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58 ) --- 龜山鄉某國中教務主任的囂張行為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6260 )
作者︰test X主任利用職務之便 在學校協助民間友人開設的補習發放傳單 請教育局督學徹查到底 教務主任是否有拿"辦事費" 1360"學生個資"是否也遭到外流
作者︰test 如真有其事................ 真是太不小心了
若是被冤枉的 應公開澄清 以確保該名主任形象
作者︰test 也有老師的另一半在私校 就幫老公拉業績 或是幫補習班打擊另一家補習班
作者︰test 若是被冤枉的 應公開澄清 以確保該名主任形象
敝人覺得這話不對 指控別人應該拿出證據 怎能要求被指控指者證明自己清白 就向檢察官要起訴人 應該要拿出證據證明他有罪 怎可先說你有罪 如果你覺得被冤枉 不然你自己澄清 證明自己無罪
請看廣場公約 對事評論可以匿名,對人批評請留真實姓名 再者 版主含糊其詞 說某鄉某國中某主任 開槍掃射一通
若有人質疑 再來一招 我又沒說誰 是你自己對號入座
可歎
作者︰test 就像前面在討論新街國小的校長或合作社如何如何 得將實際的事實說出來才可以 不然就變成亂放槍 可不是好事
作者︰test 大人經常小題大作
作者︰test 做個順水人情 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需要用到"囂張"這麼誇張嗎 哪間學校的主任沒做過這檔事
作者︰test 簡直沒有公平正義嘛 為什麼我們班的文宣就不能進到學校裡???? 還是紅包給的不夠多? 禮送的太小?
作者︰test 〔記者黃其豪、邱紹雯、林相美/台北報導〕學校竟幫補習班、扶輪社招生! 台北市螢橋國中遭學生家長檢舉,指稱訓導處替某文理補習班轉發招生傳單給各班學生。此外,校方協助雙園扶輪社在校內發展扶少團,同遭非議。 校方澄清是發放模擬題庫 台北市螢橋國中與家長會出面澄清,並非發傳單替補教業宣傳,純粹是家長會好意提供基測模擬題庫供學生練習;扶少團也為正當社團,沒有強迫學生參加,也無須繳交會費,都是幫助孩子學習與成長。 北市教局:出發點沒惡意 台北市教育局昨天則指出,據調查,學生拿到的並非補習班傳單,而是補習班印製的模擬考試題,由家長自發性發放,「出發點沒惡意」。不過,過程確有瑕疵,已要求學校不可再犯。 選扶少團員 發招生簡章 螢橋國中七年級班長十月卅日下午被通知到訓導處,領取一疊蓋有訓導處戳章的「台北雙園扶輪少年服務團招生簡章」,內文載明,經過校方同意設立,由優秀同學中選拔出四十名團員,做為創始社員,今年團務更決議擴編至五十名。 家長原以為是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在校內推廣的新社團,但向其他班級家長詢問,才發現是家長會幹部之中有扶輪社友,在校內發展少年組織。陳姓家長說,雙園扶輪社網頁還貼有校長李素珍、訓導主任陳功七月廿日晚上,帶著學生參加「社長之夜」聚會的照片。 另一位林姓家長還說,也有補習業者神通廣大,竟能把補習班傳單直接送進訓導處,在上課時段循校內行政系統轉發至學生手中,部分家長向台北市政府檢舉離譜行徑,教育局介入調查卻沒下文。 家長會表示,上個月曾利用早自習時間請訓導處代為廣播,召集國三各班班代到家長會領取補習班所印製的基測模擬考試題本,用意在替即將面臨基測的學生蒐集練習題,當時未料到印有補習班封面的題庫會引起廣告嫌疑,事後接獲其他家長反映,也坦承疏忽。 校方也解釋,學校今年成立的「台北雙園扶輪少年服務團」,性質類似童軍團,平時參與捐血、淨山等社區服務活動。 教育局表示,該社團成立迄今兩次活動均利用假日時間從事公益活動,並未影響學校上課時間,沒有違反善良風俗,也沒有脫離教育本質,教育局認定屬於「學校自主」的範圍,不會刻意去阻撓。
作者︰test 前門走不通就走後門 不能送錢就送禮券 不賄賂就請客 條條大路通羅馬
作者︰test
好像是在講我們學校的教務主任
作者︰test 教育處不是在推動"品格教育"嗎?身為學校主任怎麼可以帶頭做這種沒品缺德的事啊?? ~~~學校只會更爛吧 只是個主任就已經會拿補習班的好處了,當上校長還得了???教育處應該要祭出嚴厲處份
作者︰test 請縣教師會致函全縣各國中小 禁止教師幫補習班招生或接受饋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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