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校園內的不速之客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10239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2/23 下午 10:07:26

記得任教之初,學校偶而會有家長進來,多是送雨傘送便當或是有要事找老師商談的,數量不多,態度也多半客氣。曾幾何時,校內的不速之客愈來愈多,已經到了行走校園如家裡廚房的地步。速,是招來之義,不速之客自然有不請自來的樣子了。

我所說的不速之客,是一些有特殊身分的家長,例如某某處室義工,某某社團媽媽,廚房監廚,家長委員,家長會副會長之類(通常會長都是社會賢達,事業繁忙只有重要大事才會露一下臉)的。順帶一提,我曾經待過一間學校,某一任的副會長總共有三十名,因為那一年那間學校辦校慶,捐三萬以上的一律都發給一張副會長聘書。這些人頭冠上述一或多重身分隨時走動於校園內。曾幾何時,見到他們的身影,竟已經有如見到同仁般的頻繁,像呼吸一般的自然了。

不速之客游走於校園內,不定時會出現在各處室,或者圖書館保健室教具室,或者是他們子女的教室。對教職員工與學生談笑風生或是品頭論足,甚至對行政人員下指導棋都是他們的日常行止。既然他們在校園內的行動範圍自由寬廣,管轄範圍自然也就包羅萬象,諸如老師的穿著談吐面貌財富身家背景,對學生的教學專業笑容舉止以至於給成績的多少與他們子女的排名,甚至於行政人員如何辦理校內外活動,不速之客無一不干涉,無所不關心。

當不速之客自然或不自然地進入了校園,校內的行政與教學也就很自然地受到了或多或少的干預。諸如每學年某人的子女將會遇到哪些老師,哪些老師不適合當幾年級幾班導師之類的耳語很快就會蔓延。說校內教學與行政可以完全不受影響是騙人的。有一句俗語說得貼切:不用錢的最貴。想想人家為什麼要不計酬勞分擔學校的工作,而校內有領薪水的正職員工在校時間還未必長過他們?當然我絕對相信 肯定有些家長真心為了回饋社會,發願擔任學校的義工。但事實上,不速之客愈多,你我每天的工作是否就真的愈自在輕鬆?我想答案自在你我心中。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2/24 上午 09:20:45

看來這種事情到處都差不多。

我碰過的是一些上述所謂的不速之客進入校園後,開始建立自己的人脈,也有些教職員工行政人員與他們成為至交。這麼一來,教育環境不再單純,八卦與送禮文化也開始增生。想單純教學的老師們處處掣肘,對這種校內新文化只有一個累字可以形容。

不用錢的最貴?真是一針見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7 下午 05:36:17

我學校也有少數這樣的人物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30 下午 01:01:42

【會議報告】1020129「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修訂會議報告
報告人:潘如梅(詳細記錄請參考教育局紀錄為準)

●時間:102年1月29日(星期二)上午9時00分
●地點:教育局高風大樓3樓東側會議室
●主持人:戴主任秘書淑芬
●本會代表:潘如梅

本次會議之召開,係因教育部公文(詳如附件檔)依據監察院函文辦理,並規定各縣市政府及教育局:「於家長會設置相關規定中明定利益迴避原則及財務收支監督機制。」故教育局業於101年11月15日邀請本市高中職、國中及國小校長代表召開相關增修條文草案研商會議,決議增修第25條及第26條相關規定。現再召開本次會議討論修訂「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

教育部公文要求於家長會設置相關規定中,增修以下事項:
一、家長會經費來源包含「捐款收入」等項及不得透過學校教職員工募款。
二、針對捐款者與學校有採購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捐款或餽贈,應予拒絕或退還。
三、有關國中小家長會其收支所編列之財務報告表除向家長委員會及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外,並送主管機關備查,若發現有異,主管機關應主動查處。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建議及主張:
一、有關教育部規定,家長會收支所編列之『財務報告表』部分,建議可比照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擬定【收支預算表】及編造【收支決算表】二份財務報告表,並可讓學校家長會明確知道要報之財務報告為何。
二、建議配合第13條會員代表大會任務第3款:「審議會務計畫、收支預算案及聽取決算報告。」修正第17條有關委員會任務第5款:「研擬會議計畫、收支預算案、報告會務及收支事項」應將【會議】計畫改為【會務】計畫。

壹、提案討論及決議事項:
案由:有關「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修訂乙案,提請討論。
重要決議如下:
一、家長會經費來源如下:會費、捐款收入及其他收入。
二、家長會不得透過學校教職員工募款。
三、家長會對與學校有採購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捐款或餽贈,應予拒絕或退還。
四、家長會經費應由會長及幹事一人共同具名,在本市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存支。每學期結束前,應將經費收支之帳冊及憑證提請委員會審核;每學年結束後,由會長向會員代表大會提出決算報告。
五、家長會經費帳冊及憑證,家長會應妥為保管,主管機關得隨時抽查。若發現有異,主管機關得以輔導獲救情節程度限期改善。會長辦理交接時,帳冊及憑證應列入移交,主管機關並得派員監交。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2/1 下午 10:40:27

貴校校長應該處理一下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2/20 下午 07:10:55

請問哪間學校?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6/17 下午 05:47:58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7/28 下午 09:49:22

也有一些小孩都不知道畢業了幾年的家長,還是天天把學校當成他實現人生志業的地方。對教育有熱忱並非不好,而是不必那麼先天下之憂而憂,尤其是自己其實並不是那麼的專業,還把學校大事事情都攬在身上。有時候有熱忱沒能力,反而是一件更危險的事情!況且一代新人換舊人是不變的道理,年年都會有新生進來,當然也就會有新的家長囉!

受萬人景仰的馬總統也說過:絕對的權力造成絕對的腐化。一棵樹被同一組蛀蟲待久了,難免會越來越大包,最後那棵樹的命運就是要垮掉。最近社會上鬧得沸沸揚揚的楊梅高山頂營區凌虐下士致死的事件,不就是源於特定幾個志願役士官待在同一單位太久的緣故嗎?

有智慧的當政者啊,制度在你們手裡。為了教育好,慎思明辨才是王道!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7/29 上午 01:00:33

 

沒錯,萬年家長會長,自以為是做公益,其實早已變成公害!

同樣,萬年教師大姐,自許周處除三害,其實她才是最大害!

越玩越大,越玩越離譜,是我們默許的?還是我們被愚弄了?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7/29 上午 01:54:54

夏日炎炎,輕鬆一下!

老蔣百年之後遇到孫中山先生。
孫問:『我死後,誰當總統?』,蔣答:『是我。』
孫問:『那第二任呢?』,蔣答:『于右任(余又任)!』
孫問:『那第三任呢?』,蔣答:『吳三連(吾三連)!』
孫問:『那第四任呢?』,蔣答:『趙元任(照原任)!』
孫問:『接下去呢?』,蔣答:『趙麗蓮(照例連)!』
孫問:『第六任是?』,蔣答:『伍子胥(吾子續)!』
孫不解,古人也來當總統?似有所悟...
孫問:『下一任不會是--林憶蓮(你亦連)吧?』
蔣答:『其實是吳復連(吾復連)!』
孫說:『我懂了,接下去應該是...』
蔣尿急,答:『你等會!你等會(李登輝)!』
孫生氣了,說:『我要開除你黨籍!』
蔣忙說:『你不要-除余-呀!』(所以,宋楚瑜沒選上)
孫回說:『也不能-連佔-呀!』(所以,連戰也沒選上)
孫灰心了,就說:『隨便!隨便(水扁)啦!』(所以,阿扁當了兩任)
蔣說道:『莫管人間事,飲酒!飲酒(英九)!』(所以,馬英九也當了兩任)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Powered By BBSxp

Copyright 1998-2005 Yuzi.Net
Powered by BBSxp 5.16/Licence © 1998-2005
Script Execution Time:0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