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舊生轉出轉入問題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9773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30 下午 10:15:29

您好~舊生二個月前轉出原校,至今須轉回原校就讀 但不想回原班可以嗎? 或是一定要返回原班就讀?

還是有轉出幾個月就不需要返回原班就讀呢?

請提供法規, 感謝!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30 下午 11:24:59

國中三年不重新編班,以教育局的編班規定而言,轉出又再度轉回的學生,無論間隔多久,都得編入原班級。

我曾有學生具備美國籍, 父母離異時,隨母赴美就讀私立中學。因美國私立中學連術科都不輕鬆,比台灣壓力更大,去了一年多,適應不良,回來與父親同住,仍然編入我的班就讀。當時學校就是依據教育局的規定,編入原班就讀。

國小每兩年重新編班一次,不知有無不同規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31 上午 11:32:58

如果不必回原班   那轉出轉入n次後 家長就可以挑到中意的班級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31 上午 11:38:39

<div>桃園縣桃園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教學準則  </div><div>為了落實教學正常化,保障學生學習的權益,並使程度較佳的學生潛力能多元</div><div>持續的發展,而一般的學生也能快樂的學習,達到教育機會均等、實踐社會正義的</div><div>目標,因此桃園國中歷來均實施常態編班及分組教學。 </div><div>壹、編班要點: </div><div>(一)本要點適用於各年級。 </div><div>(二)各年級一律實施常態編班(八、九年級維持原七年級常態班級,不再重新編班)。 </div><div>(三)本校設有體育班、美術班、英語資優資源班、資源班、特教班,編班方式均依</div><div>有關規定辦理。 </div><div>(四)為適應學生個別差異,本校九年級就英語、數學、自然三科實施分組教學。 </div><div>(五)為加強九年級之技藝教育,依「加強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辦法」實施。 </div><div>貳、編班方式:依據教育部頒「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第 6</div><div>條第一款「國中新生之編班得採測驗再依成績高低順序以 S 型排列,</div><div>或採公開抽籤方式,或採電腦亂數方式為依據,分配就採 S 型編班、</div><div>亂數編班、公開抽籤方式辦理」 </div><div>(一)成立編班委員會,討論並擬定編班方式。 </div><div>(二)新生就國語、數學兩科,舉辦學科測驗。 </div><div>(三)依學科測驗分數由高而低順序排列,建立成績電子檔。 </div><div>(四)依新生名冊及成績電子檔遵照教育處規定進行編班作業。 </div><div>編班完成後於學校公佈欄及網站公告編班名單。 </div><div>(五)將新生班級導師名冊依教育處規定,進行公開抽籤作業。 </div><div>(六)班級導師抽籤完成後於學校公佈欄及網站公告各班導師名單。 </div><div>並以公開抽籤方式由導師抽取各班各科任課教師。 </div><div>(七)編班後補報到的學生,辦理抽籤分編於各班。 </div><div>(八)學期中轉入的學生抽籤編入人數較少之班級。 </div><div>(九)中輟生復學或轉出生再轉回,一律編回原班。 </div><div>(十)學期中轉入需特別輔導的學生,採外加方式依序編入各班。 </div><div>(十一)桃園縣國中常態編班檢舉專線:3351589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31 上午 11:39:56

桃園縣桃園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教學準則 
為了落實教學正常化,保障學生學習的權益,並使程度較佳的學生潛力能多元
持續的發展,而一般的學生也能快樂的學習,達到教育機會均等、實踐社會正義的
目標,因此桃園國中歷來均實施常態編班及分組教學。
壹、編班要點:
(一)本要點適用於各年級。
(二)各年級一律實施常態編班(八、九年級維持原七年級常態班級,不再重新編班)。
(三)本校設有體育班、美術班、英語資優資源班、資源班、特教班,編班方式均依
有關規定辦理。
(四)為適應學生個別差異,本校九年級就英語、數學、自然三科實施分組教學。
(五)為加強九年級之技藝教育,依「加強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辦法」實施。
貳、編班方式:依據教育部頒「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第 6
條第一款「國中新生之編班得採測驗再依成績高低順序以 S 型排列,
或採公開抽籤方式,或採電腦亂數方式為依據,分配就採 S 型編班、
亂數編班、公開抽籤方式辦理」
(一)成立編班委員會,討論並擬定編班方式。
(二)新生就國語、數學兩科,舉辦學科測驗。
(三)依學科測驗分數由高而低順序排列,建立成績電子檔。
(四)依新生名冊及成績電子檔遵照教育處規定進行編班作業。
編班完成後於學校公佈欄及網站公告編班名單。
(五)將新生班級導師名冊依教育處規定,進行公開抽籤作業。
(六)班級導師抽籤完成後於學校公佈欄及網站公告各班導師名單。
並以公開抽籤方式由導師抽取各班各科任課教師。
(七)編班後補報到的學生,辦理抽籤分編於各班。
(八)學期中轉入的學生抽籤編入人數較少之班級。
(九)中輟生復學或轉出生再轉回,一律編回原班。
(十)學期中轉入需特別輔導的學生,採外加方式依序編入各班。
(十一)桃園縣國中常態編班檢舉專線:3351589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31 上午 11:41:45

各校皆有訂定相關辦法  家長可自行尋找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Powered By BBSxp

Copyright 1998-2005 Yuzi.Net
Powered by BBSxp 5.16/Licence © 1998-2005
Script Execution Time:0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