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轉貼..一位老師的沉痛心聲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9407 )
作者︰test 一位老師的沈痛心聲
我的心中非常沈痛,教書近十年了,一直以身為老師為榮,但是最近一年來卻深感心痛與無能為力,今天上課時,一位學生趴在桌上睡覺,於是我說:某某同學,你生病了嗎? 如果沒有生病,請你不要趴在桌上。 然後那位學生連甩都不甩我。我又說了一遍,他回答:我高興! 於是我請同學請班導師來,等班導師來時,我說明了原因,那位學生對我回嘴說:你哭夭〈台語〉喔。 我說:是你還是我? 學生馬上又回:我又不夭,你哭爸咧〈台語〉 然後大搖大擺地跟著導師出去,導師在場卻沒有任何制止的行動,後來我詢問了導師的處理情形,導師也無能為力,只能記過處理,你知道為什麼嗎? 這位學生是學生中的老大,後面總跟著一群僂儸,平時打人鬧事恐嚇樣樣精通,記過對他來說其實不痛不癢,他的母親是從事特種行業, 所以根本無法管教他,我曾經親眼隔著一棟樓看過這位學生去恐嚇其他學生,那種狠勁,我心中在滴血。 史英先生,因為人本主張學生不可以打罵、不可以管教、不可以處罰,一有學生家長 宣揚說 老師處罰學生,這位老師馬上陷入眾聲撻伐的境地,所以誰不自私,明哲保身要緊,何必去管別人的小孩? 所以我們只能以記過處理, 史 先生,您聽過報紙曾報導一位國中生被記18支大過,卻洋洋得意嗎? 我們的學生也是如此,反正又不會少一塊肉,照樣可以畢業。 但是各位人本的大學者,你們都是高知識份子,高所得、高生活環境的人,但是,不要忘了,台灣有許多鄉下學校,父母鎮日忙於掙一口飯吃,肚子沒有填飽前,誰有精神餘力去陪孩子管教孩子? 老師不應該體罰學生,我贊成,但是,親愛的人本學者們,請你們到鄉下的學校去教看看,不要老是以高姿態說那番大道理,人本太過的主張只會使所有的老師灰心,使中低階層的孩子更無人管教而已。 學校一位老師在上課時,一群學生連甩都不甩他,聚在一堆玩撲克牌,那位 老師也很白目〈因為我現在覺得去管教學生的人實在是太不識相〉,開口制止學生不要玩認真上課,當然學生不會理會他,繼續玩撲克牌,於是這位 白目的 老師走下講台抽起一張牌走回講台,一回頭,一位比他高壯的學生也走向前抓起他的衣領,劈頭就是甩老師兩巴掌,老師當場傻掉,事後校方聯絡兩天才找到這位學生的家長出面處理,學生勒令轉學處置。 校長還當 全校老師的面誇讚這位老師沒還手,真是好老師,事情也較好處理,等於送走了一顆不定時炸彈。 原來老師處罰學生會被告上法庭,可是學生打老師可以完全沒事,而且被學生打不出手的才是好老師,學生依舊可以在另一個學校悠遊自在, 我茫然了……原來人本所要的就是一個打壓老師、提升問題學生權力的教育環境啊! 一個遍體鱗傷的老師! 一項需要你在『明哲保身』與『責任』之間做選擇的工作。 「人本」在一昧訴求人權應被尊重的同時,卻未對社會環境做評估。 當學生的人權被尊重,卻未被告之,他也應尊重他人的人權時,學生只得到放任與無知。 試問:如果再繼續惡性循環下去,台灣勢將沉沒!?台灣的孩子要在哪立足.生存.面對人生?
給他用力的轉出去,讓大家都知道!
作者︰test
作者︰test 就一個學生這樣 推給人本 是最廉價的
作者︰test 這位老師 , 您辛苦了 ! 越認真管教學生的老師越易出事 , ... 不過現在有一本書 , 您可閱讀後再出發 , ... 也許會有不同的感受 勇於管教 http://www.kingstone.com.tw/book/book_page.asp?kmcode=2015280301653 請校方引入外部支援 不要自己單打獨鬥 +U 不要灰心!
作者︰test
作者︰test 沈痛!勸學生上課別睡 老師被過肩摔作者: 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5月9日 上午4:21</DIV></DIV><DIV class="yog-wrap yom-art-bd"><DIV class="yog-col yog-5u"></DIV><DIV class="yog-col yog-11u">台中市警方日前移送一件老師告學生傷害案,女老師勸導國中男學生,上課不要趴在桌上睡,被男學生罵雞婆還過肩摔,員警感嘆學生難教,老師難為,員警間更互相轉傳網路一封信,署名「一位老師的沈痛心聲」,此文已經引起許多民眾回應。 台中警方表示,被國中男學生過肩摔的女老師,在學校認真教學,自認是「雞婆」的老師。 上月中旬,女老師在上課時,看到一名國中二年級男學生趴在桌上睡覺,她靠近學生桌旁,拍醒男學生說「同學,不要上課睡覺哦」,男學生被吵醒,心情差,生氣得站起,當場將女老師過肩摔,嚇壞教室內所有學生。 女老師事後驗傷,並由丈夫陪同報案,堅持告男學生傷害,學生家長求情說,兒子學過武術,脾氣大,才不慎摔傷老師,因女老師堅持提告,警方仍依傷害案的少年虞犯,將男學生函送少年法庭。 員警彼此討論老師難為,並互相轉傳一封網路文章,名為「一位老師的沈痛心聲」。 一名老師自稱教書近10年,一直以身為老師為榮,但後來卻深感心痛和無力,因為有天他上課時,一名學生趴在桌上睡覺,他好心提醒學生,如果沒生病,不要趴在桌上,學生不理會,他找學生的導師來,再說明一次時,學生當場嗆他「你哭夭(閩南語)」。 這名老師提另一個案,同校另名老師上課時,制止在教室打牌的學生,打牌的學生身材比老師高壯,竟當場對老師甩二巴掌,老師當場傻住,事後,校方勒令這名學生轉學,還在全校老師面誇這名老師沒還手,是好老師。 寫文章的老師感嘆,現在的教書工作,是在「明哲保身」和「責任」之間選擇,他自問,如果再繼續惡性循環,台灣的孩子要在何處立足、生存。 人本 , 這時候卻靜悄悄不說話 -------------------------- 就是不說話------------------------- </DIV></DIV></DIV></DIV>
作者︰test 媒體對教師多為不滿,老師就要有被學生打 高道德的標準,打不還手 是嗎?誰不是父母生的?
作者︰test 工會常常標榜可以幫老師解決問題? 1.別無限上綱到大小問題都要解決,OK? 2.有問題需協助解決也先確認是否為工會會員,OK? 3.天下沒白吃的午餐,OK? 4.如果違法的問題???如何解決,OK? 5.權益受損於法有據,具名申請或投訴,工會才有所本協助解決,OK? 6.事涉相關權責單位者,依照正常管道協助解決,OK? 唉∼ 樓上朋友存心不良,OK?
作者︰test 半畝方塘一鑑開,天光雲影共徘徊; 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 。
作者︰test 如果甚麼都不OK,那我們要你工會幹甚麼?
作者︰test
作者︰test
1.教育部受權成立教育產業工會,當然工會對這個事業單位要積極好好輔導處理,怎能讓校園有如此沉痛心聲,任憑發展下去o 2.事業單位是將本求利,使用單位要求最佳品質,生產單位當然要技術提升,否則那來競爭力o 3.工會所作所為是我們的期許,不要被誤會為花瓶,加油!
作者︰test 妳把工會當成什麼? 權益事項、權利事項及不當勞動行為申訴仲裁、團約協商進行及勞工相關權益促進... 法定的工會「服務」內容妳瞭解多少? 丟一句不負責的話:『那要工會幹什麼?.....』 讓人不齒....心寒.... 去進修吧!跟上教育新時代吧!
實在不瞭解 教師方面的勞教真的做的不夠 太落伍了 希望工會多多辦理勞教相關活動及文宣 讓部分教師能跟上時代腳步 方能避免無謂的口水爭端 將教師組織內部損耗(內耗)降低 提升組織凝聚戰力 才能對瞬息萬變的教育現場議題 持續關注施力
作者︰test 難怪多位當年老同事,今年紛紛退出工會。 看來答案已經相當清楚! 歸去來兮?!
作者︰test
作者︰test 那你又知道多少? 如果你不是知道很多,你就不要在那邊亂吠!還教訓人咧!也不灑泡尿照照鏡子! 要去進修的,正是你!!!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快要無感了 你們這群無藥可救的人 如果樓上幾位很氣憤的仁兄真是想不開 為你們默哀 祝福你們 快離開工會 也離開論壇吧! 也謝謝家長的提醒!
作者︰test 謝謝您的指教! 可能懂得沒你多... 也許嘴巴也沒你臭... 不過到現在 灑完幾泡尿也照過幾次鏡子了 神清氣爽 感謝工會指引我迷途方向 樓12
作者︰test 目前新聞也沒有再報後續學校、老師、學生的情形了~ 看到自己的孩子做錯事,家長也不用出來道歉嗎? 難難難
作者︰test 【2012/05/21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文章分享】養不教 社會之過! 長期以來,台灣教育制度從家庭到學校,都一再複製現存資本主義社會競爭與將本求利的邏輯,......只顧自己別管他人瓦上霜。讓我們把「錢」看得比「人」還重要,以為有了錢就等於一切。強恕高中生的行為也正反映了台灣現實社會對於貧富的一種偏差歧視。.... 日前部分明星高中反對十二年國教,捍衛聯考升學主義,還認為「我們為什麼要跟人渣一起上課」。這正是複製資本主義社會長久以來自以為的「自由競爭」,看不見階級差異造成的資源分配不均與不平等。不論是強恕高中生還是明星高中,都讓我們看到教育體制一再重複社會的階級歧視,反成為社會退步的幫兇。
●●蘋果日報專欄文章--養不教 社會之過!(自主工聯執行長朱維立 )●● =================================================================== ●蘋果日報 養不教 社會之過!(朱維立) ※歡迎推廣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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