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教師會》請 貴局更正「桃園縣101學年度國中小學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第5次會議記錄」之部分內容...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10682 )
作者︰yingsplendid出會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中壢市義民路53號2樓 電話:03-2813100 傳真:03-2811996 聯絡人:邱芳穎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4月9日 發文字號:一○二縣教師字第014號 附件:桃園縣101學年度國中小學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第5次會議記錄 主旨:請 貴局更正「桃園縣101學年度國中小學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第5次會議記錄」之部分內容,請 查照。 說明: ㄧ、 貴局桃教中字第1020013373號函附之「桃園縣101學年度國中小學常態編班推動委員會第5次會議記錄」,案由ㄧ之決議:「…委員提議要求逐條表決,不得包裹表決行之,並具名記錄。…(一)、…認定龜山國小執行本屆常態編班作業過程確有缺失,…贊成13票、反對0票…(二)、認定龜山國小已嚴重違反常態編班規定…,贊成5票、反對8票…(三)…正式行文龜山國小說明執行本屆常態編班之缺失應改進部分,…贊成8票、反對5票。」原會議紀錄未見任何具名記錄,顯與實際不符。 二、會議當日經本會代表確認表決內容,且本會要求具名表決並記錄之,亦獲主席同意記錄,合先敘明。 三、針對 貴局所發的會議記錄與實際會議內容不符,本會要求予以更正,具名記錄之,並重新補發修正後之會議紀錄,以利存查。 正本: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教育部 副本:教育局吳林輝局長、教育局劉廉法委員、銘傳大學林和春委員、平鎮國中陳國維委員、西門國小曾家樓委員、家長會長協會鄧敦仁委員、家長會長協會陳耀東委員、家長會長協會丁柔淳委員、家長會長協會謝文全委員、家長會長協會江慧珠委員、山豐國小彭如玉委員、楊明國中羅焜榮委員、平興國小林奕均委員、義興國小李自強委員、龍岡國中莊景旭委員、本會理監事(以E-mail傳送) 理事長 羅焜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