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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12/15 下午 11:17:51

<DIV id=post_message_67264 style="OVERFLOW-X: hidden">建議各校應盡速成立管教室,由輔導人員、諮商師、社工、家長委員進駐,專門處理學生的問題行為吧!

至於成績、作業、服裝儀容等“小事”就由老師自己勸導處理即可。

與他人密切相關的擾亂上課秩序和打架等惡行則讓管教室來承擔。以免老師人人自危,也避免因零體罰政策而陷老師於不義。</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12/16 上午 07:31:14

蠻有創意的點子

值得研究讓它 法制化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12/16 上午 09:47:54

這就是零體罰的最重要配套措施呀!全教會必須為老師們附加立法緊急提案,增加人員編制經費來源及法源依據。才不會辜負老師們的托付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12/16 下午 01:23:27

等每位學生的品德行為差到家長都受不了,那個時候自然就有配套措施--管教室的立法和成立!

反正目前老師們就多休息少管學生,某管大立委不是說了嗎,罰站、罰寫、悔過書、斥罵都不行喔!當學生A痛毆學生B時,我們要很溫柔的說:小朋友,不要再打了好不好呢?

反正學生跟老師沒相處幾年,跟家長是一輩子。家長現在不管好小孩,以後就要去監獄看小孩。屆時各黨的政見可能出現:每縣市一監獄、高鐵站區蓋監獄、廢棄的小班小校蓋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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