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工會)100.12.1-本會召開第一屆第二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暨各校支會長聯席會議,詳如說...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8730 )
作者︰dugin-b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3122 聯 絡 人:林奕均、陳惠心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一○○桃縣教工字第070號 附件:一、2012年立委選舉【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會)給全縣教師的公開信 二、委託書 三、議程及出席回條 四、會員代表名單 主旨:本會召開第一屆第二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暨各校支會長聯席 會議,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一、時間:ㄧ百年十二月十七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八時三十分開始 報到)。 二、地點:平鎮市社教文化中心三樓視聽室 (地址:平鎮市環南路3段88號,平鎮高中旁,備平面及地下停車場) 三、本次會議將處理「2012年立委選舉—【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教師 會)教育合作夥伴之推薦」等重要事項,請各會員代表及各校支會長務必撥 冗出席。(如附件1--給全縣教師的公開信) 四、會員代表因故無法出席者,請填寫委託書(附件2),委託其他會員代表( 共102位,會員代表名單如附件4),但毎位會員代表以接受一位會員代表委 託出席為限;委託出席人數,不得超過該次會議親自出席之會員代表人數三 分之ㄧ,如有超過情形,以簽到先後順序決定之。【依據工會法第二十七條、 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委託出席辦法】 五、委託書正本當天務必請被委託人(會員代表)攜帶到場辦理報到。 六、出席人員回條請於十 七、當日出席人員得依教師請假規則給予公假處理,核計研習時數3小時。(請 先至「桃園縣教師研習系統→點選主辦單位:桃園縣教師會登錄」) 八、「各校支會長名單」請至本會網頁左方填報或確認,並回傳出席回條。 正本: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各校支會長 副本:本會理監事(以上e-mail寄送)、本會組織發展部 理事長 彭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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