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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17 下午 05:19:58

990517潛龍國小朝會校長及總務主任說明,校長決議裁併資訊組業務,將業務分割,資訊課務並入教學組、資訊設備及網管交付事務組長管理,廢除資訊組編制,此項措施係依據93年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賦予校長行政決策權,學校僅需報府核備即可。

查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內容如下: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教育部台參字第0930097531A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8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14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行政組織,除依本法第十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標準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外,得參照下列各款辦理:
一、 各處()之下得設組。
二、 每班置導師一人。
三、 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下設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其規模較小學校得合併設置跨領域課程小組。
四、 實驗國民小學及實驗國民中學得視需要增設研究處,置主任一人,並得設組。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處、室掌理事項,得參照下列各款辦理:
一、 教務處:課程發展、課程編排、教學實施、學籍管理、成績評量、教學設備、資訊與網路設備、教具圖書資料供應、教學研究、教學評鑑,並與輔導單位配合實施教育輔導等事項。
二、 訓導處:公民教育、道德教育、生活教育、體育衛生保健、學生團體活動及生活管理,並與輔導單位配合實施生活輔導等事項。
三、 總務處:學校文書、事務、出納等事項。
四、 輔導室(輔導教師):學生資料蒐集與分析、學生智力、性向、人格等測驗之實施,學生興趣成就與志願之調查、輔導及諮商之進行,並辦理特殊教育及親職教育等事項。
五、 人事單位:人事管理事項。
六、 主計單位:歲計、會計及統計等事項。
設教導處者,其掌理事項包括前項教務處及訓導處業務。

─────────────────────────────

根據上列之施行細則內容,潛龍國小校長對於裁併資訊組業務的一意孤行究竟是什麼原因呢?當日學校老師反映,電腦維修如何處理?總務主任回覆:一律交由電腦公司委託維修。

有沒有前輩知道他們在玩啥?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17 下午 07:32:50

應該只是校長在斟酌有給職的組長職罷了

可能他想增加某個組長編制  所以砍掉資訊組

當然如果作法有違背國民教育母法的話

那會有爭議

你也可以投書請教育處釋義瞭解一下  有時候當校長的自己會過度使用行政裁量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17 下午 07:34:00

 

罷免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18 上午 12:39:02

此種職務調整應該是學新竹市的做法,新竹市有編制課程研發組長,只不過他們還是有資訊組長的編制

我認為此種作法並無不妥,因為資訊組長實應以推動資訊教育及協助資訊融入教學為重,其於網路管理、電腦維修..等工作

若能請廠商負責維護,有何不可。

但是這樣的做法到底有沒有違法我就不清楚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18 上午 06:11:32

回應的人多半是搞不清楚狀況,然後就左一句罷免,右一句投書教育處

也難怪現在的學生和家長有樣學樣,天天吵著要罷免老師,或是投書教育處或媒體

上樑不正....

對於學校行政有疑義的老師,也不直接去問最清楚狀況的校長和主任,反而把問題丟到這裡,期待一堆不清楚狀況的人給你答案

你覺得會比較好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18 下午 04:28:15

1樓的建議不錯//2樓的比較激情//3樓的說法也沒啥不好//倒是4樓的,看你的官方說詞,很像是位高權重的行政人。

我們平民百姓是不會自己去問陳進興強姦殺人的技巧的啦,他老兄如果還活著,也不會在宰割你之前,還胸懷慈愛告訴你它的要領。

校長不也是一樣?校務會議不能談,招會不能談,這裡也不讓人家談,嗯好像是要教老師們不要有聲音,聽話就是了。

好吧!這件事我投書教育部去問問,不談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20 上午 12:46:16

看見"罷免"這兩個字,真的讓人心驚!對於上司下屬間的溝通模式,我個人粗淺的看法想如下:

以企業的管理來看,通常上級在做裁示或決定某項事情前(尤其是組織異動、裁併、擴編)必定會經過相當的檢討,更甚者,會查閱相關的法律條文,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爭議。當然企業是更無情,在不違反相關公司法、勞動基準法下,一紙公文甚至mail就決定了所有的事情,但是我們卻無法喊出罷免這兩個字。

我的看法是上級交代的事情如有疑慮,最好的方法就是當場或會後直接向上級請示(或請教),如因為身分關係或是考慮其他因素,也可以透過其他方式(例如不記名的e-mail或是信函)請上級另找場合詳加說明,我想上級必定會重視這樣的申訴,絕不會置之不理,事情也會圓滿的解決,尤其你們是知識份子,也是非常重要的教育單位,這樣大家日後才能心平氣和沒有心結的繼續共事。

潛龍的老師、主任、校長,加油!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20 下午 02:06:31

個人覺得如果裁併業務會讓學校變得更好~那就應該要做啊~敝人在私人企業擔任管理職~

很常看到因為個人私利而阻礙公司發展的員工,私慾人人有,但我多半盡量以公司前途做為優先考量~

很爛的環境沒人想待,而爛的環境常常存在等著安享晚年的老屁股,什麼政策都不想配合,

能改變就有前進的力量,如果整體評估對學校未來無壞的影響~我覺得不管校長在搞什麼~

只要他搞的事情是好的就好了不是嗎?

比起一個成天放任學校事務不管,只知道附和老師或不進校門的校長,我想,有做為總比沒做為好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20 下午 02:17:24

贊成樓上看法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20 下午 02:51:50

版主的意見是此事不符學校、學生利益?還是僅只對程序有疑慮?

事情要做對的事,如果是對的事情而且是對學校、學生有利,就放手去做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22 下午 09:21:16

樓上的一堆人

別假了,妳們用一堆行政人的眼光在談這件事。我很清楚你們在製造讚許的假象。

要讓師生有利,什麼樣的組織型態都會有利於老師和學生。每天想著權力劃分的想法才會說些不著邊際的鬼話。

把學校的資訊費用混著修繕費用外包給廠商,這利在哪裡?說穿了還不是為了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23 上午 12:09:52

請樓上的發表言論時注意你的用語,因為你已經直接指明中間有金錢的利益糾葛,

有證據,請直接舉發,如果沒有請不要臆測、造謠中傷。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23 上午 12:15:50

樓上一堆人?

"無知的老師"和10樓的"別假了"是不是也是同樣的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23 下午 09:38:18

11樓的

這廣場上只憑聽到的片面之詞

只憑知道事實的一小部分

只憑對法令規定的一知半解

只憑自己和他人的立場不同

就臆測 指控  可多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23 下午 11:27:29

樓上的,您可真是說對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24 下午 09:53:59

資訊組長業務包含哪些?軟硬體維修還全靠資訊組長的學校不多了.外包是好方法之一,  其餘業務併入教學組  .

成立課研組.合理合法 變革 創新 令人敬佩 雙龍 潛籠........加油...........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24 下午 11:46:21

原來是如此變革!這位老師版主不知道是否已經了解?

以家長的身分來說,不希望因為老師的誤解而傷害到全校其他辛苦認真的老師和所有可愛善良的學生!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25 下午 10:39:43

人事權是校長的

校長決定是可以被接受

以上是個人看法

話又說回來

設一個資訊組長

也很好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26 上午 06:22:36

     就組織業務的整合與發展.該設資訊組或研發組或,......行政團隊可思考研究之.... 

       似乎與人事權無關.是考慮業務功能與名稱......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27 下午 10:24:49

資訊組廢掉,業務狀況出問題負責的也是校長吧!應該不用替他擔心。

資訊組做什麼?資訊教育,跟教學搶生意

行政資訊化,電腦出來這麼多年了,各業務人員應該要有基本的資訊能力了吧!

e化教學,好像設備跟事務就可以做了吧!

修電腦,這些錢就給別人賺吧,增加一些就業率,專業的事還是給專業人員做。

做網頁?美美的網頁買一個不用多少錢,自己做的不倫不類更糟糕,

資訊組幹嘛!早該廢了。

沒有資訊組,對所有人都好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28 上午 12:14:40

不過當學校的電腦或網路斷線時,第一時間沒有資訊組長負責維修甚麼都要找廠商的話,

裁撤資訊組長所耗掉的成本可能會遠高於這位校長的想像。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28 上午 08:48:45

放心吧

資訊組長沒啥重要

像本校的  超混 啥事都推

電腦壞了  找電話打給廠商修比較快又實際

資訊超級涼缺

廢掉算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1 下午 04:52:16

這世界是怎麼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1 下午 04:54:08

每個人都重要!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1 下午 07:09:56

有這個必要將學校所有「資訊」一絲不掛留給外面廠商嘛?<div>資訊組管理學校整個網路命脈,學校校務系統、維修系統、信箱系統、網路硬碟系統、、、</div><div>給外面廠商做如果學生基本資料外洩、教師資料外洩、成績偷改、、、</div><div>請問要外包廠商負責嗎?</div><div>廠商只會說:駭課入侵,學校老師中毒、、、</div><div>然後開一堆維修費用、、、該校24班中高年級,每學期可用之費用(電腦費)約30人*24班*230</div><div>=165,600可以運用。只是沒花完要退給學生。</div><div>如果貴校有能力的教師就請他幫忙,沒有的話請分散一下廠商、、、以免被猜測。</div><div>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1 下午 07:13:33

請問論壇可以修正程式嗎?用Google瀏覽器留言會出現不該出現的∼∼∼

非得用IE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1 下午 07:15:58

參考一下∼∼∼
有這個必要將學校所有「資訊」一絲不掛留給外面廠商嘛?
資訊組管理學校整個網路命脈,學校校務系統、維修系統、信箱系統、網路硬碟系統、、、
給外面廠商做學生基本資料外洩、教師資料外洩、成績偷改、、、
請問要外包廠商負責嗎?
廠商只會說:駭課入侵,學校老師中毒、、、
然後開一堆維修費用、、、該校24班中高年級,每學期可用之費用(電腦費)約30人*24班*230
=165,600可以運用。只是沒花完要退給學生。
如果貴校有能力的教師就請他幫忙,沒有的話請分散一下廠商、、、以免被猜測。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1 下午 11:29:58

又是該校、又是貴校,你連中高年級有多少班、費用多少錢都調查的這麼清楚,真是不容易,或是看起來你對"該校"非常清楚,不知道你是不是該校的老師?還是版主?而且好像意有所指喔,小心你的發言影射喔!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1 下午 11:58:09

如果真的覺得資訊組不重要,那就撤吧!

撤了之後,就知道資訊組重不重要了!

只要願意在網路當線,機器故障,電腦中毒時,等事務組聯繫廠商!再等廠商排定時間至學校處理,把原來可以很快處理的問題,弄得要等上半天一天甚至更久!

資訊組撤掉又如何!

學生每學期繳的十多萬電腦維護費(小學校沒有這麼多喔!)好像很多?那是因為很多基本維修及狀況排除資訊組都作了!全部交由廠商處理後,十多萬?根本不夠!

如果學校預算有錢,可以支付所有廠商叫修的費用,

資訊組撤掉又如何!

打混的人一定有,但大多數的資訊組都是很認真在做事的!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在學校享受穩定的網路環境及各項資訊服務時,想想在背後努力的人吧!

如果還是感受不到,那就撤吧!撤了就知道!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2 下午 01:09:26

1.資訊教育好像列入桃園縣5還是6E政策之內,是重點,不可不辦.

2.資訊組長的功能及職掌,才該是討論重點吧!

3.去一個組一定會增一個組,這在三合一組織重整時就訂清楚了,(如同樓上所言,資訊組根本沒意義了,那就廢吧!事務組可以採購,但伺服器能否管理,如用代管還好,如交外包公司,後果...)

4.各校資訊推廣應該有策略吧!資訊組長或資訊教師,有無必要,視學校而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2 下午 04:30:10

為何你們從事教育的人都那麼認真

你們怎麼不和新街的小夫團隊看齊

在表面讓別人感覺認真教育

實際在等待天上的禮物掉下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2 下午 04:48:19

道長魔消∼道消魔長

辦教育不是如此嗎?

教育關正向的人多一些才不會亂啊∼∼∼

現在到底是→

道長魔消∼道消魔長?

哪一個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3 下午 09:41:56

裁撤資訊,資訊業務併入教學、事務?

只要校長、主任找得到人做,管他們做甚?

不過這樣搞還有老師要接教學、事務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3 下午 10:19:25

姑且不論裁併的是哪一組,
試問學校組織再造難道是校長說了算嗎?

假若因校長個人喜好或專業知能,就可以裁併學校任何行政單位,
那未來是否造成各校行政組織不一,業務分配必將大亂。

教育處應該出來關心一下了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3 下午 11:11:45

每校都有其特殊狀況,其實組織再造,只要是對學生有益,學校行政各組能充分發揮其功能,何樂而不為,現在敢突破現狀的學校不多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4 上午 01:24:29

我對組織再造的分析與看法

92年起,台北縣積極推動,國中小組織再造的試辦方案,並在93年擴大200校試辦,至今成效為何,也不得而知。

我相信許多睿智的校長,都能本諸正確的辦學理念及謀求校務運作和諧的前提,規劃出真正讓學校受益的試辦方案。如果貴校是這樣,那真是太好了,恭喜啦!萬一貴校因組織再造而產生一些紛擾,希望個人的淺見,對您能有所幫助,當然這當中,,也有許多我的好夥伴提供的看法,內容有點多,請參考。。

首先,我針對試辦方案的條文,逐條分析,以質疑的角度去呈現可能發生的問題;接著,提出對組織再造試辦的一些探討;最後,再提供一些建議,拋磚引玉,希望激盪出更多真知灼見,真的達成:減輕教師行政負擔,符應學校專業需求及教師專業自主的目標。

  】中的內容為個人的分析及質疑。如果有錯誤,請指正!

思賢國小  林松宏

臺北縣國民中小學組織再造及人力規劃試辦方案

92.05.01北府教學0920258019號函公佈

壹、依據 

一、依教育基本法第十三條、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等相關規定。

二、依教育部「國民中小學組織再造及人力規劃試辦方案」辦理。

貳、目標

一、因應九年一貫課程之實施,並呼應學校本位管理之需求。

【※學校本位管理會不會變成校長本位管理?配套預防機制為何?】

二、減輕教師行政負擔,符應學校專業需求及教師專業自主。

三、建立學校教職員額總量管理,落實績效責任制度。

【※總量管理比例誰管?誰決定?績效責任如何評定?】

四、營造積極組織文化氣息,活絡專業組織運作機能。

參、實施原則

一、      配合「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實施,落實學校本位管理,掌握教師專業自主,及擴大參與之精神,透過共同參與、分享決策、自主運作、績效責任等歷程,以發揮組織自我效能。

二、      落實「總員額量管制」之內涵,在總員額量不變現況下,賦予學校彈性運用人力空間【如妥適運用專任員額、兼任、委外與聘僱人力等】,以發揮組織應有功能。

【※所指「委外」,可以做哪些工作?包含行政業務或教學嗎?】

三、      減輕教師教學及行政負擔,部分行政工作由職員或聘請具專長人員擔任,以促進教學與行政專業專責理想之早日實現。

【※「專長人員」可以擔任組長嗎?】

【※「促進教學與行政專業專責理想之早日實現」:臨時人員不穩定,如何專業?教師減課,專辦行政與此理想背道而馳。所以進用專職行政人員(非教師,需有保障之聘約)才是正途。】

四、      調整學校組織與人力架構,依學校願景、類型及實際需求,設置發揮積極功能之處室及組別。

【※哪些是實際需求?辦法中沒有明定。學校若未成立規劃小組,則一切會不會變成校長一人的「行政裁量」?如何確保校長不會違法而犧牲學童受教權?】

五、      發揮教育經費使用效益,在最小經費需求下逐步調整教師工作內容,以呼應教師合理專業自主之訴求。

【※調整哪些內容?教學上的某些科目?還是行政的某些業務?如何調整才能確保教學上有長期穩定的師資及能依專長任教?沒有規範,各校必亂!】

肆、實施方式

一、      各校得依學校類型及相關條件,就本試辦方案進行組織【含工作內容之整併】及人力架構彈性調整,以適應學校實際需要,並發揮教育經費使用效益。

【※有沒有設計哪些能併,哪些不能併的原則?沒有原則,就會有失去規範的彈性;有彈性,就會產生擴充的自我解釋。如行政的輔導室可不可以裁撤?教學上兼課人員可不可以上自然?……】

二、      各校應考慮學校所在地區之共通性、差異性及可能造成之利弊得失,妥適運用本方案之彈性、自主精神,朝最有利方向規劃,務期衝擊減至最低。

【※各校有就「利弊得失」做出評估報告嗎?(如本學區可能無法引進合格專業師資但任兼課人員)利、害如何取捨?依學生?依行政?依家長?即使設立規劃小組都難達成,最後將淪為校長或主任的「施政報告」。】

三、      參與試辦學校,應就本身特性及需求擬定各校之試辦計畫。

【※主管單位有仔細評估、審視各校呈報的試辦計畫嗎?如何審視?依何標準來判定各校之計畫可行?依試辦精神、還是學校自決的計畫?由此可知「規劃小組」實付重責,然條文中卻未明定成員及組成辦法。】

伍、實施期程:九十二年八月一日至九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先行試辦一年。

【※未明定須於試辦一學期提出評估意見表,給予校長操作空間。】

陸、實施內容:

一、      人力資源規劃:

(一)   在總員額不變,且不增【減】教師授課時數之原則下,試辦學校得保留員額1-4人【含教師與職員】遇缺不補,所節省之經費得用以進用臨時人員協助行政【含人事主計集中辦公後學校需協助事項】,或聘任兼【代】課教師、部分時間之教學支援人員及行政人員。

【※各校得保留1-4名缺額,會不會讓六萬多名流浪教師更求職無門?或是有意強迫這些專業師資,屈就沒有保障、按鐘點受薪的兼課人力,明顯就是壓榨優秀人力。】

【※臨時人員如何協助行政?可以當組長嗎?條文「或聘任……及行政人員」中的行政人員,是指可以擔任組長嗎?如不是和臨時人員有何差別?若只是擔任助理,會不會變成只能打雜,而實際上無法有效分擔業務?】

【※聘用兼()課教師可以上哪些課?不宜上哪些課?條文未定,學校全盤自主?誰做主?有執行困境時怎麼解決?】

【※聘這一個老師不夠好,再換另一個;不行!再聘一個。學生要換幾次老師?產生問題又再花時間解決問題,校長不就忙死了!還是要「視而不見」?家長來反應再處理!】

(二)   前項保留之專任編制員額【含教師、職員】薪資計算基準如下:職員,每人每月36,000元,教師,每人每月40,000元,一年以13.5個月計算。

(三)   試辦本方案所進用之臨時人員,不得進用技工、工友、司機、清潔工等適用勞基法之人員。

【※明顯規避勞基法?!政府訂出這種法令,可議!】

【※箝制在節省財政的僵化思考模式中,竟然想用低廉的工作條件換取高效能工作態度,笑話!這樣符合企業經營理念嗎?如果換不到,那不是打算犧牲基層教育的行政及教學品質?】

(四)   有關臨時人員之進用,應參照「臺北縣政府非編制內員工管理要點」【附錄二】暨相關法令規定,得在不適用約聘僱人員相關人事法規前提下,另以勞動契約方式僱用,並須於契約內明定「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本試辦方案所僱用之人員於停止試辦或契約屆滿,應即解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任何救助」【請參酌臺北縣政府人事室訂定之有關僱用臨時人員契約書範本如附錄三,查詢網站http: //www.pao.tpc.gov.tw

【※勞動契約明定不適用勞基法,找得到您要的人才嗎?所聘的每個人都要打契約嗎?(只看到臨時雇員之類的契約,兼課教師適用嗎?)對當事人有法定的約束力嗎?我不幹時您奈我何?無「法」約束,又沒工作保障,您就得隨時準備再找新手上任。一換再換,行政效能如何提升?學生受教權有何保障?】

【※利用「殘酷的失業環境」壓迫專業人力(行政專長人員或流浪教師),逼人不得不降格屈就,我們豈能再奢求他們,奉獻無怨無悔的專業精神於教育界?】

二、      組織文化規劃:

(一)   學校得在不增加現行行政人員編制員額之前提下,自行規劃、合併、調整現行學校組織架構【含名稱、業務執掌、工作內容等】。

【※整併過程若規劃不當,或人為因素可能反而增加組長工作量。有沒有哪些業務,必須分屬二組才能落實,而不宜整併的原則規定?若因此而犧牲學生權益,或無形中增加教師的實質負擔,那試辦的意義何在?】

(二)   學校組織架構調整規劃,應考量各處室組權責分工,需達成教育基本核心功能【參酌附錄一】,確保教職員生之基本權益。

【※如何檢視各校的整併規劃是否確保基本核心功能?沒做到又如何?誰負責?怎麼負責?又是實驗?孩子的損失彌補得回來嗎?】

(三)   除有關教學、研究、生活輔導等需教育專業之業務需由教師兼任外,餘均可由職員或進用具專長之臨時人員擔任。

【※此條文只提業務,未提職位!進用之人力,到底可不可以當組長?不知!若可以,其權責如何?在校內的角色如何定位?沒有保障的聘用方式,會不會只有『臨時』,沒有『專業』?換人時工作能否順利銜接?】

(四)   六十一班以上之學校,在未增加一級主管員額下得置副校長,有關副校長之聘任資格、程序、職務加給、年資、升遷等相關人事福利均比照主任辦理。

【※乾脆明定:副校長由各校教師會理事長擔任就好了,因為沒有溝通,不能制衡,卻要一個傳聲筒何用?】

(五)   校應積極營造學習型組織與文化氣息,以激勵組織成員不斷自我成長與創新,俾活化組織新氣象。

(六)   各校得實施參與式管理策略,提供員工分享決策,分擔責任機會,以引導員工創造高峰經驗,俾滿足其自我實現之欲求。

【※「得實施參與式管理策略」指的是什麼?「得實施」表示也可以不實施嗎?會不會變成校長的「行政裁量權」?有沒有原則性的規範?—例如:試辦意願、試辦計畫需經校務會議通過……】

(七)   各校應思索知識經濟時代之核心概念與特性,鼓勵成員從事專業知能之創造、流通與加值,以提昇成員之專業地位。

【※提昇專業地位的前提是提升專業能力。編制內教師理,所當然要自我期許、努力達成。然依此標準,要求每節260元的兼()課人員(也許不具教師資格喔!)可行嗎?會不會太殘忍?還是您認為:怎麼會!不配合就不聘他!對啊!所以又要換老師了?!……】

(八)   各校應廣泛利用社會資源,並結合社區力量,善用激勵策略,以鼓舞員工服務熱忱,活化組織氣氛,提昇辦學績效。

三、      試辦學校及實施計畫:

(一)   本縣各國民中小學,並有意願參與本試辦方案均可參加。

【※有意願—是指校長有意願?還是全校老師有意願?誰決定?】

(二)   超額學校不得以參與本試辦方案為由要求保留教師缺額。

【※有沒有學校會玩弄這條文字—先以縮班為由,把老師超額出去;再以增班來保留缺額,參加試辦。】

【※今年,縣府更進一步,以不代為介聘超額教師為脅制,要求各校需保留2-4名缺額,為其擴大試辦組織再造鋪路!其居心為何,諸位看官自判。(日期及內容待查)

(三)   參與試辦學校,應就本身特性及需求擬定各校之個別實施計畫,並於九十二年五月三十日前提報臺北縣政府核備,經審查通過後由臺北縣政府行文同意核備後實施。

【※審查通過—如何審查?依何標準?各校之「實施計畫」怎麼產生的,縣府知道嗎?條文中未明定,各校自己玩!】

(四)   各校提報之個別實施計畫應包括下列內容:

0.       封面:計畫名稱、學校名稱

1.       依據:臺北縣國民中小學組織再造與人力規劃試辦方案

2.       實施目標:略

3.       實施原則:略

4.       推動小組:學校推動試辦方案工作小組及其執掌

5.       實施方式及策略:略

6.       實施期程:略

7.       實施內容:【1】學校組織架構圖【2】各單位分工、業務執掌表【3】實施前後組織、人力規劃增減情形

8.       經費概算【收支需平衡】:

(1)  收入【保留編制員額所節省人事費用】:「教師」、「職員」分別計算

(2)  支出:進用臨時人員及其他人力所需開支

9.       預期效益:略

10.   方案評估:評估指標、方式

11.   附則:

 

柒、推動小組:為辦理本試辦方案推動事宜,本縣成立「國民中小學組織再造及人力規劃推動委員會」,各試辦學校應成立「組織再造及人力規劃小組」。

【※組成辦法何在?各校自定?嫌學校事情太少,再找一些給你去忙?成員有哪些?「應成立」如果未成立,可不可以參加試辦?】

捌、預期效益:

一、  減輕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負擔,提昇學生受教品質。

二、  調整現有行政組織,發揮教育經費使用效益。

三、  促進教學與行政專業化,提昇人力運用效能。

四、  落實學校本位管理及績效責任制度,建立學校特色。

五、  創新組織文化氣息,活化組織運作效能,提昇組織專業素質。

六、  試辦經驗作為全面推動組織再造與人力規劃之重要參考

 

玖、獎勵: 試辦學校及有功人員依臺北縣教育專業人員獎勵基準第四條「年度內辦理各項教育實驗、教育專題研究、執行專案研究計畫」相關規定從優敘獎。

【※從優敘獎?優的標準是什麼?各校的檢討及成效報告在哪裡看得到?擴大試辦前怎不見本校及他校的檢討意見?依何標準認定可以全縣擴大試辦?】

【※辦法中未規定試辦多久進行評估?如何評估?校內評估如何進行?縣內評估如何進行?】

拾、總結說明:

一、      依據整體組織及人力之調整方向,視實際需要彈性設置各處室,以能完成學校應有功能職掌為首要考量。

二、      小型學校得與鄰近學校共同設置行政單位或共聘教師,以減輕人力不足之困窘。

三、      學校除原編制之專任教師及職員外,透過適當之人力調整,得在總員額編制之一定比例範圍內,進用兼任教師、具特殊專長之教學支援人員、替代役役男、協助行政之臨時人員及工作檢討適時委外等方式,再造學校組織新氣象。

四、      學校於求新求行、力求精進之際,應確實掌握教育之本質,就組織願景與整體性目標做周延之思考,盡力調和組織再造所可能帶來之衝突與矛盾,避免陷入為改變而改變之迷思與困惑。

 

拾壹、附錄

附錄一:國民中小學學校核心重點工作

附錄二:臺北縣政府非編制內員工管理要點

附錄三:臨時雇工及暫僱人員契約書範本

附錄四:臺北縣政府暫僱人員支給報酬參考表

 

94年新版之試辦方案條文內容,和本資料幾乎相同,只增列因各校缺額大減,特准留職停薪的缺額可用之規定。

 

(接下文)

對「組織再造」施行之探討與建議

探討:

一、組織再造影響課務編配甚鉅,若未獲同仁認同,恐衍生許多校園紛擾。

二、各校預留2-4名教師員額,擴及全縣甚至全國,將「預留」多少員額?是否會使合格專業教師「求職無門」,影響教育新血之輸入,造成更多流浪教師?

三、「兼任教師」與「行政助理」沒有聘書,無約束力;待遇低又無保障,必然更動頻仍。若找到較長期且優渥之工作則辭離現職,造成教學工作之困擾,損害學生學習之效益,更影響行政業務之推動,不可不慎。

四、將教師員額移撥為「行政助理」,剩餘經費再聘任「兼任教師」,此等作為已違反「國民小學每班1.5名教師編制」之精神。

五、行政助理並無法獨當一面推動學校事務,對組長工作之助益有限,恐將淪為高級工友或少數主任、組長之私人秘書。

六、組長之授課已較低,組織再造後,多位組長上課節數未達標準,又以兼任教師代為上課;具有教師資格人員不授課,而讓未具教師資格的人代上,已使教師失去了專業精神。

七、組織再造替有便宜行事思考模式的行政人員,大開方便之門,徒增校園亂象。不想犧牲基層教育品質的有識之士,不可不三思而行。

 

 

建議:

一、為避免校內疑義和爭議,應明訂「組織再造」的執行和相關配套措施,須經校務會議通過。

二、學校處室行政業務整併,須有一致之做法。大型學校行政處室整併,應依中小型學校行政規模為調整方向,避免各校做法不一,造成縱向、橫向聯繫的失衡及處室權責畫分不清。

三、以教師編制員額改聘行政助理,違背國民小學編制1.5人的精神。如此做法影響學生的權益甚大,恐有違法之慮,應即行評估檢討。

四、組織再造辦法中應明訂:聘期超過三個月以上兼任教師,須比照代理代課教師聘用辦法。

五、組織再造,行政業務整併後之編餘課務分配易生爭端,應確實擬定整併後行政人員之最低授課時數,不得低於縣府規定之下限,以杜絕專業教師只辦行政,卻不事教學的疑慮。

六、兼任教師任用資格,應從嚴規範,避免聘用不合格教師,使師資欠缺專業能力與素養,造成教學品質下降,影響學生權益。

七、組織再造之「預期效益」尚未達成,但影響學生權益,損及教學品質的狀況已浮現。「慎重建議」停辦或重行修正,以維護「學生權益」與「教師專業形象」。

八、低廉的支援人力,取代正式師資。造成教師正常流動困難,影響教師「新陳代謝」。短期而言,雖解決了財政的壓力,也降低教師授課時數;但卻造成教育品質低落,師資欠穩定的隱憂。長期而言,則勢必影響優質人力投入教職的意願,形成惡性循環。其結果將使「流浪教師」繼續流浪。為避免形成反淘汰的現象,建議取消此方案,而以擴充教師編制,力行小班教學,增加退休或教師退場機制,活化教師職場流動來解決,才是教育之福、社會之福。

九、「組織再造」影響深遠,實有調整和修正之必要;未有完善配套措施,即貿然擴大試辦,必將造成更多棘手問題。如未深入評估檢討,並預做弊端防範之法令規範,「組織再造」將禁不起社會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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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出自

http://163.20.159.3/eagle/%E6%95%99%E5%AD%B8%E8%B3%87%E6%96%99/%E6%88%91%E5%B0%8D%E7%B5%84%E7%B9%94%E5%86%8D%E9%80%A0%E7%9A%84%E5%88%86%E6%9E%90%E8%88%87%E7%9C%8B%E6%B3%95.doc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4 上午 09:53:29

縮減資訊組或其他組是校長職權.

影響的是行政工作調配.

優點是多出一些上課節數可供支配.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4 下午 02:05:00

裁減資訊組對學校的影響,校長會負責。的確,但事實呢?
資訊組裁徹後,
對該校資訊教育肯定會有影響,學生接受資訊教育的素質會降低,校長會負責,但是沒感覺,因為學生無從比較,更不會反應,家長也感覺不出來,所以校長會有實際上負責的問題嗎?
資訊組裁徹後,
對該校的業務資訊化肯定會有影響,但是只要不出事,沒人會發覺,業務往來資訊電子化,沒進步,不會有感覺,因為公務人員莫守成規,一成不變是常態,但現今的世界,你不進步就是退步,學校在退不,校長一樣會負責,但是沒感覺。所以校長會有實際上負責的問題嗎?

所以,沒差啦! 為什麼? 因為教育是 良心的工作。你們懂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4 下午 10:54:49

有資訊組長資料就不會外洩,網路就一定通,電腦都不會中毒,

天啊!資訊組長是神啦!有拜就有保佑啦!當心!台灣資訊組長這麼好用會被美國的FBI挖角挖光光。

給你100個資訊組長擺在學校,資料還是會外洩,病毒還是會照中,資訊組長會比本科系畢業的還厲害的很少,這要有一身橫練的筋骨,可說是萬中取一啊。

資訊組長也夠可憐,老是擦別人留下的爛屁屁,老闆一句話,熬夜不睡覺東西就是要做好,忙了一整天水也沒喝廁所也沒上,人家總認為閒閒沒事做,自己工作做不完一天到晚還有人來煩班網怎麼操作,word工具列不見了、考卷要加圖、印表機怎麼會印不出來,學務系統進不去,powint怎麼加動畫,廠商教學光碟不能播,VCD要轉DVD、電腦沒聲音、網頁不能開~~~~~~~~~滑鼠不會換,我要買電腦、NB哪種好,相機怪怪的、能不能幫我找軟體。

只有在真正的困境中,人才能學會自己長大,廢掉資訊組長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5 上午 06:21:04

                        資訊組 教學組 課程組........名稱不是重點 , 學校行政工作就是如此多,如何分配 ?   如何調整 ? 如何分工合作 ? 由誰負責 ? 讓行政工作之推動與運作      量平 均些 , 質能提升 , 才是重點 . 這些      潛龍團隊     應討論過嘞 , 所以將來執行 ,      校長 主任 也 有其壓力 .   參觀過潛龍 , 對校史室 . 圖書館及環境的規劃 , 可感受行政團隊的用心與努力 ,創新與改變 , 值得學習   . 潛龍加油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5 上午 10:37:27

可能該校的資訊組長很強,所以當學校電腦或網路故障時能立即排除,讓人幾乎感覺不到他的存在

可是如果將這些工作外包,沒專人負責的話,到時電腦故障或網路斷線就有得受。

因為當狀況發生,廠商通常無法在第一時間就過來,有時一些小問題,卻得動用到廠商過來。

某組電腦壞了,可能該組的業務要停擺一陣,如果是文書組有狀況,那就全校停擺。

ps:敝校前年資訊組長調出,校內沒有資訊專長的老師,又無法聘個電腦老師,那時校內網路又常大斷線,很慘。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5 上午 10:59:52

天下本無事,

庸人自擾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5 上午 11:29:13

資訊課程計畫=>教學組寫就好啦!
國民電腦調查、申請、輔導、成果=>教學組做就好啦!
打字比賽、簡報、電腦繪圖、查資料比賽=>教學組舉辦、教學組訓練學生就好啦!
電腦教室、班級電腦汰舊換新業務=>事務組長做就好啦!
網路電話業務=>事務組長做就好啦!
學校網站=>廠商做就好啦!
學務系統=>廠商維護就好啦!
學校網路=>廠商維修就好啦!
學校電腦=>廠商維修就好啦!
學校電腦系統=>廠商安裝就好啦!
老師有軟體使用上的問題=>老師自己要多看書就好啦!
老師每學期數次的週三電腦研習=>教學組辦就好啦!
老師的網站、網路硬碟、電子郵件=>廠商維護就好啦!
訪視時的成果資料=>教學組做就好啦!



辦法是人想出來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6 上午 12:50:34

廠商真好用!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6 上午 01:20:56

動一張嘴是最好辦事的啦!

感謝有電話!

感謝有廠商!

感謝老天爺給我一張嘴!

順啦∼∼∼

不用親自動手做的事大家都會辦,文盲不文盲,Google一下知識在身旁!

我認識幾個桃園縣資訊專業教育人員,

基本軟硬體的維修電腦,程式設計,網站架設,網路佈線,防火牆安全設定,防毒防駭等網路相關

成立社團利用導師時間訓練小朋友維修學校電腦,教育下一代!

他們對於桃園縣資訊教育皆有憧憬,不是幹掉台北市而已,而是更希望桃園資訊教育走在世界頂端,

雖然他們沒沒無名,但是專心於自己行政業務及資訊教育,

如此而已啦!

為何不轉行?跳到竹科呢?

誰叫他們對資訊教育這麼熱衷呢!

辦教育果然是良心事業!

把對的人擺在正確的位子就能完全發揮效益!

資訊教育桃園縣政府也大力推行,

近幾年都有辦全縣資訊教育之校長講

文中規定務必參加,吳處長對資訊教育之重視可見一斑,

提升教師基本資訊素養也是教育部2008資訊白皮書重要議題,

資訊組長很多都是具資訊教育專業及基本資訊能力

不然桃園縣政府辦資訊組長研習是辦家家酒嗎?

請相信老師的專業,我們也尊重校長的專業!

以上也只是動一張嘴,

桃園縣資訊組長加油!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6/18 下午 04:37:29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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