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教師會》101.05.03-本會召開第九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9383 )
作者︰yingsplendid出會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林奕均、邱芳穎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101縣教師字第024號 附件:1.委託書、2.議程、3.出席回條、4.提案單、5.會員代表名單 主旨:本會召開第九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時間:101年5月19日(星期六),上午十一時至十二時。 二、地點:平鎮市立社教文化中心三樓第一會議室。 (平鎮市環南路三段88號平鎮高中旁,備平面及地下停車場) 三、會員代表因故無法出席者,可填寫委託書委託其他會員代表(共97位, 會員代表名單如附件),但毎位會員代表以接受一位會員代表委託出席為 限;委託出席人數,不得超過該次會議親自出席人數三分之ㄧ,如有超過 情形,以報到先後順序決定之。【桃園縣教師會會員代表大會規程第十一 條】 四、其餘注意事項: (一)委託書正本當天務必請被委託人(會員代表)攜帶到場辦理報到。 (二)歡迎各分會派員列席,出、列席人員回條請於5月10日(星期四)下午四時前傳真回本會。 (三)如有提案,請將提案單於 (四)當日出(列)席人員得依教師請假規則給予公假處理,並核計研習時數1小時(請先至「桃園縣教育網路中心→桃園縣教師會」登錄) 正本:第九屆第二次會員大會代表 副本:本縣各級學校教師會(含分會)、本會全體理監事(以e-mail傳送)、本會組織發展部 理事長 羅焜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