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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03.20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9182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3/22 上午 09:16:49
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第三點修正對照表 | 修正規定 | 現行規定 | 說明 | 三、遴委會置遴選委員十五名,由本府就下列人員聘兼之: (一)教育局局長(當然委員並擔任主任委員)。 (二)教育行政人員代表二人,由教育局局長推薦擔任。其中指定一人兼任執行秘書。 (三)教育學者代表三人,由本府遴聘。 (四)校長代表三人。 (五)家長會代表三人。 (六)教師代表三人。 前項第四款至第六款代表由各校推薦,再由本府自各校推薦代表中遴聘三人;另第三款至第六款代表人員均設候補三人。 所有委員名單應於當年度校長遴選完成後公告。 | 三、遴委會置遴選委員十五名,由本府就下列人員聘兼之: (一)教育局局長(當然委員並擔任主任委員)。 (二)教育行政人員代表二人,由教育局局長推薦擔任。其中指定一人兼任執行秘書。 (三)教育學者代表三人,由本府聘任。 (四)校長代表三人,由校長互推之。 (五)家長會代表三人,由現任家長會長協調推薦並由本府聘任。 (六)教師代表三人,由全體教師互推產生。 上述各類代表人員均設候補一人。惟家長會代表候補三人。 所有委員名單應於當年度校長遴選完成後公告。 | 一、文字修正。 二、為使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更為公平、公正、公開,爰修正教育學 者、校長、家長會、教師等代表之產生方式。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3/22 下午 09:34:34
教育局太英明了!出現了現代武則天!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3/24 下午 05:12:35
以後各校選出代表後 就由縣教育局直接圈選出遴選代表 那校長遴選委員會就都是自己人了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3/24 下午 07:11:14
教師工會會員數眾多 應有當然委員的名額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3/26 下午 05:44:51
<DIV class=plainMail>【工作報告】1010326研議修正「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注意事項」會議 ●報告人:廖建中
●開會時間:101年3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 ●開會地點:信義國小3樓會議室(新興區中正三路32號) ●主持人:郭副局長金池 ●本會會議代表:廖建中、潘如梅
這場會議提供的草案,是教育局於101年03月12日邀集部分學校校長先行研議出來的。
之前,蔡清華局長曾經多次於各種場合包括去年的校長遴選作業檢討會及局務會議中表示:「本市本年度三級學校校長遴選均已辦理完畢,請各主管科協同進行檢討,包括流程與委員聘請等。」
後來,鄭新輝局長於101年高雄市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第1屆第1次委員會議中也說,要檢討之前校長遴選過程,讓基層的聲音可以被聽見,讓整個遴選的過程更加公平、公正、公開。
可是,今天教育局提出的這個草案版本,卻是越改越不民主、越改越不公平、越改越不公正、越改越不公開。
我們於會議中提出質疑,教育局的作法簡直是反民主,更可惡的是還企圖把去年該檢討、不合理的作法,通通「合理化」:
●座談會後參加校長遴選之校長提出「意願調查表」、「校長辦學檔案」、「出缺學校特色及待解決問題處理方案」。 ●現職校長免出席校長遴選委員會議。 ●出缺學校代表得在尊重之原則下主動徵詢校長候選人意願,惟不得針對候選人自行舉辦校內公開說明會或其他問卷調查等遴選活動。
看來,教育局還是企圖透過辦幾場「大鍋炒」的座談會來「假裝」他們有傾聽基層的聲音。但是,校長們提出「意願調查表」卻是在座談會後。座談會時,學校端根本不知道誰有意願想到他們學校,怎麼表達意見?
還有,教育局竟然同意現職校長有特權可以「免出席校長遴選委員會議」,去年條文沒這一條,教育局已經這樣亂搞了,今年竟然大辣辣地把它寫進草案條文中。這種作法,對遴選委員會毫不尊重,對被遴選的校長也未必都是好事,萬一有遴選委員現場拿出具名的資料指控參與遴選的校長,請問這些被指控的校長人不在現場,要怎麼回應?
尤有甚者,學校老師想針對被遴選校長辦個「說明會」或「問卷調查」也不可以,這樣的教育局,簡直官僚到極點!嘴巴講尊重基層的聲音,實際上就是打壓學校基層表達意見、製造白色恐怖!
101年3月2日,劉亞平於教審會中質疑校長遴選過程都是校長協會「喬好的」、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
校長協會【翁慶才】理事長當時辯說:校長協會是「依法接受教育局委託」的。
這讓我們看清楚一個事實,那就是教育局瀆職、放任校長協會「喬」位置。「校長協會」本身會員要參與遴選,但他們自己的黑手卻又介入遴選過程,這樣的遴選機制,讓人如何信服?
這場會議,我是第一個發言的,我霹哩啪啦一口氣講完之後,就離席抗議了!我認為教育局毫無誠意改善校長遴選的機制,完全不尊重學校端的意見。硬是要「橫柴舉入灶」,把國家賦予的任務私相授受給校長協會「歸碗捧去」「孝孤」(台語)!
PS.民主進步黨代理主席【陳菊市長】,當時參與大高雄市長選舉,是偷偷摸摸參加選舉嗎?有沒有可能高雄市民一直到投票的時候,都還不知道原來【陳菊】已經參選了?【陳菊】當時有躲起來或是被禁止與高雄市民接觸嗎?選委會有立法不准人民討論票要不要投給【陳菊】嗎?如果以上的答案都是否定的,那為何「民主進步黨」代理主席【陳菊市長】麾下的教育局會是「民主退步」成這個樣子?
轉貼1010326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注意事項(修正草案):
●●●1010326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注意事項(修正草案)●●● ================================================================================ 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注意事項(修正草案)
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辦理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國中小)校長遴選作業,特依「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及遴選委員會設置要點」(以下簡稱要點)第十三點之規定,訂定本作業注意事項。
二、國中小校長遴選作業辦理項目如下: (一)成立「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遴選委員會)。 (二)公布「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時程」。 (三)公布新設學校籌備處主任名單。 (四)公布國中小校長出缺學校、任期屆滿及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ㄧ以上之現職校長之學校名單。 (五)通知出缺學校提出家長與教師代表列席報告名單。 (六)召開遴選委員會會議。 (七)辦理各階段遴選作業(如附件流程圖)
1.第1階段遴選: (1)本市任期屆滿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現職國中小校長(以下簡稱現職校長)或曾任校長之現任課程督學得申請參加校長遴選。 (2)通知出缺學校提出學校特色、需求、待解決問題及未來發展方向(以下簡稱學校需求),並經校務會議通過。 (3)第1階段出缺學校(含校長擬異動他校者)於接到通知7天後,提送學校需求書面或數位簡報資料報局,並由教育局公告之。 (4)參加校長遴選者應填寫調任意願書。 (5)召開出缺學校家長代表、教師代表、具第一階段校長遴選資格且有意遴選之人員與遴選委員會委員座談。 (6)座談會後參加校長遴選之校長提出「意願調查表」、「校長辦學檔案」、「出缺學校特色及待解決問題處理方案」。 (7)將出缺學校需求及參與遴選校長之「校長辦學檔案」、「出缺學校特色及待解決問題處理方案」送達各遴選委員。 (8)資料送達1週後,召開遴選委員會,由委員就所提送之資料中對於有疑義者進行討論,必要時推派代表實際訪查,訪查時程由教育局安排。 (9)本局以學校發展需求及特色,校長之品德、操守、辦學績效及校長之意願,並參酌出缺學校學生家長及教師之興革意見,規劃建議校長名單草案,提送遴選委員會進行審議。
(10)參加人員其遴選審議順序如下: 甲、新設學校校長遴選。 乙、第1任任期屆滿校長的連任。 丙、第一、二任任期屆滿及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ㄧ以上之現職校長及曾任校長之現任課程督學之校長遴選。
2.第2階段遴選: (1)公布第2階段校長出缺學校名單及出缺學校需求。 (2)擬參加第二階段遴選之現職校長、曾任校長或候用校長,應填寫遴選意願書。 (3)通知出缺學校推派家長代表及教師代表出席參加出缺學校需求座談會及提送出席遴選委員會聆聽及提問代表名單。 (4)曾任校長或候用校長得申請參加校長遴選,並參加出缺學校需求座談會。 (5)於選填志願前,由本局召開出缺學校需求座談會,邀請遴選委員、出缺學校家長、教師代表及具第二階段校長遴選資格且有意遴選之人員參加進行學校需求之說明。 (6)擬參與遴選之候用校長於說明會後,依限提出「意願調查表」、「校長辦學理念」、「出缺學校特色及待解決問題處理方案」送教育局。 (7)將出缺學校需求及參與遴選校長之「校長辦學檔案」、「出缺學校特色及待解決問題處理方案」送達各遴選委員。 (8)召開遴選委員會邀請曾任校長或候用校長列席就「出缺學校特色及待解決問題處理方案」,向遴選委員會報告,並邀請出缺學校之家長代表與教師代表列席聆聽及提問。 (9)本局以學校發展需求及特色、曾任校長或候用校長之品德、操守、意願,並參酌出缺學校學生家長及教師之興革意見,規劃建議校長名單草案,提送遴選委員會進行審議。 (10)召開遴選委員會審議曾任校長或候用校長之遴選。
3.現職校長免出席校長遴選委員會議。
4.已辦理第1階段及第2階段後,學校校長因故出缺,遴選委員會得徵詢具校長資格者之意願召開會議遴選為該校校長。
三、遴選委員會召開遴選會議時,參考下列資料進行審議: (一)現職校長之「意願調查表」、「校長辦學檔案」(含校長辦學績效、本局提供之年度考核、視導紀錄及學校評鑑等)、「出缺學校特色及待解決問題處理方案」。 (二)曾任校長或候用校長之「意願調查表」、「校長辦學理念」及「出缺學校特色及待解決問題處理方案」。 (三)提供遴選委員會審議之資料,需經本局確認內容符合校長遴選相關規定者,始得提送遴選委員會參考。
四、出缺學校辦理事項及辦理原則如下: (一)學校應召開校務會議審議學校需求及家長教師意願,惟不得指定人選,並推薦家長與教師代表各一名出席或列席相關會議。 (二)出缺學校代表得在尊重之原則下主動徵詢校長候選人意願,惟不得針對候選人自行舉辦校內公開說明會或其他問卷調查等遴選活動。
五、校長候選人之規範如下: (一)校長候選人不得自行舉辦或參加出缺學校自辦之說明會及餐會、從事競選活動、拉票、委請他人拉票或其他問卷調查。 (二)不得對其他校長候選人作匿名指控或發表不當言論。
六、遴選委員參與校長遴選工作,應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遴選委員應本公平、公正之原則及獨立自主之精神進行遴選。 (二)遴選委員不得接受校長候選人、或其他人員為校長候選人辦理之邀宴、關說等相關活動。 (三)遴選委員不得單獨或聯合召開記者會,所有資訊之公布,一律由本局負責。 (四)對於匿名指控事項,不得提遴選委員會討論審議。 (五)具名指控事項,應予保密,若有洩漏者依法究辦。 (六)校長候選人為遴選委員會委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關係者,應自行迴避。
七、遴選委員會投票時,應設置投票圈選區及投票區。
八、新設學校籌備處專任主任之遴選適用本作業注意事項之規定,於籌設完成時,其校長之遴選提遴選委員會報告確認。新設學校籌備作業因政府財政狀況或政策考量決定暫緩籌設者,其籌備處主任得報經本局核准後,比照現職校長申請參加遴選。
九、遴選作業有關校長出缺學校名單、申請作業、遴選結果、作業日程及其他相關事宜,由本局適時以正式公函或於本局網站公布之。
十、經遴選委員會選出之校長,由本局依法定程序報請市府聘任之。
──────────────────────────────────── 【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歡迎推廣訂閱:http://www.kcta.org.tw/maillist/maillist.aspx ※牛奶瓶報報(過往電子報)網址:http://www.kcta.org.tw/milkping/milk.aspx ※若要停止訂閱電子報,請寫信給發信人,我們將為您處理。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4/1 下午 10:00:02
現在還在想校長遴選代表採浮動制 君不看修改之遴聘代表 由縣教育局直接圈選教師代表三人 大家太天真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4/4 下午 06:00:05
<DIV class=plainMail>高雄市校長協會若開立不實收據,相關人員可能已經涉嫌觸犯偽造文書、詐領公款或圖利等罪嫌! 「退休紀念品費用」明明每位校長僅須負擔約【84元】,校長協會收據的金額卻變成【2000元】!
●文:廖建中(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
101年03月29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發布新聞稿爆料:〈高雄市校長們全國首創「校長退休獎金」 校長們合力「學校公庫」通「校長私庫」 每位校長退休都從公帑挪走數萬元福利 50萬的公帑可以救助多少個清寒的學生〉
根據之前高雄市校長協會(理事長翁慶才校長)寫給各國小校長的信中說:「每位退休校長退休紀念品費 以100元計,因此每校繳交2000元。本市計有240所國小(私立與翠屏國中小不計),扣除新光與民生國小(辭職與暫停職不計),共計238所國小,每位退休校長收受23800元(含紀念品)等值費用,校長會議時頒贈紀念牌(1000元),餘22800元於收齊時,將匯給退休校長(另公佈收據以資徵信)。」
請注意!高雄市校長協會送給退休校長的「退休紀念品」只有一項,那就是價值1000元的「紀念牌」。高雄市校長協會的算法,根本就是掛羊頭賣狗肉!
我們可以得知,每位退休校長實際收到【退休紀念品(紀念牌 )】的價值只有【1000元】,平均每位校長僅須負擔約84元(1000元×20位退休校長÷238人≒84元)。其餘全部都是「現金」往來。
今天有人進一步提供給我們資料,校長協會開出的收據確確實實是這樣寫的:「茲收到○○國小○○○校長『繳交本市國小校長退休紀念品費用新台幣貳千元整』」。
也就是說,校長協會已經涉嫌提供不實收據,讓學校校長不實核銷,換取現金圖利退休校長(每位拿不實收據核銷的校長,涉嫌圖利金額:2000元-84元≒1916元)。
順帶提醒一下,不曉得大家對馬英九特別費案的「余文」還有沒有印象?那個案子法官認定沒有任何人從特支費中A一毛錢,余文的手法只是把數張小金額發票換成一張大金額發票,但余文最後還是被認定有罪∼偽造文書。
這次,高雄市校長協會涉嫌提供不實收據讓學校校長不實核銷,退休校長實際上每個人是有收受現金「22800元」的。也就是說,可以確定是有人從中得利的。
所以我們認為,高雄市校長協會涉嫌開立不實收據可能已經涉嫌觸犯偽造文書罪,相關人員也有可能已經涉嫌詐領公款或圖利等罪嫌,【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不排除針對相關人員提出告發或檢舉!
PS1.高雄市校長協會理事長【翁慶才校長】在面對媒體採訪時,親口承認:高市國小校長援此例訂有祝賀退休的互助方式,【行之有年】。
PS2.這則新聞一出,馬上有腦筋動得快的會員跟我們反應說:「有沒有想過像楠陽國小的李明堂校長將會『退休兩次』」!
●●●轉貼951115 NOWnews今日新聞網_特別費案/拿假發票報帳 檢方約談前馬英九秘書余文●●● ================================================================================ 2006/11/15 18:04 特別費案/拿假發票報帳 檢方約談前馬英九秘書余文 NOWnews今日新聞網 更新日期: 2006/11/15 11:09 記者: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馬英九特支費出現假發票報帳一事,查黑中心今日約談前馬英九辦公室秘書余文,了解發票的來源和報支的過程,清查是否有浮報貪瀆情事,以及是否涉及偽造文書。 台灣高檢署承辦檢察官侯寬仁14日上午傳喚馬英九出庭應訊,市府秘書長李述德卻在晚間臨時召開記者會說明,市府的說明是否能證明馬英九未涉報假帳的行為,檢方已展開追查。 市府表示,這位科員(指余文)以自己或他人的較大額發票,取代零星小額發票,核銷市長特別費,原始單據都有留存,目前尚未發現中飽私囊,但便宜行事涉及行政疏失部分,市府會內部懲處,另是否涉及刑事責任,已函送檢調單位偵辦。 針對余文以自己消費的發票,「統報」雜支費用,辦案人員指出,市府已清查出具體的消費資料,辦案人員將逐一勾稽于姓祕書墊付與核銷款項,清查是否有浮報貪瀆,但余文可能涉及偽造文書。 據指出,余文平日負責處理市長的紅白帖及部分雜支,他對於購買便當等數百元的雜支花費感到相當繁瑣,不耐逐筆報銷,於是利用自己消費的大額發票報銷市長特別費。他強調,包括他本人、市府同仁以及市長在內,絕對沒有人從特支費中拿一毛錢,他自認問心無愧,經得起考驗。
──────────────────────────────────── 【牛奶瓶報報】 發信人:劉亞平 電子郵件:milklyp@ms69.hinet.net ※歡迎推廣訂閱:http://www.kcta.org.tw/maillist/maillist.aspx ※牛奶瓶報報(過往電子報)網址:http://www.kcta.org.tw/milkping/milk.aspx ※若要停止訂閱電子報,請寫信給發信人,我們將為您處理。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4/15 下午 06:14:18
14期校長培訓剛結業 15期馬上開訓 除了校長的培訓重要外 更重要的是校長遴選 希望縣教育產業工會能 進入委員會替教師代表發聲 不過現在遴選辦法改變了 我們的希望可能要落空了 大家要加油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5/18 下午 01:12:09
現在校長遴選委員會各校代表選舉正在展開.最後只能由縣府直接圈選三位.這樣的方式根本沒有真正的代表制精神.是開明民主的倒車.桃園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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