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1060901-關於桃園市教師會發文各校招收107年度會員,造成各學校支會困擾乙案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14757 )
作者︰cherish-bab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機關地址:桃園市中壢區義民路53號2樓 傳 真:03-2811996 電 話:03-2811588 聯 絡 人:陳郁甯 受文者:本會各級支會所屬學校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1日 發文字號:桃市教工字第1060000169號 附件: 一、教師會第11屆第10次理事會會議紀錄、二、教師會第12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 主旨:關於桃園市教師會發文各校招收107年度會員,造成各學校支會困擾乙案,請查照。 說明: ㄧ、經本會多位支會長反映於9/1收到桃園市教師會招收107會員之訊息,感到困擾至極,為免各校支會長憂心,特發此文以正視聽。 二、經查本市教師會第11屆第10次理事會會議紀錄(如附件一),挾理事會人數優勢強行違法決議通過,將會員及會員代表除名,然表決贊成會員學校除名及理事停權的理事中,內壢高中(理事高孟琳)、大華國小(理事劉慧玲)、南勢國小(理事賴韻如)、南興國小(理事邱儷萍)學校並無立案教師會許可成立,依據教師法根本無從參加地方教師會之會員資格,合先敘明。 三、再查本市教師會第12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如附件二),其會員學校暨會員代表名單僅有10所學校,另本市合法立案之學校教師會共有114所,依據教師法規定地方教師會須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又社會局亦尚未核發第12屆桃園市教師會理事長當選證書,足見桃園市教師會目前並不具代表性。 四、日前該會已宣布加入「全教總」,與本會之上級工會-「全教產」實屬不同工會體系,各校支會長亦無需為全教總提供收費服務。 五、本會收費公文將於近日發出,屆時請各校支會長協助收費事宜,以維會員權益。
正本:本會各級支會所屬學校 理事長 余章維 169-桃園市教師會第11屆第10次理事會會議紀錄(附件一).pdf169-關於桃園市教師會發文各校招收107年度會員,造成各學校支會困擾乙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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