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積分審查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9352 )
作者︰test
作者︰test 桃園縣的縣內調動 研究所的進修學分一直以來都沒有算在研習時數裡面 只有台閩地區的介聘 研究所進修學分才有算在研習時數內 每35小時算0.5分 每2個學分算18小時(折抵時數有點忘了,有錯誤請指教訂正) 並不是今年的新規定 樓主所提的...偏袒某些研究所一直延畢未提敘的人 這會不會過度推論,想太多?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請問樓主是國小的嗎? 如果是國小老師 那就真的和您風馬牛不相對了 國中介聘一直以來 研究所的學分一直都不算在研習時數內
作者︰test 請讀以下規範 桃園縣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介聘縣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 十三、介聘積分審查:除依規定保留積分者外,一律以聘(派)任現職後之年資、考績、獎懲、進修及特殊事項始得採計給分。 (四)進修: 1.在教育部認定之大專院校進修並取得學分證明書者方予給分(成績單及進修學位之學分證明書予以採計。) 我讀了十幾次也讀不到進修學分提敘後不予採計的訊息,反而認定應該是取得學分證明書者方予給分(成績單及進修學位之學分證明書予以採計。 如果真的要規範為進修學分提敘後不予採計應該白紙黑字敘明吧!為何不這麼公告,而寫上面那一段,實在令人百思不解
作者︰test 回樓上 個人理解應是畢業後就以學歷為主的意思吧 若已畢業還可以以進修學分加分,那大學的學分是否也可以加計呢﹖
作者︰test 我也認同6樓的說法!應在條款說明清楚! 很納悶是~~~調動跟提敘有何關係? 這是在職內努力去進修的學分 為何以是否提敘做為界定呢?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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