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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會的任務有落實嗎??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9805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8/15 下午 11:04:13

依據工會的任務第11條:訂定教育人員專業倫理規範。

近來工會一直被批評淪為異議和不適任教師聚集的地方

工會是否有訂定相關的專業倫理規範,供會員遵循!!

也可免除這個批評!!!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8/15 下午 11:19:32

回樓上的:

你對桃教工幹部有偏見喔∼

我們沒有意義,也沒有不是任!

下年度宣導重點:

「桃教工幹部不是不適任老師!」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8/15 下午 11:28:22

我沒有說工會幹部是不適任教師!!!

我也是會員!!!

當外界對本會有批評時,難道裝作沒聽見嗎??

我們應該回應呀!!

請問本會制定的“專業倫理規範“在哪??

請拿出來睹住外界的嘴!!!

證明本會不是只要求教師權利。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8/15 下午 11:38:04

回樓上的:

喔,喔∼

我看錯了,對不起!

你是說「工會是異議和不適任教師」聚集的地方。

修正好了,下年度宣導重點:

「桃教工不是不適任教師聚集的地方」!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8/17 下午 09:41:19

只要有心人,要怎麼批評都可以吧?

防人之口,甚於防川,如果人家說一句,你做一樣,和傀儡有什麼不一樣?

真的不適任的老師,連教師工會都擋不住,從歷來案件都可以看出來,不是嗎?

如果依您所言,那教育部現在種種行徑,

我們是否也可以合理懷疑,那裡是不適任官員的聚集地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8/23 下午 02:39:48

2012/08/18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桃園縣祥安國小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件開庭!


報告人:勞資關係部主任田奇峯

8月16日上午十時,我與如玉老師、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小英出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庭召開之調查會議。委員針對如何判斷勞方具有團體協約協商資格問題,詢問工會的看法。


公立學校被行政法院判定為教師聘約的他造,勞委會沿用此看法認定公立學校是雇主,因此本案的相對人是祥安國小,學校的代表人(即校長)必須親自或授權他人出席,見附圖。

   


勞委會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庭的設置目的,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勞動三權(團結權、協商權及爭議權),裁決過程較訴訟快速,其裁決結果可作為勞委會的罰款依據,又經法院核備後等同法院判決。由於這種準司法的特性,裁決庭的空間設計、審理流程均參照法院,見附圖。

       


目前工會針對協商權的部份,只送了三間拒絕進行團體協約協商的學校(南勢國小、祥安國小、僑愛國小)的申請。裁決庭除受理拒絕協商的不當勞動行為外,更可受理<工會法>第35條所列的五個類型的不當勞動行為,其中許多雇主觸犯「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這一項,例如不代扣會費、不約定會務假,依照近來的裁決看來,會被判定為不當勞動行為。


近來工會因提出前述三個裁決申請(可能還會有其他),所以出席裁決庭會很頻繁,歡迎各位會員關心進度。

●●<工會法>第35條●●

=============================================================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對於勞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而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二、對於勞工或求職者以不加入工會或擔任工會職務為僱用條件。
三、對於勞工提出團體協商之要求或參與團體協商相關事務,而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四、對於勞工參與或支持爭議行為,而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五、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為前項規定所為之解僱、降調或減薪者,無效。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8/23 下午 07:36:04

每週只要上四節課其他時間空空當然可以天天跑法院或勞委會,

你給我這樣我也可以陪你跑,現在問題是人家祥安國小是什麼原因你沒說,

就是幾個導師不願意驗菜,所以請工會出馬了,後來行政也妥協了

由所有兼任行政的來驗菜,問題是,工會要結束嗎?

不要!繼續上訴得到一個「我贏了」的白紙黑字!再傳到網站上炫耀政績,

這樣對學校氛圍好嗎?只是把工作推給另一群人做,公道自在人心!

當老師當的算這麼清楚,講白點教學專業是什麼?國小老師不就是熱忱加上愛心嗎?

別再搞的讓外人瞧不起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8/23 下午 07:49:56

驗菜算不算教學工作?若驗菜算教學工作,那挑菜算不算教學工作?若挑菜算教學工作,那炒菜算不算教學工作?.....老師若包山包海什麼都要做,那做這些工作的時間,誰來教導學生?教導學生給廚工.營養師.午餐秘書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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