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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6/23 上午 10:03:46

近日,看到教育部將修訂教師考核辦法一事,聞訊者無不譁然。

若依全教總所言,推動修訂考核的背後,仍「極有可能」是一向反對教師組工會、主張嚴格鬥爭教師之團體、人士所為。

教師組工會,歷經多年風雨飄搖至今,才剛有了雛形,

面對的挑戰卻是愈來愈大。

沒有集中力量,一致對外,常只會給人個個擊破的機會。

猶如戰國時期,張儀的「連橫」策略一樣,六國一歩歩退讓,只是抱薪救火罷了!

望請工會諸先進三思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6/23 下午 12:34:13

也許肇因於校園內就很分裂的緣故
辦公室內也是分成許多小圈圈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6/23 下午 09:37:39

小弟從一入教職,就是教師會的忠誠會員,

走過上街頭抗爭的年代,到工會成立,如人飲水,冷暖自知。雖然我不是幹部,只是底層的會員,

但從這幾年教師所面臨到的問題來看,

個人以為,只有團結,大家才會有出路。

國民黨以槍指揮黨,所以失敗;毛澤東以黨指揮槍,所以鬥得國民黨體無完膚。

只有團結,才能面對教育部85制及考績修法;

只有團結,才能面對教育部背後可能是反對教師的團體及個人的鬥爭!

小弟不才,但望諸工會幹部深思!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6/24 上午 11:29:37

臉書也是一個問題
除了前幾年有同事上班玩開心農場外
近年則是同事用臉書串聯生事 放出惡毒的話  和學生結為好友打亂師生分際

世界傳真:社交媒體惹爭議 美祭出嚴規2012-1-08 22:08 作者:葉興台
根據《紐約時報》、《基督教科學箴言報》報導,由於有老師因為用社交媒體與學生接觸,進而發生性侵或性騷擾的醜聞,美國各學區開始制定嚴格的規定,禁止老師和學生用手機和臉書或推特(Twitter)等網路平台,進行私人的談話。
美國各學區推出這個政策,是因為一些老師立下壞榜樣,把駭人聽聞的評論或涉及酒色的圖片上傳至社交媒體上;有些老師與學生有不適當的接觸,踰越了師生分際。在一些極端的個案中,有老師和教練因為與學生發生性關係,最後因性虐待或性攻擊而入獄。執法人員表示,這些關係都源自於電子通訊。俄亥俄州戴頓市(Dayton)今年秋季通過一項法律,禁止老師在社交媒體上加學生為朋友,或透過即時通和簡訊與學生聯繫。當地教師工會的會長歡迎這項禁令。嚴格規定影響教學但嚴格的規定正面臨不少老師的反彈,因科技作為教學工具和老師透過社交媒體與學生互動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密蘇里州的教師工會以言論自由為由,說服一名法官裁定,該州制定的禁止師生電子通訊新法違憲。密蘇里州州議會今年秋季已修正這項法律,取消這項禁令,但命令各學區董事會在明年3月1日前自行訂定社交媒體政策。在密蘇里州克萊頓高中(Clayton High School)任教的查克•柯林斯(Chuck Collins),每週在他為學生設立的臉書上張貼10到15篇文章,學生必須至少閱讀一篇文章,寫下心得報告,放在文章後面。柯林斯表示:「我能在臉書上做一些在課堂上課時做不到的事情。」
柯林斯通常不會接受學生加為朋友的請求,但他經透過臉書寄私人訊息給學生,對學生針對文章所做的分析給予回饋,柯林斯表示:「其他任何形式的回饋都很麻煩,學生不常檢查電子郵件,社交媒體的即時通和文本才屬於他們的世界。」
柯林斯表示,關於不適當電子通訊的疑慮,經常模糊了媒體與訊息本身,老師的評價才是問題的關鍵,而非他們如何交談。禁止特定的通訊方式,無法阻止壞人對兒童的侵犯行為。
各州紛紛修正政策學校主管坦承,絕大部分的老師都適當地使用社交媒體,但也指出不斷發現限制師生透過社交媒體接觸的有力理由。加州、佛羅里達州、紐澤西州、喬治亞州、伊利諾州、馬里蘭州、密西根州、密蘇里州、俄亥俄州、賓州、德州和維吉尼亞州,今年秋季已更新或正在修正社交媒體政策。
研究教師不當性行為長達15年的維吉尼亞州立聯邦大學(Virginia Commonwealth University)教育領導系系主任查若兒•沙基夏夫特(Charol Shakeshaft)表示:「我擔心的是,社交媒體讓老師很容易與學生發展親密和踰越分際的關係,我完全支持使用社交媒體,有些學區試圖全面禁止,我反對全面禁止。但我認為,讓老師利用電子科技和確保學生安全之間,應有一個折衷辦法。」


喬治亞州Statesboro學區督學路易斯•哈洛威(Lewis Holloway),在獲知學區內一名8年級女英文老師與14歲男學生,透過臉書和手機簡訊發展男女關係後,今年秋季制定一項新政策,禁止師生進行私人的電子通訊。這名女老師今年夏天被捕,罪名是加重性侵犯孩童(aggravated child molestation)及擬制強制性交(statutory rape),迄今仍在監等待受審。擔任學校主管38年的哈洛威表示:「這類關係可能開始於單純的接觸,然後迅速地加深,我們的學生容易在這些新科技下受害,因此我們得找到保護她們的新方式。」
哈洛威表示,當他與美國其他學校主管溝通社交媒體政策時,獲悉其他不當性行為的案例,目前美國並無教師不當性行為的全國性統計資料,但今年以來地方報紙頭版已刊登數十起這類案件。在伊利諾州,一名曾擔任語言藝術教師的56歲男子,因與17歲的女學生交換了多達7百則的簡訊,今年9月被判有罪,罪名是性侵犯和性攻擊罪。在加州首府沙加緬度,一名37歲的高中樂團指導老師已就與16歲女學生的關係,所衍生的不當性行為認罪,該女學生的臉書上有多達1千2百則由這名老師寄出的訊息,有些與按摩等肢體接觸有關。在賓州,一名39歲的男性高中運動教練今年11月就意圖猥褻未成年人的罪名認罪。
教師恐透露過多私生活學校主管也擔心老師透露太多私生活的資訊。密西根州穆斯克根(Muskegon)市11月公布一項新政策,警告公立學校的員工,若他們在社交媒體上張貼他們飲酒或嗑藥的照片,就會遭到懲戒。穆斯克根學區督學瓊•費斯克(Jon Felske)表示:「我們希望訂定鼓勵學生、家長和老師互動的政策,這是當今學童學習和互動的方式。但我們希望這個政策能傳達以下訊息:公私事要分明。」美國最大的學區紐約市,已就社交媒體政策研究了好幾個數月,預計在明年春天公布。但與此同時,有關社交媒體的爭議不時爆發,就像本12月初一名布朗克斯區公立學校女校長的臉書,就被貼了一張妨礙風化的照片,而照片的背景是她學校的走廊。紐約市立學校的特別調查專員理查•康登(Richard J. Condon)表示,近年來有關在臉書上不當溝通的指控案件,一直呈現穩定成長的趨勢。單就臉書而言,自2010年10月到今年9月間就有85件指控,相較於2008年9月到2009年10月間僅有8件。在一些教育工作者和技術專家看來,這些行動雖然是善意的,卻常常出手太重,將剝奪慣於使用社交媒體溝通的學生有效的互動管道。
嚴格禁令不如適度保護紐澤西州蒙特克萊—金伯利學院(Montclair Kimberley Academy)資訊技術主管威廉•史帝提斯(William Stites)表示:「我們需要一些關於如何使用社交媒體的規則和指導原則,但目標應該是教導學生如何參與他們所生活的這個世界,而非簡單地禁止某些網站。」史帝提斯在臉書、YouTube、推特等社交媒體中,看到學生巨大的學習機會,他認為有些社交媒體根本是專門為老師而設。伊利諾大學傳播系教授史帝夫•瓊斯(Steve Jones)表示,人類對新科技的恐懼,是導致對特定數位活動設下禁令的原因。例如,當電影首次問世時,社會各界致力於不讓小孩走進電影院,擔心他們被電影內容和電影院內骯髒的空氣傷害。
瓊斯指出:「總會有一些小孩需要保護,多數的小孩並不需要。因此,我們該如何提供保護,並讓事情保持足夠的開放、彈性和可得,而不會剝奪小孩?目前並不清楚法律真的能夠處理這種區別。」
加州聖塔莫尼卡高中英文部的主任珍妮佛•普斯特(Jennifer Pust)表示:「我想我使用社交媒體的原因跟大家都一樣:它很好用。我很高興新政策沒有太多限制性的規定。我知道我們必須要確保小孩的安全。我想透過教導學生如何使用這些工具和探索網路世界,可以更有效地確保他們的安全,而不是封鎖這個使用途徑,假裝這不再在我們的職責範圍內。」在密西根州葛洛斯波因特(Grosse Point)高中教英文長達10年的32歲英文老師尼可拉斯•普洛維贊諾(Nicholas Provenzano)坦承 :「我們這些用正面方法使用社交媒體和小孩溝通的老師,在每次一有事件爆發的時候就得倒退15步。」但普洛維贊諾指出,社交媒體有很多好處,因此他和學生經常在公開的論壇上溝通,多半是透過推特,他能回答學生有關作業的問題,甚至在推特上分享6個月大兒子的照片。

曝隱私更疏離,臉書在美退燒 
中國時報  2012.01.23 黃文正/綜合報導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風靡全球,擁有逾八億會員。不過,最近臉書在美國似已出現降溫現象,不僅越來越多年輕人拒絕加入,退出者也不在少數,對於這家亟欲提升市占率、準備明年風光上市的網路巨擘而言,恐怕不是好現象。臉書在美雖有約二億會員,但成長已明顯趨緩。科技網站comScore數據顯示,今年一月至十月,瀏覽臉書的美國網友人數僅微增10%,較去年同期驟減56%。市調公司顧能(Gartner)分析師瓦爾德斯表示,臉書當務之急是如何提升現有廣大用戶的使用興趣,讓他們不斷回籠。臉書一大賣點是與親友建立更親密的連結,但不少人卻認為,加入臉書反而讓他們感到更疏離。廿四歲的研究生艾爾瑟說:「我不再打電話給朋友,我只是查看更新,觀賞他們的照片,這樣感覺好像就在與大家親密互動了。」為了擺脫朋友間的隔閡,她決定關閉臉書帳號。另外,隱私問題也是許多美國人抗拒臉書的主因。在「皮尤網路與美國人生活計畫」主持青少年、兒童和家庭研究計畫的藍哈特教授說,根據研究,會上臉書的人比較「信任他人、信任體制」。有些人決定不上臉書,主要原因是擔心隱私可能曝光。在紐約擔任餐廳公關的廿九歲上班族蓋博說,她從不認為每天上臉書和親友嗑牙聊天、張貼一些吃晚餐的照片,有甚麼好玩。她過去也曾是另一家社群網站Myspace會員,「但每天看其他人的東西,感覺非常荒謬,我實在無法接受」。正準備申請醫學院的奧勒岡州學生巴爾坎說,有次他與某位女子搭乘同一部電梯後,他就決定退出臉書。他說,因為他某個朋友認識這名女子,所以他也因此知悉這名女子的所有資料,連她哥哥長甚麼樣都一清二楚。「雖然我從沒跟她說過話,卻知道她所有事情,我想這的確不太健康」。廿六歲的紐約客布列南說,他聽過太多有關隱私被揭露的臉書恐怖故事,所以堅持不上臉書。不過,他每天還是至少接到兩封朋友邀請他加入臉書的電子郵件,同儕的壓力令他有些受不了。在紐約擔任系統管理師的廿九歲上班族穆恩斯也同樣抗拒臉書。他說,沒有臉書,他日子過得一樣好,身邊也有許多好朋友。對他來說,拒上臉書還有一大好處,就是每次交新女朋友時,「對方無法上臉書把你的祖宗八代挖出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6/24 下午 12:27:46

2012/06/20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考核浩劫】「全教會」(全教總)為全國基層教師的考核問題盡心盡力了嗎?

轉寄【2012/6/19牛奶瓶報報】發信人:劉亞平

PS:看見全教會的理事會議決議中加註了這樣的文字:(本提案說明及辦法不對外公告),請問各位老師是否也要懷疑還有多少教師權益危機是這樣被隱藏掉的?唉!
========================================================================

教育部,想打全國教師考核的主意,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全教總」(全教會),知道這問題的嚴重性,也不是一天兩天的問題,問題是,「全教總」(全教會)8個月來,到底做了什麼?

●100年10月22日,「全教會」第七屆第三次理事會針對這個問題,通過的辦法有「五大項」,會議記錄還註記「本提案說明及辦法不對外公告」,問題是「全教總」(全教會)做了什麼?

「全教總」(全教會)的辦法如下:
一、首要目標為使教育部不把該「教師考核具體指標草案」轉發至縣市和學校。
(1)本會應邀請幾位縣市理事長拜會教育部,了解教育部對「教師考核具體指標草案」的看法,並且要求不轉發至地方教育局(處)。
(2)若教育部仍執意要轉發,則應召集更多縣市教師會、工會,向教育部表達更強烈的反對之意。若無善意回應,不排除以其他更強烈的方式表達抗議。(例如記者會、或發動教師集結教育部表達抗議)。
(3)應對「教師考核具體指標草案」作分析,提出其誤謬或不可行之處,作為反對轉發該文件,作為教師考核之用的理由。另可要求應先有試辦學校,視試辦成效後再研議其可行性。
二、若首要目標無法達成(教育部仍執意轉發),第二目標本會應要求逐條修改,將之修改至最不干擾學校及教師之狀況。
三、若教育部仍將該文件轉發給學校,作為考核教師之用,本會應提供地方及學校教師組織相關論述、資料(說帖)。請各縣市及學校了解該文件並不具強制力。
四、遊說立法委員支持本會立場,在「教師考核具體指標草案」送立法院備查時,請委員將之改為審查及退回。
五、同時要求修正現行「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要校長對教師逕核考績時,應要求校長行使逕核權時應提出相關佐證資料。並且要求學校行政在提報考教師績資料時「應先確認其為事實」,不應提報尚未確認為事實之資料。(提供不實資料涉及「偽造文書」)
決議:通過(本提案說明及辦法不對外公告)

●101年01月07日,「全教會」第七屆第四次理事會,【牛奶瓶】出席了該次會議,覺得這事情非常嚴重,所以特地發言要「全教總」(全教會)嚴肅審慎地處理,當天做成「附帶決議」:「積極處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必要時專刊向會員說明。」問題又是,「全教總」(全教會)做了什麼?

全國基層教師不禁要問:「全教會」(全教總)為全國基層教師的考核問題盡力了嗎?1001022和1040107兩次的「全教會」理事會,做成的決議,「全教會」(全教總)執行了嗎?如果沒執行,造成今天的局面,「全教會」(全教總)能負責嗎?還是苦果由全國基層教師承擔!

【牛奶瓶PS1】1010611教育部公告了考核草案,1010616全教總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基層教師面臨「考核浩劫」,「全教會」(全教總)沉溺選舉遊戲,【劉欽旭】和【吳忠泰】分別當選正副理事長,我當天列席「全教總」在「蓮潭會館」召開的會員代表大會,心裡只覺得悲哀,雖然不至於「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但卻有種「商女不知亡國恨,隔江猶唱後庭花。」的感受。

【牛奶瓶PS2】我知道,全國基層教師面臨「考核浩劫」,大家應該要團結對外,但我也清楚,如果內部不肅清戰線,有人「眷戀權位」、「陽奉陰違」,這場戰應該勝算不大,我就當「烏鴉」和「防腐劑」,刺激「全教會」(全教總)發憤圖強。如果考核戰線守不住,【劉欽旭】和【吳忠泰】雙人組可以考慮辭職以謝全國教師!說不定這雙人組面臨「位置」保衛戰,考核亂修就可以擋下來!

【牛奶瓶PS3】「全教會」(全教總)如果把對付【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和【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的「狠勁」,拿一半出來用在教育部,今天考核問題說不訂就不會這樣了,我們很好奇,從去年10月到現在,已經過了將近8個月,「全教會」(全教總)到底做了什麼?【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如果不發難,全國教師的權益是否就默默被犧牲了!

摘錄轉貼「全教會」1001022和1040107理事會的決議:

●●●1001022【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第七屆第三次理事會紀錄●●●
================================================================================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第七屆第三次理事會紀錄
時間:100年10月22日(星期六,上午10:00至下午14:00)
地點:台南市長榮大學行政大樓四樓第三會議室
主席:劉欽旭理事長
出席人員:劉欽旭、林清松、徐源凱、黃耀南、吳忠泰、郭石燦、余年華、李雅菁、李敏瑞、莊朝淵、吳南嬿、黃榮賢、張旭政、呂承芬、廖芳娟、胡萬福、郭榮祥、楊秀碧、王東勳、周益村、賴俊喬、黃增隆、許淑勤、王連發,共計24人。
六、提案討論
編號:10
提案人:秘書處(教學部)
案由:請確認教專小組討論教育研究院「中小學教師評鑑制度研究計畫」結案報告提出之「教師考核具體指標草案」之因應對策及修正。
說明:
一、為「落實考核」研究小組研擬「教師考核具體指標草案」,研擬出「可操作之指標」,嫁接於目前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各款,提供教師績效評鑑取代考核的「過渡時期間」使用(如附錄二)。
二、因結案報告尚未送達本會,目前提供100.08.02版本為分區說明會版本。
三、本表正向表列「最左欄」全部符合,且無負向表列事項,才可考列「4條1款」(甲等);正向表列「最左欄」全部符合,且只有1項負向表列或請假日數超過4條1款之規定,考列「4條2款」(乙等);而符合2項以上負項表列或請假日數超過4條2款之規定,考列第4條第3款。
辦法:
一、首要目標為使教育部不把該「教師考核具體指標草案」轉發至縣市和學校。
(1)本會應邀請幾位縣市理事長拜會教育部,了解教育部對「教師考核具體指標草案」的看法,並且要求不轉發至地方教育局(處)。
(2)若教育部仍執意要轉發,則應召集更多縣市教師會、工會,向教育部表達更強烈的反對之意。若無善意回應,不排除以其他更強烈的方式表達抗議。(例如記者會、或發動教師集結教育部表達抗議)。
(3)應對「教師考核具體指標草案」作分析,提出其誤謬或不可行之處,作為反對轉發該文件,作為教師考核之用的理由。另可要求應先有試辦學校,視試辦成效後再研議其可行性。
二、若首要目標無法達成(教育部仍執意轉發),第二目標本會應要求逐條修改,將之修改至最不干擾學校及教師之狀況。
三、若教育部仍將該文件轉發給學校,作為考核教師之用,本會應提供地方及學校教師組織相關論述、資料(說帖)。請各縣市及學校了解該文件並不具強制力。
四、遊說立法委員支持本會立場,在「教師考核具體指標草案」送立法院備查時,請委員將之改為審查及退回。
五、同時要求修正現行「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要校長對教師逕核考績時,應要求校長行使逕核權時應提出相關佐證資料。並且要求學校行政在提報考教師績資料時「應先確認其為事實」,不應提報尚未確認為事實之資料。(提供不實資料涉及「偽造文書」)
決議:通過(本提案說明及辦法不對外公告)


●●●1010107【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第七屆第四次理事會紀錄●●●
================================================================================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第七屆第四次理事會紀錄
時間:101年01月07日(星期六,上午10:00至下午14:00)
地點:新北市立海山高級中學游泳館二樓會議室
主席:劉欽旭理事長
出席人員:劉欽旭、林清松、徐源凱、李榮富、黃耀南、劉亞平、黃致誠、吳忠泰、郭石燦、余年華、李雅菁、李敏瑞、彭如玉、莊朝淵、吳南嬿、黃榮賢、張旭政、呂承芬、林穎欣、胡萬福、柯志明、郭榮祥、楊秀碧、王東勳、戴貴雄、賴俊喬、黃增隆、許淑勤、王連發,共計29人。

四、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七屆第三次理事會會議紀錄(如附件一,頁6-16),決議:通過。
第七屆第三次理事會會議執行情形(如附件二,頁17-23)
決議:積極處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條文修正案,必要時專刊向會員說明。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1 上午 12:00:53

全教總已和教育部長對話,不是嗎?

桃教工想獨立,並非不可以,問題是工會內有足夠的人才應付全國性議題嗎?

還是找幾個校長開刀,讓會員覺得有在做事就好了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1 下午 09:04:11

桃教工沒有獨立吧?

是依照會員志願代收代繳全教總會費吧!

不要模糊$$的問題

全教總領導班子出了問題

不能賴給高雄、桃園

獨立出來的(不參加)是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有決議不參加全教總嗎?

影片都播出好一陣子了

邏輯、真相還需辯解嗎?

還原它吧!

全教總吸納了那麼多資源

辦事效率及業務績效大家自己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2 上午 12:03:42

說到全教會辦事效率差。

這幾天全教工會可是幫全國教師增取到第八節課後輔導不用課稅。(已有財政部公文證明)

請問桃園縣教師工會跟高雄市教師工會爭取到什麼??

 

看著全教工會這麼幫了我這麼多忙,讓我第八節不用課稅,可是我卻無法上繳會費給全教工會,這兩個地方工會還忙著鬥爭,真覺得可恥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2 下午 12:59:36

全教總領導出問題,是底層教師大家可以公論之事。

有關代繳會費之事,讓小弟有個疑問,

為何今年桃教工收了1200元,卻無包含上繳全教總的200元?

當初要繳錢時,公文「似乎」並沒有說明清楚,不是嗎?

今日再以「代繳」來收費,讓底層會員情何以堪?

以此而論,桃教工的領導,是否也有該檢討之處?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2 下午 01:00:49

非常贊成樓7這位仁兄所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2 下午 01:18:35

2012/06/12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燈不點不亮】讓證據說話--全教總代表「李培裕」說真話了嗎?

「李培裕」先生在全教總(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擔任 「集體協商發展中心研究員」, 101.5.19之會員代表大會,李先生以「福豐國中會員代表」 的身份參加本會的會員代表大會, 其當天發言內容與全教總後來所發的不實文宣有諸多雷同之處,ㄧ副他都不清楚本會決定收費的內容與過程似的,企圖營造本會欺騙會員的假象!

這樣的栽贓抹黑,再加上全教總事後遍撒不實文宣又本會網站留言板遭洗版, 本會夥伴是孰可忍孰不可忍,於是調出影片比對,發現當初成立大會時李先生根本在現場,表決會費收費的提案時,他根本沒有反對,成立大會結束時我還與他打招呼,謝謝他與會!再查去年10月28日本會發文通知各校支會長收費公文,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們實在不知道身為福豐國中支會長的全教總代表李培裕先生為什麼隱瞞了事實?

現在,我們還原事實,讓證據說話,請大家一起看看 全教總代表「李培裕」說真話了嗎?】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5KEO9nzBc0&feature=player_embedded

 

●●本會函文通知各校支會長收費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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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會網頁http://www.tyt.org.tw/MainShow.asp?FBTitle=重要公文區&forumid=155&id=8529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F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范姜仲宇、陳惠心

受文者: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各級學校支會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28日
發文字號:一○○桃縣教工字第054號
附件:
主旨:請貴校支會配合繳納一百零一年度會費,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100年度工作計畫及本會第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辦理。
二、一百零一年度會員卡使用期限為101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
三、會費繳納方式如下:
(一)請於100年12月31日前以劃撥方式繳交。【劃撥帳號:50197507戶名: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通訊欄請註明「校名及『繳交101年度會費』」
(二)依本會第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每位會員年度會費為新台幣壹仟貳佰元整。<含司法互助基金壹佰元及公益救助基金壹佰元>,若為新加入會員需加繳入會費新台幣壹仟貳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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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進會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teu.org.tw/)→左欄點選→【學校支會服務】→【入會申請表】→下載供新進會員填寫。 (本表正本需郵寄回本會)
(五)本學年度若有【原他校之「舊會員」】調入本校者,請各支會長主動與本會聯繫後造冊;其餘個人資料若有變更或調校者,煩請協助填寫。
(六)請各支會長將前「續繳會員」(繳費名冊)、「新進會員」(入會申請表),連同「劃撥單」傳真本會;本會確認會費及會員資料無誤後,將寄發收據及101年度新工會會員卡(原教師會會員卡將不再發卡)。
(七)網站會員管理系統帳號密碼,請支會長與本會聯繫。
(八)各校收費如有問題需本會協助,請與我們聯繫。
四、各校支會長若已經改選,請協助填妥資料表,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teu.org.tw/)→→左欄點選→【學校支會服務】→【填報支會長】→下載填寫並傳真本會,以利日後聯繫。

正本: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各級學校支會
副本:本會理監事(以e-mail寄送)、本會組織發展部

理事長 彭如玉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2 下午 01:53:53

桃教工首頁>組織作啥

或見重要公文、教育桃源電子報

便知做了些什麼

一句籠統含混語意不清的「不知道桃教工做了些什麼?」

說話太不負責任欠缺查證有違事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2 下午 09:05:14

公文主旨:「請貴校支會配合繳納一百零一年度會費,請查照。

說明第三條第二款:(二)依本會第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每位會員年度會費為新台幣壹仟貳佰元整。<含司法互助基金壹佰元及公益救助基金壹佰元>,若為新加入會員需加繳入會費新台幣壹仟貳佰元整。

文中根本沒有提到「今年不含上繳全教總的費用」不是嗎?

是誰沒說清楚?

是誰該檢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2 下午 09:53:46

代繳是特例才要說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2 下午 11:05:56

原來公文沒寫明白「不含上繳全教總200元」是錯誤?

就算章程沒寫、會員代表大會沒通過

上繳全教總200元仍為理所當然爾?

樓12醒醒吧!

工會不是跟教師會時代一樣的法令

工會不是跟教師會時代一樣的制度

工會不是跟教師會時代一樣的規範

工會不是跟教師會時代一樣的思維

不然

全教會幹嘛一直嚷嚷「轉型」全教總

桃園縣教師會為什麼要轉型為教育產業工會

怎麼還是有人風馬牛不相及地全部扯爛污、和稀泥、打混帳式的瞎抬槓

認知、立場、成見都不同

如何釋疑?如何溝通?

公文就寫得很清楚

沒寫就是沒有內含

有寫內含的就只有司法互助金、公益救助金

這麼簡單的脈絡....(劉理事長總是習慣說脈絡...)

公文都看不懂嗎?不會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2 下午 11:20:30

問問福豐國中李培裕老師吧!

他最清楚這些脈絡

公文他都知道

兩次會員代表大會他都在場

第一次沒意見全體在場代表無異議全數通過會費收費內容規定(詳如公文)

第二次有表示不同意見但是模糊提案討論收費方式議決主題而刻意導入加不加入全教總的陷阱中

有影片為證

前後對照啞口無言以對

一翻兩瞪眼

瞭了

就像陳啟祥最後拿出的錄音記錄

讓林益世還能救亡圖存什麼呢?

特偵組不是白癡

全是專業高知識份子

有心人都別在廬了

別在灰下去了

讓事件平靜下來

雙方好好想一想

就像版主主題『教師團體實無分裂本錢』

火車雙軌是永不相交的平行線

但是火車總是目標一致的到終點站

不是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3 上午 09:53:07

嘿嘿

樓11教我去看看桃園教師工會做了些甚麼,看了一下都是些小屁事,都跟我的權益完全沒關係。

當你戴上有色的眼鏡看東西,這個組織做了甚麼我都看不到,就像我這樣,會費繳的很心痛。

同樣的道理可以套到縣教師工會的幹部與粉絲上,全教工會為了全國教師作了多少事,你也看不到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3 下午 10:35:11

桃教工都是幹些你所謂的小屁事

無關你個人權益改善

你戴著有色眼鏡看待桃教工

會費繳的很心痛

尊重你ABC的選擇

要能面面俱到爭取改善每一位會員的權益

著實很難滿足每個人的需求

一些小屁事譬如:

藍綠連署提高國小編制投資教育超越藍綠

強烈反對教育部惡修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修正案

聲援光明國小反對增建教室違法超收學生

常態編班訴求議題

教師介聘議題

免試入學議題

12年國教議題

2/1退休議題

課稅配套議題

午餐議題

................真是一堆小屁事

請教ABC

啥事在你眼中算是大事?

跟網友們分享分享吧!

大家願聞其詳...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4 上午 11:35:40

沒寫的就是沒有!是這個意思吧?

如以此而論,工會任務共十七條,是否也是沒寫的就沒有?

第七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二、維護教育人員專業尊嚴與專業自主權。

三、教育人員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事項之促進。

四、參與學校教育發展及教育勞動者權益相關政策、法令之制訂與修正。

五、團體協約之協商、締結、修改或廢止。

六、推動教育人員勞動權相關之教育訓練及組織發展。

七、辦理會員之福利、服務及文康聯誼活動。

八、會員之輔導支援及糾紛調處。

九、勞資爭議事件之調解、仲裁及爭議權之行使。

十、依法派出代表參與或監督與教育人員權益有關之法定組織運作。

十一、訂定教育人員專業倫理規範。

十二、與國內外各工會組織、公民團體合作,推動社會及教育改革。

十三、辦理教育人員專業成長相關之研究、獎勵及進修活動。

十四、提昇各級學校教育品質及學校教學環境之改善。

十五、會員就業之協助。

十六、依法從事公共事業、合作事業、文教事業、投資事業之創辦及文宣刊物之發行。

十七、其他合於本會宗旨及有關法令規定之事項。

簡單一句,明年到底有沒有加入全教總?是不是又和今年一樣,「沒寫就沒有」?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5 下午 02:09:48

簡單一句

請問今年有沒有人說不參加全教總?沒有

今年全教總今年是否將桃教工停權?是的

那今年桃教工有沒有加入全教總呢?看樣子是有的,不然怎麼會被停權?

那錢呢?擺不平....所以被停權

那有意願請桃教工代繳今年全教總個人會費200元的會員權益受損了嗎?沒有!正式公文回覆全教總並說明代繳緣由,也有極少數會員上繳了200元。

有就是有

沒就是沒

不能顛倒是非

不能誤導大眾

今年並沒有不加入全教總

開會還有全教總理事長列席

明年呢?

球一直在全教總手上

看全教總高層如何看待

修改章程的誠意又有多少

桃教工不必自亂陣腳

基層教師常識水準沒那麼差

除了漠不關心的人一時之間容易被誤導牽著鼻子走之外

140萬會費事件過了這麼久

應該早被大家看破$$伎倆

至少感謝工會幹部們

$$沒被一下子失血140多萬

真是好險啊!要看緊荷包

更何況

問題癥結也不是像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一樣不加入全教總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是根據章程及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來行事

不是誰一個人說了就算

那有法律責任的!

「倒果為因」很恐怖

原因不同

不能只看結果

要慎思明辨

氣急敗壞也無濟於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7/8 下午 11:54:07

民主的社會,由底層全體決定組織方向,是最好的方式!

建議直接由各校會員表決,不就可知桃教工民意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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