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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龜山鄉某國中教務主任的囂張行為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6260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3 下午 09:23:01

X主任利用職務之便

在學校協助民間友人開設的補習發放傳單

請教育局督學徹查到底

教務主任是否有拿"辦事費"

1360"學生個資"是否也遭到外流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3 下午 09:58:27

如真有其事................

真是太不小心了

 

若是被冤枉的

應公開澄清

以確保該名主任形象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3 下午 10:01:52

也有老師的另一半在私校

就幫老公拉業績

或是幫補習班打擊另一家補習班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3 下午 10:24:37

若是被冤枉的  應公開澄清   以確保該名主任形象

 

敝人覺得這話不對

指控別人應該拿出證據

怎能要求被指控指者證明自己清白

就向檢察官要起訴人     應該要拿出證據證明他有罪

怎可先說你有罪   如果你覺得被冤枉     不然你自己澄清   證明自己無罪

 

請看廣場公約

對事評論可以匿名,對人批評請留真實姓名

再者   版主含糊其詞    說某鄉某國中某主任   開槍掃射一通

 

若有人質疑     再來一招    我又沒說誰    是你自己對號入座

 

可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3 下午 10:44:45

就像前面在討論新街國小的校長或合作社如何如何

得將實際的事實說出來才可以

不然就變成亂放槍  可不是好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4 下午 04:55:33

大人經常小題大作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4 下午 10:04:50

做個順水人情

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需要用到"囂張"這麼誇張嗎

哪間學校的主任沒做過這檔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4 下午 10:17:42

簡直沒有公平正義嘛

為什麼我們班的文宣就不能進到學校裡????

還是紅包給的不夠多? 禮送的太小?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4 下午 10:22:01

螢橋國中 被爆幫補習班、扶輪社招生
該校替扶少團發放招生簡章,蓋有訓導處戳章。(記者黃其豪攝)
螢橋國中家長會澄清是提供題庫,非發放補習班傳單。(記者邱紹雯攝)
北市螢橋國中爆出替補習班招生傳聞。(記者黃其豪攝)

〔記者黃其豪、邱紹雯、林相美/台北報導〕學校竟幫補習班、扶輪社招生!

台北市螢橋國中遭學生家長檢舉,指稱訓導處替某文理補習班轉發招生傳單給各班學生。此外,校方協助雙園扶輪社在校內發展扶少團,同遭非議。

校方澄清是發放模擬題庫

台北市螢橋國中與家長會出面澄清,並非發傳單替補教業宣傳,純粹是家長會好意提供基測模擬題庫供學生練習;扶少團也為正當社團,沒有強迫學生參加,也無須繳交會費,都是幫助孩子學習與成長。

北市教局:出發點沒惡意

台北市教育局昨天則指出,據調查,學生拿到的並非補習班傳單,而是補習班印製的模擬考試題,由家長自發性發放,「出發點沒惡意」。不過,過程確有瑕疵,已要求學校不可再犯。

選扶少團員 發招生簡章

螢橋國中七年級班長十月卅日下午被通知到訓導處,領取一疊蓋有訓導處戳章的「台北雙園扶輪少年服務團招生簡章」,內文載明,經過校方同意設立,由優秀同學中選拔出四十名團員,做為創始社員,今年團務更決議擴編至五十名。

家長原以為是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在校內推廣的新社團,但向其他班級家長詢問,才發現是家長會幹部之中有扶輪社友,在校內發展少年組織。陳姓家長說,雙園扶輪社網頁還貼有校長李素珍、訓導主任陳功七月廿日晚上,帶著學生參加「社長之夜」聚會的照片。

另一位林姓家長還說,也有補習業者神通廣大,竟能把補習班傳單直接送進訓導處,在上課時段循校內行政系統轉發至學生手中,部分家長向台北市政府檢舉離譜行徑,教育局介入調查卻沒下文。

家長會表示,上個月曾利用早自習時間請訓導處代為廣播,召集國三各班班代到家長會領取補習班所印製的基測模擬考試題本,用意在替即將面臨基測的學生蒐集練習題,當時未料到印有補習班封面的題庫會引起廣告嫌疑,事後接獲其他家長反映,也坦承疏忽。

校方也解釋,學校今年成立的「台北雙園扶輪少年服務團」,性質類似童軍團,平時參與捐血、淨山等社區服務活動。

教育局表示,該社團成立迄今兩次活動均利用假日時間從事公益活動,並未影響學校上課時間,沒有違反善良風俗,也沒有脫離教育本質,教育局認定屬於「學校自主」的範圍,不會刻意去阻撓。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6 下午 06:49:11

前門走不通就走後門

不能送錢就送禮券

不賄賂就請客

條條大路通羅馬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6 下午 11:34:45

 

好像是在講我們學校的教務主任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6 下午 11:58:28

教育處不是在推動"品格教育"嗎?身為學校主任怎麼可以帶頭做這種沒品缺德的事啊?? ~~~學校只會更爛吧

只是個主任就已經會拿補習班的好處了,當上校長還得了???教育處應該要祭出嚴厲處份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0/5/7 上午 12:08:10

請縣教師會致函全縣各國中小

禁止教師幫補習班招生或接受饋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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