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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學期中教師是否不可以出國旅遊??有法令依據嗎?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8648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5 下午 11:03:48

先生公司於12月有辦同仁出國旅遊五天四夜

我想利用學期中的六日一二三   請三天事假陪同前往

並自費請代課老師代課三天~

若辦理請事假手續完成

可否出國旅遊???

需要在事假本中據實已告嗎?

有規定教師不得於學期中出國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5 下午 11:32:38

基於維護學生的受教權,的確有規定老師不能於學期中請事假出國!

不是請人代課就沒有影響,課程銜接、學生對不同老師教法的適應、生活的適應等等都要為學生考量!

既選擇走進這圈子,就要有這樣的認知!

我先生公司辦員工國內旅遊,配偶免費,我也不敢請事假同遊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6 下午 08:24:51

請問是教師法嗎?哪一條有明確規定呢?....

我只有聽說過

但也有人說並沒有這樣規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6 下午 11:39:02

我也好想知道喔!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7 下午 02:35:52

應該申請釋憲

我們都要納稅了

剝奪我休假的權益

老師是次等國民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7 下午 10:49:25

所有的人都可以在休假時安排出國

唯獨教師不行....

有良心的我也是偶而為之  哪裡有這麼多錢一天到晚出國啊?

工作10年也剛好碰到先生公司有旅遊

連事病假14天都必須自己出錢請代課老師 小小的五天四夜含假日 也不過請三天

代課請學生熟知的代課老師

課務也安排妥當

當然不可能說出國14天 我還有責任心呢~

只是想知道現行法令中是否有明文規定 出國旅遊就會被處分或是影響考績....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8 下午 01:52:57

一、依教育部函釋,事假係以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為必要始得申請,爰重申教師學期中(含畢業班已無課務時)不得以事假出國觀光,並檢附教育部書函乙份。
二、另檢附局裡同意教師得利用補假併同例假日出國之函釋。請卓參。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8 下午 02:04:16

依據88.08.06教育部88091712函

事假是以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為必要始符申請

各級學校教職員申請出國觀光

 為免影響學校教學

應利用寒暑假或其他放假時間辦理

因此

學期中出國觀光

現階段是不允許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8 下午 04:04:04

公教人員申請出國案件審核要點

行政院731973外字第0263號函

行政院7392973外字第18505號函修正

行政院783678外字第5930號函修正

行政院792879外字第02326號函修正

行政院8241582外字第09993號函修正

行政院8392483外字第36181號函修正

行政院845884外字第16132號函修正

行政院8611186外字第01420號函修正

行政院872287外字第16132號函修正

行政院88102788外字第39548號函修正

一、

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與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人員申請出國案件,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辦理之。

二、

因公申請出國,以下列事項為限:

()應友邦政府或有關國家或國際團體之邀請。

()參加各種國際會議或國際學術、文化、體育活動。

()應外交需要從事有關訪問活動。

()為促進友好關係訪問姊妹(兄弟)州(市)縣。

()因業務需要。

三、

行政院所屬各部、會、行、處、局、署、院、省政府及省諮議會(以下簡稱主管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應於年度概算編定前,擬具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報院核定。所需經費,應依預算程序列入年度預算國外旅費項下。

行政院審核前項年度派員出國計畫,應參據其以前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實際執行情形與績效及實際業務需要,從嚴審核。

第一項以外各機關之年度派員出國計畫,由其主管機關參據其以前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實際執行情形與績效及實際業務需要,從嚴審核。

四、

各機關擬具年度派員出國計畫,應先參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資訊網,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確屬業務需要,有助提升施政品質者。

()有益國家整體利益、外交工作及達成機關長遠目標者。

()前往考察國家有足資借鏡之處者。

()除非必要,三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者。

()出國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

前項年度派員出國計畫,由主管機關及所屬各機關分別標註其優先順序。

五、

各機關年度派員出國計畫經核定後,應依計畫執行;如有特殊原因必須變更計畫,或因臨時業務需要派員出國者,由其主管機關自行從嚴核定;其所需經費應在國外旅費項下支應,不得超支。但因下列業務需要派員出國,國外旅費項下預算不足支應時,得在年度旅運費項下勻支:

()臨時應邀參加第二點第一款至第四款並經外交部或主管機關認定之國際會議 或活動者。

()因業務需要赴國外談判者。

()國外突發重大事件,需緊急前往處理者。

()國外突發重大事故,需緊急赴國外採購以應急需者。

()前四款以外之其他臨時業務需要,必須派員出國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由各該主管機關從嚴核定;第五款由各該主管機關核轉行政院核定。

六、

主管機關應於年度終了二個月內,將當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實際執行情形,依附件格式詳細填列,報院備查。行政院如認有浮濫情形時,應予糾正。

七、

行政院副秘書長、秘書長、政務委員及主管機關與直轄市政府正、副首長因公出國,應事先函知外交部就相關事項依需要協調辦理。

八、

第二點第一款至第四款因公出國案件,應先徵詢外交部意見,於出國二個月前函請外交部轉知有關機關或駐外單位酌情安排協調。

第二點第五款因業務需要出國,如需外交部或駐外單位安排協調者,應於出國二個月前徵詢外交部意見。

九、

各機關因公實際派員出國時,由各該機關首長依下列原則從嚴審查:

()詳細蒐集有關之資料,詳擬出國計畫,充分準備,研訂各項考察細項,包括 訪問機構,擬提問題等。

()人選適當,熟悉業務,具有專長、語文能力,足可完成出國任務者。

()出國時機恰當,不影響公務。

()出國人數精簡,行程安排適當。

()前往國家無安全顧慮。

十、

因公出國人員,應依事先核定之國家或地區及期限辦理,非經事先報准,不得中途轉赴其他國家或地區考察或遊歷。

十一、

各機關奉派出國人員,應於返國後三個月內提出出國報告,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辦理。

十二、

各機關派員參加國際會議,依各機關團體派員參加及在國內舉辦國際會議準則之規定辦理;其未規定者,依本要點之規定。

十三、

省政府及地方政府與外國地方政府結盟而出國訪問,應依本要點規定辦理。本要點未規定者,依省政府及地方政府與外國地方政府結盟及組團出國訪問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

十四、

各機關人員出國案件之核定,依下列規定:

()行政院政務委員與主管機關及直轄市政府首長,其申請出國案件,應報行 政院核定。

()前款以外各機關首長(含各級公立學校校長)因公申請出國案件,由各該 主管機關核定;非因公之出國案件,報請上級機關長官核定。

()前二款以外之各機關人員因公出國案件,由各該機關首長核定;非因公務之出國,由簡任或相當簡任以上或經授權之主管核定。

十五、

行政院秘書長、政務委員、主管機關及直轄市政府首長因公出國,基於國際禮節及習慣,由主辦國家或單位連同配偶邀請,經認定確屬必須攜同配偶出國並報奉核准者,其配偶之機票費得由政府負擔。

十六、

各機關人員應國外機關團體邀請,自費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各項會議或活動,經依第九點審查同意者,得依規定核給公假。

十七、

公務人員申請出國觀光,應以休假、婚假或放假日者為限,其期間不得超過其本人可請休假、婚假或放假之日數,並得與其他出國事由同時辦理。

前項以外之事由申請出國,應以利用休假期間為原則;未具休假資格或已無休假者,得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規定辦理。

十八、

各級公立學校教職員申請出國觀光,為免影響學校教學及行政工作之推行,應利用寒暑假或其他放假期間辦理。但其利用婚假、休假申請者,不在此限。

十九、

各機關因業務需要,得參照本要點之規定,另定處理要點。

 

行政院731973外字第0263號函

行政院7392973外字第18505號函修正

行政院783678外字第5930號函修正

行政院792879外字第02326號函修正

行政院8241582外字第09993號函修正

行政院8392483外字第36181號函修正

行政院845884外字第16132號函修正

行政院8611186外字第01420號函修正

行政院872287外字第16132號函修正

行政院88102788外字第39548號函修正

一、

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與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人員申請出國案件,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辦理之。

二、

因公申請出國,以下列事項為限:

()應友邦政府或有關國家或國際團體之邀請。

()參加各種國際會議或國際學術、文化、體育活動。

()應外交需要從事有關訪問活動。

()為促進友好關係訪問姊妹(兄弟)州(市)縣。

()因業務需要。

三、

行政院所屬各部、會、行、處、局、署、院、省政府及省諮議會(以下簡稱主管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應於年度概算編定前,擬具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報院核定。所需經費,應依預算程序列入年度預算國外旅費項下。

行政院審核前項年度派員出國計畫,應參據其以前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實際執行情形與績效及實際業務需要,從嚴審核。

第一項以外各機關之年度派員出國計畫,由其主管機關參據其以前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實際執行情形與績效及實際業務需要,從嚴審核。

四、

各機關擬具年度派員出國計畫,應先參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資訊網,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確屬業務需要,有助提升施政品質者。

()有益國家整體利益、外交工作及達成機關長遠目標者。

()前往考察國家有足資借鏡之處者。

()除非必要,三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者。

()出國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

前項年度派員出國計畫,由主管機關及所屬各機關分別標註其優先順序。

五、

各機關年度派員出國計畫經核定後,應依計畫執行;如有特殊原因必須變更計畫,或因臨時業務需要派員出國者,由其主管機關自行從嚴核定;其所需經費應在國外旅費項下支應,不得超支。但因下列業務需要派員出國,國外旅費項下預算不足支應時,得在年度旅運費項下勻支:

()臨時應邀參加第二點第一款至第四款並經外交部或主管機關認定之國際會議 或活動者。

()因業務需要赴國外談判者。

()國外突發重大事件,需緊急前往處理者。

()國外突發重大事故,需緊急赴國外採購以應急需者。

()前四款以外之其他臨時業務需要,必須派員出國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由各該主管機關從嚴核定;第五款由各該主管機關核轉行政院核定。

六、

主管機關應於年度終了二個月內,將當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實際執行情形,依附件格式詳細填列,報院備查。行政院如認有浮濫情形時,應予糾正。

七、

行政院副秘書長、秘書長、政務委員及主管機關與直轄市政府正、副首長因公出國,應事先函知外交部就相關事項依需要協調辦理。

八、

第二點第一款至第四款因公出國案件,應先徵詢外交部意見,於出國二個月前函請外交部轉知有關機關或駐外單位酌情安排協調。

第二點第五款因業務需要出國,如需外交部或駐外單位安排協調者,應於出國二個月前徵詢外交部意見。

九、

各機關因公實際派員出國時,由各該機關首長依下列原則從嚴審查:

()詳細蒐集有關之資料,詳擬出國計畫,充分準備,研訂各項考察細項,包括 訪問機構,擬提問題等。

()人選適當,熟悉業務,具有專長、語文能力,足可完成出國任務者。

()出國時機恰當,不影響公務。

()出國人數精簡,行程安排適當。

()前往國家無安全顧慮。

十、

因公出國人員,應依事先核定之國家或地區及期限辦理,非經事先報准,不得中途轉赴其他國家或地區考察或遊歷。

十一、

各機關奉派出國人員,應於返國後三個月內提出出國報告,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辦理。

十二、

各機關派員參加國際會議,依各機關團體派員參加及在國內舉辦國際會議準則之規定辦理;其未規定者,依本要點之規定。

十三、

省政府及地方政府與外國地方政府結盟而出國訪問,應依本要點規定辦理。本要點未規定者,依省政府及地方政府與外國地方政府結盟及組團出國訪問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

十四、

各機關人員出國案件之核定,依下列規定:

()行政院政務委員與主管機關及直轄市政府首長,其申請出國案件,應報行 政院核定。

()前款以外各機關首長(含各級公立學校校長)因公申請出國案件,由各該 主管機關核定;非因公之出國案件,報請上級機關長官核定。

()前二款以外之各機關人員因公出國案件,由各該機關首長核定;非因公務之出國,由簡任或相當簡任以上或經授權之主管核定。

十五、

行政院秘書長、政務委員、主管機關及直轄市政府首長因公出國,基於國際禮節及習慣,由主辦國家或單位連同配偶邀請,經認定確屬必須攜同配偶出國並報奉核准者,其配偶之機票費得由政府負擔。

十六、

各機關人員應國外機關團體邀請,自費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各項會議或活動,經依第九點審查同意者,得依規定核給公假。

十七、

公務人員申請出國觀光,應以休假、婚假或放假日者為限,其期間不得超過其本人可請休假、婚假或放假之日數,並得與其他出國事由同時辦理。

前項以外之事由申請出國,應以利用休假期間為原則;未具休假資格或已無休假者,得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規定辦理。

十八、

各級公立學校教職員申請出國觀光,為免影響學校教學及行政工作之推行,應利用寒暑假或其他放假期間辦理。但其利用婚假、休假申請者,不在此限。

十九、

各機關因業務需要,得參照本要點之規定,另定處理要點。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18 下午 07:34:59

了解~那我是教師兼任行政人員

有休假21天

以休假名義出國應該沒問題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23 下午 10:33:41

知道反而束縛更多

看到我舊同事把課調開

現在在日本觀光還在FB上打卡

就令人嫉妒!!!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26 下午 12:40:27

同樣是老師,難道兼行政教師學期中出國,就不影響學生的受教權嗎?可見這又是政府階級化的思維作祟!也是兼行政教師的既得利益!

那些口口聲聲課稅後導師待遇比較好的兼行政教師,通通辭行政職,一起來兼導師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26 下午 02:18:50

正想奉勸mary老師,即使法令讓您可以合法在學期中出國旅遊

但因我們的身分,建議仍宜多考慮社會觀感

假設您是學生,知道老師把您放給代課

只為了自己出國去玩樂,您又有何感受呢

若您心意已決,那便祝您旅途愉快

回11樓老師

我就是想回任導師的行政,不知我是否是少數

但長期以來個人從未想要當行政,不得已擔任行政是減班造成

敝校目前應無任何導師願意與行政輪調

我想推動職務輪動,仍不得不謹慎從事

否則可能會讓自己成為許多導師的眼中釘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3 下午 08:39:12

社會觀感的意思

就是把事情公諸於世之後 問問局外人有何意見

請記得你只是請個事假 天數沒有超過規定就好

誰會管你事假在做些什麼事?

誰要你大張旗鼓 問這個問那個的?

我身邊多少人都是周五請假到香港SHOPPING 週一回來上班 充完電神采飛揚 學生看老師也耳目一新

甚至有更無恥的人還排課就排自己周四五整天空堂(當然這不足取 士大夫之恥是為國恥)

我的意思是說:

請事假合法合理 也不妨害別人

老師也是人 薪水又不高 難道還要選寒暑假旺季再出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2/3 下午 08:47:14

忘了再補充說明

雖然說老師也是人

但是如果你學一些網路玩家 在網誌上放些自己的限制級照片

只要讓人家知道你是老師 那麼社會觀感就會不好

記得有位年輕貌美女老師 參加過超級兩光大道選秀節目的那位嗎?

你可知道當初她為何會在一片看好聲中急流勇退 選擇退出比賽?

也是因為家長AND長官的關切

要她顧及社會觀感!

雖然我知道她是位超級熱愛工作

深受小朋友愛戴的好老師!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5/2/19 下午 08:50:23

這些問題值得深思!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5/3/11 下午 10:11:08

教書20了年!我的觀念是:老師出國就應該利用寒暑假,請假也該利用沒課的時候。我覺得這是身為老師的基本道義。(不管外界如何看待我們老師,不管我們是否已經繳稅……)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5/3/12 上午 08:22:42

作者 : 我更嫉妒版主(IP:114.25.97.191)(發貼時間:2011/11/26 下午 12:40:27)

同樣是老師,難道兼行政教師學期中出國,就不影響學生的受教權嗎?可見這又是政府階級化的思維作祟!也是兼行政教師的既得利益!

那些口口聲聲課稅後導師待遇比較好的兼行政教師,通通辭行政職,一起來兼導師吧!

 

請問兼行政教師學期中出國是因公還是私人旅遊?

甚麼叫階級化?你有矮人一等嗎?導師有矮人一等嗎?

狹隘的心胸,自私的思維,只會加深教師間對立,教師社會觀感不佳。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5/3/12 上午 08:43:35

老師也是人.別把自己想的多清高神聖.討厭說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身旁的同事.很多表裡不一的.才更令人作嘔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5/3/14 上午 10:40:48

作者 : 不成熟的思維(IP:163.30.80.157)(發貼時間:2015/3/12 上午 08:22:42)
作者 : 我更嫉妒版主(IP:114.25.97.191)(發貼時間:2011/11/26 下午 12:40:27)

同樣是老師,難道兼行政教師學期中出國,就不影響學生的受教權嗎?可見這又是政府階級化的思維作祟!也是兼行政教師的既得利益!

那些口口聲聲課稅後導師待遇比較好的兼行政教師,通通辭行政職,一起來兼導師吧!

 

請問兼行政教師學期中出國是因公還是私人旅遊?

甚麼叫階級化?你有矮人一等嗎?導師有矮人一等嗎?

狹隘的心胸,自私的思維,只會加深教師間對立,教師社會觀感不佳。

那校長怎麼按時期中出國考察?

校長們應是因公出國,不受此限!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5/3/19 下午 10:06:40

在這裡發發牢騷、打打嘴炮,自High就好


真的老大同意,上班時間落跑一週出去玩,回來以後怎樣面對家長和孩子?

 

除非皮厚厚大喇喇的說:那是你家的事,別來煩我!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5/3/20 下午 11:15:20

電詢知道更詳細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5/3/23 下午 06:03:53

社會觀感是其次,法律定清楚才是正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5/3/24 下午 11:10:57

不管是出國去玩也好,念研究所請假也好,大家全都是為自己的利益著想,(不想利用寒暑假出國是因為團費貴,念研究所大多是為了晉級加薪)誰真的有把學生的利益考慮進去!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5/3/25 下午 02:31:23

很多教師想要學期中跟家人出國,但又不敢講實話,總會找一些奇奇怪怪的理由,奇怪耶!怎麼跟我們教的學生一樣。
邀饋假謝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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