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58 ) --- 複合型校園防救逃生演練業務應該是總務處或是訓導處主辦呢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7765 )
作者︰test 近日訓導主任要我到觀音國中參加「防汛、防震、防核及防海嘯之複合型校園防救逃生演練示範觀摩會」回來後要辦演練並填報成果給縣府 訓導主任說公文原先是給總務處的,但總務處說公文說要派指派負責推動「防災教育」業務之行政人員一名參加,所以就丟回訓導處辦理 就這樣,今天訓育組長我去參加這場研習了(其實收穫蠻多的) 只是現場發現大部分都是總務處人員到場研習(也有訓導處),有人問我訓育組來幹嘛...,還說教育局網路通知各校盡快報名參加,通知類別就載明是總務了.... 不是訓育組我要推卸工作,而是此項工作到底應該是總務處或是訓導處主辦呢? 敬請各位教育先進指教,謝謝!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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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行政人員職掌各校並不盡相同,不可一體適用 不過如果有學生參與的演練或宣導 個人認為 主辦應是訓導處或學務處 而總務處及其他處室配合
作者︰test 總務主任一般說來是學校的防火管理人,負責學校「教職員工」的防災組訓工作,而依縣內的行政分工「學生」的防災宣導與演練是屬於訓導處的業務所以校園防救逃生演練業務中教職員工部吩屬總務處,學生部分屬訓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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