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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議通知】990605桃園縣教師會召開第八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6413 )


作者︰peng
發表時間︰2010/6/2 上午 11:13:08

【會議通知】990605桃園縣教師會召開第八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

 

●時間:九十九年六月五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至十二時。
●地點:平鎮市立社教文化中心三樓視聽室。(平鎮市環南路三段88號,平鎮高中旁,備平面及地下停車場)
請各校教師會推派之會員代表務必出席,被委託人務必將委託書正本帶至會場報到。

●依據本會第五次理事會議決議:為鼓勵學校教師會之會員代表踴躍參與「會員代表大會」,對於親自出席者,本會贈送200元圖書禮券,以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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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F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林奕均、陳惠心
受文者:第八屆第二次會員大會代表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5月21日
發文字號:九十九縣教師字第068號
附件:1.委託書、2.議程及出席回條、3.提案單、4.會員代表名單
主旨:本會召開第八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一、時間:九十九年六月五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至十二時。
二、地點:平鎮市立社教文化中心三樓視聽室。(平鎮市環南路三段88號,平鎮高中旁,備平面及地下停車場)
三、會員代表因故無法出席者,請填寫委託書委託其他會員代表(共117 位,會員代表名單如附件4),但毎位會員代表以接受一位會員代表委託出席為限;委託出席人數,不得超過該次會議親自出席人數三分之ㄧ,如有超過情形,以報到先後順序決定之。【依據桃園縣教師會會員代表大會規程第十一條】
四、委託書正本當天務必請被委託人(會員代表)攜帶到場辦理報到。
五、出、列席人員回條請於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前傳真回本會,歡迎各分會派員列席,如有提案請一併回傳,以利準備會議資料。
六、當日出(列)席人員得依教師請假規則給予公假處理,核計研習時數3小時(請先至「桃園縣教師研習系統→點選主辦單位:桃園縣教師會」登錄),並得以課務自理方式申請補假半日。

正本:第八屆第二次會員大會代表
副本:本縣各級學校教師會(含分會)、本會全體理監事、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羅焜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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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教師會第八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議程
時 間                    項 目                                       主持、主講人
09:00-09:30 報到 行政組
09:30-09:40 主席致詞                               羅理事長焜榮
09:40-10:00 來賓介紹與致詞 與會來賓  羅理事長焜榮


10:00-10:40 大會開議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確認議程
四、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五、工作報告 羅理事長焜榮


10:40-11:30 提案討論 羅理事長焜榮
11:30-11:40 臨時動議 羅理事長焜榮
12:00 散會 羅理事長焜榮

發函-068附件1.doc委 託 書

發函-068附件2.doc桃園縣教師會第八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議程

發函-068附件3.doc桃園縣教師會第八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提案單

發函-068附件4.doc會員代表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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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教師會第八屆第五次理事會議紀錄
時 間:九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四,下午二時至四時)
提案六
提案人:政策組
案 由:學校教師會年度出席「會員代表大會」獎勵案。
說 明:1.為鼓勵學校教師會之會員代表踴躍參與「會員代表大會」,對於親自出席者,本會贈送獎品以資鼓勵。
2.贈獎對象為親自出席之會員代表,於大會結束後贈送。
3.獎勵方案以每份不超過250元之暢銷書為原則,獎品內容等細節交付常理會決議。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通過,獎勵方案以每份不超過200元之圖書禮券為原則,詳細內容等細節交付常務理事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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