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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1/1/15 下午 04:51:35

最近公務員相關的話題討論的很熱烈,不乏看到有鄉民說國外政府可以隨便裁公務員或者減薪,我們台灣對公務員待遇實在太好。每次看到類似這樣的言論我都很想笑出來,請問你真的了解國外公務員聘任制度嗎?如果只是從國內媒體得到這種資訊,那你都不會質疑消息來源是否正確嗎?

我本身是加拿大公務員,身邊也有不少朋友在美加政府機關服務,我只想利用這篇真實反應國外公務員的福利待遇,理性分析台灣公務員待遇的優缺點,至於像十八趴那種福利或廢或存,就留給鄉民去討論吧...

首先要知道的是,西方國家政府機關員工多分為管理職(Management)和一般員工職(Staff)。管理職是由上級決定後聘用,當然比較基層的主管還是需要通過筆試面試,但他們的薪資福利是個別跟上級單位談的。管理職最大的缺點是,他確實像新聞所講的,隨時可以打包回家吃自己,雖然大多情況下主管職還是相對穩定,除非你真的白目到捅到馬蜂窩。但主管職的薪資卻是相當高,最最基層的公家單位主管薪資幾乎都有國民平均所得的2~3倍。換句話說以台灣平均所得45萬年薪左右來衡量,國外政府機關的主管職起跳往往都是台灣百萬年薪的生活水準,當然他們同時還有退休金以及各項福利。而一般基層的公務員是組成公會,由公會統一跟服務單位的高層主管談薪資福利,然後簽訂團體協約(Collective Agreement)。團體協約期限多為3~5年,到期前公會與單位主管會再一次協商下一期協約內容。團體協約內容主要是確認該期基層公務員薪資計算方式,享有的福利,以及各項權利保障。譬如我服務的單位這期的協約規定所有正職公務員在合約到期前完全不會因縮編等非員工不適任的理由被裁,所以在合約到期前,我服務單位的公務員也是完全的鐵飯碗。至於下一期會不會有同樣保障,就要看下次團體協約怎麼談,但並不是說協約沒談成所有公務員就得被解聘,差的遠呢。國外公務人員最大的保障就是這團體協約,如果今天協約是未來四年每年公務員調薪2%,即使第二年經濟崩盤導致政府財政赤字,政府還是要依約給該機關公務員加薪。像強者我朋友服務的單位就是金融風暴前才談的約,所以這幾年還是照樣調薪,不像我們單位已經凍漲兩年了...。而如果談判破裂的話,公會經基層公務員表決同意後,有權行使罷工癱瘓國家單位。國外的罷工權是受到憲法保障的,雇主不可因此解雇所有罷工職員,只能暫停薪水給付。所以罷工時就是勞資兩邊的耐力賽,一邊國家有壓力必須快點促使員工回到崗位為民服務,另一邊公務員暫時沒薪水養家,所以這股拉力會讓兩邊都希望盡速回到談判桌談妥協約,使罷工多半不會持續太久。

再來關於公務員退場機制的問題,前面有提到主管職是沒有工作權保障的,但基層公務員有公會和團體協約的保護,因此要裁基層公務員是非常困難的。國外政府機構對於不適任公務員有非常嚴苛的認定標準,而且不是主管說的就算,往往要以漸進式的處罰,最後真的不行才得以解聘,但這中間的過程必須照團體協約走,同時受到公會監督。除非你犯法且有損政府形象,政府才得以直接解聘,不然以不適任解雇的狀況其實並不常見。然而,為什麼新聞常報導某某國家裁N個公務員減少預算?其實國外公務員也有分正職和短期職位(俗稱Temp),大部分想進政府體系的人,除非你有相當專業的學經歷,否則大多是從低階的Temp開始做起。Temp也算是廣義的公務員,因為他享有正式公務員大部分的福利甚至薪資待遇,只是他沒有工作權保障,期約到了如果你沒續約或者找到其他職位就得走人。但是Temp最大最大的好處是政府當內部有職缺時,一律先從內部徵起,所以只要你適任,Temp有權利該單位在對外徵才前優先取得正職工作。所以國外政府機關對外徵才往往呈現兩極化:不是非常低階,不需要太高學經歷的短期工;就是高階但非常專精的正職。而當政府財務短缺不得不縮編時,他們裁員的優先順序是:
1. 主管階級,因為他們領最多錢負擔最大
2. Temp,因為他們不需要資遣費
3. 給予資深員工優退選擇權
4. 從資歷最淺的正職員工開始裁

因此真的裁到正職公務員的機會算是相當低,往往政府裁了Temp就跟媒體報告說喔我們縮減了多少多少單位,實際上對正職公務員完全沒影響到。而且,你可能已經發現到,當真的非得裁正職公務員的時候,判斷標準是以年資而非能力做為標準。越是資深的公務員基本上安然退休的機率越大,在公家機關競爭永遠都是比年資的...。而真的要裁員的時候受影響的職員都是早早被告知,好讓他們有所準備去申請其他部門的職缺。所以國外公務員就算沒有像台灣那樣的鐵飯碗,實際上只要撐過前面幾年的驚濤駭浪就可以安穩待到退休,除非你運氣真的那麼衰。而公務員的薪資水準也多半比外界同等職位來的高。比方說我的單位最低職等的起薪大約時薪$17加幣,作的是最基本的雜工,差不多是我們當地最低法定薪資的兩倍。換句話講以台灣最低法定月薪一萬七,八左右來看,我們這最低階的公務員都有台灣三萬月薪以上的生活水準,當然一般公務員的生活水平幾乎都在人民平均薪水之上。

說到退休金制度,我們加拿大這邊的算法是每年基數2%,累積年資最高35年即70%,乘以最高五年年薪的平均即為每年退休金,一直領到死。換句話講假設一個公務員最高五年的平均年薪是$50,000加幣,服務30年可領60%即每年3萬退休金。至於死後配偶可領多少那又有另外的算法,這裡就不加詳述。另外台灣公務員制度最近從75制變成85制,即年資加年齡必須大於85才能領完整退休金。而我們這是90制,其他部分規範與台灣差不多。因此台灣退休金制度確實比國外優渥些。 

然而,雖然我們這公務員待遇很不錯,但實際上每年還是有約5%的自願離職率。第一個主要原因是某些高階專業的職位在公家體系內的薪資往往不及業界,就算有退休金等福利還不如人家廠商砸兩三倍以上的銀彈買人。另一方面是其實國外不少私人企業,特別是較有規模的公司,都有給員工某些高於法定勞基/勞退的退休福利,譬如每個月額外幫員工存一筆錢到各員工的退休基金裡,或者甚至有自己的退休金制度,讓員工也可退休後領到類似公務員那樣的退休金。雖然說私人機關的退休金有可能因母公司營運不佳而無法正常給付的風險,但多少對退休勞工來說仍是一個不小的保障。所以相較之下,高額退休金並不是公務員獨有的制度,因此退休金的吸引力相對比較低。

所以以我個人的觀點來看,台灣公務人員的薪資待遇並不算高,基層軍公教也並不算是富裕,所以別再給他們汙名化。至於退休制度來說,台灣早期最大的問題是低門檻和高替代率,但經過修正後至少先今公務員的退撫方案算是比較合理的。至於已訂立落日條款的早期公務員退休金是否該調整,那又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台灣目前最大的問題其實是出在產業,太多無良企業無視勞基法日夜壓榨員工,連眼前的薪資福利都給的這麼摳,更別期待資方會給勞工退休後安穩的生活條件。相較許多國家高薪養廉提高公務人員素質,今天台灣公務員的薪資福利其實沒有好到哪裡去,今天會出現仇視只是單純因為勞工階級待遇縮水而出現不平等的心態,也造成每年幾萬人搶少數基層軍公教名額的詭異現象。所以我覺得不管是軍公教或是勞工都該放下仇恨,努力與資方爭取更好的薪資待遇才是重點,拉下公務員待遇對勞工也不會好到哪裡去,反而給老闆多個減薪裁員的藉口,政府真的該加把勁維護勞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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