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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的研習時數理所當然要算教師介聘研習時數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9253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4/9 下午 10:16:14
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的研習時數???? 請問:今年承辦介聘的內壢國中人事主任,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審核通過結算的時數,算不算縣內與縣外的研習時數 ? 聽聞去年內中要求縣外教師介聘時要出具公文,但他縣市卻不用,因為他縣市認為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是有公信力的, 桃園縣承辦介聘學校的做法已影響教師權益,教師工會的理事們知悉否 ? 請關切一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4/13 下午 07:26:10
<DIV class=plainMail>【高中教師介聘】高雄市101年高級中等學校市內教師介聘小組第一次會議記錄 ●文: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中職委員會陳俊成
【牛奶瓶前言】教師聯合介聘,透過公開、公平、公正的機制,保障現職教師介聘的權益,【原高雄縣高中】全數參加,儘量照顧現職教師權益,【原高雄市高中】卻只有少數參加,教師不照顧教師,不知道是甚麼原因?莫非暗槓缺額?莫非新進比較好?那豈不是自我否定?我們要說,相煎何太急?老師何苦阻擾教師?
●會議時間:中華民國101年4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時 ●會議地點:本局家庭教育中心會議室 ●主席:陳副局長金源 ●本會出席人員:陳俊成
壹、教育局相關報告: 一、本小組由本局副局長為召集人,成員包含各申請介聘學校、本市教師會及校長協會之代表,以辦理市內教師介聘作業。 二、本(101)年度計有中山高中、楠梓高中、小港高中、瑞祥高中、福誠高中、路竹高中、林園高中、六龜高中、文山高中、仁武高中及海青工商等11校依規定於期限內完成市內介聘申請程序。 三、另本年度目前針對市內介聘作業,規劃於5月初與本局教育科技科及資訊教育中心合作於101年5月8日(二)前辦理學校端辦理網路系統操作說明會。 四、由於行政專長介聘在日前由教育部糾正彰化縣「主任介聘」違法,雖高雄市為「行政專長介聘」但恐仍有問題,因此本次會議原要討論「行政專長介聘」,目前還是徵求委員的同意,暫緩推動。
貳、討論提案: 案由一:有關本市101年高級中等學校市內教師介聘作業之承辦學校,提請討論。 決議:由瑞祥高中擔任承辦學校。另本會提議,業務應儘量不要由完全中學承辦,以減輕完中原已沉重的行政負擔;游科長說明此次因其它無國中部的高中已有其它承辦業務,或校內行政狀況確實無法承接,因此還是委由瑞祥高中協助!
案由二:有關「高雄市101年高級中等學校市內教師介聘日程表(草案)」,提請討論。 決議:1、日程表中「行政專長介聘」的部分,全數刪除。 2、第5次委員會議挪至6月4日上午9點,以利資料的匯整。
案由三:有關「本市10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行政專長教師介聘申請書(草案)」,提請討論。 決議:刪除。
案由四:有關「高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市內介聘作業申請表(草案)」,「市內教師介聘獎懲紀錄表(草案)」及「市內教師介聘研習時數證明紀錄表(草案)」,提請討論。 決議:介聘獎懲紀錄表的獎懲紀錄採用國中小教師介聘的作法;人事資訊系統直接列印獎懲紀錄,由人事單位核對並加蓋核與正本相符。另亦須介聘申請人校對相關資料後簽章。
案由五:有關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已完成介聘教師報到,是否得予參加本市市內介聘作業,提請討論。 決議:已完成(省市)介聘報到者,不得參加本市市內介聘作業。
參、臨時提案 案由一:申請辦理市內教師介聘的特殊教育學校納入本委員會,同時進行相關介聘作業。 決議:通過。 附帶決議:建議修正「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要點」,將特殊教育學校涵蓋其中。
案由二:建議修正「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要點」第15條,將行政專長教師介聘刪除。 提案人: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陳俊成 說明: 1、最新的「高中教師介聘作業要點」修正時,本會並未收到公文,無法即時與會,相關修正內容,本會既無法參與,自無從贊同,尤其是第15條內容。 2、新修正的作業要點中加入行政專長介聘(第15條),因高中專任教師皆可擔任主任,不若國中小教師須經甄選培訓才具主任資格,專長無從認定;條文訂定後,將形同市內自辦介聘借屍還魂,將導致先前的亂象重演。此部分高雄市亦已遭監察院糾正。 3、行政專長教師介聘如科長於報告時所言:恐有違法之虞。 辦法:同案由。 決議:通過。
肆、散會
P.S.1相關「日程表」「申請書」請參閱:http://163.16.40.12/keu/newView.aspx?keuNewsId=456
P.S.2針對甚有疑慮的行政專長教師介聘,本會即在今日發電子報提供大家了解(如附件)。高中職教育科游科長,在開始提案討論之前就斷然處置,是勇於承擔的表現,只是日後在修訂辦法時應在事先了解相關影響及法規。
P.S.3相較於主管科的勇於承擔,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在開「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要點」時,儘只是吹棒教育局,卻一點也沒為高中的教育環境及風氣把關(如附件),在本會未參與的情況下,通過了行政專長教師介聘條文,埋下日後可能的嚴重後果---這樣的教師組織專業性何在?
●●●2012/4/11牛奶瓶報報(節錄)●●● ================================================================================ 1000715教育部函:彰化縣政府府持續辦理主任介聘事宜違反依法行政原則案
教育部公函和監察院糾正文顯示,各縣市政府辦理主任介聘違法,桃園縣教師會和彰化縣教師會都努力證明了這點,也都發出相關的電子報。 政府機關應依法行政,教育單位更應該如此,既然教育部和監察院都有相關的函文,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似乎該考量相關作法的適法性?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對於「行政專長介聘」沒有反對意見,但既然可能有違法之疑,我們的立場是依法辦理! 轉貼教育部公函和相關電子報: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101年研商修正「高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要點」會議內容摘要(節錄)●●● ================================================================================ 高雄市公立高中職教師市內介聘作業今年度(101年度)起將由高雄市教育局主辦相關業務,不再由各校自行辦理。
此次會議討論的「市內介聘作業要點」在經過前幾次會議的討論後,今天的會議已經是到最後的決議階段,由高雄市教育局陳副局長金源主持,主管科為高中職科,相關會議修訂條文已相當完善且會議進行相當順暢,約半小時左右即完成此次會議。
高雄市教師會代表莊良舜老師在此次會議最後表示,感謝教育局願意如此嚴謹的主動承辦此項重大業務,也希望主管科在今年第一次承辦市內公立高中職教師介聘業務時,能夠參考國中科之前所執行的經驗與效率,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承辦好市內公立高中職教師介聘的作業。
主管科高中職科長游淑惠表示,去年就已經參照當時國中科辦理市內公立國中教師介聘作業的相關流程後,做了介聘作業時程的模擬與規劃,雖然今年是第一次辦理,但市內公立高中職教師參與介聘的人數應該沒有國中來的多,應不至於會有太大的作業困擾或是意外,該科將盡力辦好此項作業。
主席陳副局長也表示,由教育局來承辦此業務理應比各校自行承辦會來得公平、公正、公開,也期許與教師團體、家長團體等單位齊同努力,相互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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