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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12/14 下午 11: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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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  可能還是搞不清楚  家長和教師之間的差異

先不論體罰的界定 

到底  誰領了國家賦給的薪資   誰是孩子的最終管教權

教師和家長  誰能決定孩子的教育權

回去看看教育史的演進   回去看看教育權的擁有 

你們就會知道  教師的權利  全來自國家權力的賦予

如果  不是家長的授權  教師  何來權力之有

所以  現在家長收回  你們叫些什麼 

教育權   還給家長  理所當然

原因  因為學校教育功能之不全

其所何來  因為學校之教育能力不彰

你們  領了錢  少在那裡說風涼話 

學生之認知學習  不是因為你們教師教多少

而是  我們家長送去安親班或補習班或我們自己教他們

老師  別往臉上貼金

 

如果  你們說  我們在生活上...  所以...

我就認同  不然  少來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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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12/14 下午 11:22:54

學生的表現良好  尤其代表學校參加縣賽 

不是家長社經背景好  自己教得好  然後送到老師的手上

要不就是安親班或補習班  他們已經訓練過了  才由學校老師掛名參加比賽

結果  如果得了名  補習班樂於掛名  老師  也高興得說  我們班學生...

 

但  如果學生有些狀況  也是推還給家長   說家長不關心學生  都是家長的錯

我有那麼多學生  哪有辦法一一做輔導管教

所以囉  老師  做好你的工作 

別在那裡  說得比做的好聽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12/15 上午 06:21:03

樓上的家長

希望您能了解,零體罰入法

其背後觀念為,強調學生的人權不可侵犯

與家長的民法懲戒權或是教師管教權無關

我想,大家所討論的,是若要要求教師以非體罰的方式

不得傷害學生身心的方式來管教

那麼,您做為一個家長,有理由不身體力行嗎?

學生做為一個獨立的個體

他的人權,不是任何一個人可以非法侵犯的

包含家長亦然

所以家暴法中要求教師有發現家暴後的通報義務

各位家長,請您千萬不要以為您對於自己的子女施以體罰

是沒有刑責的,因為如此的行為,重點不再於對象是否為自己的子女

而在於是否體罰(侵犯某人的人權)

若您於潛意識中認為只要是自己的子女就可以體罰,那我想

您可能是視子女為私人財產的----不適任父母  喔

小弟以為

家長  教師

除了是教育上的夥伴關係外

其實也應互相監督

簡單的說

教師應教導孩子--你沒有打人的權利

而我也沒有打你的權利

而父母也應以同樣的話來表示尊重孩子

身為一位教師

我支持零體罰入法

但是在我們社會中

其實身體罰、行政罰

都還是存在的

因為有存在的必要呀

若是學校的教師沒有了一道導正學生行為的最後防線

您身為一位家長

是否會擔心,您的子弟被欺負時

老師只能要求加害的學生道歉

甚至於他不道歉,學校也莫可奈何呢

因為學校欠缺一項具有強制力的措施

來教導學生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呀

我想

這才是身為一位家長

和身為一位教師所要思考的事吧

至於情緒性的否定教師貢獻

那就免了  好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12/16 上午 12:13:55

樓上的應該是老師  所言看似正確   然而卻漏洞百出 

也正反映了老師專業能力與現實處理能力不足的矛盾現象

首先

希望您能了解,零體罰入法  其背後觀念為,強調學生的人權不可侵犯

與家長的民法懲戒權或是教師管教權無關

我想,大家所討論的,是若要要求教師以非體罰的方式  不得傷害學生身心的方式來管教

那麼,您做為一個家長,有理由不身體力行嗎?

沒錯  孩子本身就是獨立的個體  所以  如何管教學生的行為就是一門學問

家長當然也要學習  要不  家暴法  兒童福利法  不就是有相關規範嗎

教育基本法的通過  不也是告訴老師們  要用更專業的方式來處理學生問題行為

而不是為求立即有效  所以跳過許多專業輔導或其他人協助   而選擇體罰的方式來處理  不是嗎 

 

其次

家長  教師  除了是教育上的夥伴關係外  其實也應互相監督

監督  誰監督誰  老師的角色是什麼  不談以前的傳統

現代呢  教師的工作就是兒童成長認知  情意  技能上的輔助者  不是嗎

家長和教師  怎會又是夥伴  又要監督呢  不會角色混淆呀

所以  彼此就是一同協助孩子成長的人  既然是協同的關係  怎會說  老師可以用體罰的方式來對待學生呢

要不  你的孩子也來給我們當家長的管管  體罰  這簡單  我也會喔

 

第三

身為一位教師  我支持零體罰入法

但是在我們社會中  其實身體罰、行政罰都還是存在的

因為有存在的必要呀

這正是大多數老師的通病  矛盾

怎會支持零體罰又會說身體罰  行政罰有存在的必要 

零體罰就是零體罰  不曉得" 零 "所代表的意涵嗎   要不  就說支持 "適度" 體罰

學生不乖  我說了好多遍呀  他都不聽  我為了他好  也為了別的學生  所以--罰他

這  誰不會  我這個當家長的也會呀 

那老師們學的兒童心理學  輔導知能...要做什麼用

 

最後

若是學校的教師沒有了一道導正學生行為的最後防線

您身為一位家長  是否會擔心,您的子弟被欺負時

老師只能要求加害的學生道歉  甚至於他不道歉,學校也莫可奈何呢

因為學校欠缺一項具有強制力的措施  來教導學生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呀 

也就是這個觀念  政府才要透過立法明確來告訴所有老師

以體罰方式來作為輔導管教不力後的最後手段時代已經過去了

學校還要有強制力的措施來教導學生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  這個強制力措施由誰來執行呢

我是家長  我不擔心我的孩子被其他孩子欺負的事  因為  我會到學校了解  也會請對方家長當面來談

我反而擔心  我的孩子因為不交作業或忘了交作業被老師體罰   上課說話被老師貼膠布  考試成績退步被老師罰抄課文

反應太慢被老師罵"白X""X蛋"...

 

 

總歸一句  老師的教學是專業  就要有專業的表現 

體罰  就是不對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12/16 下午 10:29:18

三樓的先進

我想,小弟須先再次重申

我是贊成零體罰入法的

但是也許小弟的說明不夠清楚

導致您的誤解

現解釋如下

1.小弟要求家長身體力行不體罰,當然不會自行體罰學生

  故您說的

  (為求立即有效  所以跳過許多專業輔導或其他人協助   而選擇體罰的方式來處理)

  不僅不會發生在小弟身上,小弟本段文章之意義為希望家長帶頭宣示反對 家長對孩子施用暴力

  相信這與教師專業能力與現實處理能力無關。

2.家長與教師為夥伴角色即相互監督之章節部分,小弟確實未將思緒清楚表達,

   由您的回覆中,相信您也同意家長與教師均須陪同兒童成長,故此一部份小弟不再贅述

   但家長與教師畢竟分屬不同社會分工,為孩子好的立場亦不同,

   家長是因為親職血性而對兒童出於天生之關切,而教師則是出於職業需要

   (抱歉,小弟不是說教師沒有教育愛,而是說在討論教育制度時,道德層面的部份不應被放入)

   在此一狀況下,家長自然需要為了子弟的教育,而對教師有一定程度的監督,同理,家庭暴力防制法

 第四十一條規定:醫事人員、社工人員、臨床心理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及
 其他執行家庭暴力防治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家庭暴力之犯罪嫌疑者,
 應通報當地主管機關。
 此一法令之定義,即為規範社會立場不同於家長之教師(教育人員)若是面對以暴力施加於學生
 ,甚至是其他家庭成員時,有通報主關機關之必要。
 綜上所述,依法理與人情,教師與家長雖為夥伴關係,在某程度上亦為相互監督之關係

  其實小弟以為,承認家長在某程度上被教師監督,若其目的是對孩子有利,相信大部分的家長都能接受

  相信您若是反對使用暴力的家長,您亦不會反對才是。

  但您文中提到

  彼此就是一同協助孩子成長的人  既然是協同的關係  怎會說  老師可以用體罰的方式來對待學生呢

 要不  你的孩子也來給我們當家長的管管  體罰  這簡單  我也會喔

 小弟實在不解,因小弟所陳述之文中完全沒提到教師應用體罰對待學生,亦不贊同此一方式

 為何您會認為小弟有說老師可以用體罰的方式對待學生呢?

 麻煩您說明。

3.小弟所舉例之身體罰,行政罰之意義為,

  社會上對於觸犯刑法之犯罪人,普遍使用剝奪身體自由之身體罰

  對於較輕之為違法行為,則普遍採用行政罰。

  如:傷害罪為得處有期徒刑(身體罰)

      闖紅燈為得處罰金(行政罰)

若是違規停車,但駕駛在車上時,警員常以勸導代替開單

不過社會並不會因此覺得我們不需要具有強制性的罰則

所以還是有紅單的存在,

學校是社會的縮影

學生若是造成他人權利上或是財產上的損失,教師確實應拿出教育專業與以輔導

但這並不表示學生或是家長不須賠償,因為教育是希望改變學生日後的行為,

而讓學生面對自己目前所犯的錯誤(如賠償),除有教化功能外,亦有維持社會(校園)

公平正義之意義,小弟希望您支持此一觀點,畢竟公平正義是維繫社會永續存在之重要支柱。

小弟支持零體罰,不支持適度體罰,因為在校園中

如您所述,老師們學的兒童心理學  輔導知能 皆是拿來教育學生的行為

不過若是您認為校園霸凌事件會因為教師的努力而絕跡,那就不太可能了

小弟所述,是希望校園中能有像社會中一樣如同身體罰或是行政罰的具有強制力之防線

此一防線若是您不信任教師來執行,我想,由專門的公務人員來執行校園中的處罰

也是一個辦法(小弟最後會詳述)

不過當然需要依照學生之年齡及狀況加以調整,相信藉由教師的教育專業

與讓學生為自己行為負責的處罰並行,我們的下一代將能更有自制力

 

P.S.

在英國,這個舉世最注重人權的國家,他們的學校中,有專門隔離學生的隔離室,

學生進入隔離室前,不可攜帶危險物品進入,且隔離室中亦有海棉等防護措施,

並於頂上設置有錄影設備,教師可隨時要求犯錯的學生進入思考,時間從一節課到一天都有可能

且他們家長並不會認為這是剝教權的事,因為他們認為1.學習為自己的行為反省與負責是教育的一環

2.其他學生的受教權也要兼顧。

小弟所覺得需要的,是具強制力的措施

若您不認為較之只要有教育專業就夠了

不需要對學生有任何強制力

那小弟真的不知道

貴子弟不交作業,又屢勸不聽時

除了以分數要脅,還有其他方法

在美國,其實有些州是仍然有體罰的

但是他們的體罰為制度化

若教師認為某位學生須接受體罰

可將他送至某校內委員會

其委員調查若教師提報之學生行為屬實

在告知家長後即實行體罰,家長無權置喙

而教師亦非執行者。

小弟不贊成體罰,但是贊成較中立的第三者介入執行具有強制力之處罰

 

對了

您沒有回答

您的子弟被欺負時

老師只能要求加害的學生道歉

甚至於他不道歉,學校也莫可奈何呢

難道您直接上法院提出告訴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12/17 下午 09:39:02

看了版主的言論,覺得講的太好了,都是補習班和安親班的功勞,我想版主應該是安親班或補習班的負責人吧!

如果不是,那你太優秀了,但是每個家長都這麼優秀或有錢嗎?非得上安親班或補習班才能成才嗎?

如果是真的,那學校廢掉好了,或是你的小孩是在家教育,你有這種觀念,我想沒有一個老師教的起,你自己教比較好。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12/18 下午 02:35:00

樓上的  你說對了  學校  原本就有廢掉的可能性  不然  美國及歐洲等許多先進國家

不會開始重回教育國家化前在家教育的樣態〈不過  你一定不知道教育國家化的歷史吧?!〉

原因  就在於學校功能之不彰與部分教師品質低落的影響〈不過  你一定不會承認自己品質低落的〉

你猜錯了  我的小孩  不上安親班  因為  他夠聰明  一教就會  所以  學校老師謙虛的說  不是他教的

我尊重這種老師  因為  學生在學習成就的表現  學校所教  當然有影響  只不過  老師  何能自居其功

 

學校教育是為大多數的孩子考量  並且對弱勢或資優的孩子尋求協助 

老師  更是要有這樣的態度與認知  而不是在那裡自以為是 

真正資優的老師  是把弱勢的學生帶起來  不是比誰教出參加比賽第一名的學生  知道了嗎?

我慶幸  上輩子有燒好香  我的孩子遇見好老師    不是你  阿彌陀佛!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12/19 下午 05:16:10

收起您的傲慢

醒思您的偏見

真不敢想像您那位一教就會的聰明寶貝長大後是否和您一樣驕傲自大    不懂感恩

我的大女兒今年高一 小學也參加過不少縣級的比賽不是安親班也不是才藝班更不是父母指導的

是學校老師利用課餘犧牲假日耐心教導才能榮獲佳績 身為父母的我心懷感恩

上公立國中後沒有補習也考上了不錯的高中 這 都一切歸功於國中老師的用心指導 ( 她並不聰明因為數學要教很多遍才能理解不像您的一教就會)     身為學生的她心懷感恩

樓上的爸媽   您能給孩子的不只是優渥的環境和十八般武藝

應該還可以給她一顆善良柔軟懂得感恩的心

祝福您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12/20 上午 11:39:56

要教孩子感恩的心  你說對了

因為  有謙卑的老師交出謙卑的學生  有謙卑的家長  教出謙卑的孩子

最後   才有感恩與謙卑的社會和國家

 

所以我才說  學生的表現  老師  何能自居其功

一個完整孩子的成長   家庭  學校  社會都有責任和貢獻   好或不好  大家都有責任

因此  學生表現不好  老師不必把所有責任往自己身上攬  你一個人也攬不起

家長也是要共同負擔  社會  最後也要承擔這個孩子的未來

故此  學生表現好  老師也不必因此爭功獎  搶鋒頭  這也不是你一個人的付出

家長也是有所付出  社會  最後也要因這個孩子而成長進步

了解了嗎  邏輯  就是如此簡單

 

因此  回到最初的點  體罰  為何要體罰  除了體罰  難道沒有其他方法嗎 ?

請記住  體罰不等於管教  管教也不是只有體罰

就像  身體罰  行政罰不是只有死刑或無期徒刑  而是  因不同狀況還有其他處理方式

如果消極因應這次零體罰的立法通過  遇到這樣的老師   除了說他的輔導能力專業不足外  還能說什麼

因為  那是個人的價值與態度取向    敢體罰  就不要怕出事  不要等出事了才再後悔

優秀  熱心  不等同於體罰的脫罪藉口     不然  有那麼多優秀  熱心的老師   為什麼他們都可以不透過體罰來帶班  帶學生呢 

 

最後   我的孩子如果被欺負   我告訴你  如果只是一般孩子間互動的狀況    放心  我知道界線在哪

如果是重傷害或被性侵等   老師你以為你自己還處理的了嗎

我當然告上法院   這是雙方家長的部分  接下來  就看程序的進行了   不是嗎

 

所以  好好深思友善校園的真諦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12/20 下午 01:13:35

不知樓6為什麼要把阿彌陀佛套用在這個言詞辯論上?

佛陀的教法是謙卑的,是慈、悲、喜、捨四無量心。

佛陀的教法,從三聚淨戒、十善四無量心六度萬行…都沒有一絲一毫的貪瞋痴,更不要說是一丁點的對立。

佛教,是最善的善教,是講求因果的,是科學的,不是封建迷信的。

學佛,是學習佛陀的思想、語言、行為,是在學習佛陀的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六度萬行…。

修行,是修正自己的思想語言行為,直至和佛陀思想語言行為無二無別。

言詞論述中若對立鄙視,乃為貢高我慢見。

既是上輩子燒了好香,這輩子更應該好好珍惜,好不容易建立的福資糧,糟蹋了多可惜,小心火燒功德林。

應常於靜處深思十善、四無量心到底做到沒有?

十善:1.不殺生2.不偷盜3.不邪淫4.不妄語6.不兩舌7.不惡口8.不貪9.不瞋10.不愚痴。

四無量心:慈【願諸眾生,永具安樂及安樂因】

悲【願諸眾生,永離眾苦及眾苦因】

喜【願諸眾生,永具無苦之樂我心怡悅】

捨【願諸眾生,遠離貪瞋之心住平等捨】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12/20 下午 02:38:29

古人云: 子不教 , 父之過 .  教 不嚴 , 師之惰 .

可見家長 ` 教 師, 對小孩負有教 育 之責 .

當然現在這個時代 , 也不至於定要棒下才能出孝子, 嚴師才能出高徒 .

但是 , 請看現在犯罪層次 , 唉 ! 簡直不堪入目 .

如果現在小孩要是懂事 , 那也不需要上學 , 目前景氣之差, 家長要是真有本事 , 一面工作 養家, 一面 教育小孩 , 那倒沒話說 , 但, 可能嗎? 辦到的又有幾位 ?

要是小孩連說` 罵 ` 打都不 行 ( 當然 , 不能過分 ) 請問 , 是不是比侍奉公媽一 樣 , 乾脆供起來算了 .

請看現在小孩已成了什麼樣 , 小小年紀 , 染頭髮 ` 搞得男不男` 女不女 , 連男生也在戴耳環` 抹香水 .

真不知道這些問題是誰使然的 ,  家長的放任?   還是老師教不好?   請大家繼續討論吧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12/20 下午 04:08:21

談到補習班, 據本人所知, 除了費用高, 另外在管理方面 , 若哪家補習班管理嚴格 , 那家補習班就生意興隆 . 其他的就祇能當安親班, 也就是帶小孩的 .

一所優良的補習班, 學生的成績要好 , 相信設立適度的懲處應是必備的 , 再不然就是品行不良的學生不收 . 所以這個問題是不是也來探討 ?

另外 , 我國要接受歐美國家的教育方式 , 可 . 有機會 .

但 , 不幸的是 , 現在我們是處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時期 , 還沒變更, 忍一忍吧 !

        阿彌佗佛   南無觀世音菩薩   地藏王菩薩 上帝  耶稣   聖母瑪莉亞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06/12/20 下午 08:35:40

每到考試時孩子總會特別緊張甚至會因沒考一百而號啕大哭

因為安親班老師說少一分打一下

身為正牌老師的我還得不斷安撫

現在的家長們口口聲聲要求學校老師零體罰

卻寧可花大把大把鈔票將孩子送去安親班給人修理修理越兇生意越好

真令人百思不解

或許這也是台灣的另一項奇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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