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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8/5/14 上午 12:44:02

地方自辦國中國小能力檢測 不得普測
 
楊惠芳/臺北報導

 有愈來愈多縣市舉辦國中小學生基本能力檢測,教育部因此擬訂「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民中小學學生能力評量檢測注意事項」,將在近日公布實施。其中規範,未來縣市政府不得普測,只能依測驗需要抽樣檢測,但樣本數不得超過測驗母群體的百分之三十。

 教育部國教司長潘文忠表示,為了解學生的學習成就,教育部已經抽測學生的能力,建置全國學生學習成就評量資料庫,縣市政府沒有必要讓學生再考一次。如果為了補救教學,只要在班級內進行檢測就可以,不需要大規模普測。檢測結果不得以個別學校、班級形式公布,進行校際比較或班級排名,也不得作為教育人員績效考核、獎懲依據,或視為校務評鑑的項目。

 目前辦理國中小學生能力檢測的縣市,包括臺北縣市、桃園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臺南縣、花蓮縣及臺東縣等。

 苗栗縣教育局長彭富源表示,縣內的「學生學習成就診斷補救計畫」,破除班級或學校的比較迷思,測試的時間不同,試題也不同,由縣府建立題庫,學校自行抽題檢測,檢測結果也不會作為學校考評、教師考核或學生評等第的用途。

 臺北市文化國小校長黃三吉表示,每學年度結束時,有必要檢測學生能力,了解學習成效,這可作為補救教學的參考。
 
 
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tent.asp?Serial_NO=55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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