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教育論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58 ) --- 教師依那條法令要站導護呢?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2889 )
作者︰test 請問大家: 1.教師是依據何種法令要站導護工作 2.若無相關法令,教師是否可以不站導護
作者︰test 如果您說的是校內導護 那麼這的確是校內教師及所有教職員的責任 若您是指校外導護 那麼台北市做法是由家長與志工共同擔任 另外 目前來說 若教師不擔任校外導護 雖不違法 但是就向立法院長曾永權不應使用4200CC的大車一樣 是人民觀感的問題呀 小弟所在學校 值週導護還要陪學生等公車喔 雖然有時想想 真是有點離譜 但是在這麼大的馬路上 如果沒有老師督導 也真的很難想像 學生會出啥意外 所以呢 人在公門好修行 在學校當老師不必去當志工喔 祝您想開 笑口常開
作者︰test 【教育部新聞稿】 教育部感謝教師從事導護工作 日期:92/10/14 發稿單位:國教司 單位連絡人:楊韻玲邱素珠 電話:23976804 E-mail:senny01@mail.moe.gov.tw 對於國民中小學學生交通安全導護工作,是否為教師的義務或責任,此為爾來教師提出之疑義,針對此,教育部提出三點說明表示: 一、教師幾十年來基於愛護學生,自發自動從事導護工作,教育單位特予致謝,而此基於愛心之付出也是數十年來教育的優良傳統。 二、事實上,法律上並無明定教師擔任導護之義務,但因基於愛心而協助,若發生事故,對教師而言,甚感遺憾之外,卻要負事故之連帶責任,使教師備感壓力,此問題確實值得重視。 三、未來,對於交通導護相關事宜,將請地方政府與教師會、家長會再協調研議,取得各方的共識,以解決照顧學童之安全問題。
作者︰test 校內教師及所有教職員的責任 也就是說校長、主任、組長、教師、護士、幹事這些人 都要公平的排入導護囉? 我們學校只有組長、教師排導護。
作者︰test
作者︰test 本校是導師和學務處組長及主任一起站,校長一週約出現幾分鐘而已,也許是來監督的 前任校長風雨無阻,每次都有來站門口,good
作者︰test 通通不要站 學生出事關我啥事 我領我的薪水就好 老師不要管太多 錢多事少離家近,顧好自己就好啦!!
作者︰test 教師法及相關條文中並無規定教師需擔任導護工作。且萬一發生事故時,在場或應在場而不在場者會有一定程度的刑事責任。 所以很多學校都在聘約中定明需擔任導護工作。 只是教師應該是在校內維護校園安全,到校外站導護只為了社會觀感吧。如果能夠善用資源,多多運用義工協助,可能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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