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58 ) --- 致桃園縣教師工會有關教師工時與工資之陳情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7762 )
作者︰test 縣教師工會先進您好: 近日聞教部與家長及校長團體,將與教師團體進行工時與工資之協商。小弟才疏學淺,但冒昧建議,
作者︰test 可以參考一下 彭老師昨晚上公視的相關談話
作者︰test 剛剛花了一個小時 完整的看完了公視的節目 先感謝貼出影片的先進 再感謝彭理事長的出席與發聲 在座談中 一直覺得 教育部若不是尚未有完的規劃 就是不希望目前的規劃曝光 所以不斷重申官樣文章 就是不對主持人的提問直接作答 一個對於25萬教育現場第一線從業人員有影響 對於數一百萬記 學生 家長 有影響 的政策 若是未有完整規劃(包含先期與家長及教師團體的溝通) 就倉卒提出 那麼不是無能 就是可能其背後有非台面上的目的
若是不希望詳細規劃曝光 這樣讓人民無從理解與監督政府政策 實非民主社會常態 主政者其心可議
說實話 對教育部 相當失望
作者︰test 謝謝彭老師的即時發聲 針對教育部提出的出缺席問題,只要人士多加查詢就可以遏止這種怪現象 再說高中職比較容易看到這種現象,國立高中職是歸教育部管 教育部自己不管,還為了這些少數人打壓大多數的老師 -------------------------------------------------------- 我想教育部提出的這些種種理由,背後的目的都在於推動教師評鑑 理事長要稍微小心留意一下!! 每次去考桃園縣的專書閱讀,題目最後都會跟教師評鑑扯上關係 司馬昭之心可想而知!! 加油!! 理事長~~~這樣做就對了!!
作者︰test 臺灣教師難獲尊重? 這要看臺灣教師值不值得尊重呀!看這這裡很多教師的言論,值得尊重嗎?
作者︰test 文/李佩芬 少子化浪潮席捲下,小家庭成為主流,每個孩子在家庭受到的關注與寵愛遠高於過去。缺乏應對進退的練習機會,是家庭中禮貌教育最大的難題。議事殿堂與媒體所創造的紛擾戲碼,也是形塑無禮社會的「最佳代表」。有趣的是,即使媒體上看起來爭鋒相對的政黨,「私底下在立院碰面,也會有禮貌的打招呼」。畢業於師範院校、曾五次被公民監督聯盟選為最佳立委的趙麗雲坦承,分秒必爭的發言結構,使立院許多打斷別人發言、爆發肢體衝突的無禮鏡頭,有不少是「演戲」、「不得不」的結構性因素,理性問政的過程,很難在媒體曝光,非理性才能「搏版面」。 禮貌的養成,要從三個層面切入:「情感」的同理、「認知」的理解與「行為」的操練。台北市立教育大學教育系教授但昭偉舉例,「大學生不讓座」曾經成為喧騰一時、品格教育淪喪的指標。但他認為,道德指控並不能改變行為,他曾經深入與大學生討論讓座的問題,發現不讓座背後的原因,有需要不同層次與重點的教導。 「禮貌通常都針對下對上的態度,卻甚少聽說上對下要有禮貌,」親職專家楊俐容舉例,教育部國語辭典對「禮貌」的解釋為:「表示尊敬的態度或行為」,並與「規矩」並列為相似詞;反映出既有文化中,談禮貌都是從「成人的需求」出發。 《親子天下》專欄作家李坤珊,曾為文〈別逼孩子打招呼〉探討禮貌,連續半年成為網路熱門文章。「很多人只看到禮貌的外在打招呼形式,卻忽略了更重要的關鍵:內在感受的交流,」李坤珊直指核心。 根據《親子天下》網路調查,四成七的家長認為教導禮貌「很困難」。而家長教導孩子禮貌最常用的方式:以「身教示範型」最高超過八成;主張「習慣成自然」者居次;願意苦口婆心不斷提醒孩子的,約佔三成五。 要示範「身教」的大人,本身是好典範嗎?調查詢問受訪者「長輩做法若不盡合宜,會在公開或私下場合,向晚輩表達歉意」的比例,近七成認為「比例很少或極低」。顯示「長輩們」所要求小孩的作為,自己都很難做到。在責怪小孩沒體貌之前,大人也需要時時「自我提醒」。親職專家楊俐容建議,當孩子有不禮貌的行為時,大人若能根據孩子的不同發展階段、個性特質、場合是輕鬆或嚴肅等差異,調整應對與引導方式,比較容易事半功倍。 禮貌,是有來有往的雙向道。隨著孩子年紀漸長,如何跳脫「這是規定,照做就對了」的他律型禮貌,轉而朝或許不拘於形式,但卻源於相互尊重而產生的的自律型禮貌邁進?專家建議,至少可從以下三大原則做起:一、禮貌不是服從外在形式,重點更在情感交流;二、禮貌不是單方面說教,重點更在說理與討論;三、設立界線的過程中,重點在看到彼此內在的價值。
作者︰test 非常感謝這些提供不同看法的人 因為你們,相信教師惟有更團結, 才要辦法抗衡接下來可能的鬥爭 工時制,是世界的潮流, 只有臺灣,在大眾要求下,教師工作與責任被無限上綱 這和在血汗工廠下的勞動同胞們,有何不同???
作者︰test 尤為離譜的其實並非工時入法,而是官員有關「工時入法是為了讓教師工會會務假有所依循」,以及「教師超時工作仍以補休為原則,並與寒暑假合併計算」的說法。 暫且不論學校教師工作性質是否適合固定工時,或其工時如何量化;回到法制面,《工會法》旨在規範工會組織事宜,工時之規定則見諸《勞動基準法》,之所以採上限規定是出於保障勞工權益,即便工時低於每日8小時也完全符合《勞基法》規定,降低工時更是進步國家努力的目標。然而,教師雖可依《工會法》組織工會,此刻卻仍不適用《勞基法》,法制上並無增訂教師工時的迫切性,即便未來所有勞雇關係一體適用《勞基法》,教師之工時仍可依《勞基法》第30之1條「變形工時」加以規範,或依《勞基法》第84之1條之規定,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顯然都比由官方片面規定來得恰當。 所謂明訂工時是為了替教師工會會務假預留空間的說法,更是唯恐天下不亂,《工會法》業已禁止教師組織企業工會,未來只能由勞資於團體協約中約定會務假,再依現行教師會經驗,教師工會幹部之會務假係採減授一定上課節數方式辦理,根本也沒有因此固定工時的必要,官員此說明顯出於將各方壓力轉移至教師工會的意圖,殊不道德。 平心而論,教師工時並非不能討論,但討論的標準必須有一致性,教育官員向來主張教師係所謂「責任制」,回到教育現場,教師於下班後處理學生事務不僅司空見慣,專任教師根本亦無法請領加班費,基於教育職責,教師也不以為意,這本是台灣中小學教育現場的常態,也符合社會對教師職業形象的認知。教育部如果認為教師應採固定工時,即應回歸《勞基法》規定,給予延長工作者法定工資,而非忽焉要求教師固定工時,忽焉又以所謂責任制迴避雇主責任。 至於因工時問題所增生的寒暑假定位問題,也應該以同一標準檢視。如果寒暑假是專任教師假期,加班補休就不應排在寒暑假,如果教育部這會兒又主張寒暑假期間教師也應到校8小時,就應連帶同意教師在學期中依法休假。 看來,教師工時問題不僅無需迴避,更有必要好好討論。
作者︰test
作者︰test 沒課的工時怎麼算? 有些人不必備課, 沒課時打球休閒運動,打盹睡午覺,回家處理家務 下班時間到了才來改作業,這樣可以算加班嗎?
作者︰test 不是有人在媒體上放話說 台大畢業的只領二萬元的說詞嗎 請問全部台大畢業生全都領二萬嗎 那些賺五萬十萬甚法律系畢業就考上法官月省十幾萬的怎麼不敢拿出來講啊 說穿了 就是有錢氣粗的家長要打趴教師階級魚目混珠的說法吧 唸台大又怎樣 意思是說念台大很了不起 我的小孩唸台大都只領二萬 你們這些考不上台大的多數老師又憑什麼賺得比我小孩多是吧 反正家長團體的意思就是這樣啦
作者︰test 月領十幾萬 不是月省十幾萬 字打太快囉 更正一下
作者︰test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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