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58 ) --- 如果是事實 這個校長還適任校長嗎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6331 )
作者︰test 吳俊生校長動不動就威脅老師,說要找律 校長還會叫老師寫和家長談話的"對話單對話單對話單對話單對話單對話單對話單"? 誰判決 我们老師比較關心的是: 1.疑似指使主任,到教室外頭,上課時間疑似照相蒐證, 2.叫老師寫和家長談話的"對話單", 3.動不動就威脅老師,說要找律師告老師,說待會有記者要來,不然就說有龐大律師團 這個只會欺負老師的人到底是誰? 學校不要一個自我吹噓.自我炫耀.自我膨脹的吳校長 而是要一個認真做事不威脅恐嚇老師的吳校長
作者︰test
當然不適任 我相信這是事實 不然校長怎不反告 心裡有鬼
作者︰test 開教評會直接提報不適任校長 正式老師一半以上同意就直接罷免
作者︰test
作者︰test 還好不是在我們學校 不然會給校長一頓教訓 別以為校長權力有多大 其實有名無實 沒啥用 小咖的免驚啦
作者︰test http://163.30.192.132/adm_category_select.asp?e_categoryid=15&e_number=43&e_paperid=1960
作者︰test 校長 多和新街國小的余謝財校長學學 小夫人馬公它們都有拍馬譬 而且馬屎不會噴到拍馬譬的人
作者︰test 原來爭議很多的吳校長是長這個樣子阿? 長的人模人樣的呀 怎麼會常常被告呢 真是人不可貌相
作者︰test 不是我愛說 這位校長從上學期就常常在留言板出現 一定有過人之處 多做好事 不要在威脅+恐嚇+分化+挑撥囉 知道嗎? 龐大律師團都老套了今天還在玩 真是傷腦筋 被說到會難過的話可以找一些扶輪社朋友到學校烤烤肉 解解悶 怎麼感覺好像在跟小學生說話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很像選舉 耳語 小道消息四處散佈 聽說.... 疑似... 好像...的事一大推 指責他人違法犯纪 甚至人身攻擊 回頭再補一句 如果不是 你出來澄清啊 不然 你去告啊 但這些指控並非對當事人說 而是對第三 第四 第五....第一萬人說的 教人如何澄清 再想 這些人的目的真是想要讓當事人澄清嗎 還是另有所圖
如果有家長對老師不滿 四處數說老師的不是 社區 家長間沸沸揚揚 老師如何澄清 今天澄清 明天提告 後天再澄清 大後天再提告嗎 難道老師真的吃飽太閒 要隨這家長的動作起舞嗎
最後請再看看廣場公約
作者︰test 吳校長的事情好像一直無法落幕,簡單講就是"歹戲拖棚" 既然已經有人指名而且陳述狀況(我沒說是事實喔),怎麼不見相關人員進行調查? 如果兩造當事人都不願意舉證說明清楚,那是不是請知道這件事的人或老師上來說明一下?
作者︰test 兩造都不願說清楚 真是怪怪 爆料者不說也就算了 被爆料者也能忍受不提告 真是忍功一流 看看網路上的言論 校長至今不提告真會讓人產生疑問
作者︰test
作者︰test 終於有老師出來說話了! 那校長是不是想等這次調動讓這件事無疾而終?
作者︰test 吳俊升在約 說另外幾位教職員的不是 分明是在挑撥+分化 你只會搞這種小動作啦 只會讓蚵間老師看不起 常常說自己有律師 說了1年了還在說 重點是到現在連一個鬼影子都看不到 有膽就請個律師到學校走走啦 只會誇大其辭 我猜你也不敢啦 一直問一些老師這幾篇關於自己<吳先生>的事倒底是誰PO的 吳先生你不是說教師會的言論廣場你已經封包了 交給律師處理就可以查ip 那你就交給你的律師查嘛 幹嘛有事沒事找老師去問呢? 老師也很忙的耶
作者︰test 主題 如果是事實 這個校長還適任校長嗎 但 如果不是事實 又當如何
作者︰test 就是說嘛!一定有問題!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反正無所謂,一個人可以代表很多人發言。 教師會言論廣場是個自由的園地。 要知道誰來發言嗎?去提告吧,這樣就可以請教師會提供IP。 所以大家儘管來發言。
作者︰test 校長還會叫老師寫和家長談話的"對話單對話單對話單對話單對話單對話單對話單"? 誰判決 我们老師比較關心的是: 1.疑似指使主任,到教室外頭,上課時間疑似照相蒐證, 2.叫老師寫和家長談話的"對話單", 3.動不動就威脅老師,說要找律師告老師,說待會有記者要來,不然就說有龐大律師團 這個只會欺負老師的人到底是誰? 學校不要一個自我吹噓.自我炫耀.自我膨脹的吳校長 而是要一個認真做事不威脅恐嚇老師的吳校長
這個吳校長涵養真好!? 光憑;首揭之文! 敝人的淺見,貼文者的罪嫌,已足夠發動偵查. 為什麼不提告;誹謗罪嫌呢!? 撰寫一張告訴狀,遞到桃檢有這麼困難嗎?
作者︰test 看這個主題:「如果是事實 ;這個校長還適任校長嗎」 「如果是事實」也足以讓大家那麼有興趣、那麼熱烈討論,真是........................................................
作者︰test
或許有一天會接到約談書或傳票!?
作者︰test
作者︰test
桃園縣「愛與祥和」教育環境為核心, 以「宏觀開闊、溫柔敦厚、典範學校、品格大縣」為品格教育願景, 以五大策略「建立品格教育基礎之平台、提升品格教育知能與素養、發展品格教育課程與教學、營造品格教育整體之環境、檢核品格教育成效與創新」期能營造每位學生均能表現出良好品格的行為,每位教職員工均能展現品格教育之專業,每一所學校都能是品格教育的桃花園進而成為品格教育典範學校,社區民眾與家長均能共同學生品格陶冶的工作。其具體內涵如下:
作者︰test
作者︰test 那到底是真的嗎?
作者︰test 一個真正用心在教育學生的老師根本不用怕校長利用職權來整老師. 但是老師們的法律知識一定要清楚.只有了自己的權利才不會被校長當傻瓜耍. 多利用縣教師會的法律諮詢.
作者︰test
作者︰test 都離開原來的學校了 就不要在po了 但是心情不好還是可以po一下啦 不要常常po就好
作者︰test 你們這些老師也真是ㄉ 像我們新街 小朋友若頑囜 他們最怕老師說 你如果再這樣 大家就會說你是 娛洩才 他們就不會造次 這就是牠的存在價值
作者︰test 不是聽說這個校長已經調去文x國小 反倒是調來的新校長聽說很棒很挺老師
作者︰test 沒錯 新校長真是棒
作者︰test 說什麼很挺學生
作者︰test 遇到這種校長 真的倒了八輩子的眉 當一個校長常被老師唸 你看有多失敗就好
作者︰test 回樓17 您說校長常用學生受教權來噹老師 是因為你單獨留學生下來補寫作業 而被校長責罵嗎? 很多老師常常上體育課時留學生下來補寫功課阿 我也做過~~~ 這樣還被責罵 可見校長是真的故意找你麻煩的
作者︰test 學生的父親去世了 算是不適任校長嗎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9999或是稱你55555 人是該先要求自己 所以 校長自己沒先做好不可以罵老師 老師自己沒先做好不可以罵學生 學生自己沒先做好不可以罵老師 老師自己沒先做好不可以罵校長
作者︰test 我有一個同事每次被校長約談之後 都會跟我們說校長跟他說了什麼 跟版主說得一模一樣 也是您所說的那位校長 學校都傳開來了 感覺他好可憐喔
作者︰test 不 適 任
作者︰test
作者︰test 寫對話單是要做什麼阿? 留下老師不適任的證據嗎? 心機果然很重!
作者︰test 感謝如玉副會長再次在教師組織的歷史上留下一個風起雲湧的紀錄 目前台灣的校園民主的確落後已經可以直選總統的台灣民主20年 在校園裡 老師有教師法有不適任教師管理辦法 家長有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 唯獨校長無法可管 教育局永遠都只會用自由心證來管理校長 因此 催生校長管理辦法 催生不適任校長管理辦法 是讓校園更加民主更加符合人性更加捍衛人權的 重要革新 如玉副會長是全國推動校園民主的標竿 請桃園縣的老師多加珍惜! 大家加油!
作者︰test to吳俊生: 請記住一句話~ 你怎樣對待老師警衛 同樣的 別人也不是軟柿子+白痴 人家就會怎樣對待你 心存善念 威脅恐嚇想玩弄別人的小動作 勸你不要再故技重施 以免玩火自焚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baby
作者︰test
作者︰test 校長不是都是從老師做起來的嗎? 為什麼當了校長以後就什麼都變了? 我覺得最可怕的的事情是,考上校長以後就以為自己的工作是搞公關、搞排場、搞權力、享福利、不再受上班時間的限制、利用各種名義不在校、聯合其他校長自成一個小團體。 當你們假借各種名義不上班辦理私事、假借開會來聚餐、利用國內外參訪來進行實質的旅遊,我想問一句,你們的良心不會不安嗎? 校長大人們,你們可能不屑上來看我們的教師會網站吧?因為你們自認已經不是教師,而是高高在上的校長,校長大人們,教師們的發言只是狗吠火車嗎? 民怨啊!
作者︰test 你問這些不務正業的校長會不會良心不安 但事實是 他會認為他是辛辛苦苦考到校長 你有本事你也去考 他能把持教評會考核會以及提報不適任教師 但你是老師常常只能準備挨打的份 加上老師鄉愿不團結不敢爆料 所以為什麼需要教師會這類組織來幫忙
所以說 要嘛你同流合污 要嘛你就做好自己 不然你就站在有力的角色監督他們
作者︰test 請被要求寫對話單的老師上來述說 詳細情況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應該調離校長職務 跟余家穀校長一樣 只能當老師
作者︰test
作者︰test 這種只會仗著有權有勢的校長 來欺壓或威脅恐嚇老師 品格上就是大問題了 況且又是校長 更應該有高道德標準來要求自己 不然怎麼能領導學校.領導老師.教育學生呢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帶龐大律師團來烤肉????
作者︰test 如果的事,還能討論那麼多、那麼熱烈,實在是奇蹟! 如果真是事實,就告嘛!一槍給他斃命,不就結了嗎?
作者︰test 你有勇氣嗎?歡迎你去告,八德的事過了好幾年才有64位老師聯署,而且還是開紀者會,不是告 我沒有勇氣,討論一下行嗎,要告小無霸凌嗎,討論一下行嗎,等小無有動作再提告
作者︰test
全國27萬教師 不適任處理案少 〔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全國各級學校總計有二十七萬餘名教師,但教育部統計卻發現,過去八年,僅有二百八十八位不適任教師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高達十七個縣市對不適任教師處理僅個位數,台南市、台中市、金門縣、連江縣更是八年全部掛零。 台北市家長團體及市議會近日已強力要求台北市率先擬定全國第一個不適任教師處理自治條例;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等家長團體昨日大聲疾呼,不適任教師在全國各縣市都有處理不彰問題,立法委員又延宕不適任教師處理相關修法,學生受教權根本沒有保障,政府及立法院應該全面解決問題。 傳出教師體罰的學校 沒人走路 體罰、精神疾病等不適任教師案例頻傳,但是教育部彙整各縣市資料卻顯示,八十七學年到九十四學年間,全國真正解聘、停聘或不續聘的老師僅有二百八十八名,有高達十七個縣市,過去八年解聘或不續聘的不適任教師都僅個位數,其中除原本教師數就較少的金門及馬祖等離島縣市掛零。 曾有教師體罰、校外補習等案例傳出的台南市、台中市,過去八年卻都沒有任何一位教師因為不適任而去職。 全家盟副理事長林文虎表示,事實上,還有許多疑似不適任未被舉報或被舉報卻未能做出懲處的「黑數」,不適任教師人數其實更多。 但目前各級學校由教評會負責不適任教師審議,其中教師比率超過一半,與會教育行政人員代表也多具備教師身分,家長只有一席,因此每每引發「師師相護」質疑,不適任教師無法退出教學現場。 全家盟促立法院 速修訂教師法 全家盟呼籲,不適任教師處理應改為「雙軌制」,如果學校教評會功能無法發揮,應賦予縣市、中央等教育主管機關,也有權廣邀各界代表設立教評會,做更公正客觀處理。 教育部人事處則表示,將要求各縣市及學校加強對於不適任教師的處理績效,列入辦學績效及補助款考核,未來也將研議將不適任教師處理注意事項進一步提升到法律位階,要求學校必須重視落實。 全家盟指出,更重要的是,教師法修訂案送進立法院已近兩年,卻未受重視而每每延宕,立法院應加速進行教師法等相關法規的修訂,教評會中家長及社會公正人士人數及比率應該提升,以督促學校及教評會能落實汰換不適任教師,真正保障百萬學生受教權益。
作者︰test
作者︰test 這位校長出名了 我到現在還不知道教育部長和桃園縣教育處長叫什麼名字? 但是這位校長已經牢牢印在我腦海裡了 @@/// <---------------------頭昏眼花+三條線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兩件事 ~ 1. 蒐證 2. 提報政風處
作者︰test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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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立委補選勝 蔡:重返執政,拚最大黨<DIV class=offer> 更新日期:2011/03/06 10:35記者鄭宏斌、李明賢、陳宏瑞、邵心杰/連線 </DIV><DIV class=w><DIV id=ynwsartcontent> 南、高立委補選,民進黨兩席全勝。總計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領軍以來,十二席的立委補選共拿下九席,勝率高達七成五。她昨天意氣風發,率領黨職幹部一字排開,向支持者鞠躬致謝,並說打贏這場總統與立委選舉「前哨戰」,下階段的目標就是重返執政,並成為國會最大黨。 台南許添財勝國民黨陳淑慧一萬八千多票,高雄林岱樺更以三萬票差距擊敗國民黨徐慶煌;兩名當選者決定乘勝追擊,續選下屆立委。 國民黨兩席皆輸,秘書長廖了以昨兩度向支持致歉。針對敗選原因,廖坦言,投票率比原先預期還低,「許多鄉親、支持者都未能出門投票」。據指出,由於兩席立委選區都屬綠營優勢區,藍營原先設定目標就是「少輸為贏」,希望輸贏在一萬票內,拉近藍綠差距,結果開票結果不如預期,凸顯經營南部的困境。 廖了以坦言,原先預期投票率達四成,黨務系統也積極催票,但高雄投票率比預期還低,不到兩成八。他低調說,國民黨努力不夠,經營不夠,未來必須加強在中南部基層耕耘,「越艱困地區,越要堅此百忍,努力經營」。 蔡英文則表示,從二○○八年總統大選失敗後,民進黨謙卑反省、重新站起,十二席立委補選拿下九席,縣市長及五都選舉得票數合計也成長了百萬票以上。她說,打贏這場前哨戰,「更有信心去面對未來挑戰」。 她指出,這麼多次選舉結果顯示,人民正向馬政府傳遞「渴望改變」訊息;馬總統當初競選時承諾的美好願景,現在完全沒實現,「年輕人看不到未來,是台灣發展最大的隱憂」。她說,民進黨理解人民對改變的渴望,因此將扛起引領台灣未來發展的責任,「二○一二年,我們會成為人民最好的選項」。 昨天兩選區投票率都不高,高雄約三成四,台南更只有兩成七,都創下最低紀錄。 下午四點開票,許添財一路領先,連藍營大票倉台南東區也大贏對手百分之十八,他在傍晚五時卅分自行宣布當選,鞭炮聲四起,立法院長王金平送來「高票當選」紅紙。 「如果情勢沒改變、條件沒改變,我會再選第八屆立委。」許添財說,年底立委選舉牽動二○一二總統大選,民進黨必須拚過半,要讓穩當、有經驗的老手出線。 </DIV></DIV>
作者︰test 依照現在言論版的知名度 考慮可以徵招無校長來跟民進黨拼一下? 或許是死馬當活馬醫 但是有總比沒有好吧! 以上純屬個人建議!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作者︰test 他(吳某)如果適任 我就去吃x
作者︰test
作者︰test 你不吃,我怎敢吃!
作者︰test 你們很笨耶? 不會叫小無吃不就沒事了? 何必為這種校長爭來爭去的?
作者︰test
作者︰test 這位校長依我看可以去代言一種產品了 就是~ 金蘭烤肉醬!金蘭!金蘭!
作者︰test 有這種校長 真是教育界的悲哀 做校長做到每天都被po 真是失敗中的失敗
作者︰test
作者︰test 樓上說的很好! "宽以待己, 嚴以律人" 才是不適任! 我覺得小無就是這樣 所以才常常被拿來討論呀
作者︰test 人千萬不要有嘴說別人沒嘴說自己 切記切記
作者︰test 追加一條! 會用學校捐資興學的錢 和自己的扶輪社朋友 到學校的教學平台場地 烤土雞.烤肉
作者︰test
作者︰test 標題為「如果這是事實,這個校長還是任校長嗎?」 從這句話及各樓層大家相關的說法,希望能有相關的證據提出,否則如此公開的言論是否構成毀謗之嫌? 更希望提出的教師能清楚論述此事情,應該不會有人會閒閒沒事去做蒐證的動作吧!我想了解整件事情後大家再評論也不遲!
作者︰test 烤肉好好吃 人家也要吃
作者︰test 如果這不是事實, 如此連名道姓、四處張貼的莫名指控,是不是該等著接傳單呢? 如果這不是事實, 吳校長, 你一定要他們公開道歉、一定要討回公道, 怎麼可以任由有心人士把你污名化! 加油!
作者︰test 請問有沒有用學校捐資興學的錢 在學校的太陽能教學平台 和私人朋友烤土雞烤肉? 請回答有或是沒有就好
作者︰test ok
作者︰test 給?? 這裡有許多指控他人的言論 請問 所陳述的每一件都是有證據的事實嗎? 所陳述的都是完整的經過嗎? 所陳述的是不是都對當事人查證過? 所陳述的事情是不是都去了解過前因後果? 請回答是或不是就好
作者︰test 那麼多人?還不就是你一兩個人,只是po個不同稱呼而已,誰不會呀? 很懷疑你的「碩士」是怎麼取得的? 沒救啦.......................
作者︰test 教師會是誰家開的呀 莫名的就把網頁給關了 這算什麼呀
作者︰test 原來這裡只可以批評主任校長 教師會接受那些胡亂批評別人的內容 無法 聽取平衡的聲音 好可笑..........
作者︰test 如果這不是事實,誰給公道? 網頁被莫名的封鎖了,因為發出的是不同的聲音,.... 不過 很奇怪的我有存檔耶,.................天助我也 樓 : 7 作者 : 看不下去............. 發表時間 :2011/8/25 上午 12:39:33 人不怕犯錯,若是犯錯後得到他人的寬恕,還不知悔改, 那就不應該再給第二次機會了! 更何況成人且身為教育工作者的! 樓 : 8 作者 : 上課囉..... 發表時間 :2011/8/25 上午 12:57:27 誹謗罪與公然侮辱罪之區別(內容省略) 樓 : 9 作者 : 我好怕 發表時間 :2011/8/25 上午 10:50:21 我好怕,快告我,我一定告回去 樓 : 10 作者 : ..........原文.......... 發表時間 :2011/8/25 下午 01:31:08 民法 第 195 條 刑法 第 二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內容省略) 樓 : 11 作者 : 你貼我也貼 發表時間 :2011/8/25 下午 02:16:13 誣告罪(內容省略) 樓 : 12 作者 : 哈哈 發表時間 :2011/8/25 下午 05:29:24 我是沒差啦,又不是當事人無需去弄懂那ㄧ些有的沒的法律條文, 只是提醒你一下罷了! 加油喔............... 看是要找律師....... 或是請出年老的父母和年幼的小孩來.....這招好像有人已經用過了耶! 請發揮創意來點新鮮的..... 樓 : 13 作者 : 幸好我不是讀法律的.... 發表時間 :2011/8/25 下午 08:19:23 幸好我不是讀法律的....,法律條文有看沒有懂耶! 誰可以幫忙解釋一下「 誣告罪」呀! 是:先前四處亂po文的人......久久不提告吳校長,是怕犯了「誣告罪」而未提告嗎? 還是;吳校長向亂po文的人提告,會犯了「誣告罪」呀? po文的你,這樣是「進攻」還是「防守」呢?? 這種事情還是需要律師的.........加油喔! 樓 : 14 作者 : 111111 發表時間 :2011/8/25 下午 09:06:32 教師法 第 14 條 教師法實行細則 第 16 條 (內容省略) 樓 : 15 作者 : 888 發表時間 :2011/8/25 下午 09:34:49 如果這是事實, 一再po文的人,應該提出告訴.......才能一吐怨氣呀!^-^ 如果這不是事實, 如此連名道姓、四處張貼的莫名指控,是不是該等著接傳單呢? 如果這不是事實, 吳校長,你一定要他們公開道歉、一定要討回公道, 怎麼可以任由有心人士把你污名化! 加油!
作者︰test 如果這不是事實,誰給公道? 樓 : 16 作者 : 到此為止 發表時間 :2011/8/25 下午 10:03:23 (應是其中的某一人) 不要再潑了, 一切到此為止, 讓一切的不愉快過去, 惟有放下過去, 才能真正得勝 樓 : 18 作者 : 看不下去........ 發表時間 :2011/8/26 上午 08:45:46 我就說嘛........... 還是有寬宏大量的人在.... 像我就不行啦,看不下去的不說出來,會內傷的............... 所以十分佩服有佛心的人............... 如果 有更多正義之士 早點提醒猛四處po文的人,事態就不會如此嚴重了.......... 樓 : 19 作者 : 哈哈 發表時間 :2011/8/26 下午 10:19:14 原來貼警衛判決文的人,是在 http://www.tyt.org.tw/talk/MainShow.asp?Num=5858&FBTitle=言論廣場&forumid=58&page=2和 http://www.tyt.org.tw/talk/MainShow.asp?Topic=to%20;good%20;jay先生..不要每篇文都連結到你的私人恩怨去好不好&FBTitle=言論廣場&forumid=58&Num=6887 應該可以輕易的查出是誰貼的吧......... 樓 : 20 作者 : 櫻櫻美代子 發表時間 :2011/8/27 上午 10:48:14 一、研究動機:路見不平 + 開學前英英美帶子 + .... 二、文獻探討 (一)文中相關人物: 1、po文者:假借各種稱呼四處po吳校長是非文者一群,主要人物可能有兩三人,其餘可能好奇不小心的路人甲乙。 2、吳校長稱呼:全名、隱藏一字、小吳、小無、無校長、文華小生.....等。 3、文中人物:吳校長一家人、警衛、某未被提報的不適任教師、蚵間主任及教師三人、扶輪社朋友、護士、貧困學生、................... 4、瀏覽人數:保守估計有十萬以上的人次,不包括口耳相傳或是轉載等......。 估計依據為po文可能有100個主題,每個主題瀏覽人次幾乎都千人以 上,甚至多到兩萬人次。 這瀏覽人數應該不會是按「F5」增加的吧............ (二)時間: 1、po文時間:可追溯自2009年8月28日到2011年8月25日。可能還有更早的..... 2、上班時段po文,若您非教師、當天請假.....當然就沒關係啦! 以網址http://www.tyt.org.tw/talk/MainShow.asp?Num=6331&FBTitle=言論廣場&forumid=58為例, 上班時間po文者有:(網頁無法顯示) (三)事件: 事件煩瑣施工中...............................待續.....
作者︰test
如果這不是事實,誰給公道?
樓 : 6 作者 : 大家一起看不下去... 發表時間 :2011/8/27 下午 09:09:43 「如果不是事實 ;這些老師還適任老師嗎?」 怎麼會這樣在意人家吳校長的「律師團」,行得正的話怕什麼? 「烤肉團」一提再提,是不是那一天的全校的親子活動你沒吃到肉呀? 乖乖,中秋節時烤給你吃。 提到的那些扶輪社私人朋友,po文者你應該要查清楚那些人正確的身分喔, 會不會人家對學校有貢獻,搞不好木平台剛好就是他們出資的...﹙此部份是猜測也﹚ 文中提到吳校長A學校的錢,且他們之間私下有利益的關係,...... 如果不屬實,可以為毀謗或是什麼嗎?............... 樓 : 8 作者 : 路人甲 發表時間 :2011/8/27 下午 10:05:06 如果那是事實*誰給公道? 樓 : 9 作者 : 作何感想 發表時間 :2011/8/28 上午 12:12:32 如果你的校長動不動開會時就提他有律師團,你作何感想 樓 : 10 作者 : 123 發表時間 :2011/8/28 上午 12:14:53 沒有一位老師想挑戰校長的權威,除非狗急跳牆 樓 : 11 作者 : 澄清 發表時間 :2011/8/28 上午 12:20:29 木平台是教育部永續校園局部改造的經費,不是任何人捐的 樓 : 12 作者 : .........很簡單....... 發表時間 :2011/8/28 上午 09:10:36 很簡單呀 提告 不就行了 哪需廢話一堆........ 樓 : 13 作者 : 給10樓的 發表時間 :2011/8/28 上午 09:15:07 (其他看不下去的人) 你狗急跳牆了好幾年了吧?還沒跳出來?怎沒摔死啊? 樓 : 14 作者 : 哈哈哈 發表時間 :2011/8/28 上午 09:35:46 樓上的回應 太棒了,給個讚! 樓 : 15 作者 : 蚵間人在嗎 發表時間 :2011/8/28 上午 09:56:42 「烤肉團」的成員是誰,真的有如po文者所言是私人的扶輪社朋友呢? 蚵間人,那些之前貼在網頁上的學校活動的照片檔案應該還在的, 至少在校務評鑑的資料裡頭應該也有。當日受邀的對象總有名單吧, 請查一查: 他們真的如po文者所言,都是扶輪社的人嗎?或是另有其人...... 他們對學校有無貢獻,捐了多少錢來興學?還是只是來吃烤肉的..... 校長本來就不用站導護的,請問吳校長有無在路口關心學生上下學狀況? 請出來說明一下,所謂的不適任教師的事情,為何記者要來? 校長說他「調動會有問題。」是怎麼一回事呀,真有此事或是他擷取片段? 建議po文者,你們校長離開一年多,事件發生後你至少有兩次的調動機會, 應該提出調動來反駁「調動有問題」這一句話, 調成了才是最好的証明,調不成的話,......就應該安靜一些!
作者︰test 如果這不是事實,誰給公道? 樓 : 16 作者 : 調動有問題 發表時間 :2011/8/28 上午 10:31:56 你以為校長是皇帝啊,誰說我調動會有問題,我告他毀謗 樓 : 17 作者 : .......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發表時間 :2011/8/28 上午 10:46:26 po文: 「以前無校長要罵老師時,也是常說是某位家長說。我看八成是無校長自己說的威脅恐嚇。」 >>>我們校長也是這樣耶,沒有家長會把自己孩子的名字說出來,就怕被老師特殊的關照。就像po文的你,也不敢報出自己的真實姓名來,只會將對方姓名公佈一樣,不是嗎?家長提出的內容屬實,應該自我反省修正及調整教學方式來保護自己,只是氣家長、怪校長..事情是無法解決的,問題不管換過幾個班級、幾位校長後,它都是存在的。 po文: 「你每天除了和護士及個別老師喝咖啡聊事非以外,請問你對貴校有何貢獻,讓當初信任你的人情何以堪。有問題.過去很爛的老師如今是你手下的紅人。」 >>>文中指出你對「貴校」有無貢獻,但是你又看見人家喝咖啡聊是非了....矛盾很大。 你應該就是蚵間的人,所以才看見了;否則你就不是蚵間人,請問你用哪隻眼睛看見了? 提「有問題.過去很爛的老師,如今是你手下的紅人」那你是沒問題、過去很棒的囉,蚵間吳校長的紅人們,你們認為呢? po文: 「校長用上班時間,整天上教師會網站波文。原來真是無校長在破壞校譽,拼命把學校寫出來,所有家長都知道,是無校長一再地在破壞校譽。」 >>>po文的人、po文時間和ip是誰顯而易見,兩三個人應該去核對好哪部分是你的傑作,不要相互猜忌,進而污衊毀謗別人上班po文!把學校的事情抖出來的.....就是你呀! po文: 「我還看過曾經私下拜託教師會的幹部,把很多寫關於他自己(某校長)的言論刪掉,這倒是我第一次聽過有這麼好笑的行為,結果踢到鐵板。教師會理都不想理這位校長,叫他自己去警察局備案查IP,做一位校長不要這麼低聲下氣啦。」 >>>你「看過」?教師會的幹部是誰,何時,你在現場喔..... 如果如你所言未報案前請教師會刪文,我想的是吳校長在保護你耶,應該是要大事化小的吧。總比報案後的2010年6月10日一早五點多,有人就寄出求饒信函,甚至搬出雙親和孩子來,................這樣會比較好嗎? 這是第二次報案,大家經驗有了也之程序怎麼跑,你們應該比較不會慌張無措吧! 這次內容項目多,有不雅字眼、全名呈現、上班時上網、污衊毀謗........., 且字體既大且明顯、篇幅次數多、為時久,............. 現在流行的「一罪一罰」....那很恐怖耶! 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我等著看好戲............... 樓 : 18 作者 : .............這有什麼問題...... 發表時間 :2011/8/28 上午 10:48:46 16樓的趕快去告呀,反正都要找律師了,律師費應該算一件吧,加油喔......................... 樓 : 19 作者 : 哈哈 發表時間 :2011/8/28 上午 10:52:01 原來你就是那一位傳說中 該不該提報的不適任教師喔,久仰大名了 依照你們的習慣,這時候你應該要說我就是吳校長吧!哈哈哈哈................ 樓 : 20 作者 : 路人 發表時間 :2011/8/28 下午 01:57:31 如果那是事實*誰給公道? 樓 : 3 作者 : 哈哈 發表時間 :2011/8/28 下午 03:20:54 哪些事情是事實,哪些事情不是,你應該很清楚! 你不是有影印證據和錄音帶,在教師會在你那兒嗎? 事情要說清楚始末,不可以截取片段, 如果吳校長犯了如你所言的侵占公物公款等, 你應該提告的,我十分贊成讓犯法的校長下臺, 還是你擔心告不成時,自己反而「誣告罪」成立呢? 趁人家不上這個網站,便在背後亂放話、胡言亂語的毀謗他人! 要摸著良心說話呀! 自我感覺良好的你 我不清楚你是其中的哪一位,就先前po文中有人提到了三個, 個人資料是非紅人所以應該非行政職、 不適任的教師、有家長紛爭.....所以就是級任導師囉....... .........小小的蚵間,也不難知道你是哪一位帥哥﹙或美女﹚吧! 你怎麼不說為何會被扣上「不適任教師」的帽子,我很想知道耶! 你們說:「老師只是做文沒寫好」,這是怎麼回事? 老師不用寫作文是學生要寫,好像老師們都賴不掉這件工作..... 記者要到學校,又是為了什麼? 你們不是有人想當著媒體和吳校長對質嗎,這不是很好的機會嗎, 還是怪校長把你的機會擋掉了,........沒差吧,現在的要上電視很快很方便的,.... 樓 : 4 作者 : ............ 發表時間 :2011/8/28 下午 03:29:07 一二樓的看官,抱歉啦....污染了你們的眼睛,............ 就是有人還執迷不誤,某些話不說清楚一點不行的,........ 如果你就是吳校長,你會如何...........當然我不是他....... 否則就一次正中目標了,.....不是嗎 大家辛苦了,............................ 樓 : 7 作者 : ......2222222.......... 發表時間 :2011/8/28 下午 07:52:29 樓上的「公道」,你說的很有道理, 對不起我們學校就是如此,老大通常都不會搬石頭來找麻煩的,.... 確實如你言「人各有志」!感謝你的指正,.....:-) 樓上的....,我真的不懂法律, 只是覺得這件事情,應該要有點「公道」出來, 即使兩年的po文,某些部份已經過了追溯期,應該也無妨吧! 吳校長如果一定要置人於死地的話, 第一次報警處理時就不會輕放了他! 不過,這是第二次就不清楚會怎樣了,..... 反正說不清楚的就交給法官處理,﹙雖然也有烏龍法官,....哈哈﹚ 不管法院的判決如何,除了當事者外我們並不知曉, 所以,論壇的事情應該要在論壇處理及說明, 否則..........被污蔑的一方怎洗刷? 樓 : 8 作者 : 7888 發表時間 :2011/8/28 下午 08:36:31 (不確定為誰) 校長被判刑,好像要喪失資格! 樓 : 9 作者 : 你好歷害 發表時間 :2011/8/28 下午 08:39:42 (不確定為誰) 吳校長如果一定要置人於死地的話, 第一次報警處理時就不會輕放了他! 我看你是無校長吧!連報警的事都知道 樓 : 10 作者 : ...........哈哈 發表時間 :2011/8/28 下午 08:54:37 我當然不是吳校長啦,有幾個校長會掛在這裡........? 研究過po文,如果內容真是吳校長所說的話, 「如果我有po文,出去被車子撞.....」 所以他應該不會上來po文的,不是嗎 樓 : 13 作者 : ----- 發表時間 :2011/8/28 下午 10:19:40 是出去被遙控車撞吧 誰不會說 我有po文...我出去被飛機撞 樓 : 14 作者 : 阿 發表時間 :2011/8/28 下午 10:30:44 請問無校長幾個問題(請回答有或沒有就好) 不要閃避話題...轉移焦點 1.你有沒有在學校的太陽能木質教學平台烤肉? 2.你有沒有用學校捐資興學的錢買烤肉相關用品?(土雞.調味料....等等) 3.你有沒有怕議員? 4.和你一起烤肉的人.有沒有你的私人朋友? 樓 : 15 作者 : 我只是個過客......... 發表時間 :2011/8/29 上午 06:56:13 內容中不是有人提到吳校長不看的嗎,還自稱比人家學歷高聰明多了,.......... 還在提烤肉你有完沒完呀,看不下去就檢舉、提告呀 自覺理由不足以提告,就乖一點,...................... 原本還對你這種瘋狂和鑽牛角尖的舉動擔心的, 用顯微鏡看別人檢視別人,對自己卻一丁點也看不著,................. 光就po文狀況,我看了的感覺是: 一、四處張貼,哪管人家的討論主題是什麼, 你不懂得尊重他人,更不在意別人的感受,只在意自己盡情的發洩! 搬出警衛來討論,明的是批判校長,但真正傷害他的是你吧, 人家雖犯了錯,也得到應有的制裁,你讓大家如此討論他,.......! 二、po文的字體大且鮮明,看了實在不舒服,十分倒胃口,....外........ 也顯示出你的無助感,需要藉由顯目字和聳動的內容來訴求獲得認同, 不清楚po文中提到的吃藥、寫遺書的人,是不是你, 不過,兩年多了還無法放下................ 你真的需要專業的幫忙,讓羈壓在心中的忿恨不平找到出口, 適不適任為教師,其實大家應該也有看法,無需多言,................ 如果還是要如此不理性下去,我想你要「自求多福」了,......沒人救得了你的.......... 你應該很清楚: 我,只是個路見不平的過客,不是吳校長........., 所以不用一再對我提問! 我,只是仔細的讀過po文外,再加上一些事例的求証,....,我沒有提告你的權利, 所以不用擔心我的下一步................! 祝福你.............. 樓 : 16 作者 : 到此為止 發表時間 :2011/8/29 上午 07:14:46 (應是其中的某一人) 到此為止,別再說了,多想想彼此的好,把過去放下,謝謝校長的指導,令我受益良多 樓 : 17 作者 : ?????我不是校長 發表時間 :2011/8/29 上午 09:03:15 誰是校長呀?真的不要誤會啦,..... 你如果是校長, 有辦法無此冷靜的去研究這幾百封的po文的內容嗎? 有那麼多時間,慢慢耗在這裡回應嗎? 他應該就直接交給「律師團」去處理了吧! 我相信 有人應該早有領悟,.....試著去放下過去恩恩怨怨了! 不過還是有人固執堅持的人,還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如果,你是其中ㄓㄧ位,你真的已經全然放下了嗎? 心裡不會有些歉意? 或許公開的在網站上﹙無需署真名﹚,還認真的吳校長一點公道,...... 才能讓你自己真的釋懷.、真的放下............... 這很不容易,是需要很大的勇氣.........加油...............
作者︰test 請問為何刪去「如果不是事實,誰給公道?」 是怎麼了,不用說明嗎?
作者︰test
作者︰test 吳俊x!!! 我愛您 您是我見過最好的校長 p.s 如果烤肉換一個地方 我想會更好喔 期待您有更好的表現 別讓您的老同事失望喔 加油
作者︰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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