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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0 下午 09:44:35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新聞稿】

 人民納稅錢是這樣揮霍的嗎?大人的貪婪,A掉孩子的夢想!!

新明國小手球隊出國經費遭濫用,教育工會籲請檢調徹查

質疑一五名帶隊的該校教職員工竟完全使用公費!?

質疑二帶隊師長一毛未出?吃人夠夠?

質疑三你公費出國比賽,我當全家出遊?四人同行2人免費?

…………………清廉,從教育做起!!

看了這篇報導心中有無限感慨,記得不久之前的奧運,愈看愈傷心,舉傾國之力,一面金牌仍不可得,體育界早被看得扁扁的。現在新明國小手球隊出國得到世界11歲、12歲組雙料冠軍,真的是可喜可賀,我相信教練付出的,應該遠比出國旅費多個數倍、或數十倍吧!

現在竟被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說成【這根本是老師吃學生夠夠!

真相只有ㄧ個,我寧可等學生及學生家長出來說明,再下定論吧!

我是擔心,萬一事實有誤,有哪個老師願意再犧牲時間教小朋友打球呢?又怎麼對得起體育界默默付出的教練呢?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0 下午 10:30:57

帶隊出國比賽,還要自掏腰包,這也太犧牲了吧!<div>政府本就應該補助教練的經費,否則誰願意去啊?</div><div>不是每個教練都這麼好野的......</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0 下午 10:51:00

以後有這種好康的,請產業工會的人帶隊去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0 下午 11:09:53

 

質疑一撤換「無法負擔出國經費」的學生!

據悉,參賽學生每人自付團費約45,000元,還有一名選手因「無法負擔出國經費」遭到撤換,但五名帶隊的該校教職員工竟完全使用公費!? 政府的補助和善心人士的捐款是為了讓孩子完成出國比賽的夢想,還是讓校長和教職員免費出國旅遊?

 

 

媒體 常被說是社會的亂源  厲害的人  善用亂源

但  不可只放對自己有利報導 

 

立報 有提到徐教練說明那位學生沒去的原因  可是  卻沒在這裡的媒體報導

不知 是遺漏  還是...?

只有  當事人心知肚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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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出國比賽 經費花在誰身上

</DIV><DIV class="yog-wrap yom-art-bd"><DIV class="yog-col yog-5u"></DIV><DIV class="yog-col yog-11u"><DIV class="yom-mod yom-art-content "><DIV class=bd>

【記者鄭諺鴻台北報導】桃園縣新明國小手球隊去年7月至東歐斯洛伐尼亞參加手球比賽,獲得11歲、12歲組雙料冠軍。事後,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接獲家長投訴,指出團員出國的180多萬元經費來自政府補助及學校募款,每名選手另外還得負擔4萬5千元才能成行,有1名選手因無力負擔出國經費而遭撤換,可是帶隊的5位教職員卻沒出半毛錢,質疑學校濫用經費。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指出,新明國小出國參加比賽經費高達184萬4千元,補助款包含體委會19萬4千元、桃園縣政府教育局18萬3千750元、中壢市公所15萬元、樂捐款64萬4千及家長會款2萬元。每人旅費8萬8千元,扣除補助款後,每位學生還要負擔4萬5千元才足夠。

「學生付3萬 教職員一毛都不用出」

彭如玉說,若總募款金額114萬多元由全隊21位團員分攤,每個學生需自付3萬多元,然而,帶隊的校長張榮源、總教練徐師斌等5位教職員竟連一毛錢都不用出;換句話說,這16位學生平均每位多為帶隊師長分擔1萬多元,現在營養午餐、畢業旅行基層教師都得自費,這根本是老師佔學生便宜。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表示,出國參加手球比賽的補助名單內出現非教練或非普通教師,而有球員卻因團費過高無法參賽,相當不合理。(圖文/姜林佑)

彭如玉痛批,教育局事後曾派員調查,但結論僅以「避免觀感不佳」輕輕放下,相關人員無一受懲處。桃園縣政府教育局體育保健科科長鄭卉玶回應,隨行成員皆有付款憑證,沒有濫用公款,此案已經由政風單位調查,符合法令和政府補助規定,也依採購法發包、依法履約付款。

總教練:家長不同意 才撤換選手

新明國小總教練徐師斌回應,出國經費都向家長告知花費細目,家長也同意隨行教師跟團。對於產業工會提到「1名選手因無法負擔出國經費遭撤換」,他澄清,該生因家長不同意孩子出國,才在名單上做調整,並非產業工會指出的經費不足。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何卓飛表示,運動團隊補助設有標準,全國賽打到前3名或協會推薦才會補助,且補助數額有標準,過去很多運動團隊會看募款結果,決定隨行人員是否付費,教育部不會管到這麼細,目前也無明文規定,但若為補助款則需照規定核銷。

何卓飛強調,老師本身若有能力,應思考公平性的問題,校方作法的確造成社會觀感不佳,但教育部無權過問學校募款,未來政府公款補助需考慮以選手為優先。

</DIV></DIV><DIV id=mediasocialfollow class="yom-mod yom-follow"><DIV class=bd> 
</DIV></DIV></DIV></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0 下午 11:46:02

質疑二帶隊師長一毛未出?吃人夠夠?

根據調查,新明國小本件出國案帶隊校長、教師及學生共21人,總支出經費1848,000元(每人出國團費88,000元),而收入經費包含行政院體委會補助194,000元,桃園縣政府教育局補助183,750元,中壢市公所補助150,000元,樂捐款644,000元,家長會款20,000元及學生自付款703,000元,總收入經費為1,848,000元,顯然5位帶隊教職員(張榮源(校長)、徐師斌、吳俊業、彭詩懿、蔡蕙蘭)根本一毛未出!若以總募款金額1,145,000元作全隊分攤,學生僅需自付約33,477元,換句話說,16位學生等於平均每位多為5位帶隊師長負擔約一萬多元(11,523),這根本是老師吃學生夠夠!這豈止是縣府官員說觀感不佳而已!

 

 

1. 看得出來  補助款不足以出國  所以要募款  金額為644000

 

   我想  大概只要有團隊的學校都知道  學校團隊要出門  錢不夠  誰去募款  校長 教練 家長會長...

   如果說  募款的錢夠了  當然最好全都免費   可是  現實就是不夠

   那  球員家長的意見與態度呢?

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羅正明/綜合報導〕桃園縣新明國小手球隊出國比賽,有選手沒錢自付團費去不成,卻有五名隨行老師一毛錢都不用付。桃園教育產業工會昨天北上開記者會,理事長彭如玉質疑有弊端,將把資料送教育部體育署調查,並向檢調告發。

彭如玉說,包括前校長張榮源、總教練徐師斌、教練吳俊業、管理人員彭詩懿及蔡蕙蘭五人出國是完全免費,其中總教練徐師斌和蔡蕙蘭是夫妻,兩人帶著兩個小孩一家四口出國比賽兼旅遊,雖然小孩都有付足團費八萬多元,但夫妻兩人未出資。對照有學生選手因為無法負擔四萬多元的費用,而不能出國比賽,顯然有濫用的情況。

體育署長何卓飛受訪表示,體育署補助學生出國比賽有一定的條件和金額標準,比賽返國後則要依規定提出報告,不過體育署沒有管太細,新明國小一事,社會觀感的確不佳,經濟狀況不佳的學生出不去,老師們免費出國,似也有違公平正義之嫌,體育署考量訂規範,未來公款補助部分,應優先用於選手身上。

新明國小校長劉智忠回應說,依據「桃園縣優秀體育團體及個人出國經費補助實施要點」的規定,優秀學生出國比賽時,可以按照選手人數比例補助隨行教職員的旅費,名額是五人,經費可以從上級補助款及募款中勻支,並無問題。

倪姓選手的家長說,每位選手負擔四萬五千元旅費,校方及家長事前討論過多次,家長都沒有意見,也很開心自己的孩子能出國比賽,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的指控,對隨行的校長、教職員都不公平。

這也是自由時報的報導  工會  又剛好遺漏?!

 

 

質疑三你公費出國比賽,我當全家出遊?四人同行2人免費?

總教練徐詩斌將其妻子蔡蕙蘭列為管理人員,同樣享有團費全額補助,另有兩名子女隨行,一家四口僅需支付17萬餘,與坊間長達10天以上的歐洲旅遊行程相比(四人合計至少約40),等於省下一大半的「旅費」,可謂相當划算的暑期活動,徐教練難道沒有自我圖利之嫌嗎?

 

 

想知道  教練子女有無繳費? 有  每人8萬多  

 

問題1  常出國的就知道  人數  也是團費的影響因素之一 

 

       當地需要坐車時(比賽一定要坐車吧)  一台車坐21人(16選手+5位隊職員)  如加上選手的家長及這

       兩位  不是也平均分攤了車資嗎?  那應該要感謝他們降低費用才對吧?!講白點  這樣的行程  我

       也不要去  無聊又沒比較便宜  xx旅遊還比較好勒!!

 

問題2  爸媽一起帶隊出國比賽  11天  孩子誰照顧? 

      

       教練如果得擔心台灣的孩子  分心了  成績不理想  那又要怪誰?

       我看  要嘛政府出錢照顧  要嘛  既然工會如此有心  幫忙出錢也不錯吧?!

  

問題3  教練帶隊比賽  如果要自己付費  那就比賽時教練不要去 

 

       哪有教練帶隊要自己出錢的道理

       如果這道理也通  以後所有的團隊比賽  教練都要自己付車資  付餐費 

      

       以後學校所有校外教學  老師  比照辦理...

       那  團隊全沒人帶  校外教學老師不去  全都解散  全都留在學校  夠開心了吧?!

 

 

該爭取的是  更多的經費補助  不必募款  相關選手和帶隊者不必自掏腰包 

而不是  打著正義的旗幟  亂殺...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0 下午 11:53:23

老師帶學生去校外教學與教練帶學生出去比賽,都是公務,費用理當政府買單,若政府不肯負擔,那就不要去校外教學也不要去比賽。

若要去,為避免社會觀感不佳,請家長自己帶隊,家長自己付費自己使用。若覺得孩子不在學校,老師沒上課,孩子受教權被剝奪,那請家長利用假日進行,這樣行吧!

這社會!鬥爭未免太厲害、可怕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1 上午 12:12:52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所有的質疑,當電視新聞播出的剎那,只要辛苦付出過的,就已心中肚明誰是誰非,建議新明國小手球隊的學生家長出面為教練打氣,還辛苦的教練ㄧ個公道。後續就看產業工會怎麼收尾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1 上午 12:20:38

所有帶過校隊或球隊的老師和教練都知道:

老師和教練不是出不起這4.5萬元,13天,便宜!如果規定要出,一定會出。
畢竟已經多付出了多少時間陪伴學生,
已經多犧牲了多少家人相聚時刻陪伴學生,
還會在意多出一些嗎?只要規定要出,一定會出!

現在的環境,對人、對教育、對所有公共事務,充滿對立、極不友善,對18%是人人喊打,師道尊嚴更是早已不復存在了。

對於僅存的一些傻瓜:還願意每天風吹日曬練球,還願意犧牲時間訓練學生的教師,甚至有時要自掏腰包接助學生,要用自己的小車冒著風險接送學生比賽,只是為了讓學生多一項技能、習得一技之長,讓他們有一個伸展的舞台,一圓心中的夢想而已。

對這些傻瓜,我們真該為他們喝采、致上12萬分的敬意!

有誰願意:出國旅遊要帶著10幾位小朋友,除了比賽,還要管他的一時起居,當她的保母?如今還惹得一身騷,這不是傻瓜是什麼?

現在對於任何一個時事的議題,希望自己也能很客觀的很公正的去評析,除了手頭上的資料,還要去探討其背後不為人知的故事再做論述才對。
身為教育人員,我們必須更強調對" 人 "的尊重。

所謂"貪婪"可是涉及人身攻擊的,實不可取。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1 上午 08:54:44

我是出國手球選手家長,看到新聞很心寒!什麼時候 ─ 教育 變為工會作秀現場?

個人提出幾點疑慮就教:

1.有誰願意 -- 每日放學後留2小時週六全日週日有時半日陪小孩練球。

2..有誰願意 --  自己花17萬6千元,拜託自己高中大專的子女,暑假跑到地中海東岸,幫忙照顧一群11、12歲的小孩比賽。〈孩子

    回 來曬黑了,問他不是有帶防曬油去,他回答當地的太陽比台灣大溫度比台灣高--而工會說是"出遊 四人同行兩人免

     費"?〉

3.有誰願意  --  私下四處募款籌錢幫孩子一圓比賽夢,〈曾建議登報上新聞募款,但考量有不少弱勢隔代家庭孩子的自尊

   心,  教 練自己扛下,有店家每日贊助麵包給小孩練習完點心,有店家提供成本運動服、鞋,有家長贊助飲料、西瓜給孩子解

   渴〉  以上就自己孩子身上得知,請問這些事 -- 教師產業工會  有幫老師發聲嗎?

4.教師產業工會不是要幫老師爭取權益,怎麼反過來打擊認真的老師呢?   百思不得其解!

   不是領納稅人的錢?-------------  無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1 上午 09:41:24

 給徐教練:走對的路,做對的事,國家需要您這種人才為國爭光,一定要繼續勇往直前。有家長支持您就夠了,工會花那麼多精力,上電視幫您打廣告,真的是要感激工會,相信下次募款一定輕鬆多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1 上午 10:29:47

請徐教練出面開記者會

邀請彭大理市長當面對質

將證據攤在陽光下...

 

不過

下次募款

一定要依法行政

這幾年募款都沒報准募款許可文號

也未依規定30天以內公告收支明細

都違反了公益勸募條例

不要辛苦都白費

還違反法令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1 下午 06:56:54

承樓上

報載吳局長口口聲聲說經過政風、主計等單位查核過

一切依照法令跟政府採購法來辦理並無違失

除了觀感不佳行政疏失之外...

那請問:工會跟教育局是誰說謊?

               有無違反法令規定?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2 上午 10:15:17

http://www.tyt.org.tw/talk/MainShow.asp?Topic=%BF%A4%B1%D0%AEv%B7%7C%B4%5E%A6p%A5%C9%B8%D3%A6%5E%A5h%B1%D0%AE%D1&FBTitle=&forumid=58&Num=6641

 

縣教師會彭如玉咄咄逼人,長期只會刮別人的鬍子,而且有些事件不應該操弄,卻唯恐天下不亂。殊不知自己教師身份的天職,才會弄成如此對立,無怪乎北縣取消會務假。教育真正的主人是學生與家長,老是自認為是救世主,卻偏頗處理教師事務,把行政視為天敵,殊不知長期擔任教師會理事者,也有至親是校長、主任、組長,不知被誤解是有多痛,還是回歸教師本質吧!哪天引起輿論撻伐,有會務假不用到校上課卻可領全額薪水,這是會引起社會公憤的。

上面這則言論令人敬佩教育界終於有是非

看了會暈倒~以上不是我說的~作者:老師 (2010820)~兩年多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17 下午 10:34:34

OPEN政府出版資料回應網--公務出國報告專區

http://163.29.253.35/OpenFront/report/report_detail.jsp?sysId=C101AD049

桃園縣新明國小男子手球隊參加2012斯洛伐尼亞-易魯拉國際手球分齡賽返國報告書

http://163.29.253.35/OpenFront/report/show_file.jsp?sysId=C101AD049&fileNo=1

 

 

第1頁敘明

出國期間:101年6月29日至101年7月11日止

第4頁

二、過程

(四)七月六日是球隊進入決賽,……(以下省略)

 

 

 

那從7/7直到7/11皆是參訪活動(旅遊),

這部分的錢到底誰出的?

是因為家長同意幫教練團出嗎?

 

 

拜估狗大神之賜

台中市龍井國小2012斯洛伐尼亞-易魯拉國際手球分齡賽返國報告書

http://210.69.115.220/Taichung_intra/upload/ac490313-3a5d-4d36-bf0a-e1852f864763.pdf

第8頁 7月8∼15日

寫出了是旅遊和友誼賽

 

 

代表隊出賽,抓住機會順道旅遊,增長見聞

但經費怎麼募,怎麼花?

為何大家都不說?

還是那些選手們的家長,出的4萬5

是後面旅遊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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