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要專業訓練,反對以專業發展為名夾帶教師評鑑入法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10205 )
作者︰test
作者︰test 【2013/05/16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DIV align=left><DIV id=yiv1142797651skinlayout><DIV id=yiv1142797651main><DIV id=yiv1142797651content class=yiv1142797651content><DIV class=yiv1142797651content><DIV class=yiv1142797651content-body> 今日本會參加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辦"教師法修法--教師評鑑"的公聽會,鄭麗君委員邀請本會出席,代表教師團體發言。 <DIV class="yiv1142797651_li yiv1142797651_31e"><DIV id=yiv1142797651globalContainer class=yiv1142797651uiContextualLayerParent><DIV style="MIN-HEIGHT: 100px" id=yiv1142797651content0 class="yiv1142797651fb_content yiv1142797651clearfix"><DIV><DIV id=yiv1142797651mainContainer><DIV id=yiv1142797651contentCol class="yiv1142797651clearfix yiv1142797651hasRightCol"><DIV id=yiv1142797651contentArea><DIV id=yiv1142797651album_pagelet><DIV id=yiv1142797651timeline_tab_content><DIV class="yiv1142797651fbTimelineSection yiv1142797651mtm yiv1142797651fbTimelinePhotoAlbum yiv1142797651fbTimelineSectionStarGrid yiv1142797651fbPhotosRedesign yiv1142797651fbTimelineTabSection"><DIV id=yiv1142797651album_header_pagelet><DIV class=yiv1142797651fbPhotoAlbumHeader><DIV id=yiv1142797651u_jsonp_8_c class="yiv1142797651fbPhotoInlineCaptionEditor yiv1142797651fbPhotoAlbumHeaderText"><DIV class=yiv1142797651captionWrapper><DIV class=yiv1142797651fbPhotoCaption> </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DIV>=============================================================================================================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新聞稿
桃園縣基層教師有話說---教師評鑑民意大調查 教育部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成效破功! 6成4的老師不清楚教師法修法內容,8成6認為評鑑都淪為形式、表面功夫 逾6成認為評鑑無法真實呈現教學現場,更遑論作為處理不適任教師之依據 近半數教師擔心評鑑淪為校方整肅異己的工具!
對於《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中小學教師評鑑」空白授權給教育部,本會表達堅決反對的立場。問題不僅在於讓教育部得以恣意妄為的空白授權條文,評鑑制度本身更是對教育正常發展的一大戕害。 本會就「教師評鑑」向桃園縣中小學老師發放問卷,了解基層教師的看法。總計回收有效問卷共1076份,結果顯示多數老師對流於形式的評鑑深感憂慮,且認為對提升學生受教品質沒有幫助。 本次問卷共1076份,女生776人,比率72%,男生293人,比率27%。各項問卷題目的結果: 1.您清楚教育部欲將教師評鑑納入教師法中的內容嗎? 【統計結果】只有3成2的老師清楚教師評鑑入法的內容,高達6成4的老師並不清楚教師法修法的內容。
2.您對於目前多如牛毛的行政評鑑(如:午餐供應工作評鑑、衛生保健工作評鑑、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看法為何?(可複選) 【統計結果】只有4%的受訪者認為學校行政的評鑑是有效的,有8成6的人認為評鑑都淪為形式、表面功夫,有6成的人認為影響教學時間,近5成的人認為評鑑對學生的學習少有幫助。
3.您對於形式主義的、紙上作業式的評鑑看法為何?(可複選) 【統計結果】逾6成的人,對於流於形式的評鑑感到憂心及反對。
4.量化的、指標式的教師評鑑和學生學習成效兩者間,您的看法為何?(可複選) 【統計結果】有6%的人認為量化、指標式的評鑑可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有34.6%的人否定,這兩互斥的答案,合計只有一半的人勾選,另50%的人或許認為教師評鑑對學生的學習成效「待評估」。雖評鑑對學生學習成效的影響「待評估」,但不可否認的,近8成的人認為,準備評鑑工作,勢必影響教學。有6成5的人認為,學生非商品,不宜用量化的指標評鑑教師,也就是說,這些指標難以衡量出教師對學生施教的影響。
5.教師評鑑和不適任教師之關聯,您的看法為何?(可複選) 【統計結果】逾7成的教師認為量化、指標式的教師評鑑是無法真實呈現教學現場的情況,他們同時也認為會做製作精美的評鑑檔案的教師,在教學現場上未必是一個適任的教師。同時也有5成5的人對於實施教師評鑑,能否淘汰不適任教師,持保留的態度(不置可否)。
6.教師評鑑如果與目前考核制度掛勾,您的看法是?(可複選) 【統計結果】逾4成的人擔心教師評鑑無法公正、公平,易淪為行政單位整肅異己的工具,讓教師不敢為教育提出興革建言,為達成評鑑指標,犧牲專業自主,影響教學品質。3成6的人認為,在現有制度下,不需要教師評鑑來當作考核的依據。
總的來說,教師們同意評鑑是會影響教師準備與教學的時間(60.1%),對學生學習是少有幫助的(47.2%),對於教師評鑑是持反對(62.3%)、憂心(61.3%)的看法。但在教育部的宣傳下與社會團體要求下,泰半的教師在回答評鑑與學習成效,以及評鑑與淘汰不適任的問題上,持保留觀望的態度。 另外有趣的是,本次問卷中有七所學校教師正好參與過教育部所推行的試辦教師專業評鑑,他們的意見特別令人期待!
我們把問卷中有參與教師評鑑的學校挑出,作了統計分析,發現所得結果與其他未參與教師評鑑的學校,差異不大。有參與教師評鑑的學校中,仍有高達5成以上的教師不清楚教育部推動教師評鑑入法的內容,同時也認為不宜用量化的指標來評鑑教師。 有參與教師評鑑者,逾6成的人認為量化、指標式的評鑑是無法真實呈現教學現場的,同時認為能做出精美的評鑑檔案的老師,未必在教學現場上就一定能適任。讓我們好奇的是,這些有參與教師評鑑的學校,只有1成的人覺得可以淘汰不適任教師,8%的人認為教師評鑑可以激勵教師認真教學,有45%的人認為老師為了達成評鑑指標,而無法專業自主,同時也擔心評鑑會淪為校方整肅異己的工具,這些結果與所有學校的統計結果,完全相符! 教育部努力推動教師評鑑入法,花大錢來評鑑,卻沒有任何效果,教師評鑑無法淘汰不適任教師,卻在在影響了教師的教學時間,犧牲了教學品質。這樣的取捨,相信家長們亦不能認同!
教育部長蔣偉寧曾表示:「有信心說服中小學老師接受教師評鑑」,本會問卷卻顯示有64%的老師不了解此次評鑑入法的內容,連資訊都未充分告知,何來「說服」或「接受」? 可見教育部挾校長及部分家長團體為民意,製造所謂「社會共識」,而忽略被評鑑的主體--教師的意見。從目前已在各校推行的行政評鑑來看,從午餐供應、交通安全到衛生保健,幾乎無事不可評,有86%的受訪老師認為此類評鑑皆淪為形式,約60%認為影響教學時間,近50%的人認為評鑑對學生的學習少有幫助。 校長及家長團體極力主張「教師評鑑」應和聘任掛勾,做為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憑據。校長似乎忘了現行已有「成績考核制度」,更有「不適任教師處理辦法」,對不適任教師可立即按照流程予以處理,不應也無須等到教師評鑑實施。 本問卷顯示超過70%的老師認為量化、指標式的教師評鑑無法真實呈現教學現場的情況,他們同時也認為會做製作精美的評鑑檔案的教師,不等於是對學生付出熱忱的優良教師。逾40%的人擔心教師評鑑無法公正、公平,易淪為行政單位整肅異己的工具,讓教師不敢在學校提出興革建言。凡此種種,都是行政官僚看不到的教學實況。 許多受訪老師表示歡迎長期駐班觀察,單以書面資料不足以呈現老師的教學成果,若能對學生學習有實際助益,老師都樂於配合,但目前只聞「評鑑」,不見「支援」,究竟協助提升教學品質的資源在哪裡? 直到今日立法院召開教師評鑑修法公聽會前,我們尚未見到教育部端出教師評鑑的配套與內容;如此不負責任的教育部,更坐實基層老師質疑教育部的教師評鑑之目的為何?配套生不出來,教人民如何信服?基層教師如何因應?連執行多年的「行政評鑑」都做不好,更遑論影響教師飯碗的教師評鑑能做好!也難怪基層教師要擔心教師評鑑會淪為「行政單位整肅異己的工具」! 本會重申,不願意看到高教評鑑的荒謬與錯誤在中小學重演!拒絕說不清楚、講不明白的教師評鑑,「空白授權」更是毒藥!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102.5.16 新聞聯絡人:理事長彭如玉0952461367 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王英倩0939743848 </DIV></DIV></DIV></DIV></DIV></DIV> ※歡迎推廣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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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2013/05/30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教師評鑑】大學教師評鑑 教師淪業務員 2013/05/30 【聯合晚報╱記者游婉琪╱台北報導】 ============================================================================================= ●華視新聞 教團控教評浮濫 讓老師變雜工! 台北市報導 ●中央社
===================================================================== ●公共電視新聞 私校教師評鑑 多如牛毛近乎浮濫!? ●苦勞報導 ※歡迎推廣訂閱: </DIV></DIV></DIV></DIV><DIV id=contentbuttonbarbottom class="contentbuttonbar msgview clearfix"></DIV>
作者︰test 雖然在過幾年就要退休了,這個修法對我的影響不大。以不忍人之心,還是要說出心裡的話。我認為,當一個制度被有心人操作,讓它從有益於教育的「鏡子」變成砍人的「刀子」,將完全失去它的良法美意,只是徒增校園紛擾而已,這樣的法制不要也罷。 清劉鶚說過:「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誠哉斯言!壞人自知其惡,有時還會有所收斂;好人做壞事則自以為替天行道,常不留餘地。這種現象也是目前民主台灣校園的教育事實,之前北縣教師會夥伴的遭遇,如修德 現在教育部又試圖將教師評鑑這把尚方寶劍交給校長,希望他們替天行道,好笑的是,校長協會諸公也充滿期待。而校長協會這些教育界的好人大部分又不懂得校園合作文化的真義,最後必然憑著一己好惡或價值觀來決定教師的適任與否。歷史記載清乾隆皇帝問和珅有哪些人是好人?權臣和珅回答說:「跟我在一起的都是好人。」每個人都常自認是好人,這是想當然爾的答案,乾隆當時只有莞爾一笑。教育是好事,教師是好人,好人做好事是值得讚揚的。遺憾的是,在可預見的未來,就像劉鶚所言:「天下大事壞於奸臣者十之三四,壞於不通世故之君子者倒有十之六七也。」修法過後的校園又是一場整肅異己的腥風血雨。 我的教育哲學很簡單,教育是一個好還要更好的過程,前面那個虛擬的理想是可以期待的。但是教育的問題千頭萬緒,我們都希望孩子向善向上,同仁們不必為了教育問題一時不能解決而彼此埋怨;個人常存謙卑之心,祈望與教育人合作。我相信,每個人的能力都是有限的,唯有合作的校園文化才是解決教育問題、提升教育品質的不二良方。 教師評鑑連結考績?教師會大反彈 · · 中國時報 · 【林志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擬推動中小學「教師評鑑制度」,並將結果與教師考績、去留連結。全國教師會正式行文教育部強烈抗議,認為此舉讓教師評鑑制度從「鏡子」變成「刀子」,造成全國教師不安。教育部回應指出,目前對於如何推動教師評鑑,教育部還沒有任何草案,全教會不用太緊張。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指出,現在學校內有些不適任老師,但因國內沒有強有力的「教師評鑑制度」,處理不適任教師非常困難。他認同早點建立合宜的評鑑制度,譬如霸凌問題嚴重,可以藉評鑑獎勵妥善處理霸凌問題的老師,放任不管的老師則反映在考績上。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台北縣坪頂國小校長張榮輝也認為,現在中小學老師都是在吃「大鍋飯」,不管表現好壞,待遇都差不多。他主張教育部應盡快推動與考績、去留連結的「教師評鑑制度」,讓好老師可以被突顯,並得到更好待遇。 全教會祕書長吳忠泰指出,已進行五年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就像老師的「鏡子」,教師看到缺點後,可立即改進,又不用擔心考績問題。但教育部研擬修法推動「教師評鑑制度」,若取代「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將像一把「刀子」,非同小可。 教育部教研會執行祕書黃子騰回應,從九十五年起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由專業人士為教師體檢;未來擬修改《教師法》再推出「教師評鑑制度」做為成績考核、處理不適任教師的依據。黃子騰說教育部還是會維持對老師的承諾,「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採自願式,主要是協助他們提升專業知能。強制參加的「教師評鑑制度」則要透過修改《教師法》取得法源基礎,還有討論空間。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制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辦法(草案)」規劃設計前提說明 三、 本辦法假設評鑑人員為校長,其評鑑義務包括:取得評鑑人員資格證書、評鑑校內教師、評鑑資格重新認證、評鑑知能專業發展與學校改進與提升學生學習品質。另評鑑人員培訓內容須涵蓋:臨床視導、教學觀察評鑑實施、教學輔導、教師成蹟考核、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形成性與總結性評鑑、教師評鑑與學校改進計畫連結等專業知能。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辦法(草案) 一、依據:中小學教師評鑑係依據教師法第17條(暫訂)規定辦理。 二、辦理單位: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由中部辦公室辦理;國中小學教師由地方教育主管機關辦理。 三、評鑑規準:依據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教師專業標準」與「中小學教師專業表現指標」訂定教師評鑑規準(含層面、指標與參考檢核重點)(附錄1)、評鑑工具(附錄2)與評鑑結果報告表(附錄3)。 四、評鑑對象:涵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實習教師、軍訓教官、技術教師、代理代課教師、正式教師、擔任行政職務之組長、主任等。 五、評鑑人員需具備評鑑人員資格證書,方能執行評鑑任務,評鑑人員資格條件如下: (一)教學年資至少十年以上之校長、主任、教師。 (二)須曾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經驗至少五年。 (三)須通過教師評鑑評鑑人員甄選通過獲得評鑑人員證書。 六、評鑑人員任務: (一)評鑑人員須評鑑學校內受評教師,提交並保密受評教師之評鑑結果及其相關資料;評鑑人員須依據評鑑結果研擬並執行學校(含教師個人)改進計畫。 (二)評鑑人員須依規定進行評鑑專業知能之專業發展,評鑑人員資格證書需三年一次辦理重新認證。 七、評鑑頻率:依據教師不同教學年資,訂定不同評鑑實施期程 (二)初任教師每年評鑑一次;經驗教師每兩年評鑑一次;專家教師每四年評鑑一次。 (三)中斷教學年資計算方式:教師因故中斷教學年資(一年或一年以上)時,初任教師教學年資歸零起算;經驗教師因故中斷教學年資超過兩年時,年資歸零起算;前述專家教師倘因進修教育領域活動而中斷教學年資者不在此限。 八、評鑑方式: (一)依據教師評鑑規準實施正式教學觀察至少一次。 (二)參與教師專業成長活動每學年至少18小時,並提出自我改進與改善學生學習成效之具體教學實證。 (三)照顧學生特殊事蹟。 (四)擔任教學輔導教師並輔導夥伴教師。 (五)擔任行政職務。 (六)配合執行行政任務。 (七)協助完成特殊教學活動 (八)計算敘獎。 (九)計算請假日數。 九、評鑑期程: (一)教學觀察須包含教學觀察前會議、教學觀察、教學觀察後回饋會談三項程序,並於評鑑年度的5月30日前完成教學觀察評鑑程序。 (二)教學觀察前會議須儘速於一週內進行教學觀察;教學觀察結束後需儘速於一週內進行教學觀察後回饋會談。 (三)教學觀察之評鑑內容須涵蓋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兩個層面。 (四)教學觀察除外之評鑑方式於平日評核之。 十、評鑑結果:評鑑結果分為「通過」與「不通過」兩種,評鑑結果「通過」之教師繼續擔任教師;評鑑結果「不通過」之教師必須中止教師資格離開教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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