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58 ) --- 關於自聘教師疑義--根據監察糾正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7782 )
作者︰test 一、學校自辦介聘,是否只要有教師證者均可報名參加,因為不可限定現職教師,也不可限定本縣教師。 二、如果學校辦理自聘,是否教育局無權限定僅能擔任代理(課)教師?也就是說除了某些特定原因,如虛缺、控管等外之其他缺均可擇優審查後錄取,成為正式教師。 三、代課代理教師可否加入工會,他們可否自己組成工會?
作者︰test 現職教師稱為介聘 如果是甄選則是「合格教師」均可,所以今年七月份可能會很熱鬧,因為「非現職教師」可以來和「現職教師」應聘「主任缺」(不一定要有主任資料哦 ) 摘錄一段供參................................... 足徵各校教師甄選簡章應經該校教評會審查通過,並需符合教育部之函釋規定,對於教師之聘任,除依法令分發者外,應以公開甄選或現職教師介聘方式為之。即有關教師公開甄選部分,具備合格教師資格者均可報名教師甄選,非僅限於現職教師報名。
作者︰test
作者︰test 按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以下簡稱儲訓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國民中、小學教師除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相關法令分發或甄選者外,得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之決議,由學校向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組之之委員會或小組申請現職教師介聘。」第12條規定:「國民中、小學教師之介聘服務,以在同一學校教學滿四學期以上為原則,其實施辦法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之。」 按國民教育法(以下簡稱國教法)第10條第2項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視規模大小,酌設教務處、訓導處、總務處或教導處、總務處,各置主任1人及職員若干人。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 先聘為專任教師,再「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兼任主任 介聘工作可否自辦,但現職教師介聘似乎不可以限定某些條件,然而委託辦理,是否一缺只能一人填? 似乎又走回頭了.......................
作者︰test 如果是甄選則是「合格教師」均可,所以今年七月份可能會很熱鬧,因為「非現職教師」可以來和「現職教師」應甄「主任缺」 流浪老師有機會了
作者︰test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新進會員入會申請表(100年度) 代理代課教師可以爭取加入工會,並努力經營,出現了一片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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