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教師會》101.04.03-有關改善桃園縣101年公幼招生計畫之建議,詳如說明,請 查照。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9249 )
作者︰yingsplendid出會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李春鸞、邱芳穎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4月3日 發文字號:一○一縣教師字第016號 附件: 主旨:有關改善桃園縣101年公幼招生計畫之建議,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第九屆「幼稚教育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縣公幼自民國78年設立至今已23年,公幼招生之相關資訊(何處有公幼設立?每年招生日期為何?)。 三、桃園縣(市)公幼招收非桃園市之幼生,此跨區就讀情形往往造成家長之接送,及無法配合學校作息等問題叢生。 四、建請 貴府改善101年公幼招生計畫︰ (1)將每年公幼招生日期固定。 (2)規定登記入園資格—以學區內及5足歲幼兒具優先抽籤權。(招生不滿開放其餘,授權各園視招生狀況權衡) (3)教育處網頁中增設及公告公立幼稚園招生資訊(如:大、中班招生班級數/附設幼稚園名冊、抽籤日期等等), (4)鑑輔會身心障礙轉介流程需完全配合公立幼稚園招生時程,並將身心障礙安置名冊(含障礙類別)於招生日前提交各安置園所。以利各公幼園所減收名額計算、教師助理員申請等作業事前提報 正本:桃園縣政府 副本:本會幼教委員會主任委員李春鸞、本會理監事(以e-mail發送)、本會組織發展部 理事長 羅焜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