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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專業訓練,反對以專業發展為名夾帶教師評鑑入法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10205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2/13 下午 06:18:03

<DIV id=id_50c9aafb113826061461055 class="text_exposed_root text_exposed">全教總決議主張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入法、主張廢除教師會。

我們基層教師反對以專業發展評鑑之名,行踐踏專業尊嚴之實。

我們發起一個連署,拜託支持連署!
⋯⋯<DIV class=text_exposed_show>
拜託幫忙動員連署,拜託幫忙轉寄!!

連署訴求:「要專業訓練,反對以專業發展為名夾帶教師評鑑入法。」懇請大家連署!
連署網址:http://163.26.194.8/~stwk101/msayno.htm

★專業訓練是需要的,評鑑是沒有必要的。同意專業發展入法,不同意專業發展評鑑入法。
★難道將教師評鑑改個名字,變成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就可以入法了嗎?內容還是空白的啊??功能相同,名字不同,有何異哉。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就是教師評鑑,全教總寫的很明白三年一個週期,「發展評鑑」:發展=升等,評鑑=考試,所以發展評鑑就是升等考試,雖然有要求不和考績、解聘掛鉤,那並無要求也跟“升等”脫鉤,是不是不升等就解聘,不然如何滿足家長團體要求處理不適任老師的需求呢?而且還何必特別保障要有申訴管道呢?故推測以後教師要分級,要升等,就要考試,推測像大學教授評鑑的模式。所以推測幾年內沒通過「升等考試」就可以解聘,但可以申訴,但不得採計其他未經評鑑報告確認之資料。所以全教總可能在推教師升等考試與教師分級制度,但他們有跟基層教師宣導過嗎?這些規定很像是大學的教師評鑑,天下雜誌調查過,有六成六的教授說教師評鑑不公,我們還要跳進去嗎?
要求全教總立即說明並暫停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入法的遊說!
要求全教總說明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是不是教師升等考試!要求全教總要和基層教師站在一起!
全教總不能代表所有教師的意見,全教總贊成評鑑已背離民意!
重大決策應讓基層教師瞭解並做溝通、尊重基層教師的意見!
★不明白全教總為何還是同意空白教師評鑑入法?劉理事長說不反對評鑑所言不假,立場始終如一。也證實羅德水的「反評鑑鬥爭到底」,果然是僅代表個人名義的發文,完全不能代表全教總立場,只是晃子。難怪之前怎麼問全教總就是不回答。當質疑台南市工會贊成形成性評鑑時,台南市工會幹部post文說工會立場早就是羅德文的反評鑑鬥爭到底,果然也是晃子。
★一再重申,在法理上評鑑是很難與考核、解聘脫勾的,因為做了評鑑,自然有充分立場作下一步處置,結果在法律上要求脫勾,是件不太合理的要求。大家有沒有想過,我們先贊同評鑑,結果立法院說不同意脫勾,那不是自跳火坑?!那會是多悲慘的一件事。政府即然辦了評鑑,為什麼要接受脫勾? 重點還是在於評鑑內容還是沒說清楚、講明白啊?為何不能讓大家充分瞭解、討論、接受公評??評鑑必然能應用在某些地方?哪些地方?影響老師有多少?不然請問為什麼要特別明文保障評鑑的申訴管道呢?
★不適任教師經校長提報,教評會通過,即可入室觀察,火力應集中在一個地方效果才會大,教師評鑑火力分散,是即沒效果,又累死大家,加上台灣的已落入評鑑作假的形式主義。
★不適任教師的根本問題在於「校長長期行政縱容的結果」,因為事實上都有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成功案例,不在於師師相護,真的有出問題的老師,相信老師們也沒有充分理由與立場加以袒護。所以,回歸問題源頭,應立法「規定校長未積極處理不適任教師,立即回任教師」。可立即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問題,怎麼可以因為校長縱容,卻利用教師評鑑,給予校長大大的擴權,這樣一來,即有可能會造成威權復辟,校園民主淪喪,教育部對校長是不是太寬容了?★現在連要評鑑什麼都不知道,就要贊成評鑑,這樣好嗎?
★評鑑是福是禍都不知道?還要贊成,這樣好嗎?
★所謂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到底是什麼? 評什麼? 怎麼評? 誰評? 評的公平嗎? 都不知道,就要贊成,這樣好嗎?
1、反對 不清不楚 不明不白 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制度。
2、反對 專業發展評鑑制度不講清楚 以空白支票方式入法。
3、反對 沒有專業發展評鑑內容 就實施教師評鑑。
請支持連署訴求:「在教師評鑑內容未公佈且周延的討論溝通下,
反對冒然實施教師評鑑入法與教師評鑑。」
連署網址:http://163.26.194.8/~stwk101/msayno.htm
重大決策不應黑箱作業,消息應透明公開,重大決策應透過全體會員表決通過!
強烈抗議全教總主張廢除教師會!
強烈譴責全教總主張廢除學校教師會!要求立即停止此項遊說!
發起單位:基層教師
聯絡人 王玉雲0912195388
張修銘0928718305</DIV></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5/20 下午 08:37:37

【2013/05/16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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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本會參加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辦"教師法修法--教師評鑑"的公聽會,鄭麗君委員邀請本會出席,代表教師團體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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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新聞稿

 

桃園縣基層教師有話說---教師評鑑民意大調查

教育部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成效破功!

64的老師不清楚教師法修法內容,86認為評鑑都淪為形式、表面功夫

6成認為評鑑無法真實呈現教學現場,更遑論作為處理不適任教師之依據

近半數教師擔心評鑑淪為校方整肅異己的工具!

 

對於《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中小學教師評鑑」空白授權給教育部,本會表達堅決反對的立場。問題不僅在於讓教育部得以恣意妄為的空白授權條文,評鑑制度本身更是對教育正常發展的一大戕害。

本會就「教師評鑑」向桃園縣中小學老師發放問卷,了解基層教師的看法。總計回收有效問卷共1076份,結果顯示多數老師對流於形式的評鑑深感憂慮,且認為對提升學生受教品質沒有幫助。

本次問卷共1076份,女生776人,比率72%,男生293人,比率27%。各項問卷題目的結果:

1.您清楚教育部欲將教師評鑑納入教師法中的內容嗎?

【統計結果】只有32的老師清楚教師評鑑入法的內容,高達64的老師並不清楚教師法修法的內容。

 

2.您對於目前多如牛毛的行政評鑑(如:午餐供應工作評鑑、衛生保健工作評鑑、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看法為何?(可複選)

【統計結果】只有4%的受訪者認為學校行政的評鑑是有效的,有86的人認為評鑑都淪為形式、表面功夫,有6成的人認為影響教學時間,近5成的人認為評鑑對學生的學習少有幫助。

 

3.您對於形式主義的、紙上作業式的評鑑看法為何?(可複選)

【統計結果】逾6成的人,對於流於形式的評鑑感到憂心及反對。

 

4.量化的、指標式的教師評鑑和學生學習成效兩者間,您的看法為何?(可複選)

【統計結果】有6%的人認為量化、指標式的評鑑可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有34.6%的人否定,這兩互斥的答案,合計只有一半的人勾選,另50%的人或許認為教師評鑑對學生的學習成效「待評估」。雖評鑑對學生學習成效的影響「待評估」,但不可否認的,近8成的人認為,準備評鑑工作,勢必影響教學。有65的人認為,學生非商品,不宜用量化的指標評鑑教師,也就是說,這些指標難以衡量出教師對學生施教的影響。

 

5.教師評鑑和不適任教師之關聯,您的看法為何?(可複選)

【統計結果】逾7成的教師認為量化、指標式的教師評鑑是無法真實呈現教學現場的情況,他們同時也認為會做製作精美的評鑑檔案的教師,在教學現場上未必是一個適任的教師。同時也有55的人對於實施教師評鑑,能否淘汰不適任教師,持保留的態度(不置可否)

 

6.教師評鑑如果與目前考核制度掛勾,您的看法是?(可複選)

【統計結果】逾4成的人擔心教師評鑑無法公正、公平,易淪為行政單位整肅異己的工具,讓教師不敢為教育提出興革建言,為達成評鑑指標,犧牲專業自主,影響教學品質。36的人認為,在現有制度下,不需要教師評鑑來當作考核的依據。

 

總的來說,教師們同意評鑑是會影響教師準備與教學的時間(60.1),對學生學習是少有幫助的(47.2),對於教師評鑑是持反對(62.3)、憂心(61.3)的看法。但在教育部的宣傳下與社會團體要求下,泰半的教師在回答評鑑與學習成效,以及評鑑與淘汰不適任的問題上,持保留觀望的態度。

另外有趣的是,本次問卷中有七所學校教師正好參與過教育部所推行的試辦教師專業評鑑,他們的意見特別令人期待!

 

我們把問卷中有參與教師評鑑的學校挑出,作了統計分析,發現所得結果與其他未參與教師評鑑的學校,差異不大。有參與教師評鑑的學校中,仍有高達5成以上的教師不清楚教育部推動教師評鑑入法的內容,同時也認為不宜用量化的指標來評鑑教師。

有參與教師評鑑者,逾6成的人認為量化、指標式的評鑑是無法真實呈現教學現場的,同時認為能做出精美的評鑑檔案的老師,未必在教學現場上就一定能適任。讓我們好奇的是,這些有參與教師評鑑的學校,只有1成的人覺得可以淘汰不適任教師,8%的人認為教師評鑑可以激勵教師認真教學,有45%的人認為老師為了達成評鑑指標,而無法專業自主,同時也擔心評鑑會淪為校方整肅異己的工具,這些結果與所有學校的統計結果,完全相符!

教育部努力推動教師評鑑入法,花大錢來評鑑,卻沒有任何效果,教師評鑑無法淘汰不適任教師,卻在在影響了教師的教學時間,犧牲了教學品質。這樣的取捨,相信家長們亦不能認同!

 

教育部長蔣偉寧曾表示:「有信心說服中小學老師接受教師評鑑」,本會問卷卻顯示有64%的老師不了解此次評鑑入法的內容,連資訊都未充分告知,何來「說服」或「接受」? 可見教育部挾校長及部分家長團體為民意,製造所謂「社會共識」,而忽略被評鑑的主體--教師的意見。從目前已在各校推行的行政評鑑來看,從午餐供應、交通安全到衛生保健,幾乎無事不可評,有86%的受訪老師認為此類評鑑皆淪為形式,約60%認為影響教學時間,近50%的人認為評鑑對學生的學習少有幫助。

校長及家長團體極力主張「教師評鑑」應和聘任掛勾,做為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憑據。校長似乎忘了現行已有「成績考核制度」,更有「不適任教師處理辦法」,對不適任教師可立即按照流程予以處理,不應也無須等到教師評鑑實施。

本問卷顯示超過70%的老師認為量化、指標式的教師評鑑無法真實呈現教學現場的情況,他們同時也認為會做製作精美的評鑑檔案的教師,不等於是對學生付出熱忱的優良教師。逾40%的人擔心教師評鑑無法公正、公平,易淪為行政單位整肅異己的工具,讓教師不敢在學校提出興革建言。凡此種種,都是行政官僚看不到的教學實況。

許多受訪老師表示歡迎長期駐班觀察,單以書面資料不足以呈現老師的教學成果,若能對學生學習有實際助益,老師都樂於配合,但目前只聞「評鑑」,不見「支援」,究竟協助提升教學品質的資源在哪裡?

直到今日立法院召開教師評鑑修法公聽會前,我們尚未見到教育部端出教師評鑑的配套與內容;如此不負責任的教育部,更坐實基層老師質疑教育部的教師評鑑之目的為何?配套生不出來,教人民如何信服?基層教師如何因應?連執行多年的「行政評鑑」都做不好,更遑論影響教師飯碗的教師評鑑能做好!也難怪基層教師要擔心教師評鑑會淪為「行政單位整肅異己的工具」!

 本會重申,不願意看到高教評鑑的荒謬與錯誤在中小學重演!拒絕說不清楚、講不明白的教師評鑑,「空白授權」更是毒藥!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102.5.16

新聞聯絡人:理事長彭如玉0952461367

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王英倩093974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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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推廣訂閱: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5/21 下午 10:12:42

聯署網址:http://114.35.204.185/~hwchomo/ex/zz/msayno-hw.htm

<div>教師評鑑論述網站:http://pj1.myweb.hinet.net/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5/21 下午 10:15:49

聯署網站:http://114.35.204.185/~hwchomo/ex/zz/msayno-hw.htm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5/31 下午 06:14:32

<DIV id=mailContent><DIV id=message782284259 class="undoreset clearfix" role=main><DIV id=yiv1738508281><DIV>

【2013/05/30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教師評鑑】大學教師評鑑 教師淪業務員

2013/05/30 【聯合晚報╱記者游婉琪╱台北報導】
班級圖書借閱數低於100本,竟成大學教師評鑑扣分依據?高教工會抽查全國109所私立大專校院,歸納出「大學教師評鑑十大亂象」,包含教師得兼差當教官、負責到高中職招生、被迫接研究案或捐款替校方增加收入等,要求教育部別再放任私立學校,將教師評鑑當成逼退老師的武器。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黃雯玲回應表示,教師評鑑屬於大學自主的一部分,最初目的用來檢視教師在教學、研究、輔導與服務上的表現,但大學如果把這四個項目以外的任務加諸於評鑑中確實不妥。她舉例,大學教師本來就有義務讓系所被更多人認識,但不該演變成每學期至少得招收多少學生。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說,教師評鑑從2005年底納入大學法至今未滿八年,部分學校的教師評鑑辦法卻已修改增加超過八次以上,評鑑項目多達百項,讓大學教師苦不堪言,更與高等教育彈性自主精神背道而馳。

高教工會針對全國109所私立大專校院進行調查,其中28所學校不願公開資訊,最後抽出28所私立大學、53所技專校院,了解教師評鑑規定。

陳政亮指出,大專教師評鑑越來越浮濫,讓教學研究成為「集點數」生存遊戲,老師教學品質被「格式化」、寫論文參加研討會淪為「形式化」,教師成天忙著計算點數,收集對評鑑有利的佐證資料,真正投入教學研究的時間所剩無幾。

此外,私立學校為了爭奪學生人數,透過評鑑要求教師必須負起招生責任,甚至出現以扣薪作為懲罰的「招生責任書」,讓教師成為業務員,四處到高中職宣傳招生。私校人力精簡,大學教師也時常被迫成為行政人員。另外,連學生畢業後的就業率與考取證照張數,也轉嫁到教師身上。陳政亮質疑,媒婆都無法包生子,學校怎能要求老師「包畢業」、「包就業」?

更荒謬的是,私立大學經費不足,迫使大學教師四處承接研究案、產學合作案,爭取不到足夠計畫案的教授,只好掏腰包捐錢給校方換取點數。部分學校還強制每年必須有2%到5%的教師被評為不通過,在高教校園中製造人際互相猜忌的負面教育示範。


全文網址: 大學教師評鑑 教師淪業務員 - 教職師資 - 文教要聞 - udn文教職考 http://mag.udn.com/mag/edu/storypage.jsp?f_ART_ID=458240#ixzz2UmdfgxP5
Power By 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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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視新聞

教團控教評浮濫 讓老師變雜工!
2013/05/30 12:00 吳青穎 姜竹祥 報導     

台北市報導
  大學教師的教學評鑑,真的很誇張。今天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就跳出來,召開記者會控訴教師評鑑浮濫,讓老師變成廉價勞工,不但被迫接下行政工作,來幫評鑑加分,甚至要當業務,幫學校賺錢非常荒謬。

  大學教師的教學評鑑,是不是真的很荒謬,今天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就跳出來,召開記者會控訴教師評鑑浮濫,讓老師變成了廉價勞工,因為老師不但要被迫接任行政工作,來幫評鑑加分,甚至還得要當業務,幫學校賺錢。鐘聲一響,老師現在除了教課,還有很多事情要忙,忙著招生忙著找廠商捐款,還要忙著當孩子保姆,老師雜事忙不完,教學品質怎麼辦?高等教育產業公會再也看不下去跳出來,說大學教師評鑑太荒謬。

  老師,老師捐款也能獲得點數,讓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忍不住痛批,根本是花錢買點數。翻開各校的教師評鑑條文一看,意想不到的條文一大串,像是朝陽科技大學、東南科技大學、育達商業科技大學等,規定老師得要負責學生的就業狀況,學生考了幾張證照,老師也得管。

  還有學校缺經費,老師得幫忙找,興國管理學院、朝陽科技大學、崑山科技大學等學校,都有規定,不管是產學合作案還是技術轉移甚至捐款,還能自己捐款買點數,老師一秒鐘變業務。說到賺錢,招生狀況老師也得要幫忙,一個大學評鑑制度,讓老師都不老師了,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點出亂象,要教育部管一管,別讓老師的工作無限量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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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教師評鑑變懲罰 教團盼脫鉤
【中央社╱台北30日電】 2013.05.30 10:45 am

高教工會今天指出,不少私校濫用教師評鑑,納入論文、招生等指標,讓教師遭受減薪等懲罰,盼評鑑能和工作權、懲戒脫鉤。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日前針對36所私立大學和73所私立技專校院調查「教師評鑑」的狀況,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教師評鑑的十大荒謬現象。

高教工會調查發現,有的學校將學生就業狀況與證照張數納入評鑑指標,還有將學生退學率、招生率納入評鑑指標,或是將教學細節和論文數目都納入評鑑。

為換取評鑑分數,高教工會表示,有的教師得拚命申請研究計畫案或產學合作案,有的得兼負行政和庶務工作,但有的學校年年修改評鑑辦法,甚至有的超過百項,但部分學校卻規定一定的不通過比率,導致教師自相殘殺。

高教工會指出,這些私校的評鑑制度已改變教師的勞動條件,而校方更祭出減薪、取消獎金、不能提升等,甚至解聘等懲罰機制,讓教師評鑑失去「提升教師能力」的原意,反而成為學校逼退老師的手段, 而教師為了生存只能拚評鑑分數,學生的受教權無法受到保障。

為防私校濫用教師評鑑,高教工會也呼籲大學回歸教師法精神,讓教師評鑑與工作權、懲戒脫鉤,只有當教師行為達「犯罪」或「嚴重違反教師倫理」等被認定屬不適任教師時,才可處以解聘或不續聘等處分;同時也希望學校評鑑項目應與教師先行協商,取得同意才實施。

【2013/05/30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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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電視新聞

私校教師評鑑 多如牛毛近乎浮濫!?

高教工會與全產總曾經揭露有私立大專校院的教師評鑑內容多如牛毛,老師教學之外還要幫學校拚升學,拚論文的情事!高教工會原本以為現象沒那麼糟,但調查八十多所私立大專校院的評鑑辦法發現,竟然將近一半的學校都有浮濫的評鑑內容,將把收集到資料拿給教育部,要求發文檢討這些不合理的評鑑內容.

高教工會第一次大規模調查私立大專校院教師評鑑辦法,在收集到的八十幾所學校裡發現,將近一半私立技專校院,評鑑標準越來越細,教學能力的評量多如牛毛,卻相當形式,為了加分,老師要衝論文,拚會議,還要兼差當保姆,並對招生與經營負責.

==高教工會秘書長 陳政亮==
興國管理學院老師
一旦進去的時候
學校就會發給你一份招生責任書
看你是在什麼科什麼系
你有一個招生的責任的名額
有這樣的一個名額
你一定要達到那個名額
不然你就沒有辦法得到
這個所謂服務的分數

學生的就業狀況與證照,也要受到評鑑,此外,老師還要想辦法幫學校賺錢,到了學期末,如果評鑑結果是不通過,下個學年的授課,竟然有所謂的責任鐘點.

==高教工會秘書長 陳政亮==
(評鑑)丙等或丁等
各校(處理)狀況不一樣
有些學校它可能就是給你扣薪
或者是讓你沒有年終獎金
或者是如果你是丙等以下
你原來應該要教9學分的
就讓你多教2學分變成11學分

舉出一條又一條荒謬的評鑑內容,高教工會認為大學教師評鑑失去了原先提升老師專業的目的,也成為學校提前因應少子化,惡意解聘老師的手段,將把收集到這些資料拿給教育部,要求教育部發文給這些大學進行檢討.

記者林曉慧沈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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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勞報導
學生沒掃地 老師遭扣分
私校教師評鑑成減薪手段

王顥中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陳逸婷
2013/05/30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右)表示,教師評鑑已經變質成為部分私校為壓低人事成本開支、將教師減薪甚至解聘的惡劣手段,呼籲教育部介入廢止。(攝影:王顥中)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天(5/30)公佈了一份針對私立大專院校教師評鑑制度的調查,指出許多私立院校濫用評鑑制度,成為減薪甚至逼退教師的手段;許多教師額外負擔招生與尋找財源等「業外」工作,淪為廉價勞工。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表示,部分學校設定評鑑制度以及修訂聘用辦法,目的是縮減人事成本開支,與評鑑最初的精神背道而馳,根本無助於提昇教學品質,由於已經片面變更教師勞動條件,教育部應該介入命其廢止。

一本本「教師評鑑辦法」攤在桌上,在全台109所私立大專院校中,高教工會調查範圍囊括了81所私立學校,其中包含36所一般大學與73所科大與專技院校,其餘28所則未依《私校法》將資訊公開。調查結果發現,私立學校教師評鑑項目普遍特色是規定瑣碎、繁文縟節,且許多無助甚至無關於教學活動。

以文藻外語學院的評鑑辦法為例,「輔導學生維持學習環境整潔或節約能源」也納入了評鑑項目,學生是否確實打掃、維持環境清潔,竟也成了大學教授獲評鑑優劣的考評之一。又例如,台北城市科技大學從去年(2012)推廣所謂「三分鐘教室環保」,要求授課教師督促學生維持整潔,檢查項目包含教室地面不能有垃圾、垃圾桶滿了要清除、黑板擦乾淨、桌椅排整齊等,居然通通成了教師評鑑的指標,一旦不達標準,將按次扣分影響最終考評結果,儼然讓高教機構幼稚園化。

陳政亮表示,類似的荒謬族繁不及備載,而且不是發生在個別少數學校,而是很普遍的狀況,透過教師評鑑要求老師去督促學生開班會、校外或宿舍訪查、處理學生意外等等,除了原先的教學研究工作外,還得充當保姆,實質導致勞動條件惡化。

國內耳熟能詳的老問題,是大學學術生產的形式化評定,例如將投稿期刊(SCI、SSCI、TSSCI、EI、A&HCI...等)、研討會參與參展且區分國內/外等,透過分級制度換算為不同點數;而在這次高教工會所提出的各項評鑑指標中,更發現學校對於教師工作內容的每一項細節,都設定有制式化評鑑標準,如在教學方面是否附中英文課綱、教材是否e化、輔導學生記錄與課程進度等等,通通都要登錄以接受考評,使教學活動毫無彈性,無法依照學生與課堂的不同狀況靈活調整。此外,每一項需接受考評的工作,教師都必須自行備齊項目達成「佐證資料」。

各校評鑑標準厚厚一疊,鑑亂象族繁不及備載,大學教授除了教學研究,還要監督學生確實打掃、擦黑板。
(攝影:王顥中)誇張的狀況不只這些,由於部分私校缺乏經費,老師還被迫要協助到高中宣傳招生、負擔招生「責任名額」;學生入學後能否考取證照、畢業後找不找的到工作,這些通通被列入評鑑標準。研究計畫依照計畫金額累進計分,補助金額多才有高分;更有甚者,學校直接透過評鑑要求老師捐款,例如桃園創新技術學院直接在評鑑辦法中載明「個人捐款或等值物品給學校或學生,每達3,000元加0.5分,捐贈書籍者,每10本加0.1分...」。

高教工會認為,由於現行教師評鑑的分數會直接影響教師任用、續聘以及薪資,將逼迫教師只能乖乖聽話。此外,還有學校直接強制每年應有一定比例評鑑為「不通過」,亦即無關乎表現優劣,都一定會有人被懲罰。例如,以台北城市科大為例,即明定分數排序佔受評教師人數後5%者,即便及格,也會被評為「不通過」。

陳政亮表示,由於我國高教政策傾向於市場化,不被看作為公共服務,因此各大學才會在(教育)產業競爭的邏輯下,直接面對少子化的衝擊,而以壓低人事預算開支的方式預先因應,而教師評鑑則變質成為將教師減薪或解聘的策略,「這也是為什麼許多誇張的條文都集中在私立院校,特別是後段班的緣故」。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秘書長羅德水認為,現行各校的評鑑制度完全由校方片面訂定、未與勞工協商,缺乏正當性;在《工會法》開放教師成立工會後,各校評鑑辦法都應該放進勞資協商機制中處理,與教職員或工會協商,教育部也應該將勞資協商機制納入行政督導的標準。陳政亮則強調,凡是以教學、研究評鑑或升等審查為由解聘或不續聘教師,都是侵害學術自由與工作權,教育部應介入廢止各校相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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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6/5 下午 08:58:45

雖然在過幾年就要退休了,這個修法對我的影響不大。以不忍人之心,還是要說出心裡的話。我認為,當一個制度被有心人操作,讓它從有益於教育的「鏡子」變成砍人的「刀子」,將完全失去它的良法美意,只是徒增校園紛擾而已,這樣的法制不要也罷。

劉鶚說過:「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誠哉斯言!壞人自知其惡,有時還會有所收斂;好人做壞事則自以為替天行道,常不留餘地。這種現象也是目前民主台灣校園的教育事實,之前北縣教師會夥伴的遭遇,如修德老師考績案、長坑老師(校園責任險催生者)不適任案等等,可為明證。在台灣校園的現象是權位擁有者常容不下建議或批評,有時,只因為理念不合得罪當道,在好人充斥的校園裡也難免上演好人做壞事的戲碼。

現在教育部又試圖將教師評鑑這把尚方寶劍交給校長,希望他們替天行道,好笑的是,校長協會諸公也充滿期待。而校長協會這些教育界的好人大部分又不懂得校園合作文化的真義,最後必然憑著一己好惡或價值觀來決定教師的適任與否。歷史記載清乾隆皇帝問和珅有哪些人是好人?權臣和珅回答說:「跟我在一起的都是好人。」每個人都常自認是好人,這是想當然爾的答案,乾隆當時只有莞爾一笑。教育是好事,教師是好人,好人做好事是值得讚揚的。遺憾的是,在可預見的未來,就像劉鶚所言:「天下大事壞於奸臣者十之三四,壞於不通世故之君子者倒有十之六七也。」修法過後的校園又是一場整肅異己的腥風血雨。

我的教育哲學很簡單,教育是一個好還要更好的過程,前面那個虛擬的理想是可以期待的。但是教育的問題千頭萬緒,我們都希望孩子向善向上,同仁們不必為了教育問題一時不能解決而彼此埋怨;個人常存謙卑之心,祈望與教育人合作。我相信,每個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唯有合作的校園文化才是解決教育問題、提升教育品質的不二良方。

 

 

教師評鑑連結考績?教師會大反彈

·          2011-01-03

·          中國時報

·          【林志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擬推動中小學「教師評鑑制度」,並將結果與教師考績、去留連結。全國教師會正式行文教育部強烈抗議,認為此舉讓教師評鑑制度從「鏡子」變成「刀子」,造成全國教師不安。教育部回應指出,目前對於如何推動教師評鑑,教育部還沒有任何草案,全教會不用太緊張。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指出,現在學校內有些不適任老師,但因國內沒有強有力的「教師評鑑制度」,處理不適任教師非常困難。他認同早點建立合宜的評鑑制度,譬如霸凌問題嚴重,可以藉評鑑獎勵妥善處理霸凌問題的老師,放任不管的老師則反映在考績上。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台北縣坪頂國小校長張榮輝也認為,現在中小學老師都是在吃「大鍋飯」,不管表現好壞,待遇都差不多。他主張教育部應盡快推動與考績、去留連結的「教師評鑑制度」,讓好老師可以被突顯,並得到更好待遇。

     全教會祕書長吳忠泰指出,已進行五年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就像老師的「鏡子」,教師看到缺點後,可立即改進,又不用擔心考績問題。但教育部研擬修法推動「教師評鑑制度」,若取代「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將像一把「刀子」,非同小可。

     教育部教研會執行祕書黃子騰回應,從九十五年起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由專業人士為教師體檢;未來擬修改《教師法》再推出「教師評鑑制度」做為成績考核、處理不適任教師的依據。黃子騰說教育部還是會維持對老師的承諾,「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採自願式,主要是協助他們提升專業知能。強制參加的「教師評鑑制度」則要透過修改《教師法》取得法源基礎,還有討論空間。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制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辦法(草案)」規劃設計前提說明
一、 本案依據各界關心教師評鑑法源依據,爰假定教師法修正通過賦予教師評鑑法源基礎後,須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辦法」,本辦法內容之設計先以目前可行方式為設計原則,尚未融入中教司主政之教師進階制度、人事處主政之教師成績考核與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等內容。
二、 假設學校內處於形成性評鑑與總結性評鑑併行的氛圍,實施以形成性評鑑為基礎的總結性教師評鑑制度。基於學校恆常性辦理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爰教師評鑑結果不通過者即判定中止教師資格,不再進行複評。

三、 本辦法假設評鑑人員為校長,其評鑑義務包括:取得評鑑人員資格證書、評鑑校內教師、評鑑資格重新認證、評鑑知能專業發展與學校改進與提升學生學習品質。另評鑑人員培訓內容須涵蓋:臨床視導、教學觀察評鑑實施、教學輔導、教師成蹟考核、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形成性與總結性評鑑、教師評鑑與學校改進計畫連結等專業知能。
四、 參考國外教師評鑑制度之正式文件係以教師評鑑手冊呈現,其內容涵蓋:評鑑用語說明、評鑑規準(或表現標準)介紹與說明、評鑑工具介紹與說明、評鑑實施(教學觀察)介紹與說明、評鑑期程安排、評鑑結果資料與處理、專業發展介紹與說明等相關配套措施,並於附錄中附實際操作完整參考案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辦法(草案)

 一、依據:中小學教師評鑑係依據教師法第17條(暫訂)規定辦理。

 二、辦理單位: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由中部辦公室辦理;國中小學教師由地方教育主管機關辦理。

 三、評鑑規準:依據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教師專業標準」與「中小學教師專業表現指標」訂定教師評鑑規準(含層面、指標與參考檢核重點)(附錄1)、評鑑工具(附錄2)與評鑑結果報告表(附錄3)。

 四、評鑑對象:涵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實習教師、軍訓教官、技術教師、代理代課教師、正式教師、擔任行政職務之組長、主任等。

五、評鑑人員需具備評鑑人員資格證書,方能執行評鑑任務,評鑑人員資格條件如下:

(一)教學年資至少十年以上之校長、主任、教師。

(二)須曾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經驗至少五年。

(三)須通過教師評鑑評鑑人員甄選通過獲得評鑑人員證書。

 六、評鑑人員任務:

 (一)評鑑人員須評鑑學校內受評教師,提交並保密受評教師之評鑑結果及其相關資料;評鑑人員須依據評鑑結果研擬並執行學校(含教師個人)改進計畫。

 (二)評鑑人員須依規定進行評鑑專業知能之專業發展,評鑑人員資格證書需三年一次辦理重新認證。

 七、評鑑頻率:依據教師不同教學年資,訂定不同評鑑實施期程
(一)教師身分類別:擔任教學工作之教師第一年至第三年之教師為初任教師;擔任教學工作第四年至第十年之教師為經驗教師;擔任教學工作第十一年以上之教師為專家教師。

 (二)初任教師每年評鑑一次;經驗教師每兩年評鑑一次;專家教師每四年評鑑一次。

 (三)中斷教學年資計算方式:教師因故中斷教學年資(一年或一年以上)時,初任教師教學年資歸零起算;經驗教師因故中斷教學年資超過兩年時,年資歸零起算;前述專家教師倘因進修教育領域活動而中斷教學年資者不在此限。

 八、評鑑方式:

(一)依據教師評鑑規準實施正式教學觀察至少一次。

 (二)參與教師專業成長活動每學年至少18小時,並提出自我改進與改善學生學習成效之具體教學實證。

 (三)照顧學生特殊事蹟。

(四)擔任教學輔導教師並輔導夥伴教師。

 (五)擔任行政職務。

(六)配合執行行政任務。

(七)協助完成特殊教學活動

(八)計算敘獎。

(九)計算請假日數。
(十)其他。

 

九、評鑑期程:

(一)教學觀察須包含教學觀察前會議、教學觀察、教學觀察後回饋會談三項程序,並於評鑑年度的530日前完成教學觀察評鑑程序。

(二)教學觀察前會議須儘速於一週內進行教學觀察;教學觀察結束後需儘速於一週內進行教學觀察後回饋會談。

(三)教學觀察之評鑑內容須涵蓋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兩個層面。 (四)教學觀察除外之評鑑方式於平日評核之。

十、評鑑結果:評鑑結果分為「通過」與「不通過」兩種,評鑑結果「通過」之教師繼續擔任教師;評鑑結果「不通過」之教師必須中止教師資格離開教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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