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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國小老師暑假備課幾日?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12794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4/8/26 下午 04:50:24

有規定嗎?誰決定?還是校長決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4/8/28 下午 08:02:43

先查看教育局是否有規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4/8/29 下午 06:48:54

學校備課日差不多三到五天, 

按照教育局, 全國教育部規定, 你可以寫信去問, 讓信留下記錄, 
然後學校要你來的日子, 也叫學校給你證明, 然後去申請, 叫學校寫原因, 回答, 沒幾次, 他們便不敢亂來, 
我們學校, 寒暑假也都被他們搞亂, 都沒休, 最後他們開會還說是老師自願幫忙, 錢呢,,,,,,,,,,,當然還一點都沒有, 
沒有了假日, 還要做白工, 萬一學生發生事了, 還要有責任, ,,,,,,,,,,,,
我相信你的學校也是這樣, 現在學校, 公立_旳,實在太敢亂做, 但只要教師會起來, 去申訴, 他們也會有行政處罰的, 

我們學校, 便是用亂排課來處罰異己, 我也去申,訴, 現在不敢了, 只要你敢合理提出來, 相信他們才會不亂來, 
自己要硬起來, 別人才不會欺你, 任何學校,任何地方都是這樣,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4/8/29 下午 09:17:25

國中老師暑假被強制要求尚暑輔

為何還要專門到校備課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4/8/29 下午 10:09:06

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實施原則
                               中華民國96414台人(二)字第0960038022C號令訂定發布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教師請假規則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之事項,特訂定本原則。

二、本原則適用對象為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

三、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如下:

    (一)返校服務事項:指基於推動學校校務工作之需求,教師應返校參與、辦理或協助之事項。

(二)研究與進修事項:指教師於寒暑假期間,從事下列與本職有關之學習或研究活動。除法令或政策規定應辦理之課程外,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與同級教師會於每學年度前協商,規劃所屬學校全體教師到校參加之研究與進修,學校不得逕行訂定。

前項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之實施,教師無法配合參與時,應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依教師請假規則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四、寒暑假開學前一週擇一日作教學準備,全體教師均應返校;教師寒、暑假期間應返校服務及研究進修日數,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自行與同級教師會協商後訂定之,其總日數為二日至七日。

五、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依本原則與同級教師會協商訂定執行規定,其參考原則如下:

(一)合理原則:合理訂定教師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所需日數。

(二)務實原則:考量學校現場之實際現況及需求,以期務實可行。

(三)彈性原則:得因地制宜彈性訂定所轄學校之執行規定。

(四)協商原則:執行規定應經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與同級教師會代表協商後實施。

(五)延續原則:得延續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現行實施之要點或辦法等規定。

六、寒暑假中教師調校服務,應配合新調任學校行事曆之安排。

 

按教師請假規則第十五條規定:未辦請 () 假、公假或休假手續而擅離職守或假期已滿仍未銷假,或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無故缺課者,以曠課論。曠職或曠課者,應扣除其曠職或曠課日數之薪給。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6/7/14 下午 04:12:27

所以同級教師會

在桃園市目前應該是教師工會吧?
教師工會有沒有和教育局協商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6/7/18 下午 06:13:47

依前述規定第四點,目前桃園市教育局未與同級教師會完成協商,一學年應只有二天,且學校不得逕訂。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6/7/18 下午 09:59:56

給樓上  讀法律文字  要讀通讀透  不是眼睛花花


你所說的部分  只是指研究與進修部分  餘如返校服務工作  則非所規範之處
因此  別亂下定義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6/8/4 上午 08:44:24

請看清第四點,未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與同級教師會協商訂定,除寒暑假開學前一週的各一日返校外,學校可在未具任何法令授權的狀況下自行訂定備課日數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6/8/5 上午 08:08:55

所以除了寒暑假前一週的各一日返校外,其餘的3∼7日,要經過協商,請市教師會或產業工會持續與市府協調,儘速完成協商(爬一下網路,多數縣市早已完成協商),以避免適法疑義,並維護教師權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6/8/5 上午 08:37:04

應請工會出面積極完成協商,若教育局不願意協商,應透過管道向鄭文燦市長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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