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學校教評會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13460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5/4/4 下午 02:56:42

【2015/04/02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gmail.com 


【專業與權益】學校教評會是很重要的組織嗎?
文/邱儷萍(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文宣部主任)

最高法院【裁判字號 104,判,99】解聘老師定讞的判決書吸引了我,裡頭法官陳述:「教評會及其委員職權行使或判斷餘地之權限,具有高度專業性及屬人性,除非其行使職權有重大瑕疵、未充分斟酌相關事證、或以無關聯之因素為考量,或判斷係基於不正確之事證外,法院對於教評會作成之裁量判斷應予尊重。」足見法官認為學校教評會,是一個具有高度專業性的組織。教評會掌管了哪些事項?到底學校教評會有多重要?且聽以下說分明。

學校教評會掌管老師職場續留與否的權利
依「高中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教評會的任務有六項:
一、關於教師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之審查事項。
二、關於教師長期聘任聘期之訂定事項。
三、關於教師解聘、停聘及不續聘之審議事項。
四、關於教師資遣原因認定之審查事項。
五、關於教師違反本法規定之義務及聘約之評議事項。
六、其他依法令應經本會審查之事項。
教評會的任務,舉凡有關老師聘任的規定,初聘、續聘、長期聘任、解聘、停聘、不續聘...都由教評會做決定,所以學校教評會掌握了老師職場續留與否的權力,也就是掌握老師工作與否的生殺大權,大家認為重不重要呢?

學校教評會委員數省思
依「高中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各校教評會的委員數 5~19人,由各校校務會議議決。委員數5~19人,到底幾人最好?試想自己的工作權,由少一點人決定好?還是多一點人決定?若真的遇到需要處理的案件,學校希望只是少數教評委員參與?還是多一點人集思廣益?各校規模不同,教師數多寡不一,學校同仁真的可以好好省思,透過校務會議,訂出最適合自己學校的教評委員數。

專業教評會符合社會期待
也許少數老師認為,擔任委員,要開很多次聘任的會議,若有案件還要調查處理,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苦差事。但是依據「高中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學校老師被付予參與教評會的任務,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還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換個角度想,法律給予學校老師權力,學校當可趁此展現專業;法律相信學校老師共治,學校當可趁此展現經營良善。少數認為是苦差事的老師,也許可以想像,如果有一天,校外人士進入學校教評會,來決定你我工作權,那是一個什麼樣的場景?

綜上所言,教評會,實為學校很重要的組織。如同一開始判決書法官所認為的「教評會具有高度專業性」。身為教育界的你我,若被學校推選為教評會的委員時,也應當負責任事,向社會展現我們的專業。
※相關連結: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00045
 

●1040305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陳建志解聘定讞【裁判字號 104,,99
tpa.judicial.gov.tw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
桃園市中壢區義民路53號2樓
電話:03-2811588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Powered By BBSxp

Copyright 1998-2005 Yuzi.Net
Powered by BBSxp 5.16/Licence © 1998-2005
Script Execution Time:0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