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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5 下午 09:55:54

第一階段改為國家考試

筆試錄取倍數降低到1.5倍

筆試和其他項目比例也應由法律規定

口試和試教必須錄影供查

可以不足額錄取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5 下午 10:26:05

筆試錄取越少人

作弊機會越少

筆試如果錄取越多人

考試的公信力......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6 上午 09:00:47

新聞不是說  違規使用教具者  依舊上榜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8/6 下午 12:15:41

簡章若未先定扣分標準

確實該取消資格

考生提起訴願

照個人的邪惡容許度

如果正取10名

筆試只錄取15名

口試作弊我也就認了

畢竟他筆試成績也是前段

如果正取10名

700人報名錄取100名好了

有關係成績又沒那麼好的就上了

記得陳致中考軍法官

為了他增額錄取

並沒有傷害到應該錄取的人

反倒讓幾個原本沒機會的人因為增額錄取而上榜了

這樣的邪惡我是接受的

類似苗栗這樣不該錄取而錄取傷害到別人

就有點離譜了

所以筆試只錄取1.5倍

有關係的人他必須真有實力才有複試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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