關可以支應的經費,所以不能再收嗎?</div><div> </div><div>所以我不懂,為什麼行政各項業務所需文具或活動用品,理所當然從學校編列經費支出,班級中各項共同使用的文具或活動用品,卻完全不能支應或提供?不是該有基本的共同使用金額嗎?</div><div> </div><div>超支的部份,各班級自籌當然不在此列!又及,如果是班級導師與班親會共同決議的額外學習活動支出,例如班級自己的校外教學活動等,理當由該班級班親會來統籌並收支!這也就不在討論之內了∼</div></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8/29 上午 04:33:17
從前,薪水一萬二時,原子筆一隻12元, 開學時學校發下紅、藍原子筆各一隻,紅墨水一罐, 紅色簽字筆一隻,中楷毛筆一隻,粉筆一盒, 就這樣,沒了;行政人員沒教國語的,少了毛筆,其他一樣, 用完自己買。平時考考卷限量,全學年統一印,限量。 用心,覺得不足,是好事。 健保有自付額,國民教育沒自付額。錢,放煙花去了, 不放沒希望,放了更沒希望。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8/29 上午 04:40:53
現在,行政的辦公用品靠辦活動自籌, 班級就靠那50元了,50元沒了(還有很多也沒了),小錢靠自己, 大錢就靠智慧了,班級怎麼經營?問問老鳥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8/30 下午 08:06:47
<DIV class=clearFloat></DIV><DIV id=mailContent><DIV id=message119900020 class="undoreset clearfix" role=main><DIV id=yiv595244818><DIV> 【2012/08/30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今天開學 班費等6費用不能收 遭監察院糾正,今後各校不能再收的代收代辦費包括: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費、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班級費、蒸飯費、齲齒防治費及學生活動費。 教育部統一規定中小學只能收「教科書籍費、住宿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及午餐費」五項代收代辦費.... ●●今天開學 班費等6費用不能收●● ================================================================================ 自由時報 – 2012年8月30日 上午4:33中小學 只能代收5項代辦費
〔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林明宏、黃博郎、黃旭磊、郭顏慧、邱紹雯、蘇孟娟/綜合報導〕全國中小學今天開學,學校代收代辦費遭監察院糾正後,教育部統一規定中小學只能收「教科書籍費、住宿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及午餐費」五項代收代辦費;如果學校還是有多收其他費用情事,民眾可向教育部檢舉,要求改正。
遭監察院糾正,今後各校不能再收的代收代辦費包括: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費、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班級費、蒸飯費、齲齒防治費及學生活動費。教育部國教司長黃子騰表示,六項不能收的費用要先由學校自行從公費中支應,學校有困難就由縣市政府支應。
有縣市收1項 有的5項全收
不過教育部統計發現,廿二縣市收費用卻是「差很大」,新學期連江縣只收一項家長會費五十元,但有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桃園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台東縣等十一縣市是五項全收,有的一學期就超過七千元。
其中台北市收得「最昂貴」,家長會費比多數縣市多廿元、要一百廿元,住宿費也較高,例如高雄市一學期最高六千零九十元,台北市私校住宿費則最貴收到六千七百元,若再加上教科書籍費和午餐費,北市中小學生的代收代辦費最高可達七千多元。
新北市、台中市與台南市等其他三都的學校住宿費,公校均在一千四百五十至四千四百三十元之間,私校最高五千八百九十五元。
不過也有部分家長發現今年繳費單從以往單張變成兩張,南投許姓家長抱怨,此舉不僅浪費紙張且要多負擔六到十元的手續費;學校表示是為了區分政府核定的代收代辦與學校代收代辦簿本、文具費用,因此教育部通令全國各縣市將繳費單據區分為兩張。
高雄市教育局國小教育科長劉靜文表示,上學期註冊繳費單為兩張,一張是全國統一收費項目,另一張為各校他項收費,方便各校收取雜費,這學期也是如此,沒收到家長抱怨反應。
繳費單兩張 家長怨多手續費
不過,黃子騰表示,教育部只允許學校收五項代收代辦費,禁止學校收取其他的代收代辦費,註冊時家長應該只拿到一張繳費單,教育部沒有通令區分為兩張繳費單,會要求縣市政府了解並檢討改善。如果有家長抱怨多一張繳費單、多繳手續費,教育部要介入調查。
台北市教育局表示,北市國中小學代收代辦費固定項目如家長會費、冷氣費、團體保險等以四聯單方式繳交;若學校有個別需求,如課後活動費用、畢旅費用等,因各校繳交費用及項目不同,以另外的三聯單方式繳費。
新北市教育局表示,去年十一月及今年四月曾兩度向教育部建議,將兩張代收代辦費收據整併為一張,但遭拒絕,目前正與超商與銀行研議,將代收的手續費每張調降一至兩元。
台中市教育局副局長葉俊傑指出,台中市已請學校跟超商或銀行協調,目前除超商外,已爭取到包括郵局及銀行均不必另收手續費。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DIV></DIV></DIV></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9/10 下午 08:05:12
【法律ABC】違法就是違法,開會背書還是違法,冒名進行還是違法!
老師們!如果法令規定不能收班費,透過班級家長會背書還是違法,利用家長人頭進行收費還是違法!
101年08月30日,自由時報報導:【今天開學 班費等6費用不能收】。教育部統一規定中小學只能收五項代收代辦費:教科書籍費、住宿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及午餐費。今後各校不能再收的代收代辦費包括: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費、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班級費】、蒸飯費、齲齒防治費及學生活動費。
我們接到會員反映,「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於101年8月31日發出訊息:【收班費小技 巧,解決您班級經營之困擾】, 公然教大家「怎麼收班費」的【SOP】!?
我們內部於101年8月31日的討論如下: ●福東國小【李明儒老師】:這樣子真的可以嗎?今天已經好多同仁問我,到底能不能收班費啊?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政策部【潘如梅】:在學校向學生收任何一筆費用依規定都應開立收據,他們的建議恐將陷老師於危險處境,班親會真的決議收班費給班級用,所有收費管理老師最好不要經手比較不會出事。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廖建中】:他們想用班級家長會的模式收錢,我認為這會陷老師於不義,當然大部分的家長是不會去因為這種小錢告老師。但是,我的理解還是,跟學生收費一定要有依據、要有法律授權。附件是高雄市的自治條例,您可以參考看看,裡面有說可以收的是「家長會費」(學校的家長會)。你有找到有哪一條有規定「班級家長會」可以收費嗎?
101年09月05日,自由時報報導:【「班費」惹議 教局︰列清單開會討論】。「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SOP】,好像馬上遭到教育局「打槍」! 我們告訴大家一個簡單的法律ABC:違法就是違法,開會背書還是違法,冒名進行還是違法!「法律保留原則」,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
老師們,想一想,學校不能跟老師收取的費用,校長透過校務會議表決,就能夠向老師收費嗎?學校不能跟家長收的費用,透過家長會的決議,就可以向家長收取嗎?
老師們,如果屬教學需要的簿本材料,應該比較像「教科書籍費」,應該要透過一定的程序,由學校向家長代收代辦,而不是由老師或個別家長進行,請問老師和家長如何開收據?
我常說:「聰明的人學習經驗,愚笨的人製造經驗」,如果有老 師聽信「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建議,利用所謂的【SOP】向學生家長收班費,各人造業各人擔,那我們給予「尊重」!
PS.有時候,真的累,也有點煩,除了跟「官僚」打仗,還要幫人家「擦屁股」!
轉貼相關的報導:
●●●1010905自由時報:「班費」惹議 教局︰列清單開會討論●●● ================================================================================ 「班費」惹議 教局︰列清單開會討論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教育部規定國中小學「班費等六費用不能收」,但因額外花錢的活動及教材很多,仍有學校以「班費」為名,收取美勞用具、點心製作、運動會化妝進場材料及校外教學等費用,雖然家長認為該收就收,但因沒有列出清單、不夠透明化,引發質疑。 更令家長納悶的是,在既定課程及社團活動之外,有「熱心人士」提供義務專業教學,但必須另購相關器具,因校方未事先與家長溝通,說明書也沒有告知在哪堂課教學,產生「強迫參加」疑慮。 教育局國小教育科長劉靜文表示,如果團購美勞用具更便宜,相信家長能夠接受,但建議學校不要使用「班費」名義,最好一一列出收費清單及價格,與家長開會討論決議定案,以避免誤解。 劉靜文強調,過去各校均向學生收取一百元「學生活動費」,今年初取消,改由教育局補助五十元,若校方不夠支出,導致校外教學等活動必須額外收費,務必清楚告知家長。 至於「熱心人士」義務教學但須另購器具疑慮,劉靜文肯定「熱心人士」的協助,但她提醒校方,「只能在課後進行」,絕不能占用任何一堂正規課程,否則家長檢舉,「必定嚴辦到底!」 家長投訴,校方在開學前召開座談會,提及代購較便宜的美勞用品等班費問題,經過討論決議後簽署同意書,不料開學當天看到媒體報導「班費等六費用不能收」,突然覺得「怪怪的」。 家長表示,經過比價,學校團購用品的確比自行到文具行購買還便宜,但家裡已有部分用品,實在不想重複購買,「雖然不是要花很多錢,但經濟不景氣,能省則省。」 家長強調,可以理解學校為了方便作業,提早統一收取相關費用,但希望事先開會告知、討論、決定,不是一紙通知就要家長購買或繳費,「那種感覺很奇怪」。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9/18 下午 09:23:31
<DIV id=mailContent><DIV id=message1413611074 class="undoreset clearfix" role=main><DIV class=plainMail>【1010917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記者會新聞報導】
陳菊市長沒跳票?各校消失的預算,未來會補上? 教育局「五鬼搬運」,無縫接軌真的接到「鬼」? ●文: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總幹事陳俊成
經【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於7月20日開記者抨擊教育局統刪學校經費5%後,市長陳菊總算於廿二日公開承諾學校水電費、行政費等教育預算不能刪除。
但【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卻接獲許多學校反應統刪的狀況並未解除,各國小、國中在8月29日編出基本費打95折、水電更打9折的預算。高中進一步在9月3日編出這些費用統刪25%的預算。
經【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昨天(9/17)開記者會抨擊「承諾跳票」、「背負重債」及「幸福消失」後,相關報導如下: 1010917聯合報_不刪教育預算跳票 高市教師批 1010917公視中晝新聞_高市刪減學校水電費 教團表不滿 1010918自由時報_《水電費被刪減》學生如廁沒水沖?教局:一毛也不會少 1010918聯合報_去年有結餘 學校水電預算遭刪 1010918中國時報_教育工會批刪經費 教局否認 1010918臺灣時報_教育局大砍學校水電費 基本需求 教育產業工會痛批市長宣示跳票 1010918臺灣時報_教育局回應產業工會 學校基本需求 教育局一毛未刪
但教育局在「市長重視教育 學校基本需求,教育局一毛未刪」的新聞稿卻指出: 1、學校水電費部分,因去年編列給學校的總經費只用掉76%,還結餘6800餘萬元,考慮仍有撙節的空間,因此刪減10%,約僅1100餘萬元。 2、至於恢復各級學校原有共同費用標準5%的額度,則先統編於教育局各主管科,待年度中再依規定撥付各校使用。
很奇怪咧!教育局既已承認水電費刪減10%,怎麼會是「學校基本須求,一毛未刪」?陳菊市長的誠信被教育局直接毀掉!其實,以國中的水電編列方式,15班以下,每班每月為900元,16班以上,則每班每月降為450元,這樣的經費到底對於長期使用照明、教學設備及盥洗設備的教學環境而言夠不夠用?水電費只用掉76%?相信有在付水電費的社會大眾自有公斷!
更好笑的是基本費,竟不編在各校預算中,而以「五鬼搬運」挪到教育局各主管科經費之中,以教育局累積的「誠信基礎」,若真有這筆在各校消失的經費,也真有待觀察是否日後真得如實「移撥」各校使用??不然,這下子,各校可真得是財沒接著,卻接到鬼!
另外,除了各校消失的預算,【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還質疑消失的偏鄉學童午餐補助費及市政府在太陽能「愛之船」事件中消失的「務實為本」?這些教育局是不是打算充耳不聞?無能因應?
●●●1010917聯合報_不刪教育預算跳票 高市教師批●●● ================================================================================ 不刪教育預算跳票 高市教師批 【聯合報╱記者蔡容喬/即時報導】2012.09.17 02:20 pm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上午召開記者會,抨擊高雄市長陳菊日前明明允諾不會刪除教育基本需求預算,但9月3日的預算新版本中,不僅仍維持之前版本刪除5%經費,連水電費預算也加刪到10%,導致部分學校校長得傷腦筋籌錢,才能讓教室開燈、吹電扇,本來預算就少的原高縣偏遠地區學校,更加苦不堪言。
●●●1010917公視中晝新聞_高市刪減學校水電費 教團表不滿●●● ================================================================================ 高市刪減學校水電費 教團表不滿 高雄市的財政困難,有教師團體批評,市政府連教育預算都要縮減。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指出,教育局通令各校,明年的水電經費要刪減10%,包含器材維修等支出的基本需求費,也要刪除5%,恐怕影響孩子的就學權益。教育局則表示,因為去年水電費的預算執行率只有七成多,市政府覺得有節省的空間,才會要求刪減。
油電雙漲,政府又財政困難,現在連學校的水電和老師上課必備的粉筆,都要省著用。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批評高雄市政府,縣市合併之後,教育經費佔總預算的比例比原高雄縣還低,而且還通令各校,明年要刪減水電費10%和基本需求費5%,恐怕影響學生的就學權益。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總幹事 陳俊成== 一合併完之後 (教育占總預算的)34.9%就不保了 馬上掉到32.8(%) 這是什麼政府 合併完之後 有錢就不是花在教育 就不是花在投資下一代了嗎
==(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 廖建中== 老師還要為了學生的午餐費 修繕費用 甚至水電費去那邊募款 去那邊擔心 我覺得這個講出去 高雄市會讓人家笑死
工會試算後發現,不少學校下學期可能要自籌三、四十萬元,才能維持用水用電等校園生活的基本運作。不過教育局則回應,基本需求費後來沒有刪減,水電費則是比對前一年的預算執行率發現,還有節省的空間。
==高雄市教育局專門委員 戴淑芬== 100年(水電費)我們實際編列2億9 使用的話只有2億2 因此市政府覺得這個地方 在102(年)的預算編列上 有撙節的空間 所以我們刪了1千1百萬
教育局強調,是教師團體不了解政府預算的編列過程,才會造成誤解。不過工會認為,縣市合併之後,原高雄縣、特別是偏鄉地區的教育資源確實受到排擠,市政府應該檢討預算分配的方式,減少市政宣傳活動,儘量保留教育費用,才能把錢用在刀口上。
記者呂宗芬孟昭權高雄報導(2012-09-17 12:00) 中晝新聞 新聞畫面:http://www.youtube.com/watch?v=Bpfprf5YBaU&list=PL2C014A891A716EC3
●●●1010918自由時報_《水電費被刪減》學生如廁沒水沖?教局:一毛也不會少●●● ================================================================================ 水電費被刪減》學生如廁沒水沖?教局:一毛也不會少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高市教育產業工會昨指稱,市長陳菊允諾不砍教育基本費、水電費,但教育局仍計畫刪減各校水電費十%,未來可能出現學生如廁卻沒水沖洗窘境,痛批市長跳票,跟馬政府無感作為如出一轍。
某小學校長證實,教局確實要求各校雜費、水電等基本需求支出打九五折,水電單項更直接打九折,在油電雙漲、水電費又刪情況下,學校負擔沉重。
教育局長鄭新輝則澄清工會訊息有誤差,強調經市長指示後,各校基本費、水電費一毛也不會少,只因會計預算已編妥,遂沒要求更改,原減少預算全編入教育局統籌運用,會視各校實際情況給予補貼;相關調整已通報會計,部份校長可能還不清楚。
教育產業工會昨說明,針對高市教育局先前計畫刪減各校基本費五%,經工會提出質疑,市長陳菊在八月廿二日曾公開允諾學校水電費、行政費等預算不會刪除;不料,教育局於八月廿九日公告,仍要求各校刪除基本需求預算五%,水電項目更要刪十%。
工會估算,教局刪除基本費約四千餘萬元、水電費約兩千餘萬元,若學校無法籌出錢,可能出現學生如廁沒水沖的場景;工會質疑,馬政府政策讓人民無感,陳菊團隊作為跟馬如出一轍,籲市府把錢用在刀口。
●●●1010918聯合報_去年有結餘 學校水電預算遭刪●●● ================================================================================ 去年有結餘 學校水電預算遭刪 【聯合報╱記者蔡容喬/高雄報導】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昨天召開記者會,抨擊市長陳菊日前不刪學校水電費、行政費預算的承諾跳票。副理事長廖建中說,市府有錢放煙火,卻要校長去張羅修電扇、買板擦、掃把的錢,「會不會太無感?」教育局則說,工會對經費編列現況有誤解。
廖建中指出,縣市合併前原高縣教育經費占總預算39.4%,100年合併後卻跌至32.8%。9月3日教育局的預算新版本中,除刪掉5%業務費,連水電費預算也以去年有結餘為由,加刪到10%,導致部分學校校長得傷腦筋籌錢,才能讓教室開燈、吹電扇,本來預算就少的原高縣偏遠地區學校,更加苦不堪言。「難道省水電者反而得受懲罰?」
針對工會反彈,高雄市教育局回應表示,對方可能對經費編列現況有誤解,根據市府8月底定案版本,102年教育經費比101年約多了5,100 萬元,基金預算占市府總預算35.15%,並未縮減。
此外,新年度各局處統一刪除5%業務費,但學校部分一毛未刪。至於水電費部分,因去年編列給學校的總經費只用掉76%,還結餘6800多萬元,考慮仍有撙節空間,才刪減10%。教局已另爭取編列500萬元,由教育局統籌支用,以備學校不時之需。
●●●1010918中國時報_教育工會批刪經費 教局否認●●● ================================================================================ 教育工會批刪經費 教局否認 【李義/高雄報導】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昨批評市長陳菊跳票,不但教育投資比例低,還要砍學校水電等基本費用。教育局則澄清,學校經費一毛錢都未刪,明年教育經費比今年還多了五千一百萬元。
工會指出,縣市合併後,原高雄縣民每人負債從二萬一千元暴增至七萬八千四百元,負債增加了,教育經費卻還比不上原高雄縣。
副理事長廖建中說,原高雄縣偏鄉學校雖然營養午餐成本高,但過去因有縣府、公所等單位補助,營養午餐經費都不成問題;縣市合併後,卻要為午餐煩惱。
總幹事陳俊成也說,水電費、行政費等學校基本開支,在油電雙漲壓力下已是捉襟見肘,卻又面臨預算刪減一○%,已有違陳菊的教育是投資未來,不刪學校基本開支預算的宣示。 廖建中更以監察院針對高雄市太陽能愛之船調查報告裡的建言,「應以務實為本」、「不宜好大喜功誇大其詞」譏諷「雖然婉轉」卻是入木三分、鞭辟入裡,呼籲陳菊要好好看一看這本報告。
教育局則澄清陳菊的承諾未跳票,即使市庫再拮据也不能更不會影響學校的運作,全市各局處統一刪除五%業務費情況下,學校經費一毛錢都未刪除。
至於學校水電費部分,因去年編列的總經費只用掉七六%,還結餘六千八百餘萬元,考慮仍有撙節空間,因而刪減一○%約一千一百餘萬元。
教育局也有備案,已向市府爭取編列五百萬元,由教育局統籌支用,以備學校不時之需,所以不會發生經費不足情形。
教育局強調,工會批評的預算是八月中旬的草案,定案版則是一○二年比一○一年多五千一百萬元,基金預算占總預算三五點一五%,教育預算是不減反增。
●●●1010918臺灣時報_教育局大砍學校水電費 基本需求 教育產業工會痛批市長宣示跳票●●● ================================================================================ 教育局大砍學校水電費 基本需求 教育產業工會痛批市長宣示跳票 〔記者洪創夫鳳山報導〕高雄市長陳菊今年八月二十二日公開表示:「教育是投資未來,學校水電費、行政費等教育預算不能刪除」。教育局卻與市長唱反調,在八月二十九日要求各校:「水電費需以原額度刪減百分之十編列」,並刪除「基本需求」預算百分之五,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昨天召開記者會批評陳菊承諾跳票,縣市合併更讓市民背負重債,幸福消失。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廖建中在記者會中指出,合併一年多,全體市民負債增加二百四十七億,原高雄縣民每人負債從二點一萬暴增到七點八四萬!
高市教育投資比例已經夠低,竟然還要砍學校水電等基本費用!
縣市合併前,原高縣人口一百二十四萬三千人,每人平均負債僅二點一萬,原高市人口一百五十三萬,每人平均負債十點九萬,縣市合併後有拉低數值。但一百年每人又暴增至七點四萬,今年八月底甚至達到七點八四萬。
教育產業公會質疑,高市投資教育程度比率過低,油電雙漲,卻還照砍學校水電、基本需求經費,而陳菊市長今年八月二十二日曾經公開表示:教育是投資未來,學校水電費、行政費等教育預算不能刪除。
但是教育局之後仍要求:「水電費需以原額度刪減百分之編列」,強迫高雄市每一所學校刪減水電費預算。另外要求學校刪除「基本需求」預算百分之五,完全漠視油電雙漲的事實,跟馬政府的無感如出一轍。
依據高雄市主計室資料顯示,原高縣合併前三年教育經費佔總預算的平均比率為三成九四,合併之後,高雄市府在ㄧ百年度總預算中編列的教育預算卻只有三成二八。
高雄市目前的教育現況,有些偏鄉、原住民地區學校,在縣市合併之後,竟然連學生的營養午餐費用,都要學校校長、主任、老師、家長會四處奔走募款才能夠勉強支應。
高雄市教育產業公會質疑「有錢放煙火、沒錢買板擦、沒錢用水電」?錢花在刀口上了嗎?他們呼籲高雄市政府應該正視大高雄市民的負債問題,有效率地將經費用在刀口上。教育局卻把學校的基本開支亂砍一通,讓學校校長、老師、家長必須為了不足的水電等基本費用煩惱、四處張羅。難道要搞到學生教室不能開燈、廁所不能沖水?整個校園將充斥時好時壞的教學系統、跑不動的電腦、貼封條的課間遊戲區、搖搖欲墜的吊扇?
●●●1010918臺灣時報_教育局回應產業工會 學校基本需求 教育局一毛未刪●●● ================================================================================ 教育局回應產業工會 學校基本需求 教育局一毛未刪 〔記者呂佩琍高雄報導〕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召開記者會抨擊高雄市民淪為市府呆帳的「人頭戶」合併至今市民背負重債,連教育投資比例已經夠低,竟還要砍學校水電等基本費用。高市府教育局表示,市長陳菊向來重視教育,特別指示不能影響到學校的運作,在全市各局處單位統一刪除百分之五業務費的情況下,學校經費一毛未刪。
教育局指出,學校水電費部分,去年編列給學校的總經費只用掉七成六,結餘六千八百多萬元,考慮仍有撙節的空間,因此刪減一成,約僅一千一百多萬元。並向市府爭取編列五百萬元,由教育局統籌支用,以備學校不時之需。不論學校基本需求(業務費)及學校水電費,都不會發生經費不足支應的現象,請各界放心。
教育局表示,外界也許是對預算編列方式的不清楚,或未能掌握最後編列結果,才會產生誤會。
教育局說明,在各級學校基本需求方面(如辦公費、實習材料費、校舍維護費、保全費、教學與活動經費、體育衛生費、三節慰問金等),因應一百零二年度市府財務緊縮,原先預訂通刪百分之五,經教育局積極爭取及市長指示,市府同意恢復原預算規模,以維持學校基本運作(市府各局處仍維持業務費通刪百分之五的決議),教育局還爭取到資訊設備維護費、教學與活動經費、齲齒防治費等三項新增經費一點二億元,以符合教育部規定代收代辦費不得向學生收取費用之規定,減輕家長負擔。
學校水電費部分,教育局表示,教育局所屬學校一百年度電費預算編列二點九三億元,實際執行決算二點二五億元(執行率為百分之七十六點七五),剩餘六千八百萬元。市府考量整體財務狀況,認為各校電費應有撙節空間,專案核減百分之十,合計刪減一千一百六十六萬元。
教育局強調,一百零二年教育經費仍比一百零一年約多五千一百萬元,基金預算占市府總預算百分之三十五點一五,教育預算並未縮減,反而增加。
●●●1010823中國時報_陳菊挺鄭新輝 「教育預算不能刪」●●● ================================================================================ 陳菊挺鄭新輝 「教育預算不能刪」 【李義、實習記者張崇慈/高雄報導】高雄市長陳菊廿二日在公私立各級學校校長聯席會議表示,教育是投資未來,她力挺教育局長鄭新輝教育理念,也支持學校水電費、行政費等教育預算不能刪除;並重申尊重校長遴選制度,認為每位市長都應尊重此制度。
陳菊向與會三八○位校長推崇鄭新輝十分優秀,認同他的理念也會全力支持。她還說,最近市府正在編列預算,鄭新輝有給予意見,包括學校水電費、行政費等不能刪除,她認同支持不能刪除。
陳菊強調,高雄市雖然不富有,但高雄市教育有品質、豐富又多元,願意與校長們一起攜手幫助高雄市孩子共創美好未來。
針對校長遴選制度,陳菊也重申尊重制度,並以高雄女中為例,雖然主觀上認為女校長較合適,但遴選結果是男性擔任校長,她也尊重不干涉,認為每位市長都應尊重制度。
鄭新輝則是提出學生、弱勢、品質、永續四大教育理念。他勉勵校長們,提升孩子工具性基本學科能力,讓每個孩子擁有健康身心;並強調師傅校長行政支持團隊會給予校長協助,教學支持團隊也會給予老師們協助,讓每個學校找到發展特色。
各級校長聯席會議昨在樹德家商舉行,陳菊頒獎表揚參加八八水災災後重建工作具優良事蹟獎章給校長吳庭育、王世哲。
●●●1010917教育局新聞稿_市長重視教育 學校基本需求,教育局一毛未刪●●● ================================================================================ 市長重視教育 學校基本需求,教育局一毛未刪
針對外界關心的學校基本需求(業務費)及學校水電費,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表示,陳菊市長向來重視教育,因此縱使市府經費再拮据,也特別指示不能因此影響到學校的運作,故而在全市各局處單位統一刪除5%業務費的情況下,學校經費一毛未刪。
至於學校水電費部分,因去年編列給學校的總經費只用掉76%,還結餘6800餘萬元,考慮仍有撙節的空間,因此刪減10%,約僅1100餘萬元。另並向市府爭取編列500萬元,由教育局統籌支用,以備學校不時之需。故而不論學校基本需求(業務費)及學校水電費,都不會發生經費不足支應的現象,請各界放心。
教育局表示,感謝外界對學校相關經費的關心,但也許是對預算編列方式的不清楚,或未能掌握最後編列結果,才會產生誤會。故而教育局特說明如下:
在各級學校基本需求方面(如辦公費、實習材料費、校舍維護費、保全費、教學與活動經費、體育衛生費、三節慰問金等),因應102年度市府財務緊縮,102年度原先預訂通刪5%,經教育局積極爭取及市長指示,市府同意恢復原預算規模,以維持學校基本運作(市府各局處仍維持業務費通刪5%的決議),此外教育局還爭取到資訊設備維護費、教學與活動經費、齲齒防治費等3項新增經費共1.2億元,以符合教育部規定代收代辦費不得向學生收取費用之規定,減輕家長負擔。
教育局強調,因教育局所屬學校有347所,預算編製從核定各校額度、各校編製、預算案審查、主管預算彙編、到付印,時程約需四個星期,考量學校預算編製時間緊迫,故於8月17日請各校先依市府核定共同費用標準額度編列(即先前規定通刪5%的決議),至於恢復各級學校原有共同費用標準5%的額度,則先統編於教育局各主管科,待年度中再依規定撥付各校使用。外界可能對此一結果不知,而產生誤會,認為教育局還是維持通刪學校基本需求5%的規定。
至於學校水電費部分,教育局表示,教育局所屬學校100年度電費預算編列2.93億元,實際執行決算2.25億元(執行率為76.75%),尚剩餘6,800萬元(23.25%)。市府考量整體財務狀況,認為各校電費應有撙節空間,故專案核減10%,合計刪減1,166萬元。
因而102年度,各級學校電費編列2.8億元,雖較100年度預算減少1,300萬元,但較諸100年度決算,則尚有5,500萬元的彈性空間。為求周延,針對電費專案刪減10%的決議,教育局考量部分學校用電較多,惟恐屆時發生經費不足的情形,故而未雨綢繆,向市府爭取編列500萬元準備金,由教育局統籌支用,以應學校不時之需。
教育局強調,外界據以提出批評的實為8月中旬教育局依市府102年編列標準,請學校先行編列之預算案;然而實際上市府預算於八月底定案的版本,102年教育經費仍比101年約多了5,100萬元,基金預算占市府總預算35.15%,教育預算並未縮減,反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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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9/20 下午 10:33:10
現在,行政的辦公用品靠辦活動自籌, 班級就靠那50元了,50元沒了(還有很多也沒了),小錢靠自己, 大錢就靠智慧了,班級怎麼經營?問問老鳥吧。 行政費自籌,那縣府撥下的錢到哪該請政風查查了。 是不是100元的原子筆、500元的便當買太多。 公家的錢怎麼花,看太多!知道太多心越痛。 要印練習卷自己花錢買影印卡,學校一天到晚發通知單、宣導單好像都不用錢一樣。 多少家長在市場為了1、2元跟人廝殺喊價,辛苦一天所得還不夠一頓餐飽。 不收!孩子的測驗卷練習簿沒著落,反而對弱勢族群的學習更不利。 心中只有一句話想說! 去死吧!狗官。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9/21 上午 09:05:58
政府宣導節能減碳,學校主事者,確不斷換新冷氣,爽到自己,卻要學生中午吃飯關燈(此原本無可厚非),這不是很諷刺嗎?更好笑的是,全校一個校長,四個主任没有人敢在校大力宣導節約用電,卻由主計在那說明,現在的校長到底在辦什麼教育?也難怪會被人看不起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9/21 下午 08:34:41
作者 : 節能減碳?(IP:163.30.116.158)(發貼時間:2012/9/21 上午 09:05:58)
政府宣導節能減碳,學校主事者,確不斷換新冷氣,爽到自己,卻要學生中午吃飯關燈(此原本無可厚非),這不是很諷刺嗎?更好笑的是,全校一個校長,四個主任没有人敢在校大力宣導節約用電,卻由主計在那說明,現在的校長到底在辦什麼教育?也難怪會被人看不起了 每個學校不一樣好嗎 我不知道貴校是單一個案,還是本校是特殊學校,我們學校重節能,校長ˋ主任ˋ導師全都大力宣導,而且,全校沒有一台冷氣。 再次強調,老師們應合作,所謂老師除了導師與科任教師外,兼任行政的老師也是老師,請論壇上的各位先進,別再分化了。團結才是最重要的,請砲口朝外好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2/2 下午 05:23:26
【2012/11/28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DIV align=left>人民的錢是這樣「燒」的! </DIV><DIV align=left>報導指出,全台22縣市,各縣市政府砸大筆預算籌辦跨年晚會,全台從最北的東北角辦到最南的屏東,排場一個比一個大,總計各縣市編列公務預算已達1億600多萬。 </DIV><DIV align=left>舉國燒錢慶跨年,今年中壢斥資七五○萬,比縣府在藝文園區辦的六八○萬還多,桃園與中壢一夜共燒掉一千四百多萬,比全台之冠的花蓮縣一三三○萬元還多! </DIV><DIV align=left>政府喊窮,但人民的納稅錢卻是這樣花! </DIV><DIV align=left>================================================================================================================ </DIV>● 中國時報 都會時評-跨年砸錢拚場,值得嗎? 2012-11-28 01:25 【本報訊】 舉辦跨年晚會變成一種流行時尚,不辦好像很遜!桃園縣原本只有縣府主辦一場,後來南區的中壢市也自成一格,今年規模首度超越縣府,預算還多出縣府一百多萬元。但桃園與中壢相隔不遠,有必要各辦各的晚會、一夜共燒掉一千三百多萬,值得嗎?
有人說,桃園跨年晚會要南、北都辦是「傳統」,但桃園縣不久之後就要升格改制為直轄市,各鄉鎮市公所也將轉型成區公所,這種所謂「南北均衡」的「傳統」,究竟還要延續多久,意義何在。聽說年底跨年晚會,縣府和中壢主辦單位不約而同找來同一位藝人南北趕場,滿足了觀眾期待,實則海削翻一票。
政府喊窮,但人民的納稅錢也不應該這樣花,跨年晚會在台灣各地「遍地開花」,還要配上電視轉播,但在有限的預算內砸大錢,為的只是一夜的歡樂,是否值得有待商榷。
參加跨年晚會的族群多半為年輕人,但什麼是吸引他們參加的原因?恐怕是晚會的卡司以及有無爆點,像台北市有一○一煙火,成功吸引人潮;但也有不花半毛錢就能吸引民眾,如新年第一道曙光出現點,也可聚集人潮。
跨年慶祝可以做,但並非砸大錢就是好事,年輕人難道不會比較各地的藝人卡司去追星?與其砸鈔票拚場,不如發揮創意展現自己縣市的特色,並非一窩蜂舉辦跨年晚會,應該還有更多有意義的活動可讓民眾參與吧。 ============================================================================================= ● 中國時報 花縣1330萬 跨年預算王 2012-11-26 01:29 中國時報 【胡欣男、簡浩正、潘建志/綜合報導】 縣市政府瘋跨年引起注意,桃園縣府表示,自從有跨年晚會十幾年來,桃園縣府、中壢市公所都各自舉辦拚場,中壢預算更首次超越縣政府。 今年中壢斥資七五○萬,比縣府在藝文園區辦的六八○萬還多。上周議會審查行銷局年度預算時,議員曾質疑藝人楊丞琳中壢、桃園兩邊趕場重疊搶錢,花掉一四八萬。
桃縣觀光行銷局長李紹偉說,去年Hebe陪倒數的價碼也一樣,且中壢、桃園各有特色,且南北區同時辦跨年已是傳統,因大專院校、年輕人多,不擔心人潮分散。。
花蓮縣跨年預算編列全台最高,觀光處長蘇意舜回應,跨年晚會編列一三三○萬元是因往年跨年晚會為兩天,今年首度加碼至三天,以天數平均,一天約四百餘萬,遠低於台北、台中等五都,「已非常撙節開支」。
他說,預算包含三天邀請多少藝人、相關活動規畫、周遭攤商擺設及廣告宣傳等,都以倍數來做,加總後達此金額,保證今年跨年晚會一定會讓民眾驚豔!
屏東縣今年有五個鄉鎮市舉辦跨年晚會,數量最多,縣副縣長鍾佳濱表示,各鄉鎮市財政自主,可視自己需求和財政狀況辦理,和高雄市台南市預算由市府控制,統一舉辦的情形不同。且屏東市、東港鎮、里港鄉跨年晚會舉辦多年,已成例行活動;鹽埔和內埔鄉較少聽到舉辦。
里港鄉公所秘書張有權說,為了讓屏北附近鄉鎮的民眾有機會參加跨年晚會,不用跑太遠到高雄或台南,才會連年舉辦。 =============================================================================================== ● 聯合報 桃園縣跨年晚會花錢… 還是照辦
【聯合報╱記者游文寶/桃園報導】 2012.11.23 03:07 am
桃園縣政府觀光行銷局編列跨年晚會預算640萬元,縣議員有不同看法。張肇良、梁新武認為要和中壢市的跨年晚會合辦,節省資源,李家興等議員全力贊成續辦,最後還是通過這筆預算。
梁新武、張肇良認為,為節省資源,建議桃園和中壢的跨年晚會能合併舉辦,可以省下大筆經費,同時多邀請較為年輕的團體演出,吸引更多民眾參加。而且地點方面,以高鐵青埔地區最為合適。
黃婉如則持反對意見,她表示,現在經濟不景氣,舉辦跨年晚會沒有什麼意思,不如將這筆預算刪除,把錢拿來幫助弱勢團體,黃傅淑香附議刪除主張。邱素芬說,跨年晚會以重金邀請楊丞琳等藝人表演,他們演唱兩、三首歌,就趕場到別的縣市表演,非常不值得,她希望改善,否則這就是最後一次機會。
但林政賢、陳美梅、李家興等人指出,跨年晚會氣氛很好,他們贊成舉辦,跨年晚會預算應該要通過。
雖為有部分議員對舉辦跨年晚會活動有所意見,但到最後還是通過了這筆預算。
【2012/11/23 聯合報】 ========================================================================== ● 自由時報 限縮舉債上限哭窮 全台各縣市砸上億跨年 【2012/11/26 09:37】 跨年辦活動成了例行公事,各縣市雖負債累累,仍編列大筆預算籌辦。(資料照,桃園縣政府提供)…詳全文
〔本報訊〕中國時報報導,行政院日前通過公債法限縮舉債上限,讓部分直轄市長叫苦連天,且財政部國庫署資料顯示,5月前各縣市政府總負債已超過8000億元,各縣市皆處捉襟見肘狀態,面臨財政問題嚴重;但年底將近,各縣市政府仍砸大筆預算籌辦跨年晚會,且排場一個比一個大,總計各縣市編列公務預算已達1億600多萬。
報導指出,全台22縣市,實際沒有活動的縣市相當稀少;全台從最北的東北角辦到最南的屏東,舉國燒錢慶跨年。
舉辦跨年晚會的縣市中,以花蓮縣府編列1330萬最多,高雄市918萬、台北市和台南市800萬、台中700萬;新北市雖沒辦跨年,但改辦耶誕城活動預算更多,高達2000萬。各縣市砸重金搞排場,雖編列預算都在1000萬以內,但承辦單位都宣稱製作預算高達2、3000萬。
甚至有公所籌辦的活動比縣政府還大手筆的情況,中壢斥資750萬,比桃園縣政府680萬還多。但桃縣觀光行銷局長李紹偉解釋,南北區同時辦跨年已是傳統,各有特色。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中壢市義民路53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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