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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幼科長林光偉說 兒虐未通報 老師要罰錢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6293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10 下午 02:02:46
<DIV class=story_title id=story_title style="FLOAT: left">桃園教育處:兒虐未通報 老師要罰錢</DIV><DIV style="FLOAT: right"><IFRAME src="http://udn.com/1024/AD/DOMESTIC_BQ.html" frameBorder=0 width=120 scrolling=no height=20></IFRAME></DIV> | <DIV id=story_author>【聯合報╱記者楊德宜/桃園報導】</DIV> | <DIV id=story_update align=right>2010.05.10 03:29 am</DIV> |
| | <DIV class=story id=story> 兒童家暴事件層出不窮,桃園縣政府教育處特幼科長林光偉說,為落實教育人員責任通報,老師發現學童遭家暴,如果未在24小時內通報,將從嚴處分,並移請縣府社會處裁罰6000元至3萬元行政罰鍰。 林光偉說,近日媒體報導外縣市發生家長強行到校帶走女兒自殺案件,是很大的警惕,希望教職員不要有其他考量就不通報,尤其老師是第一線可以觀察學生情況的人員,所以從嚴要求。 林光偉說,從今起如果教職員未即時24小時內通報,將從嚴處分,並移請社會處予以裁罰6000元至3萬元行政罰鍰,且學校如果遇上法定通報案件,學校行政人員及老師必須24小時內家庭訪問,了解學童狀況,並確保生命安全。 林光偉說,過去曾發生過老師發現學生身上有傷痕,家長到校對老師發脾氣,且一度要將學生帶走,學校堅決保護學生,得以避免憾事發生,桃園縣教育人員通報比例僅次於醫療單位,和社政單位差不多,教育處也積極舉辦相關研習活動,協助老師處理兒虐事件。 </DIV>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10 下午 02:03:34
特幼科長林光偉說,為落實教育人員責任通報,老師發現學童遭家暴,如果未在24小時內通報,將從嚴處分,並移請縣府社會處裁罰6000元至3萬元行政罰鍰。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10 下午 02:03:34
特幼科長林光偉說,為落實教育人員責任通報,老師發現學童遭家暴,如果未在24小時內通報,將從嚴處分,並移請縣府社會處裁罰6000元至3萬元行政罰鍰。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10 下午 02:08:24
特幼科長林光偉說,為落實教育人員責任通報,老師發現學童遭家暴,如果未在24小時內通報,將從嚴處分,並移請縣府社會處裁罰6000元至3萬元行政罰鍰。 這真是聰明的作法 !!!!! 把責任通通丟給基層老師去承擔!!!!! 請問通報後若被黑道背景的家長追殺 教育處會替我們擋子彈嗎 唉 基層導師真是該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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