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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ng
發表時間︰2010/4/6 下午 12:28:34

【2008/4/7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研商暨說明「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會議(下)

 ----    「特殊加分」明年可考慮廢除,「主任的保障」拿掉或修訂下年度列入討論

前言:

(一)桃園縣政府在今年初(97.2.15)公告「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在本會不斷反應該辦法公佈之程序與內容皆有疑義,亦於3.1召開公聽會匯集各界聲音,並獲得縣議員閻中傑的關心與協助,要求桃園縣教育處應就相關內容與縣教師會研商。

(二)開會通知上的主持人:教育處長張明文,照例沒有出席。

(三)本次會議沒有事先預定議程,但有幾個重點,我們分三個重點分次公告,有些教育處願意修正,有些算是交換意見,整體來說,這是教育處郭副處長上任以來,首次以正式會議的方式與本會互動,算是有了善意,至於誠意就要看他所答應的事做到什麼程度了?

所以,本會以逐字稿的方式將當日的會議過程記錄下來,供未來大家共同檢視。

 

時間:97321日下午2:30~4:00

地點:桃園縣政府13F會議室

出席人員:
【桃園縣政府代表】:教育處副處長郭工賓、創新發展科科長林淑芬、科員麥幼萍。

【桃園縣教師會代表】:理事長彭如玉、副理事長羅焜榮、行政組長范姜仲宇

【閻中傑議員辦公室】:謝真城主任

報告人:彭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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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加分」明年可考慮廢除,「主任的保障」拿掉或修訂下年度列入討論

郭工賓:有關特殊事項加分的部分,我想先跟縣教師會這邊說明,就我的了解目前是沒有學校訂這一條!我猜是前五項都訂不滿,不太可能會訂到這各特殊事項加分,我想這一條放在這裡應該不會有什麼作用!

范姜仲宇:如果是這樣,那就廢掉、拿掉!

郭工賓:我也認同,但請不要是今年,留著也無傷大雅,公佈也已經公佈了,要廢也明年再討論!如果我們發現97年沒有學定訂這一條特殊加分,我們就可以修呀,沒有什麼不能修的!

彭如玉:我們倒是發現有學校校長想強勢訂這一條,發現校務會議權體制過不了,想動腦筋改代表致強渡關山的喔!要我報哪個學校給你聽嗎?

郭工賓:不用!我們來看主任的部份!

彭如玉:行政機關應依行政程序法處理相關事項,有關縣府的條文保障主任免超額是沒有限度的,顯然是違背行政程序法裡的不得有差別待遇的部份,縣府認為只要是主任就免超額,看來是認為主任很重要所以保障,這樣的訂定已引發校園中「重要性」的爭論,請問「導師」、「科任」、「組長」重不重要?事實上校園中每ㄧ個人都重要,那按此邏輯應該每ㄧ個人都得保障!我們認為若ㄧ定要保障,應該是有限度的保障,而非永久的保障!

林淑芬:主任的員額是跟著班級數跑的,班級數下降,主任也就會超額,老師的員額是看班級數,當班級數減少,老師就要超額了,我這樣說對嗎?

彭如玉:你的問題應該說,教師和主任都是依照班級數來計算的,別忘了主任的完整名稱叫做「專任教師兼主任」,所以一個學校的教師員額是班級數乘1.5,也就是主任的編制人數是算在專任教師裡的。

郭工賓:是這樣嗎?

彭如玉:當然!

范姜仲宇:我提供本校案例供您參考,95年時,本校將縣府版本請老師們討論,我們校務會議討論時,本校ㄧ位菜鳥主任,才到本校第二年,就表達他不要保障,不要害他,因為與他同期進來的有四個老師,如果他被保障,其他三個老師如何看他?用兼職列為超額保障的條件,恐怕是很奇怪的!

麥幼萍:我們沒有像台北縣連代理主任都保障,更何況不可能保障永遠,因為每四年都要換ㄧ次校長!也不會有萬年主任,當校長不聘你時就不會當主任了,假如做不好一樣會被換下來的!

彭如玉:請你不要拿那個來攪和,就像老師被解聘也和超額無關了,拿「有狀況的」來說明這一條保障有理,實在說不通!

郭工賓:在此向縣教師會說明,如果學校主任自願放棄保障,願意被超額,我們都予以尊重,另外,我們規定這一條,我講坦白的,完全是行政考量,我為什麼說是行政考量,舉個例來說,假如總務主任在五月包ㄧ個工程,結果六月要被超額,後面來接的主任就接他所有的工作,沒有辦法馬上接上去!所以為了讓行政有一慣性,所以訂這一條,還有要用到這一條,還得校長願意聘你,否則也沒辦法用這一條,還有要向各位報告的是,我在台北市擔任督學四年,沒有人願意當行政,校長都要去拜託的!當然,如果這一條理事長你們有質疑,我建議下年度可以把這一條列入討論與修定參考。

彭如玉:你們從行政考量,我們期待教育處的眼光應該更寬廣ㄧ點,學校裡面絕對不會只有行政,還有教學、還有學生的受教權,我們希望能照顧全面,這樣就不會只看到行政的延續性,其他教學的延續性也必須ㄧ併納入考量,這樣我們可以折中接受主任與年年被超額的老師有三年保障的年度限制,以維持校園的穩定性!

郭工賓:是否要比照台北市保障超額教師三年?我的看法是桃園縣與台北市不同,桃園縣的超額不比台北市嚴重,我手上的資料桃園縣的超額到一百年幾乎只有5~6個,或沒有超額,我儘量請超額老師不要填未來三年有可能產生超額的學校,就應該不會有連續被超的現象!如果我們時缺開得夠多,也請老師儘量填實缺!

彭如玉:事實上過去兩年就有老師在超額介聘現場向我們反應不要再被超了,各位的「假如」很難做成保證,本會的立場是,即使只有一個老師每年因為超額在逛學校,我們都應該正視它!

郭工賓:你們是否調查台北市因為超額老師保障三年被批評的情形?請相信我們可以處理!

彭如玉:如果您這麼認為誰都不要保障,那麼主任也不要保障!

郭工賓:如果縣教師會堅持主任要保障,所以教師也要保障,教師不要保障,主任也不要保障,都可以討論,我沒有意見!但我比較堅持的是,今年不要去做更動!明年再討論!

彭如玉:縣府每年都以「明年再討論」做搪塞,你還提到信任,我們不知道每ㄧ次換ㄧ個副座上來, 要我們「信任」,請問你們還有多少「誠信」可以讓我們信任?

郭工賓:我再ㄧ次強調,縣教師會堅持主任要保障,所以教師也要保障,都可以討論,我沒有意見!但我比較堅持的是,今年不要去做更動!因為已經公佈的東西,就不要再更動了!而且已經縣長批核了!

彭如玉:我實在不太想回應你說:「已經公佈,就不要更正」的謬論,實在是說不過去!很多東西不合理不合法,本來就可以做修正,如果是這樣,我們就要回頭質疑,為什麼你們要草草定案,趕快公告之後,又來跟我們說不能更正,要等到一年以後!如果是這樣,一年後郭副座還在不在這兒?接的人還認不認帳?我們都打問號!

郭工賓:我們會有書面,而且謝主任在這裡呀!我們請謝主任說ㄧ下!

謝主任(閻中傑議員辦公室):雙方說的都很有道理,縣教師會也是為了維護教師的權利,所以,教育處明年要修的,應該要處理,像縣教師會認為應該用「年資」的部份,不要讓超額老師被人認為是不適任,像前年楊光國中小踢來踢去,看了很難過,這樣也不太好!希望站在維護學生權益和教師權益考量,縣教師會也用心良苦,請教育處明年可以修正的部份,也希望能做修正!

郭工賓:因為我四點還有一個會要開,把今天的我們有討論到的幾件事情,當然最重要的是主任這一塊,請幼萍紀錄下來,明年就把它納進去,我希望用包裹的方式,未來期盼主任如果享用這種條例,我希望教師也能比照條文,但我要強調的是,教師能夠保障的不一定是三年,如果大家質疑主任為什麼要被保障,雖然當時有他訂定的原因,如果要拿掉,我也可以接受,沒有意見!這可以討論,感謝縣教師會、謝主任,今天這個會議是好的開始!我要去參加下一個會議了!

 

~  ~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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