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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串連爭取買回實習年資的可行性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3774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8/12/4 下午 01:52:15

主旨:辛辛苦苦實習一年的年資,以自費買回,加入退休年資一併計算!

1.實習教師不佔缺,所以無年資可買!(請問:代課的兵缺,不也是一個缺兩個人買嗎?)

2.實習教師不是教師,不能計算年資!(請問:以前的師專生和師院公費生,他們分發到校的第一年是什麼身分?就是實習教師!不但算年資,而且敘薪也跳級。)

3.實習教師的付出比不上一般教師!(請問:只要你是結結實實地實習一年的人,就不會說這種話。)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8/12/4 下午 06:28:58

 

能不能買回實習年資我沒意見,但我要讓你知道:以前的師專生,他們分發到校的第一年的身分,就是教師,不是實習教師!他們那個時候的實習制度,是在畢業前就實習的,請你要搞清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8/12/4 下午 11:36:14

代課教師具備教師資格,實習教師並不具備教師資格,不能相提並論!

時代不同,師培制度、背景不同,也不能相提並論!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8/12/5 上午 08:42:51

師培法之前身是師範教育法。

師範教育法規定師專修業期滿後實習暨服務一年,且實習成績及格,才算畢業。

如果不是實習教師,而是正式教師?為何75級以後的師專生及師院公費生服務第一年沒有考績獎金?

為何第1年期滿還要服務學校報實習成績回師院?

你所謂的畢業前實習,是1個月的集中實習。後來縮減成1周!不能與為期一年的實習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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