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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可以不慰留曾校長留下嗎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11162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6/26 下午 04:12:51

校長的經驗累積很重要

還沒屆齡應該要為學生繼續打拼才對

教育局怎可不強力慰留要退休的校長

希望各位家長一人一通電話請教育局全力慰留校長

在校長遴聘會易錢都還有機會的

這麼有經驗的校長應該要繼續再拼一年

我們往往是失去才知道珍惜

難道要等校長走了才來惋惜嗎?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6/26 下午 04:33:25

如果今天不是因為導師辦法的原因

你們憑良心講她不是認真的校長嗎

牽涉到自我利益一定會希望維護自己利益

但是這件事以外大家平心而論才公道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6/26 下午 07:36:42

對阿~  大家  1人1信   投信到 縣長信箱吧  https://bossmail.tycg.gov.tw/

                     1人1通    撥打 1999 告訴縣長 學生、老師、家長的心聲!

 

校長  加油~~~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6/26 下午 08:10:54

版主和樓上的

別傻了  看看林局長現在的處境  哪還有空管桃中

連桃園整個的教育規劃和運作大概也無心思了吧

 

誰得罪了彭理事長  結果就是搞臭  潑紅  要你下台

得罪?  因為不給他們要的假  協商不成  就是這樣

如果局長就這樣被換了  看   有哪位校長還敢得罪他們

 

是誰讓她如此  就是制度和理盲的人

制度  讓他可以從教師會理事長變工會理事長  因為桃園除了他  沒有能人

理盲  老師就是  反正不是我  沒差    熱鬧  猛看

 

笑死人的問卷內容  這樣也拿來開記者會

12年國教?  中央和各縣市都被幹翻了  這甘林局長何事

都還沒做  當然沒信心的人多  政論節目罵到快爛了  還來問這甚麼問題

維護教師權益?  這不就是你們工會的宗旨嗎?  這是你們的工作耶

應該回頭問大家對你們的滿意度才對吧

教育施政滿意度?  普通加滿意的  還不錯吧

而且  林局長也才一年  就說他不及格

問卷的對象  是你們的會員  結果  不用看都猜得出來

就像  藍營執政  問綠營  綠營當政  問藍營  結果還用說

如果這是學生的報告  我一定退

因為  不用看都知道的結論   如果不是別有用心  就是XXX

 

不知道  如此多年理事長的滿意度有多高呀?! (我想  應該不會低吧)

要不要也來問問各方陣營   然後開記者會公布給大家瞧瞧

 

別再當這小小的理事長  去選立委吧  一定可以獲得全體老師的支持  高票當選

或是  這麼愛告監察院  直接去當監委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6/26 下午 09:32:04

若只剩一年就屆齡,就不要再參加遴選,把機會讓給候用校長,讓桃園國中爭議圓滿落幕

捨得捨得無所不得呀

以上建議給曾校長參考囉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6/26 下午 10:44:24

除了制定導師辦法這件事以外(討論文很多,可以自己看),我們一起來看看"認真"的校長所做得其他事

1.100年6月時九導討論暑假的複習計畫,決議比照去年做法只留周一~五下午,認真的校長軟硬兼施要

   求周六也要留,為了升學率要大家努力奉獻,但問及萬一被檢舉誰該負責時卻支吾其詞

2.101年4月薦送過程出包,上級欲追究責任,認真的校長為此開會討論當天周六上午留校複習的部分九導

   是否該負疏失責任,也導致隔年102年全縣國中薦送程序的大改革

3.數次導師在校外教學檢討會提出要求廠商改善或補償都被旅行社副總嗆聲,認真的校長都有出席

   但充分展現不沾鍋的本領,或許為了學生的權益得罪有背景的社會人士不太值得吧?

4.學期末有幾位女老師欲請8/1起的育嬰假,認真的校長覺得應交由下任校長決定而不批准,但卻對下學年

   新生的導師名單有意見,還蠻符合"依法行政也要看我要依什麼法?"的風格

不知道其他人還有看到什麼"具體"的認真事實,而不是口號式的拍馬屁?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6/26 下午 11:11:39

領導人需要看清楚問題本質,才不會誤判情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6/26 下午 11:16:37

我小孩今年畢業。

去年第九節與週六的錢都交了,開學沒幾週,老師把錢全部退回來,說是有家長檢舉,不能開第九節,因此第九節停課不再上。

可是我後來發現:有些班還在上第九節。

問了孩子才知道,原來那些班也都退了錢,老師都是義務留下來陪學生複習。

深入了解後,知道留下的老師多數是沒有家累的年輕人。

我從孩子身上看見桃園國中老師的認真與付出。

至於校長,這幾年,換了好幾個了,以社區居民來看,來的校長好像都差不多!

我們這些進不了家長會的家長,看這幾任校長都一樣,說不定家長會的人,對校長認不認真比較清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6/27 上午 07:26:46

 

留?留下來給你糟蹋啊?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6/27 上午 09:51:42

導師聘任辦法只是最後的導火線…發文者不知道是否為桃中導師,還是那票重未擔任導師工作的快樂‘涼‘老師?
<div>
</div><div>如果是當然就不能怪您了,畢竟妳們根本不知道之前許多導師被您所謂的‘好校長‘搞得多灰心,士氣多麼低落…上面已有網友大概陳述了,我就不贅述。</div><div>
</div><div>但發文大大,您怎麼不說這位好校長來了後,桃中開始減班減課,這是多麼不得了的成就!!!</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6/28 下午 09:27:08

曾校長決定退休,就尊重其意願吧!畢竟年紀很大了,急流勇退可謂明智之舉。

新任校長遴選結果已發布,劉校長願意承辦華德福中小學業務,想必也有其教育新思維。

敞開心胸迎接新校長,期望新校長能帶來民主思潮,讓老校也能有新契機。

或許,劉校長以其創辦華德福的經驗,帶領桃園國中在十二年國教新潮流中續創佳績,也為這兩年的減班潮止血。

老校有其優良的組織文化,也有待改革的沉痾,改革必得經歷既得利益者的強烈反對。期待劉校長能以其睿智,說服反對改革的既得利益者,一同為老校的永續發展奮鬥。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6/28 下午 11:30:36

曾校長的確是認真的校長<div>試問    以下現象各位有發現嗎?</div><div>            曾校長一來這個學校就塗掉校長專用停車格字眼,十足展現他親民不擺官架的作風!</div><div>            曾校長每天都7:10前就到學校了  </div><div>            為了體諒行政人員的辛苦    </div><div>            經常到了學校後    就拿著相機到處去巡視學校各項缺失了</div><div>            這樣的校長還嫌甚麼呢?</div><div>            曾校長也是都讓下屬先下班自己留守在學校到5:30後才下班阿!</div><div>             沒拿第九節課費用不也是陪著各位老師一同奮鬥阿!</div><div>            為了怕各位老師被超額,才努力的堅守法條、維護桃中優良傳統的導師制</div><div>有這樣的校長你們這些老師還嫌甚麼?真是搞不懂!校長說得好吃虧就是占大便宜,慎思!</div><div>因此為了學校好,學校總是會有某些老師吃點小虧,以換取學校永續發展,沒甚麼不對阿!</div><div>這世界原本就不可能有絕對公平的事,別再一昧高喊公平大旗子了,而活在自己的小圈圈裡了!</div><div>
</div><div>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6/30 上午 11:44:11

事情一碼歸一碼,違法的事情還是違法,其他的學校這種辦法都已實施多年,桃園國中還卡在校長要核定,真的很離普!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6/30 下午 02:40:48

拿相機去拍攝什麼?沒有更好作法嗎?何必讓學校感覺不友善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7/1 下午 04:44:41

認真的校長很多!

我任教職後,因家庭因素,已調過多所學校,經歷的每一位校長都很認真。

校長是學校內的最高領導人,除了需具備認真的特質外,還要具備宏觀的思維、微觀的做事能力與寬宏的氣度。

因應全球化,世事瞬息萬變,學校領導人必須跟得上時代的遽變,才能帶領學校創造藍海,以抵抗少子化帶來的衝擊。

每一個人,都必須在自己的崗位上認真,那是對自己負責的基本態度。

領導人光只有認真是不夠的!

看看我們國家各部會的領導人,每一位都很認真,卻搞得年輕人沒有希望、看不見未來;中年人被迫離開職場,或是明明已力不從心,卻為了一家生計勉力撐下去。

清晨尚未七點就在學校巡視的校長其實不少,目前為止,個人共事過的九個校長中,有八位校長都清晨六點多就在校園巡視了,其中有兩位校長還七點就站在校門口迎接師生,向每一位師生道早安。

相信桃中將到任的新校長是很認真的校長,過去自桃中退休的每一任校長也都是很認真的校長。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7/1 下午 11:29:02

 我在鄰近學校 競爭國中

我們校長 +主任或組長

也都是7點就站在門口  迎接同學進校門 直到 7點半

應該請你們校長、主任、組長 來見習一下

而桃中呢?  光西門國小導護志工都比桃中優~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7/2 上午 10:57:00

校長核定」與校長「簽署發布」之權責顯有失衡---教育部證實了桃園縣教育局長吳林輝的蠻橫!

 

放暑假第一天,就接到教育部回函,內容證實了桃園縣教育局長吳林輝的蠻橫!--這算是努力這麼久以來的安慰!

 

102.7.1教育部回函指出:【其中陳 「校長核定」之校長權責與「桃園縣國民中小學學校校務會議實施要點」第12點規定略以校務會議所作成之決議應送經校長「簽署發布」之權責顯有失衡,請修正函釋內容並報署備查。】--太好了!這等於是給桃園縣教育局的蠻橫ㄧ巴掌!
 

 ●●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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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7月1日
發文字號:臺教授國字第102005237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桃園縣桃園國中教師會公文(0052378A00_ATTCH1.pdf)
主旨:有關 貴縣桃園國中導師輪替辦法及臨時校務會議開會時間疑義,請 貴局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桃園國中教師會102年5月21日102桃中教師會字第002號函及桃園縣教師會102年5月29日桃縣教師字第1020000032號函辦理。
二、查國民教育法第10條規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其成員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爰校務會議係由校長召集主持並議決校務重大事項。
三、依據「國民中小學聘任班級導師注意事項」第8點規定各校應依教師法第17條規定,並參酌本注意事項,訂定或修正各校導師聘任辦法,提交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爰各校應依教師法第17條規定,參酌本注意事項,訂定各校導師聘任辦法,並提交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四、有關 貴局於102年4月30日桃教中字第1020010198號函建議該校教師擔任導師辦法修正草案第4條規定,應以「本辦法經校務會議修訂通過後,陳 校長核定並公告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其中陳 「校長核定」之校長權責與「桃園縣國民中小學學校校務會議實施要點」第12點規定略以校務會議所作成之決議應送經校長「簽署發布」之權責顯有失衡,請修正函釋內容並報署備查。


正本: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副本:桃園縣教師會、桃園縣桃園國中教師會、本部國教署國中小組2013/07/0117:52:37


相片相片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7/17 上午 10:42:21

曾校長

謝謝你

我們知道你受的委屈

壓力讓你無法繼續

但是你的功勞都在老師學生家長心中

沒有人能磨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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