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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搧風國小火燒厝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4105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5 下午 11:35:54

山豐國小是我任教的學校,校長是吳玉琦先生,上任快要三年,治校有很多問題,學校老師給了他很多機會,這會兒他公然挑戰全校超過十分七連署且經校務會議通過的案子,一意孤行,惹毛了平時乖順溫和的山豐國小的老師們,所以在吳玉琦校長把老師們的「善意」當「消費品」玩弄後,山豐國小老師決定採取公開與行動,由理事長余章維老師整理相關資料,縣教師會也只好「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的給他公告,藉此當作「教材」──唉!「有人」擺明挑戰法律,我們只好奉陪處理!

HA! 搧風高手再加搧風黑手

吳校長你玩不過她/他們的啦

乾脆讓叫獅會治校囉∼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6 上午 06:44:05

有人白目,不給他顏色瞧瞧,他還把大家當白癡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6 下午 12:57:18

請問余章維理事長上幾節課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6 下午 06:09:13

逼退校長》教育局:警惕校長們不要蒙頭做事
 2009/02/16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台北市教育局已組成專案小組,深入了解北一女校長周韞維被教師會逼退事件。負責調查的督學表示,校長是否言辭不當,「見仁見智」,但此事件對校長確是「警惕」,提醒校長們「不要蒙著頭做事,也要去了解別人希望你做什麼」。
 
 專案小組召集人、北市督學翁月照表示,教育局的處理是「盡速恢復校園寧靜,不影響學生的受教權」。翁月照說,校長和教師會應坐下來好好溝通,「關起門來可以溝通的事,卻抖出來,社會觀感很不好,最後將沒有贏家」。
 
 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康宗虎表示,眼前最重要的事是「讓學校安定」,至於周校長是否連任,要尊重校長遴選機制,即由校長主動提連任,教育局進行考核,再交由遴選委員會去評選。
 
 由於北一女是今年國中基測的主委學校,有考生家長擔心校長被逼退事件,會不會波及基測工作?康宗虎擔保說,基測試務有一套制度在運作,不會受影響。
 
 「逼退」事件是否會影響周韞維尋求連任?翁月照督學表示,專案小組只負責調查事件的爭議,不管校長遴選。針對教師會反應校長「言辭不當」,翁月照認為,言辭是否不當要看發言時的情境,不能斷章取義去評斷對錯。
 
 針對教師會發起「北一女中校長應有的特質」徵文活動,翁月照認為,這是「很好的題目」,可以讓學生有發聲的機會,「並無不妥」。她表示,未來校長遴選委員會也可以考慮聽聽學生、家長和老師的聲音。
 
 她表示,此事件對校長們是個「洗禮」,也是「警惕」,提醒做校長的人不要蒙著頭做事,也要多去了解別人期望你做什麼。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6 下午 06:16:05

<DIV class=story_title id=story_title>逼退校長 北一女教師會:為學校好</DIV>
<DIV class=story id=story>

北一女中發生「逼退校長」的風波持續延燒,教師會理事長金玲,昨天繼續重砲抨擊校長周韞維不適任北一女校長,但她澄清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讓學校更好,要讓教育者主政者正視校長遴選制度及規範不適任的退場機制。

昨天雖然是星期假日,但金玲仍與教師會成員商討「建請」校長周韞維榮退事宜。

金玲首先澄清,教師會發起「我理想中的北一女」及「北一女中校長應有的特質」徵文活動,並非為了讓學生藉此批鬥周韞維讓她難堪,否則教師會就不會請社會上的賢達人士及校友投稿。

教師會的用意是希望讓身為北一女中大家庭的每一個分子,好好思考如何讓北一女保持優良傳統,且發展更好。

另外,金玲及其他不願具名的教師指出,北一女中是本次基測主委學校,但周因與校內的資深教師多不融洽,因此任用聘期只有半年的數學代理教師兼任全國基測行政組副組長,而毫無行政經驗的資訊代理老師甚至兼任全國基測資訊組組長。他們身為教師,實在非常憂慮萬一期間出錯,校長的一支大過也無法彌補考生損失。

金玲表示,周校長的行事風格讓學校許多師生無法接受,像去年校慶時邀請王力宏到場演唱,由於班聯會無法負擔15萬元的費用,因此傾向放棄,但周為提高見光率,堅持請來王力宏,並挪用其他經費。

一名不願具名的公民老師表示,學校的行政團隊更換率高,在於有良心的資深老師不願在周底下做事,因此周只有任用聽話的新進教師。

</DIV>

【2009/02/16 聯合報】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6 下午 09:00:51

山豐已經沒有校長敢去了,余章維請問你一星期上幾節課?4節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6 下午 10:43:09

樓上的123

聽說這個吳玉琦可是填第ㄧ志願到山豐國小

別被他裝可憐給騙去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6 下午 10:55:28

版主先生:

負責搧風點火的應該是你吧

別拿余章維老師 的節數來模糊焦點

把霸道專橫的校長塑造成被鬥爭的小白兔

不過護主有功該頒個獎給你以資鼓勵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6 下午 11:20:08

記得......... 兩年前的課發會上

咱們的吳校長曾經說過:

如果節數夠一定會把課還給老師

沒想到去年還真的很夠耶

該還囉

校長我一直都相信您絕對不是個食言而肥的人

我想您只是忘了

可是在場的人都沒忘喔

老師常跟小朋友說:要當個誠實守信用的人

做錯事不丟臉知過能改還是個好孩子

不對好校長

請別傷了我愛戴您的...........那    顆     心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6 下午 11:26:18

版主大人

        如果你是山豐國小的老師,你應該是既得私益者,為了保有自己的不法利益,而罔顧真正的正義法制和全校老師原應有的權益,有夠狗腿和無知,附和無誠信且官僚自以為是的吳校長先生,就像無理的軍閥和地方惡霸流氓一般,不知真正為人的羞恥心為何,爛到極點了,山豐以你為恥,山豐原來是和諧的,皆因有此校長才會一團烏煙瘴氣,可惡極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6 下午 11:30:37

聽說你們的校長很照顧老師

只要掛名指導老師

不用訓練學生就可以每個星期減兩節

怎麼有這麼好康的事

山峰有缺嗎我也想去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上午 12:30:43

上學期結業式結束後

教學組長十萬火急的叫全校老師回辦公室

填壹份據說非常重要的文件

認真一看哇不得了了

教務主任決定要將課還給級任老師了

大夥都煞有其事用心的討論該丟什麼課才不會為難排課的老師

沒想到...............

原來只是煙霧彈耍著大家玩的

如此辛苦的橋段不外乎是希望

全校老師都認為你們是真心想還課只是校長不答應

兩位的戲演得真好好到媲美阿扁默契也一級棒都可以得獎了

ps別只照顧自家人

內舉不避親太明顯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上午 07:47:25

余章維理事長到底是不是上4節課?到底是不是既得利益者?說一下您上幾節課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1:08:48

樓8說:吳校長曾經說過:「如果節數夠一定會把課還給老師

那就怪了,吳校長為什麼不會把課還給老師?課還不還給老師和校長有關係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3:39:08

本校發展之巧固球隊、國語文、自然科學及數學科等競賽活動採社團活動性質型態並給予擔
                任之教師減2-3節之授課時數」,明顯酬庸特定教師。

奇怪了,有規定您不可以擔任這些社團老師嗎?您為什麼不去擔任呢?

學校的組長上12節,余章維理事長擔任敎師會的資訊組管這個偉大網站,是不是上4節課?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3:52:05

請問123那你上幾節課呢?

是3節、2節或是0節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3:56:42

校務會議決議的事,難道跟校長都沒關係…

莫非是一人獨大、龍袍加身…哈!哈!哈!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4:05:09

請問123,您認為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4:08:42

我認為余章維理事長有這麼多時間可以收集彙整,

所以才要問是不是上4節課?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4:16:38

123你看不懂:社團活動教師在其上班時間內減課,違反「桃園縣國民中小學社團活動實施要點」這句話嗎?

 

給山豐國小校長吳玉琦的公開信(第一封)
吳玉琦先生為現任山豐國小校長,我們選擇公開說明相關事實,是因為吳玉琦校長關閉協商機制、拒絕教師連署的提案、無視校務會議決議,至今仍一意孤行其違法事項,眼中毫無「法治」的概念。山豐教師只要求一個公平合理的工作環境,我們也將持續為校園中應有的民主法治努力並向相關單位陳請!
 
山豐國小目前違反各項法令及實施要點之說明如下:


第一:組長授課節數低於標準,違反「桃園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實施要點」
說明:1.依據實施要點第三條之規定:本校本學年度全校34班,組長授課節數應為13-15節,,目前學校之教學組(12節)、註冊兼導師(12節) 、生教組(12節)、訓育組(12節)、衛生兼導師(12節)、體育組(11節)、輔導組(12節)、文書組(12節)、事務兼午秘(6節)等組長


第二:社團活動教師在其上班時間內減課,違反「桃園縣國民中小學社團活動實施要點」
說明:1.依據實施要點第十一條規定,社團活動之授課教師如為縣內編制教師在其上班時間內不佔該員授課時數依相關規定辦理。
     
             2.本校97年8月26日課發會中僅決議:「本校發展之巧固球隊、國語文、自然科學及數學科等競賽活動採社團活動性質型態並給予擔任之教師減2-3節之授課時數」,事後才補增訂「桃園縣平鎮市山豐國小國語文自然科學數學競賽暨社團(球隊)指導實施要點」,有
偽造文書之嫌,且明訂以「酌減授課時數為獎勵」明顯酬庸特定教師、違反縣府規定。
     
第三:拒絕執行校務會議決議,違反「國民教育法」
說明:1.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0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明定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應設校務會議,為校務最高決策會議,使全校教師皆有討論參與校務的機會,落實「校園民主化」。
 
            2.由於本校97學年度第1學期所排定之教師授課節數要點明顯不公,有圖利特定人員之嫌,為求公平合理,經過38位(超過十分七) 教師連署,要求排定更為合理的教師授課節數,並提案經98年1月14日期末校務會議議決通過。提案中明定98年2月1日起於新的學
期中落實執行,校方至今(98.2.13)仍執意不執行,無視校務會議之議決,執意繼續圖利特定人員。
  
第四:校務會議紀錄至今沒有公開,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
說明:1.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第10款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主動公開,且依據「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第12條、校務會議所作成之決議應送經校長簽署發布,並送交各相關業務單位執行。前項決議事項應於會議結束次日起七日內公告,並通知與會人員。校方至今仍未公告98年1月14日期末校務會議之會議紀錄,相關業務單位至今亦未執行校務會議之議決內容。
            2.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第23條 公務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法規定者,應按其情節輕重,依法予以懲戒或懲處。


山豐國小教師會理事長余章維98.2.13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4:21:02

真不知道123在討論什麼?人家在討論山豐國小校長吳玉琦的違法事項,他在說別的與議題搭不上邊,

可能要回去吃藥了,乖,別吵~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4:50:16

樓上123,你真是一個得了便宜還賣乖的人,余理事長依法減課,大家公認,若有授課問題,學校排課者怎會容忍此情形發生,用用大腦想想,除非你有小腦症,只為維護個人私益,真是可悲,其實不用在此自言自語卸責,用寡廉鮮恥顧左右而言它的說法討論,一切依程序進行,看看結果如何便能真相大白,該負最後行政責任的人自行承擔,多說無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5:12:11

縣教師會搞鬥爭?

支持吳校長。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5:29:54

請問山豐教師會理事長余大章維老師

您是合時當選理事長??

幾人出席??幾人投給您??

理事長當選後送府的核備文號又是多少???

假如山豐國小社團老師減課是非法

建請由縣教師會理事長一起向縣政府或監察院糾正

不要只找山豐國小啦

假如真的違法

甘脆將這些減課的經費全部繳回政府

替老百姓追回一點錢

我就替您在學校立個銅像

記住喔

不要又說模糊焦點

您是否違法在先呢??

您又是否真的位桃園縣教師的利益在爭取呢???

還是在爭取您明年回學校上課的空間呢??

畢竟您和彭大理事長上課的時間可是全校老師最少的

兩位覺得這樣合理與公平嗎???

真的是為學校老師謀福利嗎??

還是只是玩玩校內的權力鬥爭呢??

小伎倆爾爾

校外的教育同好千萬要睜大眼睛阿

到底這些老師是在幫學生

還是在幫自己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5:36:23

校長自己承諾過的事為甚麼出爾反爾?

你是在問我還是問他?

若是問他

很抱歉我跟他不熟你應該跟他比較熟麻煩妳幫我問他再告訴我

若是問我

很簡單 guts不夠

要承認自己做錯了需要相當的勇氣

不好意思我們家校長就剛好欠缺這種令人敬佩的勇氣

讓您看笑話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8:11:53

       聽說山豐國小上學期的期末校務會議中,老師們本意只是在針對不合理的授課節數問題提案討論,但校長為了阻嚇老師們針對連署議題上台發言,叫資訊組長全程架設攝影機,竟然還語帶挑釁的跟全校老師說:「怎麼攝影機架起來,你們就嘎然而止了?」難道這就是山豐國小土霸王的吳校長,可是山豐老師也不是被嚇大的,依然還是有幾位老師勇於發表自己的意見,想請問吳校長錄下來的帶子您是放在網路上的哪個位置?好想跟這幾位不畏強權的老師拍拍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09:36:23

吳校長你一定要堅持下去

不然廖越眉和澎得合誰罩他們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10:00:52

吳校長近來運勢低迷,

勸你回頭是岸,以免落得像北一女校長的下場一樣,還被 教育局:警惕校長們不要蒙頭做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7 下午 10:17:02

給樓上

有個什麼膨的最愛罵人神經病

雖然有些人的病名有個 巔 字

但並不等於神經病

請尊重精神異常者的人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8 上午 08:02:07

請保持風度,注意禮貌!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8 上午 09:19:43

請正面回答?不要怕嘛!來!快說!我不會跟別人說的…等你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8 上午 10:06:41

請在課發會討論課務及節數

依班級數及公文規定調整組長、主任、導師節數

若有編餘節數在課發會討論減節順位

每一學年於課發會檢討編餘節數減節順位

課發會成員同意後校長公佈實施

不就沒事了嗎

校內的事不要在公開網站討論並濫情陳述

外校及家長只是看笑話而已

家長以為貴校發生什麼事

學生轉光光到時出現超額教師

反而麻煩

總之茶壺裡的風暴在茶壺裡解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8 上午 10:19:15

我非常贊同樓上的觀點

但所有風波都因我們的無校長並不想這麼做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19 上午 06:04:28

我也好想支持吳校長

 

看看是否也能掛個名     連個學生的影子都沒有也可以減兩節課

 

可惜我不夠紅    根本輪不到我

 

教學組長請記得下次有這麼好康的事   是否可分一杯羹給我

 

不可以黑箱作業喔     雖然您有上網公告

 

但是只在暑假開學前公告了一天而已  

 

不要以為老師整天沒事幹有空天天上網看公告

 

到了開學才知道竟然有這麼好康的事   可是早就被您內定好沒位置了

 

吳校長   您不要怕    我永遠支時您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2/22 上午 10:27:17

吳校長私扣60餘節授課時數,學校教師僅要求還一節,殘餘20餘節再由學校

 

依特色需求調配,但吳校長自造課發會決議堅持不還,且依其喜好自行運用,

 

經多日筆戰後,個人覺得吳校長和既得私益者與所有的人,不要再打口水戰

 

了,既然吳校長不遵守法制,也不尊重教師心聲與校務會議決策,請教師會函

 

文縣府請求解釋,並進行申訴程序與相關行政程序,若吳校長有行政疏失,由

 

其自付行政責任,並送監察院核處,藉以釐清法治和行政規範,以為行政措施之樣本,ok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9/3/4 下午 10:32:26

今天早上開教師晨會的時候

吳大校長有意請法律専家開辦研習共同討論發燒的話題

內容是"學校行政如何抵制不執行校務會議通過的決議案"

天哪!告訴我是哪一位有法學素養的専家可以"知法而犯法" "歪曲事實"

幫我介紹介紹吧!

因為我強佔人家一大片土地和財產

正在地院打官司

我想請這位法律専家為我打贏這場鴨霸代誌的訴訟案件

聯絡電話:469@@84 傳真號碼:4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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