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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ng
發表時間︰2010/4/6 下午 12:27:59

【2008/4/7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研商暨說明「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會議(中)

 ----    排除不適任疑慮,超額排序以年資為主或將年資比重增加。

前言:

(一)桃園縣政府在今年初(97.2.15)公告「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在本會不斷反應該辦法公佈之程序與內容皆有疑義,亦於3.1召開公聽會匯集各界聲音,並獲得縣議員閻中傑的關心與協助,要求桃園縣教育處應就相關內容與縣教師會研商。

(二)開會通知上的主持人:教育處長張明文,照例沒有出席。

(三)本次會議沒有事先預定議程,但有幾個重點,我們分三個重點分次公告,有些教育處願意修正,有些算是交換意見,整體來說,這是教育處郭副處長上任以來,首次以正式會議的方式與本會互動,算是有了善意,至於誠意就要看他所答應的事做到什麼程度了?

所以,本會以逐字稿的方式將當日的會議過程記錄下來,供未來大家共同檢視。

 

時間:97321日下午2:30~4:00

地點:桃園縣政府13F會議室

出席人員:
【桃園縣政府代表】:教育處副處長郭工賓、創新發展科科長林淑芬、科員麥幼萍。

【桃園縣教師會代表】:理事長彭如玉、副理事長羅焜榮、行政組長范姜仲宇

【閻中傑議員辦公室】:謝真城主任

報告人:彭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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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除不適任疑慮,超額排序以年資為主或將年資比重增加。

郭工賓:各校應該不至於校長要求要怎麼訂就怎麼訂,應該還會經過學校教評會研擬後再通過校務會議,怎麼可能校長想怎麼樣就怎麼樣?還有「學校可以在特殊事項」的記分,目前我們所知道的是:還沒有學校有訂定這一條的,所以請理事長放心。

彭如玉:我們反對學校自主性僅能在縣府規定的筐筐裡玩,學校原本就有一套超額提報的機制,縣府制定這個辦法已經踰越法令了!

郭工賓:教評會主席是誰?校務會議主席是誰?老師擁有發言權,校長怎麼可能一意孤行、隻手遮天?這是我比較難以置信的,另外我們訂了這個辦法,學校就已經亂成這樣,如果沒有訂不是更亂嗎?

彭如玉:郭副座您真的有所不知了,學校本來就有一套超額制度,大致上事先進後出,只有少數學校惡搞,現在卻是多數學校因為你們的辦法而雞飛狗跳!

范姜仲宇:副座是新人,我對縣府95.96連續兩年要求學校討論這個辦法非常有意見,已經造成學校內部的廝殺,第一年要求學校提報的資料也沒有公佈,第二年很多基層學校只覺得「又來了!」多數採不理睬政策,最後只找有意見的32個學校來開會,那之前的呢?教育處在諸多應公開事項都沒有公佈,例之前楊梅國中大校長欺負小老師的事件,張處長並沒有負責任的公佈調查結果,卻讓小老師蒙冤!
還有,我們一再強調超額非不適任教師,結果在國中介聘籌備會議上,楊梅國中人事和平鎮國中人事、校長都認為:不要公佈超額教師積分排序,因為看見積分較低的會讓人懷疑是否為不適任?這種超額與不適任的聯結是存在的,教育處不應該鴕鳥心態!

林淑芬:年資淺的老師先離開,不代表就是不適任,積分只是方便超額介聘時所用,也許也有人認為超額老師很優秀啊!

彭如玉:所以連剛剛科長都說年資淺的先離開,所以我們認為回歸年資就會很單純,但是現在卻因為縣府的版本而夾雜了許多的分數,所以連平鎮國中校長都敢說:看到那個分數低的,我們都要關缺,我們都害怕讓他來!就因為縣府的計算積分夾雜著研習、功獎、擔任職務、特殊加分等等,而複雜多了!因此我們希望讓超額老師有尊嚴的離開學校,否則將會發生楊明國中超額老師被當人球踢回來,這都不是大家所樂見的!

羅焜榮:前年的超額,本校李老師和壽山的老師,因為對方學校以「聽說」被退回,教育處的處理方式就是不肯要求對方學校依法接受,今年李老師仍然是本校年資最淺的超額老師,結果教育處的處理方式可以是想辦法協調我們學校的附近學校,甚至不惜借人頭的方式,不要讓李老師超額出來,然而前年李老師的超額,遭楊光國中小以莫須有的不適任理由拒絕,經過一年的申訴,申訴有哩,卻沒有任何的補救!

彭如玉:楊明國中原本就有一套超額的機制,而李老師並非最年輕的老師,但卻是在該校年資最淺的老師。

羅焜榮:本校的超額辦法很簡單,就是以年資還有自願與非自願,我們學校也沒有主任組長的保障。

郭工賓:各位看我們的辦法,年資、經歷、獎懲、考核、進修總共五項,每ㄧ項不得少於總分的10%,也就是說,我可以將經歷、獎懲、考核、進修定在10%,年資佔60%,這樣對新進和老的老師有什麼不好?我不暸解這和以年資為主的有什麼不同?

彭如玉:好,那我反過來問,超額跟獎懲、考核、進修有什麼關係?

郭工賓:當然有關係,當年資ㄧ樣,我比較努力獎懲、考核、進修,我就可以選擇留在這個學校。

彭如玉:那我認為郭副座的想法其實與我們一樣,我們認為超額的提報ㄧ定要先分自願與非自願,然後有一個主要比較的東西,這個主要條件相同時再比較其他次比較項目,而非將所有項目加總在一起。

郭工賓:不、不!如果把年資比例訂在60%就ㄧ樣了!

彭如玉:怎麼會一樣?先比什麼再比什麼,是有先後順序的,加總後比較和這種以年資為主比較條件怎麼會一樣?

郭工賓:這是很簡單的數學問題,如果學校教評會把年資訂60%,這表示是要比較的第一項,如果把考績定20%,那就是要比較的第二項,和你們說的主選項一樣的意思!所以比重的分配就可以排出比較的順序!各校可以自己訂!

彭如玉:縣府的版本就可能衍生出那些校長們說,分數這麼低可能是不OK的!

林淑芬:各校提報超額的積分和介聘時的積分計算是不一樣的!

彭如玉:我們仍然認為在超額提報的作業上,應該有其先後的比較順序,對於貴府執意認為各校可以調整比例至以年資為主的60%,在本會來看是與基層落差極大的,除非你們保證再向學校說清楚講明白,否則未來這種申訴、陳情、訴訟的案件會更多。

賓:理事長,您剛剛說的意見很好,我想我們可以就這點再發公文向各校說明清楚。

范姜仲宇:如果說超額是無可避免的,我們是否可以為這些超額教師想想?會不會被異樣眼光看待?以目前縣府版本卻是比分數,絕對是看不出剛剛郭副座的精神所在,像本校新屋國小就是以自願非自願後再以年資比較,所以新屋國小的超額老師就是年資淺的,不是不好的,連校長老師都有以為超額是不好的,請問家長怎麼看?

郭工賓:這個部分,我們真的要重視超額教師的心理感受,這個部分我們可以透過家長會長協會近期的會議,請他們宣導,超額教師並非不 適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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