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01火線議題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136 ) --- 有關桃園縣中小學教師出勤暫行要點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772 )
作者︰superpower 有關桃園縣中小學教師出勤暫行要點 文/行政組 桃園縣中小學教師取消免簽到退的爭取,自桃園縣教師會民國87年成立以來,經過多年的努力,終於定案。 在此說明的是,有關教師之請假相關規定之權責在教育部,所以桃園縣教師會於開會時即表達:桃園縣政府應僅就廢除簽到退後的實施作訂定,不可逾越教育部之權限。 教育局已於寒假期間將「桃園縣中小學教師出勤暫行要點」函寄各校,公告實施。 </DIV> 桃園縣中小學教師出勤暫行要點95.1.24 一、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因應實施免簽到、簽退制度,並規範本縣所屬學校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出勤,特訂定本要點。 二、學期間教師每週出勤時數四十小時,每日上班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中午時間亦得採計。 各校每日出勤之起訖時間,由學校視校務需求訂定,經校務會議通過,並報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三、學期間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每日出勤時間超過八小時部分得視為加班,以小時計,不滿一小時不予計算。 寒暑假間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在學期結束後一週及開學前一週(含例假日)之上班日應全日上班,其餘上午在校內辦公場所辦公(差假除外);下午未上班者,應以休假或加班補休假方式處理,但應確實配置全校行政人力的五分之一於校內辦公。 學校職員之出勤得準用本點規定。 四、學校對免簽到、簽退之教師應加強督及查勤,各校人事單位在不影響教學活動前提下,每月至少兩次主動查核所屬人員出勤狀況,如發現教師無故缺勤未辦理差假手續者,視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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