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第八節課輔轉型,大家要有心理準備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8559 )
作者︰test 國中『課業輔導活動』俗稱第八節、第九節、及夜自習,由來已久。 除了第八節是合法的,第九節及晚自習都是違法的。 『課業輔導活動』的存在,歷年來被社會各界譏為為學校「掛羊頭、賣狗肉」的工具, 許多國中假補救之名,進行課業教學進度之實,讓國中學校成為「有牌補習班」! 今夏入學的國一新生,因為是十二年國教的第一屆,如何重新看待『課業輔導活動』, 成為教育當局的新課題。以下是高雄市教師會的部份研究報告摘錄。 【記者安敬朋高雄報導】一場由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工會及高雄師範大學教育系共同主辦的「國中課後輔導之困境與突破」論壇,15日上午在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的小型劇場順利舉行;會中,針對目前國中辦理課後輔導的問題與困境作深入的探討,並嘗試提出解決之道。 首先引言的是高雄市教師工會的趙翊雯老師,報告該會所做「國中課後輔導問題」的調查研究結果;其中,從來自原高雄市29所國中的1115份有效教師問卷,發現:29所國中皆有第八節及第九節課後輔導,其中19所甚至也有晚自息或假日自習;學生參加課後輔導的人數比例為:第八節96%、第九節62%、晚自息或假日自習21%;顯見課後輔導風氣之盛,但晚自息或假日自習則不如外界原先的猜測。其次,教師認為學生課後輔導主要來自家長或學校的要求,較少來自本身的意願,而教師的要求更少。至於「教師的參與意願」則出現複雜情緒,大部分老師都因「在超鐘點的狀況下,師生身心俱疲」或「想保留時間陪伴家人個人進修」,呈現低度的參與意願;但卻因為「學生留校總比在外遊蕩來得好」、「可搶救經濟弱勢學生」、「可彌補落後學生的學業落差」等等判斷,呈現出「不得不參與」的責任感。最後,該研究提出四項建議:(一)應對外澄清:老師不是「晚窒息」的元凶;(二)課後輔導應重視教師參與意願; (三)應澄清國中第八節課之功能,並檢討課程綱要的份量;(四)落實有效之補救教學,加強弱勢課後照顧。 高師大方德隆教授則就「課程改革帶來之教學時數問題」引言,他指出:課程改革帶來之教學時數問題其實不只是「教學時數」的問題,還涉及「課程版圖」的空間問題,甚至是教師「教學領域」的認同問題。例如:九年一貫課程採學習領域來架構整個課程結構,對於「社會」和「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衝擊最大,因其被統整得最厲害,宛如幾個人原先各有一幢房子,如今卻同時擠在一個房子下生活且搶著 (或推脫) 做家務工作。其次,新的課程規劃造成學習節數不足(尤其是小學的語文及數學領域),則是課後輔導(或補救教學)需求的根本原因。而「學科本位」的心態則是課程合理調整的最大障礙。 第三位引言高師大張新仁教授則就「補救教學」提出目前新的學術發現,包括:在學校層級建立「多層次的學習支援系統」,以及教室教學層級的「有效的補救教學原則」。 這場論壇的下半場為綜合座談,分別就「一、課後輔導是否可進行升學輔導(課業加強)?如何化解「助長升學主義」之污名?」、「二、課後輔導如何落實補救教學?補救教學是否應向學生收費? 」、「三、國中是否應辦理課後照顧?如何與課後輔導區隔?」、「四、教育部「課後輔導最多每天1小時,每週5天,並不得超過下午5:30」之規定是否合理?」進行討論。 與會來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戴淑芬指出:教育局從未反對課後輔導進行「補救教學」或「學藝活動」;但實際上,大多數學校的課後輔導是「延伸教學」;教育局是在遏止各校「升學輔導的軍備競賽」。 高雄市校長協會副理事長李進丁校長則以參訪日本小學的經驗,期待我國的課後輔導也能發展出「非學科」的多元活動;其次他也擔心:若老師都沒有參與課輔的意願,如何滿足家長的需求? 高雄市議員林瑩蓉則主張:教育局應在法令制度上調整,以符合教師及家長的需求;她同意課後輔導應有三種功能類型「補救教學」、「課後照顧」或「升學輔導」,但學校在安排此三類課輔班時,也應該有銜接的制度設計。至於教師不足的問題,教育局更是應該要及早規劃。 人本教育基金會前主任張 萍則主張課後輔導應全面回歸補救教學,過多的升學輔導只會把學生的學習胃口弄壞;她也為教師請命,認為只有快樂的老師才有快樂的學生。 高雄市各級學校長家長協會理事長吳文哲則呼籲:12年國教即將實施,課後輔導已到了該轉型的時候,他建議教育局推動學校落實課後輔導轉型「補救教學」及「學藝活動」。他也呼籲:有關課程改革、補救教學、及師資不足等等的困難,請學者、議員等有決策影響力的人儘快幫忙推動。 高雄市教師工會理事長陳建志也建議:政府應儘快檢討修正課程綱要,也應儘早規劃「提高正式教師比例」及「補救教學之配套措施」,以因應課後輔導轉型的需求。 高師大教育系主任陳麗珠教授也呼應政府應及早準備課輔轉型的主張,她也提到高師大教育系已規劃一個新的「補救教學學程」,為未來的師資需求作準備。 ****************************************
作者︰test 樂見國中第八節轉型! 教育產業工會打算何日與縣教育局協商第八節正常化事宜? 加油!快向高雄看齊! 期待下學期第八節可以正常化!
作者︰test
作者︰test ◎願意。主要原因是: ◎不願意。主要原因是:
作者︰test 為何一定要上「課後輔導」? 日前教育部重申學校不能強迫學生上第8節課後輔導,且不能上新進度,對於屢勸不聽的違規人員,將移送監察院調查(95.10.17)。 當日教育部要求全國25縣市教育局長針對國中課後輔導與留校自習辦理原則,並達成共識,學校不能強迫學生上課後輔導,且不能教新進度,對於違規的學校,將依違反教學正常化規定議處,縣市政府也必須積極督導學校,對於屢勸不廳的違規人員,將送監察處調查。 實際上桃園縣幾乎所有的國中都全面上第八節,既然是不能強迫,為何能做到幾乎全校都上第八節?且大多數的學生並不知道第八節是可以選擇不參加。 關鍵就在大多數的學校並未先取得家長同意,且課業輔導的費用可列在註冊代辦費之項目,簡單說,就是沒繳交課後輔導費是無法完成註冊手續的!用「無法完成註冊手續」來變相強迫家長掏出錢來繳課後輔導費用,請問有幾個家長有勇氣說不? 雖然縣府函文要求,列在此項目務必註明,不參加者將予以退費。此種做法是縱容學校強制收取在先,若有學生不想參加,有的學校要求必須家長提出證明,或告知必須等到期末方可退費…等等刁難的理由,這種在程序上刁難的手法,家長為了害怕學生被貼標籤,只好繳錢了事,也只能在私下恨得牙癢癢的說:「根本比搶劫還遭!」。 有些校長要求全面上第八節的說辭是:如果學生太早放學會在外面遊蕩破壞校譽。這樣的理由實在很矛盾,試問把學生多關在學校一小時就能消除「在外面遊蕩破壞校譽」的事嗎?一小時之後呢?說這些話的校長,大家可以去查查,很多都是只拼「升學率」,不重學生行為管理及弱勢學生的關心與輔導的!--這才是根本的問題,這也是桃園縣教師會為什麼每每在課後輔導的問題中,都大聲疾呼請校長們拿出良心辦教育! 對照學校辦「校外教學參觀」都可以做到先調查後收費,為什麼輔導課就做不到? 而教育局不願意要求學校公開收支、同意先變相強制收費,以及學校不願按照程序先調查後收費,我們很好奇到底是什麼因素讓教育局和校長們如此捍衛這塊餅?--課後輔導的結餘款才是促成全體參加的主因。 立意良好的課後輔導應該是依學生學習表現,設計多元課程及分組教學,做到符合學生真正的需求,也就是學習有落差的同學做到補救,對可加深加廣的同學提供更廣泛的學習,甚至有些同學是需要生涯規劃與輔導課程等等。但大部分學校都是原班上課,行政作業簡單化,一開學就可將課表及師資排好,在升學導向下,所有學測之科目皆會優先排進課表,尤其是國、英、數、理--變相的課後輔導,難道教育局不知道嗎?教育局難道沒有監督之責嗎? 我們提醒所有的家長們應關心自己繳交費用的使用情形,務必要求學校依資訊公開法,主動公開第八節費用的收支明細,學校若依據審計法之規定,沒有挪用亂支之情形,又何必害怕將公佈收支明細?再次以本會的主張來對照現在各校實施課後輔導的現況,不禁想再問一次:「教育局、校長們怕什麼?」 桃園縣教師會95.12.1 新聞聯絡人:副理事長羅焜榮0911238812 理事長彭如玉0952461367 附件一 案由(二)、修訂本縣「桃園縣國民中學學生(含縣立高級中學國中部)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94年11月10日(星期四)與局長座談 (一) 基本上同意縣教師會訴求,另第4.和5訴求應邀請縣教師會共同成立專案小組,研商相關問題,並在1月底做成決議,以為下學期相關活動實施之依據。 ------------------------------------------------------------------------------------- 附件二 「課後輔導研修會議」爆衝突,廖家春竟要求「不准錄音!」 縣教師會要求:公開帳目、減輕家長負擔降低收費、不得強制收費等入條文。 縣教師會質疑:「教育局、校長們、家長會代表到底在害怕什麼?」 95.3.2 有關桃園縣國中課後輔導的問題,在「仁和國中校長羅新炎強制收費」事件之後,各界都看得出來,教育局毫無決心處理有關課後輔導衍生的弊端,終於教育局長張明文面臨與縣教師會座談承諾的跳票,在今天召開修訂該要點的會議,卻引爆衝突! 縣教師會主張: (一) 公開帳目:「經費實報實銷,經費應經課後輔導【含寒暑假學藝活動】委員會議決後使用,提報於校務會議報告;並隨會計報表公告於校內明顯處。」 (二) 減輕家長負擔降低收費:調降原行政費占30%之費用為20%,估計可以替每位家長省下將近兩百塊的費用。 (三) 不得強制收費,有餘額應退還學生:「收費應給收據,並應納入學校會計,專戶儲存,以代收代付款方式處理,不得列入註冊程序單,作為註冊必要手續,不參加者,此項費用不得收取。每期結算總經費支付鐘點費及行政費後,若尚有節餘款則平均退還給學生。」 衝突起點,「不准錄音!」廖家春霸權作為 會議中爆發最大的衝突是,教育局副局長廖家春,以主席身分要求縣教師會不准錄音! 縣教師會詢問是否秘密會議?廖家春回答:「不是!」但要求不准錄音! 縣教師會與廖家春辯論,要求拿出法令依據,廖家春現場拿不出來,家長會代表、校長代表竟以集體離席表達抗議! 縣教師會質疑:「教育局、校長們、家長會代表到底在害怕什麼?敢說卻不敢負責任?」 為了捍衛課後輔導的相關條文原封不動,我們看見教育局、校長們、家長會代表在整場會議進行中交叉掩護,就是不進入條文討論,更是害怕觸及調整經費的部分。 有關課後輔導的利益糾葛,在這場會議中活生生的演出! 我們不經要問:教育局、校長們、家長會代表到底在害怕什麼? 是與課後輔導費中,工作人員業務加班費,校長可以領到20個基數點的金額有關嗎?還是除了現場校長們所說出挪用支付學校其他水電費、添購設備、維修…等等費用有關?還是有更多不為人知的經費運用方式? 這不難想像為什麼許多學校校長極力的用各種變相「鼓勵」方式,達到強迫的目的,要求學生參加課後輔導!
作者︰test 加強班 (國民中學)<DIV style="POSITION: relative; WIDOWS: 2; TEXT-TRANSFORM: none; BACKGROUND-COLOR: rgb(255,255,255); TEXT-INDENT: 0px; WIDTH: 815px; FONT: 15px/1.5em sans-serif; 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LET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0,0,0); WO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 id=bodyContent><DIV style="DISPLAY: inline; FONT-SIZE: 14px; FONT-WEIGHT: normal" id=siteSub>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DIV><DIV style="LINE-HEIGHT: 1.2em; MARGIN: 0px 0px 1.4em 1em; WIDTH: auto; COLOR: rgb(125,125,125); FONT-SIZE: 12px" dir=ltr id=contentSub lang=zh-tw></DIV><DIV style="DIRECTION: ltr" dir=ltr lang=zh-tw class=mw-content-ltr>加強班是臺灣的國民中學為了提高升學率,違法在校內開設的補習班。加強班多由校長及教務主任主導,卻對外宣稱為家長會所主辦,校方僅是提供場地,以規避法律刑責,但教育部已明令禁止[1]。加強班學生的組成是依校排名先行篩選,通常將三到五個班級中成績優秀之學生合組為一個加強班。亦有部分校方宣稱只是課後留校自習,以規避法律刑責。但因違反教育部制定的四不政策,仍屬非法[2]。
[編輯]參考資料<DIV style="FONT-SIZE: 13px" class=references-small></DIV></DIV></DIV>
作者︰test 感謝教育部開了國中小課後校內合法補習班, 但是國小的攜手計畫和課後照顧, 這種教育部、家長、愛賺錢的老師三贏的局面,
作者︰test 老師不願意參加第八節、第九節、第十節。主要原因是: 卻有部份學校老師、行政,把不能配合演出的同仁,打為不適任, 嘲諷、孤立、排斥、詈罵, 甚至在學生面前搬弄是非,真不知道這些居心險惡的教育同業, 面對十二年國教,如何適應?也是稱自己承擔歷史共業,不得不然嗎?
作者︰test 〔自由時報記者朱有鈴/高雄報導〕「教育局到底在做什麼!來學校查了那麼多次,為什麼我們現在還在上第九節?」在學生提供明確時段的強力監督下,高雄市已有兩所「屢勸不聽」的學校因違反教育部規定遭到懲處。
作者︰test 加強班是臺灣的國民中學為了提高升學率,違法在校內開設的補習班。加強班多由校長及教務主任主導,卻對外宣稱為家長會所主辦,校方僅是提供場地,以規避法律刑責,但教育部已明令禁止[1]。加強班學生的組成是依校排名先行篩選,通常將三到五個班級中成績優秀之學生合組為一個加強班。亦有部分校方宣稱只是課後留校自習,以規避法律刑責。但因違反教育部制定的四不政策,仍屬非法[2]。
[编辑] 參考資料<DIV class=references-small>
作者︰test
作者︰test 教書廿年之後,我不想再揠苗助長, 不想再強迫每個人都成為累積升學率的那個數字, 就讓曾雅妮成為曾雅妮、讓吳寶春做他的冠軍麵包。 強迫學生考上公立高中,表面上是為學生、家長好,省學費, 其實我自己也得利,我成為名師,人人尊敬我。 曾雅妮的英語一定比我這個碩士流利,吳寶春除了英語、日語,搞不好還會法語, 他們在國際上的能見度,不是我這個從小謹守校規的書呆子可以相提並論的。 他們是台灣之光,我不是。連陳樹菊阿嬤都比我強,雖然她不是冠軍! 我書呆子一個,非得把學生也變成書呆子才心甘情願? 不上第八節,我違法了嗎?沒有! 強迫每一個學生上第八節,學校違法了嗎?是的! 強迫每一個學生上第八節,是讓曾雅妮沒辦法成為曾雅妮、吳寶春沒辦法成為世界冠軍。 罪過可大咧! 我是國中老師,我拒絕上第八節, 請把學習的主權還給孩子,還給家長,讓他們自己選擇要什麼, 不要再把S26的奶瓶硬塞到學生嘴裡了,有一票人乳糖不耐症(lactose intolerance)呢!
作者︰test 吳寶春麵包店 1年狂賣1億作者: 林秀麗╱高雄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1年11月5日 上午5:30</DIV></DIV><DIV class="yog-wrap yom-art-bd"><DIV class="yog-col yog-5u"></DIV><DIV class="yog-col yog-11u"><DIV class="yom-mod yom-art-content"><DIV class=bd>中國時報【林秀麗╱高雄報導】 「排隊買麵包」在高雄盛況未減,「世界麵包冠軍」吳寶春開店一周年,創下單店年營業額新台幣一億元奇蹟;吳寶春培養徒弟張泰謙將代表台灣參加二○一二法國麵包大賽,並以芒果及台灣茶在地食材製作歐式麵包參賽,希望拿下台灣第二個世界麵包冠軍。吳寶春還特別推出兩款麵包,為代表隊籌募旅費。 吳寶春頂著四年一度「世界麵包大師賽」冠軍頭銜落腳高雄開店,掀起「排隊買麵包」特殊景象。外界原以為排隊買麵包會如「蛋塔現象」般曇花一現,但排隊盛況卻持續一年熱潮不減,排隊民眾除高雄消費者外,還有中北部及外國遊客。 吳寶春原本預期單日營業額十萬元目標,卻意外創下每天來客數一千多人,一天賣出五千個麵包,營業額逾卅萬元,創下麵包店單店年營業額一億元麵包經濟奇蹟。 吳寶春參賽的法國樂斯福盃麵包大賽,有麵包界奧林匹克比賽之稱,台灣隊於二○○八年贏得世界亞軍,前三名隊伍擁有不必參加洲際盃種子隊資格。台灣代表隊由張泰謙、林坤緯、黃威勳三人組成,將於二○一二年三月直接參加法國總決賽。 麵包店學徒出身的張泰謙目前擔任吳寶春麵包店主廚,曾入圍二○○八年台灣選拔賽歐式麵包冠軍,繼吳寶春以台灣桂圓、荔枝乾打響名號後,張泰謙選定用台南玉井芒果乾製作歐式麵包,並以家鄉苗栗客家村出產的冠軍美人茶加入麵團增添風味。 張泰謙說,比賽難免有壓力,目前與隊友加強練習中,日、韓、美、義大利隊都是強隊,只要比賽過程不出錯,他有信心贏得比賽,希望拿下台灣第二個世界麵包冠軍。 吳寶春捐十萬元作台灣代表隊經費,也推出兩款台灣食材麵包「芒果貝果」和「松露野菇小法國」為代表隊籌募旅費,年底前每賣出一個就捐出十五元,用台灣食材做的麵包支持台灣選手。 </DIV></DIV></DIV></DIV>
作者︰test 如吳寶春、曾雅妮之列,無法幫各國中提高第一志願的人數,那些眼光短淺、視野狹隘的主任校長們,哪裡看得見? 他們一心一意只想著第一志願與國立高中的人數,在他們眼裡:成績好的,無論品格如何,都叫做「好學生」;成績不好的,無論品格有多好,都不是好學生。那些人早已迷失在名與利的洪流中了! 我只盼教育產業工會,快快與縣政府協議,讓國中第八節能在下學期正式邁入正常化!
作者︰test 社團法人屏東縣教師會電子報第 21 期◎ 訂閱網址:http://www.ptta.org.tw ◎ 發報時間:2011-11-08</DIV><DIV class=yiv1930772508breadcrumbs>Home </DIV><DIV class=yiv1930772508middle>《一般會務》因應十二年國教教育部擬規範學生進行補救教學<DIV class=yiv1930772508TadNewsPaper_content>本學期許多學校接到教育局的指示,利用學生線上檢測系統,測驗學生國、英、數之基本能力。若學生檢測結果低於PR35,就必須強制接受補救教學。為此造成許多學校行政、老師的困擾。一方面作大量篩選學生是件苦差事;二方面學校既有的輔導課教師安排早已定局,又要苦惱補救教學的師資來源,以往大量仰賴大學生支援,因各校所處地域不同,不見得有合格受訓的大學生願意到校授課。 <DIV> </DIV><DIV> 之前本會得知國教司將編列預算預計將低於PR35的學生列為強制補救教學的範圍,並從國一開始進行。但計畫中所謂的PR35列為補救教學學生有何依據?還是應以標準檢測參照,來判定學生通過與否?為何只先從國一開始?升上國一的學生其語文、數理能力低落肇始於國小,一旦學生學科能力基礎不佳勢必影響後續學習,其癥結並非只從國一才開始進行補救教學。而補救教學後續的檢測、成效評估,以及檢測未過的同學應如何處置?而補救教學在法律上有其強制性? </DIV><DIV> </DIV><DIV> 日前本中心應教育部召開「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提升中學教師課程、教學、評量、補救教學與適性輔導落實方案」的會議中得到部分答案。根據台南大學表示:目前補救教學之所以會用PR35為切割點是因為教育部編列經費經試算後只能補救PR35以下的學生,下一年度預算寬列後,台南大學會更改檢測模式為標準參照測驗,到時即可以真對未通過的學生進行補救教學;從100學年度開始,將擴及所有學習落後的國中學生,102學年起就能涵蓋所有國中小學生學習成就低落之中小學學生。前一學年未通過者來年繼續列為補救教學的對象,直到學生通過檢測為止。就本會所提之學習落後學生皆未通過應如何處置?如何強制家長將學習低成就的學生參加補救教學均未回應。本部後續將密切關心因應十二年國教後學生學習之相� ��議題,如有任何訊息請見本會快訊。或您有任何相關議題之卓見,請與本中心聯繫。</DIV></DIV>《一般會務》中華中學續聘劉志認老師了<DIV class=yiv1930772508TadNewsPaper_content>中華中學教師會會長,同時也是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支會會長劉志認,今年七月被學校以不合法律規定的程序予以不續聘,中止其工作及收入。本會透過召開記者會協助提出首宗教師依勞爭法申請裁決加上教育部適法監督給予行政指導。在11月3日裁決案第一次調查時,校方代表表達願意和解,今天(11月7日)該校校長親自發聘,確定續聘劉老師兩年。 <DIV> </DIV><DIV>感謝所有關心本案的夥伴,也感謝新北市不時派員共同處理。對於中華中學能更理解法律適用,我們也表欣慰。本案比一般走申訴、訴訟的管道省時而有效,相關過程將在整理後提供各縣市參考。</DIV><DIV> </DIV><DIV>讓教師法 ┼ 勞動三法,一齊保護教師正當權益。</DIV></DIV>《一般會務》課後輔導鐘點將免稅<DIV class=yiv1930772508TadNewsPaper_content>課後輔導鐘點將免稅 <DIV> </DIV><DIV>教育部已發函財政部,認定課後輔導所領鐘點屬加班性質,詳如附檔。(財政部不久將行文正式函示)</DIV><DIV> </DIV><DIV>本案特別感謝新北市教師會共同努力,有關假日及寒暑假輔導課部份,本會已另案請立委協助處理</DIV></DIV><DIV class=yiv1930772508foot> 【關於本報】◎ 主編:總幹事 吳忠勳 本電子報智慧財產權屬於「社團法人屏東縣教師會」,採用創用 CC「姓名標示-禁止改作-非商業性」授權條款臺灣 2.5 版授權散布。《授權條款全文》 若欲為上述授權範圍以外之利用,請與「社團法人屏東縣教師會」(ptc.ta@msa.hinet.net) 聯絡。 若欲訂閱或取消本電子報,請至以下網址:http://www.ptta.org.tw </DIV></DIV><DIV id=yiv1930772508clear></DIV></DIV>
作者︰test 實施補救教學,必須從小學開始, 譬如數學,如果連四則運算都有問題,怎麼讓他學代數? 第八節課實施補救教學,如何小班法? 可以引進類似MPM的教材進入校園嗎?可以外聘老師嗎? 可以讓流浪教師授課嗎? 政府如果存心帶好每一個學生,人民會感受到。
作者︰test 我班上還有兩位都國中了,連小學低年級的二位整數加法也不會算的學生! 這兩位不是智能低,也不是學習障礙,而是從小家長就認為「不會讀書沒關係,不喜歡讀就算了,只要按時回家,不闖禍就行了。」 自國小起家長就告訴老師:「小孩不寫作業、不讀書,隨便他,只要不學壞就好。讀到大學畢業,還不是很多人找不到工作!不喜歡讀書,將來做苦力,不會餓死!」家長也是這樣告訴我。所以這兩人只知道玩鬧,連國字都不識幾個。這樣要如何學習? 我十分認同:補救教學該從小學一年級做起,拖到國中才補救,太遲了,難以收效!
作者︰test 現在明星國中的第八節、第九節、第十節加強班, 都是打著「搶救經濟弱勢學生」的堂皇稱號, 美化自己的不法行為。 如果這幾年第八節課真的實施補救教學了, 現在那些假藉「搶救經濟弱勢學生」為理由,遂行第九節、第十節的名師, 一定拒絕為那些經濟弱勢、學習弱勢、PR35以下的學生補強。 名師當然要教高徒嘛,紅花綠葉才相得益彰,名師怎麼能配蠢才嘛! 我等著驗證這項推測。
作者︰test 做自己的主人 當社會快速變化時,我們的心也會跟著動盪不安,特別是在看到某些人因不守法、缺乏公德、寡廉鮮恥占盡便宜,甚至春風得意時,一個惱人的想法就會浮上心頭:我們是否該調整、改變自己,隨波逐流,才不會吃虧?我們也不斷在改變,問題是改變的程度和內涵。 西元一二三二年,蒙古大軍進攻河南新鄭,一個年輕人跟隨眾人逃難。走了一段路後口乾舌燥的難民看路旁有很多梨樹,紛紛去摘梨子來解渴,唯獨那個年輕人端坐在路旁,不為所動。有人問他難道不口渴,為什麼不去摘梨子?年輕人說:「口渴是口渴,但不是我的東西我不拿。」大家笑著說:「現在天下大亂,這些梨樹都是無主的!」年輕人嚴肅的說:「梨樹沒有主人,我的心難道也沒有主人嗎?」 這個年輕人名叫許衡,後來受到忽必烈的賞識與敬重,請他當國子監祭酒。許衡在官場多年,始終堅持自己的原則,不受利誘,不為權屈,有「元代魏徵」之稱。 每個人立身處世,都應該有一些基本價值觀,一些自己所信持的美好原則。不管外在環境多麼混亂,自己都不受影響,沒有改變,這才叫「原則」。 文天祥有一首詩說:「世態便如翻覆雨,妾身原是分明月。」堅守自己的原則和信念,不讓他人和社會來動搖你、改變你,那不管置身何處,你的心靈都將會因此而顯得無比清晰、高貴與安詳。
作者︰test 學期已過一半,請問產業工會:國中第八節正常化一事,與縣府協商得如何了? 我們下學期盼得到正義嗎?能否在學期結束前,看到學校依法進行意願調查?能否看見學校向家長書面說明第八節依法自由參加且不上進度? 快快加油! 向高雄市教育產業公會看齊!
作者︰test 誠然!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的電子報,常常被此間引用, 關於第八節走向問題,更是跑在全國之先,主動出擊, 邀約學術單位、教育行政單位、家長代表,共商大計。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真的要加油了, 第八節相關議題,從七月到現在,有三萬多人次點閱, 是繼霸凌事件後最熱門的討論主題, 可是工會都沒有更具體、更有目標性的處理方法。 難道就只是提供會員一個狗吠火車的平台? 凝聚力再強的會員,也禁不起這種對待吧!
作者︰test 第八節何去何從? 〈一〉民間團體的看法 人本教育基金會前主任張萍則主張課後輔導應全面回歸補救教學, 〈二〉家長的看法 高雄市各級學校長家長協會理事長吳文哲則呼籲:12年國教即將實 〈三〉學術界的看法 高師大教育系主任陳麗珠教授也呼應政府應及早準備課輔轉型的主張 第八節何去何從?諸位老師同業們,你做好準備,要迎接變革的到來了嗎?還是抗拒潮流,堅決認定升學至上呢?
作者︰test 徬徨後段生:我能做什麼? 【2010/08/21 聯合報】李家同 政府公布我國貧富不均的資料,民國九十八年,我國前百分之廿的收入是後百分之廿的八點二二倍,最值得注意的是,後百分之廿的家庭可分配所得只有廿二萬,每月所得還不到二萬。 很多人都注意到了這個問題,經濟學家的普遍想法是我國的租稅制度極為不公,導致有錢人會錢上滾錢,窮人無法如此做,因此差距越來越大。 對於貧富不均的問題,專家們的感覺永遠建築在一些數字上,而對於我們的窮人,事實上是沒有切身的經驗的,可以說,專家們可能抓不到問題的核心,為什麼窮人會越來越窮。 有一家電子公司,老闆非常希望能夠幫助偏遠地區的孩子,因為他發現偏遠地區的孩子即使高中或者高職畢業,好像仍然找不到工作可做,於是他就和一所偏遠地區 的高職聯絡,說他的公司會對這所高職有一些優待,線上作業員會優先考慮他們的學生,學生們當然非常興奮,老師們也很高興,可是,幾年下來,沒有一位學生能 被錄取,理由是他們無法通過公司的測驗。 我對於這個測驗非常好奇,就去看了一下,發現這個測驗實在相當簡單,電子公司的作業員總要懂一些英文字,遺憾的是,這些學生們就是不認得這些字,我必須 說,這些字應該是國中一年級學生就會的。我也去看了那所高職的英文教科書,發現這些教科書的內容,遠遠超過了那所學校學生的英文程度,換句話說,這些學生 的英文根基非常不好,可是,老師們依然要用標準的教科書,學生其實是完全沒有學,畢業的時候,什麼也不懂。我們可以代他們問,「我能做什麼呢?」 這是我們大家都應注意的事,很多國民真的沒有競爭力,他們唯一可做的往往是打零工,今天可能有工作做,明天就可能沒有了,也因為如此,這些打零工的往往無法累積經驗,成為有技術的工人。 一旦成為窮人,他的孩子在教育程度上,也通常遠遠落後於父母社經地位高的孩子,他們長大成人,又可能要問,「我能做什麼呢?」 我們要解決貧富差距問題,當然一定要振興經濟,可是,也不要忘了,即使經濟成長到達相當好的狀況,如果國民中有相當多的人是沒有競爭力,他們就無法找到好的工作,即使經濟再好,他們也永遠是邊緣人物。 我們要建立一個觀念:貧富差距是由於教育差距所造成的,只要教育差距存在,貧富差距絕對無法改善。目前很遺憾的是,很多人只注意到我們有沒有造就出成績非常好的學生,而沒有注意我們有沒有將程度最差的學生拉拔起來。 希望馬總統能夠有一個計畫,逐年地提高全國後段班學生的程度,使他們多認識一些英文字,也不會對數學、自然等等感到非常害怕,如果我們國家最後段班的學生程度逐步地提高,我們的最低收入也一定會提高的。
作者︰test
作者︰test 老師有權選擇上或不上第八節, 因為這是下班時間。 每個人的家庭條件、身心狀況都不同, 讓老師自己去選擇吧!
作者︰test 各懷鬼胎的第八節: 家長有家長的盤算;行政有行政的盤算;名師有名師的盤算 每個人都竭盡所能美化自己的做法, 騙自己也騙別人。
作者︰test 國語日報社論 2011.11.26 兒福聯盟日前公布「臺灣學童學習過勞調查」,發現學生面臨了考試多、作業多、補習多的三多現象。其中,有一成二的中小學學生學習過勞,而家長過度的課業期待,竟成為學生的主要壓力源。 讓百分之七十五的學生,陪百分之二十五的學生上課、考試,是很愚蠢、很不公平的作法。更何況那百分之二十五的學生中,有很多人根本沒意願上第八節 課!老師、行政若是為了自己想賺錢,而讓所有學生來陪上課,真是莫大罪過!
作者︰test
作者︰test 第八節課雖然合法,但不能上新課程,不能強迫學生參加, 最重要的務必教學正常化.
作者︰test 貴家長: 時光飛逝,轉眼100學年度上學期就要接近尾聲,為規劃下學期學生第8節課 業輔導工作,必須在學期結束前瞭解貴子弟參加意願,再依照不同選擇情況進行各 項前置作業,並印製註冊繳費單,以利下學期開學準備。 隨著新學期的開始,九年級學生因即將於六月中旬畢業,留在學校上課時間較 短,學校預定開學當天就開始第八節課業輔導,七、八年級也會在第二週跟進。請 鼓勵貴子弟踴躍參加。謹附上意願書乙份,請簽名後交貴子弟帶回學校交給導師, 以利各項前置作業進行。謝謝您的合作。 桃園國中教務處 啟 ------------------------------------------------------------------------ 請沿線撕下 桃園國中學生家長參加第8節課業輔導意願書 敝子弟 就讀貴校 年 班 號 □參加第8節課業輔導課 □不參加第8節課業輔導課 學生家長簽章: . 中華民國100年12月 日
作者︰test 看了桃園國中的調查表,就知道學校根本無視法令存在,根本玩假的! 明著寫請家長鼓勵小孩踴躍參加,卻絕口不提法令規定,根本就是擺明著欺騙家長! 請問自稱關心國中教學正常化的教育局長:這樣的意願調查表符合規定嗎?還是放任各校以桃園國中為榜樣,玩欺騙家長的假調查遊戲?您是否要求學校把相關法令規定印上去? 我好奇的去桃園國中首頁逛了一逛,發現他們也PO了寒假學藝活動的調查表,但是兩份調查表差異很大!寒假學藝活動明白列出依據的公文文號以及課程規劃,下學期的第八節調查表就如樓上所PO之內容。 這顯然有鬼!
作者︰test 未繳交同意書視同不參加 高雄市立左營國民中學100年度第1學期2年級第8節課輔實施要點 一、活動依據:本校 二、活動目的:輔導學生溫故知新或實施補救教學,以充實學生知能,提昇基本學力。 三、活動時間: (一)自100年9月5日至101年1月6日止,共計18週(18*5=90天)。 (二)每星期週一至週五的第8節(16:10-16:55)實施。 (三)扣除7天(中秋節放假9/12、國慶日放假10/10、第1次段考10/12-10/13、 第2次段考11/29-11/30、校慶),總計為83天(節)。 四、上課內容:語文(國文、英語)、數學、自然、社會等領域為主,社團活動及綜合活動為輔。 五、師資:以本校專任教師為主,外聘專長教師、實習教師為輔。 六、收費標準:依教育局收費規定,以16.67元/天(節)計算,總計課輔費用為 84天(節)× 16.67元/天(節)=1383元,可於開學後按月繳交,亦可整學期 1次繳費結清。 七、繳費日期及方式:自收到『繳費通知單』起,請家長依『繳費通知單』內說明繳費。 八、具有下列身份者可免繳或減半收費: (一)家境清寒並具有低收入證明之學生,免繳納課輔費用。 (二)具有原住民身份者,減半收費。 (三)特殊因素無法支付課輔費,於6月24日(五)前經導師審核提出申請,酌以減免。 暑期輔導已提出減免申請者,不需重複提出申請,第八節課輔會一併減免。 九、第8節課業輔導活動報名後,因故無法參加時,其退費依實際上課節數之比例辦理退費。 十、報名:即日起至100年6月22日(三)止,請貴子弟憑家長同意書向該班導師報名,導師請協助將參加學生勾選於名條送交教務處教學組。繳交班級將統一於開學後領取繳費單。 -----由此撕下,【100年6月22日(三)】前交導師轉教務處,屆時未繳交視同不參加------ 家 長 同 意 書 1. 貴校通知及「100學年度第1學期2年級學生第8節課後輔導活動實施計畫」,敬悉。 2. 茲同意敝子弟參加貴校10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第8節課後輔導活動,並予以密切配合。 3. 課業輔導活動繳費方式,選擇為:(請打V) □ 月繳新台幣(9月19天:317元)(10月18天:300元) (11月20天:333元)(12+1月26天:433元)。 □ 學期繳新台幣1384元。 1年_____班 座號:______姓名:_____ 家長 (簽章) 【為便於製發繳費單,請家長填妥同意書後,於100年6月22日(三)前將同意書交回導師】 100上學期課輔費 二年級
作者︰test 桃園國中,在桃園縣境內,一向執牛耳地位 區區一個第八節家長同意書, 被名不見經傳、在那遙遠的南高雄、的左營國中 給徹徹底底比下去囉! 我聽說:桃園國中師資之優,冠於全桃, 可見得,這份第八節家長同意書, 一定不是出自老師們的手筆! 桃園國中,加油啊! 要做,就做真的!虛晃一招,會被人看破手腳啊!
作者︰test 桃園國中所發布之調查表,署名「桃園國中教務處」,顯見出自教務處大老─教務主任之手。 號稱桃園縣升學「龍頭」國中之主任,果然不同凡響,一切以升學率為考量,公然玩法、弄法,為桃園縣各國中作了最壞的示範!
作者︰test 升學、升學,多少罪惡假汝之名義而行? 是升學龍頭學校又如何? 如果不是教育的典範,考上第一志願的人越多, 貽害社會越大!
作者︰test 身為老師, 大家都很了解, 老師和學生的地位不對等。 學校高層老是要我們積極鼓勵學生參加第八節, 多數老師也配合得很, 十分積極鼓勵學生參加。 不想參加, 可是要好好和家長溝通的。 積極鼓勵和恐嚇威逼, 會不會只有一線之隔? 還是根本就是代名詞? 不要再給學生和家長, 無形或有形的壓力了吧! 大多數家長真的不願意(不敢)如此不配合導師啊!
作者︰test 假日學藝活動之藝文或綜合輔導活動,只配課給需上班的行政老師, 非專長合格教師,算是教學正常化,與其如此不如不排..
作者︰test 補救教學的時代來臨了, 錦上添花,不算老師的真本事! 點石成金,為國家把每一個孩子帶上來,才是良師興國!
作者︰test ......志揚相信成就的高低絕對不是侷限於考試的分數....(引自吳志揚縣長分析十二年國教 http://host3.nmes.tyc.edu.tw/~school/pdf/student) 咦!!!是縣長說的耶 請各位別再打臉了 臉都要腫了
作者︰test 吳志揚縣長分析十二年國教
12 年國教對國一新生家長們的實質利多就是「免學費」,就讀公立高中職每生每年可省12,400元,就讀私立高中職每生每年約可省44,000 元;公立五專前三年平均值約14,000 元,私立五專前三年平均值約46,000 元。政府推動12 年國民基本教育,將持續十年,中央政府預定每年投資二、三百億,使高級中等教育脫胎換骨,縮小公私立學校收費差距,不僅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更可營造良性競爭的升學環境。12 年國教使學生透過就近入學,節省通勤時間,以發展更多元的學習。本縣將持續推動高中職社區化、優質化、均質化等政策,並辦理高中職評鑑、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確保每校品質。
健康快樂 平安如意 縣長 關心您
作者︰test 不會因為設籍在武陵高中附近,就可以優先上武陵。 免試升學不採計國中在校成績,會有評量測驗及國中3 年的教育會考,以確保學習品質。 對今年的國中新生而言,103 年起的入學管道將分成兩部分, 先辦理第一階段75%適性輔導的免試入學, 免試入學是指不必參加任何升學考試就可以有學校讀, 因不採計在校成績,所以國中階段必須做好學生性向探索與適性輔導, 再參酌會考成績、性向、興趣及能力…等等,提供升學選擇的建議, 讓你可以適性選擇鄰近學校就讀。 第二階段則為25%的特色招生,分為採術科考試的甄選入學(如舞蹈、體育、音樂、美術班), 及採學科測驗的考試分發入學(如科學班、語文實驗班、數理實驗班等)。 教育部即將在101 年4 月底前提出免試入學具體明確之規劃內容, 本縣已成立桃園縣12 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委員會及地方宣導團, 並預計於101 年8 月前頒訂本縣作業要點。 最後,12 年國教並不會如外界所擔心的讓現行PR1-PR99 的學生都在同一班學習•••
作者︰test 現在的國中常態編班,不就是PR1~PR99都集中在一班嗎? 他的意思是說:十二年國教的高中階段不會PR1~PR99都集中在一班? 特色招生的學科測驗考試分發入學,是不是就是菁英教育? 因為只有25%的名額。 教育部先做了再說,細節讓各方勢力角逐、妥協? ????????????????????
作者︰test 教育部同意明年建中、北一、成功、附中免試名額就只有百分之15,並未如當初所公告的百分之四十,中一中已宣佈會跟進,武陵可能例外嗎?103年時,建中北一女仍然有本事不照教育部的遊戲規則走,教育部今年已經繳械投降了,到103年時不會有所不同。武陵桃高等當然會跟進。 103年時,當然不會讓PR1~PR99的學生在同一班啊!現在不就是這樣嗎?武陵桃高之流,仍然會想盡辦法挑成績好的學生,畢竟末段學生在學科上要提升是很困難的,武陵老師有本事接受那樣的挑戰嗎?想必他們也無能為力! 我小孩讀武陵,我和孩子都覺得武陵老師沒有他國中老師認真,若武陵老師真那麼優,何必怕學生質不夠好?武陵只是得天下英才而教,是學生質好,不是老師質好。建中北一女也一樣!
作者︰test 難怪建北武陵等一流名校的學生 都一窩蜂往補習班鑽 國中生不補習可上第一志願 高中生不補習 要上一流大學一流科系 很難吧
作者︰test
作者︰test 樓上的後進好厲害 不補習也有佳績 我自己身為老師 深知這行業的甘苦 我就非常不願意孩子克紹箕裘 反而希望他唸一點別的學科 職場環境不佳 家長態度不佳 社會支持度低落 整體環境沒有改善之前勸人執教 我目前是不會這樣做的
作者︰test
作者︰test 樓上有當過兵嗎? 除非家裡經濟很難捱過不去 或是學生早就心意已決 . 否則一般有服過役的人都不會給後輩這種建議 金錢誠可貴 自由價更高
作者︰test
作者︰test 國防醫學院適合女生唸嗎? 它的學測級分好高,是72嗎?
作者︰test 請放孩子一馬吧!(100年10月19日) 文/陳之華
作者︰test 成績不等於成就(100年10月18日) 文/洪蘭(國立中央大學認知與神經科學研究所所長)
作者︰test 七年級生有75%在103年可免試入學, 完全不採計在校成績, 特色招生除音樂、美術、體育,尚有數理、科學等, 名額是25%,為什麼75%的人要陪25%上第八節無用的課?
作者︰test 楊惠芳、張彩鳳/綜合報導
作者︰test 從明年九月起,未達「標準參照」的學生接受補救教學,但並不是普測,也不是強制性質,而是以志願方式在課後或寒暑假進行補救。 學校要他暑假來參加攜手計畫,家長就推託說要回外婆家,否決了 。 後來一路差到底,國三時成了「陪讀」,教室裡的「客人」, 不想上課,只想聊天講話,讓上課老師很頭痛。 這樣的學生很多,為什麼不強迫他補救教學呢? 沒有人會志願在課後或寒暑假進行補救的啦! 教育部未免太天真了!
作者︰test 確實有為數不少的學生讀到了國中,國英數沒有一科行的!我常想國小老師在做什麼?家長或許自己都不會,無法給予協助與指導。 老師呢?如何能眼睜睜看著智力正常的孩子,連國字都不認得幾個,連二位整數加減都不會? 政府又在做什麼?任由幾乎等同文盲的學生升到國中來,只能坐在教室裡陪讀! 可憐又可悲的孩子! 志願參加補救教學?真是個大騙術! 如果這些孩子知道要花心思在課業上,這些家長也知道要關心子女的課業,還會有那樣形同文盲的學生升上國中嗎?我在市區的大型國中任教,常態編班,每班三到四位這樣形同文盲的孩子,連要轉介去資源班,都要徵得家長同意,而這些孩子的家長都不同意孩子接受資源班的協助!試想要在課餘讓他們留下參加補救教學,沒有政府強制介入,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看樣子,政府只是想花少少的錢辦基礎教育,和現在的資源班一樣,弄個「自願」的名詞,所有的責任全推給家長了!
作者︰test 楊惠芳/臺北報導
作者︰test 轉眼間,我已經任教21個年頭了。 國中以升學為導向,老師的人格扭曲的很厲害, 在我服務的學校,人人爭先恐後要成為名師,要獲得師鐸獎, 他們關注的焦點,都是在能讓他們得名得利的明星學生身上, 都是在班平均分數的斤斤計較上,完全沒有教育理想。 「臺灣可以從芬蘭經驗學到什麼?」 芬蘭的中小學重視「公平對待每個孩子」,隨時進行補救教學, 絕對不讓任何一個學生落後。 這樣子的教育思維,於他們而言,簡直是天方夜譚。 放棄百分之七十五的孩子,我們的國力,靠百分之二十五的人,撐得起來嗎? 十二年國教,只減輕了百分之七十五的學生的壓力吧!
作者︰test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法務部廉政署最近完成「校園誠信管理手冊」, 收集學校曾發生的陋習, 提醒校長、主任、老師注意依法行事, 更須遵循道德規範。 萬一學校大家都只是「援例辦理」,「蕭規曹隨」, 繼承「本校優良傳統」,去上第八節第九節第十節, 那就是「歷史共業」,是無罪的喔! 法官聽到沒有?不可以判我們有罪喔! 我們雖然向學生收費,收費卻比補習班便宜很多, 而且我們有在做事,拿錢也是應該的啊!
作者︰test 前幾天,一個家長在孩子的成績單上,批了幾個大字: 「成績這麼差,各科老師該加油了!要多盯學生。」 這個學生的成績,沒一科及格,因為念書念不來,只好搞怪,調皮搗蛋。 寫聯絡簿通知家長,家長說:「你不會處罰他啊!」記警告後,家長沉默了幾星期。 最近學生又天天捅簍子,富爸爸想必也無技可施,只好罵罵老師消消氣。 這種學生很多,我實在不了解,逼他們念國英數幹嘛?上第八節幹嘛? 真是造業啊!
作者︰test 楊惠芳/臺北報導
作者︰test 教育部為了推廣游泳,設定十種分級標準: 第二級 章魚 中、小學學生具備水中閉氣10秒、韻律呼吸10次及水中拾物2次的能力
第四級 海獺 中、小學學生具備蹬牆漂浮前進5公尺、藉物漂浮15秒、藉物打水前進10公尺 第八級 海豚 中、小學學生具備蝶式、仰式、蛙式、捷式(任選2式)游泳前進各25公尺 第九級 鯨魚 中、小學學生具備蝶式、仰式、蛙式、捷式(任選3式)游泳前進各25公尺 十二年國教是公民的基礎教育,要讓每一個孩子都學到該學的東西,所以必須檢核成效,不能像九年國教一樣,文盲也可以拿到畢業證書!
作者︰test 為什麼不把國、英、數、自也訂定若干「分級標準」呢?資賦優異的人可以超前學習,開竅較晚的人根據自己的進度學習,大家都保有學習的熱情與興趣。屆時根本不需要補救教學了吧! 十二年國教是公民的基礎教育,要讓每一個孩子都學到該學的東西,所以必須檢核成效,不能像九年國教一樣,文盲也可以拿到畢業證書!
作者︰test 我對於101年教師納稅,基本上是處於無感狀態, 前幾天收到出納組的通知,年終獎金要扣繳五趴的稅, 怪怪,一下子荷包就縮水了五千元大洋,終於有感了。 第八節屬於下班後的「個人時間」,依法不納稅, 是否因為如此,大家就把上第八節,當成「賺扣稅的錢」了呢? 對於那些不想「賺扣稅的錢」的人而言,他有沒有拒絕的權利? 第八節討論了大半年,當初發起的同業,隨著工會言論廣場改版,消聲匿跡, 這個問題卻依然不見有實質上的處理, 只知道縣內有些學校,敷衍了事發發調查表,算是對家長交代交差; 縣教育局發發官樣文章,說明各校並無違規; 縣教師會發了一紙公文,表示有協助處理。 下學期第八節課照上,錢照賺, 我實在看不出來,到底有多少國中老師,是真心不想上第八節的啊! 國中工會會員不過半,表示大部份的國中老師愛賺錢嗎? 因為不過半,所以工會不必照顧國中老師會員權益?不必照顧國中學生權益? 真是越來越沒信心了!對很多人、很多事!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沒有推不掉的攜手計畫和課後輔導, 希望不要得了便宜又賣乖, 真的有哪個學校的攜手計畫和課後輔導推不掉嗎?
作者︰test 樓上說的是國小的情形, 國中的第八節第九節第十節,是一個龐大的共犯結構, 扭曲的更厲害。
作者︰test
作者︰test 樓上先進說:「現在各國中都已發老師第八節教師授課意願表」,請問有何根據?我學校就沒有發教師意願調查呀! 學校只在期末教職員工會議說:期末調查學生參加第八節的意願,因參加踴躍,故第八節照往例辦理。意思就是原班開課,原班任課教師授課,不調查教師意願!至於學生的意願調查表,版上已有先進PO過了,大家都看過那份調查表,擺明了就是烏賊調查表。 那樣的通知,不說「不上新進度」、不公告課程計畫,依然只上國、英、數、自、照上新進度,家長敢讓孩子不參加嗎?
作者︰test 我學校也沒有發教師意願調查! 等到基測取消,全校都是免試入學的學生,我倒要看看第八節有啥好補的!
作者︰test 請樓上幾位公開說明是哪些學校老師被強迫, 但如果心裡其實很想接、很想賺,
作者︰test 樓上總是活在自己建構的那心理失衡的世界! 我去年就已經行文教育局、教育部、監察院,投訴本校強迫師生上第八節一事,結果呢?大家在去年教師會的版上都看到了! 那些官樣的回覆,有用嗎?事實證明沒有用! 樓上對那些都視若無睹,可見是活在自己建構的一人世界中,對實際已發生的事件完全無感也看不見!
作者︰test 樓上也不必太悲觀,南區有所國中,只要導師和學生稍 微暗示...結果參加第八節課的學生不到五分之 一,學 校正煩惱如何勸學生參加,否則您想上第八節課,也沒 得上..
作者︰test 昨天教學組長來電, 很客氣地詢問我第八節課輔的授課意願。 因此, 下學期我應該不必再上第八節了。 上學期高層(校長、教務主任)找我會談時表示: 第八節不勉強學生, 但還是要鼓勵學生參加, 並且會事先發給學生(只有學生、沒有老師)參加意願調查表, 也不會勉強老師上第八節。 若有困難經反應, 會另覓有意願的老師來上。 也不期待班班都開課, 老師們真的不必有壓力。 這樣的對話, 由於只有在私下講, 真實性當然有待觀察。 也不希望, 只有我能享受到特殊待遇…… 我的能力有限, 數個月的努力結果, 也不能促使教育局以上的單位, 正視第八節扭曲的真相, 因此也未能獲得導正。 小有改進的是, 多數學校, 這學期, 應該會先發給學生意願調查表, 再來開班與收費。 但第八節普遍上進度一事, 由於沒學校承認, 就當作沒這回事。 下學期若還原班開課的話, 就勢必照舊, 如此一來, 循環要打破, 就又有得等了…… 我也不是沒想過揭露, 第八節上進度的證據, (縣府以上單位不會主動去找證據的) 以證明第八節上進度, 真的是普遍的事實。 但我可以想像高層大概的處理方式, 他們會說: 這是少數不熟悉法令的個案, 再告知他們遵守即可。 要讓第八節正常化一事, 我是做不到了, 只能在這件事(參與授課)上不配合, 表示我的不認同。 得罪人處在所難免, 但考量支持第八節照舊進行的老師的確不少, 少數如我, 只能零星抗議了!
作者︰test 樓上講的很中肯,事實上很多國中教師是支持上第八、九節,甚至是週六、週日班, 得罪人處在所難免, 但考量支持第八節照舊進行的老師的確不少, 少數如我, 只能零星抗議了!
作者︰test 樓上說:很多國中教師是支持上第八、九節,甚至是週六、週日班, 自己想上課也就罷了,怎麼能強迫同仁上課? 第八節若是要納稅,我是真正要拒絕了。
作者︰test http://www.tycg.gov.tw/pda/law_detail.aspx?page=1&sn=1294
桃園縣國民中學及縣立高中國中部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93年6月20日府教學字第0930186967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7年2月4日府教數字第097041478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9年5月31日府教數字第0990205382號函修正 一、目的 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鼓勵教師發揮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之精神,積極維護學 生受教權益,參與學校所安排之課後補救救學及寒暑假學藝活動課程,以加強輔導或管 教學生;充實生活內涵、陶冶優良品德,激發學習興趣、導引適性發展,延展學習效果、 培養關鍵能力,特訂定本要點。 二、依據 (一)教育部八十九年十一月六日台(八九)中(一)字第八九一四二一一三號函。 (二)教育部九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台國(四)字第零九五零一五七七五零號函。 三、參加對象: (一)縣立高級中學(國中部)暨國民中學學生。 (二)應以學生自由參加並取得家長同意,不得強迫學生參加。 (三)每班學生數以三十至三十五人為原則,並得依因材施教,實施小班編組教學。 四、活動時間: (一)課後輔導:以每週五天,每天不超過一節課為原則。 (二)寒暑假學藝活動: 1暑期學藝活動:暑假期間規劃五週,每週五天,每天上午實施四節課為原則(新生學藝活動以四週內為原則)。 2寒假學藝活動:寒假期間規劃每週五天,每天上午實施四節課為原則。 五、活動內容與規定: (一)活動內容包括「課業輔導」與「活動課程及輔導課程(包括技藝課程、體能活動、康樂活動、童軍活動、生活教育、生涯規畫等課程)」,由各校妥為設計籌劃,不得專門從事升學或課業之不當補習。 (二)課業輔導以複習舊教材或視學生需要,酌量自備補充教材;不得提前教授新單元教材,或採用坊間出版專為應付升學考試之各種參考書及測驗卷。 六、收費及支用原則: (一)收費基準 課業輔導暨寒暑假學藝活動收費標準之訂定,係依教師鐘點費、上課節 數及班級人數等變項進行核算。 計算公式:鐘點費(四00元)×上課節數÷0.7÷班級人數(按三十人計)= 每名學生應繳費用(個位數字四捨五入)。 (二)本案各項收費金額及規定如下
(三)所收費用之開支包括教師鐘點費及行政費兩部分: 1.教師鐘點費:按實際授課時數支給,並不得列入超支鐘點計算。 2.行政費:除做為印刷紙張、教材講義、事務費、補貼學校水電、 及雜支等費用外,實際參加此項工作人員,得按加班費支給 標準(如附件一),酌給津貼。(行政費不得超過總額之百分之三十) 3.倘收費不敷使用,應以發教師鐘點費及補貼學校水電費為優先。行政人 員若無授課事實,不得支領鐘點費。 4.家境清寒、低收入(或特殊遭遇)之學生,得向學校申請減免或免收輔導 費,其減免之額度及名額由學校自行訂定之。 5.收費應給收據,並應納入學校會計,專戶儲存,以代收代付款方式處理。如有餘額,應本取之學生,用之學生之原則,作為學生獎勵或改善及充實教學環境及設備之用。 6.各校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或課後輔導之收費,不得作為完成註冊之必要手續,不參加者,此項費用不得收取。 7.經費實報實銷,經費使用方式依相關會計程序辦理,會計報表須定期公告並留校備查。 8.每期結算總經費支付鐘點費及行政費後,若尚有結餘款應平均退還學生,相關退費方式依教育部之規定。 七、各校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或課後輔導,學生因故無法繼續參加,則以實際上課節數比例辦理退費。 八、各校為培養學生基本關鍵能力,所規劃之課業輔導、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補救教學之課程,全體教師應發揮服務熱忱,積極參與學校所安排之教學工作。 九、各校辦理藝能活動、體育活動、康樂活動、童軍活動、生活教育、生涯規畫等課程,在校內資源不足之情況下,得利用社會資源,聘請具有特殊專長、才藝之家長或社會人士協助辦理,以提高活動效果。 十、各校實施課後輔導暨寒暑假學藝活動應依據本實施要點擬定實施計畫,並將有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以及供改進之參考。 十一、本府教育處對各校實施課後輔導暨寒暑假學藝活動,將視需要辦理訪視輔導。 (附件一) 桃園縣國中學生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工作人員業務加班費支給標準一覽表
支給標準說明: 一.行政費支用說明:全校收入總額之百分之三十得支行政費。除做為印刷紙張、教材講義、事務費、補貼學校水電、及雜支等費用外,實際參加此項工作人員,得按加班費支給標準,酌給津貼。 二、加班津貼支給說明: 1. 個人行政加班之支領,應受每月不得超過二0小時之限制。 2. 工作人員工作津貼之支給,以實際參與工作之人員為核發對象,各校得依實際需要,安排相關工作人員處理各項事務。未實際參與工作者,不得支領工作津貼。 3. 各校應確實製作加班登記簿,詳實紀錄加班人員之工作內容及實際加班起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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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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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國中老師給我的觀感就是搶錢大隊, 不過我的孩子畢竟受惠了,也不便批評的太過份。 結論:第八節第九節是三蒙其利! 於家長而言,便宜。 於老師而言,多賺外快,兼做王牌名師。 於行政而言,可以領行政加班費,博拼升學的美名。 教師會幹什麼要擋人財路啊?又不是笨蛋。
作者︰test 同意第二頁20樓的樓主: 國中老師給我的觀感就是搶錢大隊, 不過我的孩子畢竟受惠了,也不便批評的太過份。 結論:第八節第九節是三蒙其利! 於家長而言,便宜。 於老師而言,多賺外快,兼做王牌名師。 於行政而言,可以領行政加班費,博拼升學的美名。 只是我比較不能苟同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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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2012/03/27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國中課後輔導】桃園縣政府承認「未於事前調查學生參加課後輔導之意願,即先行將費用列於註冊單上,確有收費程序之爭議與改進空間 有關國中課後輔導,本會向監察院陳情【詳見:1001004本會向監察院糾舉桃園、平南、會稽三所國中強迫學生參加課後輔導】,3所國中將學生課後輔導費用逕列於註冊繳費單上,顯為強迫學生參加課後輔導,亦有違教育部禁止強迫收費之規定,涉有違失乙案,被監察院要求桃園縣政府查復並到院說明!【詳見:1001025【監察院函】要求桃園縣政府說明有關課後補導費涉有違失等情乙案】
學校未事先調查學生參加意願,直接將費用列於註冊單上,造成強迫上輔導課的事實,屢屢造成學生及家長的極大的困擾【詳見:1000920又是一個縣府怠惰處理的議題---第八節課後輔導、1000920有關國中第八節課後輔導--歡迎各校老師與家長踴躍向本會提供資料】!
教育部雖三申五令不能強迫學生上課後輔導課,但桃園縣政府卻默許放任學校端胡搞,所以我們只好送監察院,請監察院主持公道,大概我們提供的資料太明確,桃園縣政府終於在監察院函轉的1001208的查復書中承認「旨揭3所學校未於事前調查學生參加課後輔導之意願,即先行將費用列於註冊單上,確有收費程序之爭議與改進空間。」並表示「本府將於每學期期末發函各國中,重申學校應遵循教育部及本縣課後輔導相關規定,並應先行調查學生參加課後輔導之意願,再依據學生參加與否製作註冊三聯單收取費用,而繳費及退費方式亦儘可能多元,以避免外界疑慮。」
PS:桃園縣政府聽不進人民的聲音又不依法行政,就不能怪我們為什麼老是愛找它麻煩了!
以下檢附監察院來函資料:
●●監察院 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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