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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1/30 上午 11:51:47

本次收取明年會費時<div>又有很多老師在抱怨</div><div>為什麼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不加入全教會</div><div>導致很多老師想要退出</div><div>請工會說明明年度要如何處理</div><div>
</div><div>
</div><div>誠心建議</div><div>看不慣全教會 怎不想辦法進入核心</div><div>你搞獨立 會比全教會具代表性嗎</div><div>所有的官方議題也都是找全教會出席</div><div>如果只剩躲在桃園縣搞小圈子 </div><div>真的很可惜 也會讓老師們感到反感吧</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1/30 下午 04:53:42

這位老師您好:

有關您的疑問,可到言論廣場上方重要說明區,裡面有完整的解釋,若老師們還是有疑問,請排一個時間,本會直接入校和老師們宣導解說

再次感謝您的辛勞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2/2 下午 02:12:43

揮那麼久?貴校還搞不清全教總事件始末?

難怪全教總文宣還有殺傷力

試問去年嚷嚷到現在

今年度每個個人會員需繳優惠會員費200元

明年度恢復原價需繳會員費每人400元

以桃園的會員概以7600人概算就好

今年全教總桃園這一區塊少了140多萬元(雖然代收200元上繳了467人會費,還是被退回喔!)

明年度若是會員代表大會沒修改桃教產章程的話

全教總在桃園這一區塊少掉將近280多萬元

試想

這種覺醒

全教總不辛酸才怪!

桃教產不是不加入全教總

而是2011.5.1桃教產成立在先

章程收費並未訂定上繳費用需內含全教總(全教總當時還沒存在)

依法而言

2011.7.11全教總才成立

章程要求除了團體會員加入之外

還須依照人頭收取個人會員個別會費

再則

看看工會法規定及其他全國性質產業工會或工業總會

事實上

全國性勞工組織係按「權數」或「代表人數」收取團體會員之會費

工會組織結盟是沒有案人頭個別算錢的

希望這樣簡單說明分享事件始末

能對貴校「誤解」部分詳盡說明清楚!

全教總的剩餘價值對個人來說

好像只剩下「那張卡」了...喔!還有app程式的便利而已

看看近來新聞熱炒事件

全教總上談話節目的說法

還不如桃產總毛振飛理事長以一個勞工家長身分為全體教師澄清誤會的說明來得有用

在電視裡解釋再多的「制度」、「共業」、「舊制與新制」

一般觀眾都聽不懂

講18趴的事老百姓不管是不是進行式還是過去式

一講18趴

全國軍公教一擊就打趴在地上

多說無益

還不如多元結盟之後

讓勞工家長團體認識教師組織與現況

自己為自己辯解

不如讓家長勞工一起為我們還原事實真相來得具有說服力

 

全教總事件還不了解的朋友

看看論壇上面留著的鐵證

讓事實自己來說明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3/1/26 上午 01:00:40

好奇的來到貴會,原來全教總在桃園縣老師的眼中那麼的不堪,數人頭繳費天經地義吧!桃園縣成立的比全教總早,所以章程沒定全教總會費,但是貴縣理事長不是參與全教總籌備,也清楚全教總要收多少錢嗎?屏東縣工會發展艱困,都可以如實上繳,那泱泱大會只繳3人像話嗎?以前教師會時代最痛恨別人搭便車,提高教師編制是誰談的,加班性質鐘點費免稅是誰談的,全教總的剩餘價值若是只剩下那張卡,那貴會是不是跳出來說:我們泱泱大縣不搭便車,提高編制及加班免稅我們不要我們自己談。<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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