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關學校甚麼事啊!!!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12163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20 上午 07:43:39

有收到這份文嗎??

請各校加強宣導課後接送車安全教育,並協助查報課後接送車違規情形,請 查照。

說明:
一、 請各校加強向所屬人員、志工、家長及課後照顧機構業者宣導學生搭乘課後接送車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 黃色車體之幼童專用車依法不得載送國小學童。
(二) 課後接送車輛不得有改裝(拆除座椅、加裝座椅及座椅方向不符規定)、超載等情形。
(三) 國小課後接送車需配置隨車人員。
二、 為維護學生乘車安全,請各校於放學時段查報課後接送車之違規車輛及違規情形,以利本局追蹤並輔導業者改善。
三、

前開查報違規情形分為「使用幼童專用車載送國小學生」、「加裝座椅」、「拆卸座椅」、「座椅方向不符規定」、「超載」、「無隨車人員」等6項,請各校於102年11月29日(星期五)前填報,並寄回本局林小姐收(電子郵件:066120@ms.tyc.edu.tw),檢附調查表1份供參。

我的擬辦請大家批評參考

1.學校訓導人員無權責檢查安親班車輛。2.恕無法照辦!3.請主管交通車輛安全執法單位,依權責逕行取締開罰,以收嚇阻之效!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20 下午 05:42:18

聽說國中生教組還要跟校外會教官一起夜間掃黑.掃黃.掃毒.掃網咖呢~
也是真的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20 下午 07:53:42

做這些事有這麼難嗎 ?

版主求學過程沒有老師真正關心過你嗎 ?

我們把全校自己走路回家,自己到安親班,家長接送,安親班接送,鄰居輪流接送...全部造冊。

因為,每次看到安親班無照車塞滿小朋友,心裡就很難過,很擔心!

我們早就請家長填寫上下學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只因為不希望孩子的安全出狀況。

甚至在安親班部份,還請家長提供聯絡電話,供不時之需;也請家長注意其是否立案,車輛及駕駛是否合格。

我們沒什麼了不起,只是關心孩子的安全而已。這是我們做得到的,也是心甘情願做的!

老師,我們可以多用點心,我們樂意在工作的付出中,得到自己和別人的敬重!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20 下午 08:59:23

回覆樓2

就事論事 查報違規車輛應是執法單位的權責  就算你將所有違規情事提交送府  接下來呢  沒有取締開罰  有啥路用

當你看到孩子坐上違規車輛 擔心他的安危時  你會有何作為  難道乖乖的按來文規定協助提報  就能解決問題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20 下午 09:52:22

這份文的重點在--1.宣導 2.協助查報 3.填調查表

我也不喜歡填一些沒什麼路用的調查表,

但是說真的, 我看到那些安親班打著教育的招牌, 連基本安全的環境和設備都捨不得出就生氣!

在校門口執勤的時候, 真的巴不得自己有公權力可以取締或查報它們!

在校門口對不守交通規則或不服從交通指揮的人, 的確我們也有舉發的權力.

是的, 我們可以說我沒有權責, 我們也可以說上下學是家長的事, 我們更可以說這些都是交通單位的事....

但我還是要說, 關心孩子的安全, 宣導, 協助查報, 填表, 讓這個現象得以改善, 是我做得到的事! 也是我願意做的事.

同理, 我們在路上看到意外發生, 我們可說那是119的事, 或者那是有空有時間的人的事!

看到有人被搶, 有小孩被打, 我們也可說那是警察和社會局的事!

老師, 孩子是我們學生, 教育是我們的工作, 我們可以不喜歡官樣文章, 但不要讓我們失去柔軟正向的心好嗎?

教師會一向主張, 也積極維護, 更主動關心孩子的權益, 因為這是我們的基本價值!

對於不肯負責, 不肯付出的行政人員, 管他是自己愛當還是抽到不能不當, 以前不就是公敵嗎? 

福利搶著要, 責任推光光, 絕對不是我們教師(專業團體)的信念!

對不起, 我好像有點-憤青-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20 下午 10:16:08

什麼是自己的事?

當所有人都認為不關我的事

等到  身旁的人遇到不公不義  才怨說  這個社會  沒有公理  沒有人情

事實   自己有機會來為我們的孩子做些什麼的時候  卻說  這關我何事?

我給樓上  按無限個讚

因為  我不做  千百個理由

說服自己  卻為他人  值得欽佩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21 下午 03:50:49

請不要扯太遠  模糊了焦點

重點是

查報課後接送車之違規車輛及違規情形,以利本局追蹤並輔導業者改善。

有用嗎?

如果執法單位直接開罰,還需要查報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21 下午 07:29:30

先從「法」來說,
公文既然授『權』給訓導人員檢查民間的接送車,建議依文辦理即可,
至於此種授權是否合法?或是檢查結果縣府如何進一步稽查輔導?
那就是縣府的責任。

今天如果民間接送車認為訓導人員無權介入,拒絕受檢,
您可以把事實登載於相關表件後報府,將來這種違法的接送車出事,
責任不在您,而是在違法業者跟稽查單位(縣府)。

但如果今天學校未依函示處理,將來出事家長鐵定會把縣府跟學校一起告國賠求償,
訴訟主體雖然是學校或縣府,但國賠可以代位求償,最後恐是相關人員償付。


從「理」來說,
桃園有很多鄉村型學校,學區範圍很大,不像市區學校大都由家長接送上下學,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很多違法改裝的娃娃車(甚至我知道有使用瀕臨報廢的大巴士改裝者),
到處招攬學生上下學。 經濟不景氣,當地很多家長汲營生計或知識水準不高,
對子女交通車的安全問題難以兼顧。而學校訓導人員算是最能與這些交通車業者
接觸的,上下學時就近多幫學生注意一下這些司機及車輛的狀況,或屬合理。

學務人員很辛苦,很多事情都是校內校外兩面不討好,
但作這件事是很值得的,您一個小小的主動,就能避免一件校園悲劇發生,
也挽救了很多破碎的家庭。加油!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22 上午 07:37:30

感謝樓7先進的提醒 法理分析詳盡

 我知道要怎麼填報了  絕對不可以送出  本校學童接送車輛無違規情事 (就算查報當天沒有違規,並不表示以後都沒有)

否則將來出事了  承辦人員可能要負連帶責任 

天啊  原來我已深陷如此險惡的處境  卻不自知

再次感謝您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23 上午 10:40:25

建議教育局應該發文給警政單位。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Powered By BBSxp

Copyright 1998-2005 Yuzi.Net
Powered by BBSxp 5.16/Licence © 1998-2005
Script Execution Time:0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