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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國中生性侵學妹 應訊吊兒啷噹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9840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8/26 下午 02: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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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4名國中生,4度輪流玷辱國一女生,他們開庭時態度吊兒啷噹,聽到觸犯重罪還一副蠻不在乎模樣,檢察官感嘆「這些孩子到底怎麼了」。

檢方偵辦時,查出4名學生中有3人家庭不健全,不是父母離異,就是雙親有一人因案坐牢、母親在卡拉OK上班等,有一名學生雙親打零工。4人常泡網咖,不回家,曾被警方多次規勸,依然故我,警方曾嘆「家長為何不管一管」。

檢方調查,黃姓、潘姓、高姓、曾姓等4名國中二年級學生,去年底在網咖認識同校一年級女生後,把女生當洩慾工具,挾持到社區頂樓或公園廁所,互相把風、幫忙壓住女生手腳、摀住嘴巴,堵住門口不讓女生逃跑等,1個月輪流玷辱4次,幾乎是「看到女生就帶走欺負」,事後又到處張揚「她被我們上過」。

女生嚇得逃學逃家躲避4惡少,一度拔髮自殘,學校和家長都通報協尋,今年2月女生被警方臨檢查獲,說出逃家的內幕,讓4少年惡行曝光,被法院收容、裁定移送檢方偵辦。

檢察官開庭時,4人一副吊兒啷噹模樣,回答也都很簡單「是我做的」,問有沒有向被害人道歉、和解時則說「她也沒什麼反抗、為什麼要賠、沒錢賠等」,檢察官告知4人的行為觸犯共同強制性交罪,是7年以上徒刑的重罪、可能會坐牢,4人也一副不在乎模樣,既不驚慌,也不緊張,只說「哦」一聲,似乎連坐牢也不怕,讓檢察官很無奈。

桃園地檢署指出,4名學生觸犯7年以上重罪,將比照成年人犯罪,遭起訴、判刑和面臨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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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6 聯合報】@ http://udn.com/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8/26 下午 05:50:10

呆丸的法律  對於性侵犯 似乎都是重重拿起 輕輕放下

這種未成年的 機會大概更高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8/27 下午 08:13:39

對這樣的學生應給予"適性發展",判重刑關久一點,通常這種性侵犯到了牢房也沒好下場,法官應該輕輕提起,重重砍下,

難道受害者就活該倒楣嗎 ? 性侵犯判太輕 , 未來必將有更多女性同胞受害 , 別再說未滿十六歲如何如何 ? 刑法第227條,...

女性的人權都被賤踏了,還談如何教育這四位"人"嗎? 外國有鞭刑 , 我們什麼都用感化 , 適性教育 , 就該不一樣的方法 ! 不是通通都以

愛的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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