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傻蛋!!全國退休人員(含勞工)月退休金年全年所得定額免稅!!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10097 )
作者︰test
每個人都是從在職歷經數十年職場生涯,才能走入退休人生;現職者未來也一樣能享受到同等待遇,有什麼不公平可言?況且利委們制度遺產及贈與稅法中,親人年饋贈220萬元內免稅,子女結婚父母贈與免稅額甚至於可達千萬又要怎麼說呢?公教現職人員跟同行退休人員亂計較,還真是.....
作者︰test 每次聽見一些前輩為自己說帖,心中就非常不爽 為什麼,專門講一些外行話去騙外行 試問一個月領7~8萬,一年也會有84~96萬,如同版主所言 必超過65萬,為什麼不用繳稅(先不講答案好了) 如果有內行人就回答吧(如果沒人回答,本人再來講好了) 講出來,非軍工教又開始罵了。
作者︰test 勞工只要未滿60歲,要月退先扣20%,滿60歲以上才有加20%(或工作滿30年),最高可以領24500元,12個月會超過30萬嗎?為何版主都避重就輕在講呢? 每個人都是從在職歷經數十年職場生涯,才能走入退休人生;現職者未來也一樣能享受到同等待遇,有什麼不公平可言?況且利委們制度遺產及贈與稅法中,親人年饋贈220萬元內免稅,子女結婚父母贈與免稅額甚至於可達千萬又要怎麼說呢?公教現職人員跟同行退休人員亂計較,還真是..... 遺產稅和贈與稅的降低本來是希望資金回流投資台灣,結果呢?是導致台灣災難的開始,外資和中資將台灣的不動產炒的非常高,炒的高高,錢賺了就跑,導致目前35歲以下的人買不起房子,這不是錯誤的政策嗎?誰是最後一隻老鼠呢?營建業一直告訴你,你今天不買,明天一定後悔,桃園的房價從一坪11萬,漲到一坪20萬、25萬,現在還聽到30萬以上的,這是政府的德政嗎?不是像滿清末年一樣,腐敗的開始
作者︰test
每當國內大小人等無分貴賤,「聽到十八就喊殺」,卻不肯面對:軍公教人員就是勞工,更不去仔細細想想:只有(85年以前)舊制公保養老給付有十八趴嗎?因為國內一面倒批評聲浪中都明顯忽略:「公教人員在公保中自付35%,有雇主勞工在勞保中自付額只有10%」,政府這個超級大托辣斯企業,利用自己雇主與公權力雙重身份,擺明圖利自己,比全國所有員工5人以上企業硬是少負擔5%(企業負擔勞保雇主責任70%,政府負擔公保雇主責任65%)!勞工朋友勞保低負擔高所得,造成舊制勞保養老年金一次性給付不但比新制公保一次性養老年金給付金額還高!在新制勞保年金制施行前,勞委會曾經製作政策說帖,送交各大媒體報導,因此揭開勞保豐厚報酬率真相:舊制勞保養老年金(一次性)給付也是平均年報酬率高達16%,一次領回40年投資所得則高達631%(勞保年金制更高達1,618%,詳:勞保年金 比舊制多1.5倍)!人比人氣死人,不是嗎?
作者︰test
都提到所得稅法了,就算中小學老師不像公務員與高中以上老師早就是每年按時繳稅,沒報過稅不會自己好好看個仔細再說嗎!按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規定:『按前四條規定計得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下列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之餘額,為個人之綜合所得淨額: 一、免稅額:納稅義務人按規定減除其本人、配偶及合於下列規定扶養親屬之免稅額;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年滿七十歲者,免稅額增加百分之五十。但依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分開計算稅額者,納稅義務人不得再減除薪資所得分開計算者之免稅額: (一)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六十歲,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其年滿七十歲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免稅額增加百分之五十。 .... 二、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就下列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擇一減除外,並減除特別扣除額: (一)標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七萬三千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之。 (二)列舉扣除額: ..... (三)特別扣除額: 1.財產交易損失: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財產交易損失,其每年度扣除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之所得為限;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以以後三年度之財產交易所得扣除之。財產交易損失之計算,準用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七類關於計算財產交易增益之規定。 2.薪資所得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薪資所得,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十萬元為限。 3.儲蓄投資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之存款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之收益及公司公開發行並上市之記名股票之股利,合計全年扣除數額以二十七萬元為限。但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免稅之存簿儲金利息及本法規定分離課稅之利息,不包括在內。 4.身心障礙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如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及精神衛生法第三條第四款規定之病人,每人每年扣除十萬元。 5.教育學費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之教育學費每人每年之扣除數額以二萬五千元為限。但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不得扣除。 6.幼兒學前特別扣除: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納稅義務人五歲以下之子女,每人每年扣除二萬五千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 (1)經減除本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百分之二十以上,或依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計算之稅額適用稅率在百分之二十以上。 (2)納稅義務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之扣除金額。....』
都講明了:「現職者未來也一樣能享受到同等待遇,有什麼不公平可言?」,你能夠再作文章的大概又是85年以前公保舊制優惠存款利息吧!別人的存款利息是利息,別人長期投資的股票股利可以合法扣減(不分在職或退休),就只有數十年來辛苦買公保保單得被無理批判嗎?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可辦理優惠存款,屬於強制性團體保險(公保)履約條件之一(在保單成立當下,就不得片面更改履約內容),已經被政府兩度違約砍掉三分之二了還想怎樣?筆者同學公保舊制年資能領到每月存款利息不過八千出頭,老農天下掉來福利卻是每月七千元(只需每月繳78元農保保費六個月以上即可!),還想扯嗎!?.....
作者︰test
筆者文字中雖提到「遺產及贈與稅法」,但談的都是贈與稅『親人年饋贈220萬元內免稅,子女結婚父母贈與免稅額甚至於可達千萬又要怎麼說呢?』,因為贈與稅修法前每年免稅額早就是200萬元(加到220萬元增加10%)!不像遺產稅稅率被大幅調降到只利百分之十。但遺產稅只要小康或中產階級都有可能因此受惠!不像贈與稅免稅額,富者代代相傳,就是透過每年贈與稅免稅額進行財產移轉而來!!
還有別把勞保年金制(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六 節 老年給付),跟勞工月退休金混為一談,那並不是勞工月退休金,也與勞工退休條例教第24條條文不相干(「勞工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但工作年資未滿十五年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你所描述的是勞工保險條例第58之2條內容,請先弄清楚了再來回應!!筆者今後不再作補救教學了! 『名 稱 勞工保險條例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4 月 27 日 第 六 節 老年給付 第 58 條 年滿六十歲有保險年資者,得依下列規定請領老年給付: 一、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二、保險年資合計未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 ..... 第一項老年給付之請領年齡,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第十年提高一歲,其後每二年提高一歲,以提高至六十五歲為限。 被保險人已領取老年給付者,不得再行參加勞工保險。 .... 第 58-1 條 .... 第 58-2 條 符合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項所定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條件而延後請領者,於請領時應發給展延老年年金給付。每延後一年,依前條規定計算之給付金額增給百分之四,最多增給百分之二十。被保險人保險年資滿十五年,未符合第五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五項所定請領年齡者,得提前五年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每提前一年,依前條規定計算之給付金額減給百分之四,最多減給百分之二十。 第 59 條 依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或同條第二項規定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者,其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一個月;其保險年資合計超過十五年者,超過部分,每滿一年發給二個月,最高以四十五個月為限。 被保險人逾六十歲繼續工作者,其逾六十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五年計,合併六十歲以前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最高以五十個月為限。 ....』
作者︰test 終於知道什麼叫作不食人間煙火了 還有別把勞保年金制(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六 節 老年給付),跟勞工月退休金混為一談,那並不是勞工月退休金,也與勞工退休條例教第24條條文不相干(「勞工年滿六十歲,工作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 以上沒有錯,標準的公務人員回答方式,試問,勞工年資15年可以領多少????30年才能領24500元,15年可以月退領多少呢? 教師目前退休7~8萬,是24500元的幾倍,更何況可以領月退20000元以上就不錯了
作者︰test 可見您對於目前退休人員的獎金不是很了解 政府為了照顧軍公教,將退休金分二、三批來發放,為了就是 掩人正目,如果就可以達到不用繳稅,這一點我一定寫信給媒體跟立委 要寫誰不會
作者︰test 版主會虎爛的很好 去跟勞工講好了
作者︰test 每當國內大小人等無分貴賤,「聽到十八就喊殺」,卻不肯面對:軍公教人員就是勞工,更不去仔細細想想:只有(85年以前)舊制公保養老給付有十八趴嗎?人們明顯忘記了老農津貼是天上掉下來28%高貴老農大道(詳:註三)!而勞工們也有自己勞保16%高利公路,因為國內一面倒批評聲浪中都明顯忽略:「公教人員在公保中自付35%,有雇主勞工在勞保中自付額只有10%」,政府這個超級大托辣斯企業,利用自己雇主與公權力雙重身份,擺明圖利自己,比全國所有員工5人以上企業硬是少負擔5%(企業負擔勞保雇主責任70%,政府負擔公保雇主責任65%)!勞工朋友勞保低負擔高所得,造成舊制勞保養老年金一次性給付不但比新制公保一次性養老年金給付金額還高!在新制勞保年金制施行前,2007年勞委會曾經製作政策說帖,送交各大媒體報導,因此揭開勞保豐厚報酬率真相:舊制勞保養老年金(一次性)給付也是平均年報酬率高達16%,一次領回40年投資所得則高達631%(勞保年金制更高達1,618%,詳:註四) ------------------------
註四:『如果用上班族工作期間總共繳交的勞保保費,來計算退休後可領到的給付,選擇勞保年金制的上班族,獲得的投資報酬率可能超過選擇勞保舊制的兩倍,65歲退休、年資40年(舊、新制年資各20年)的上班族,若活到82歲,選擇年金制的報酬率可達1,618%,是舊制631%的2.5倍。年金制上路後,勞委會規劃勞保費率調整的最新版本是,確定在年金制開辦後兩年內費率固定為6.5%,其後每兩年調高0.5個百分點,預計以19年的時間調整到費率上限11%。勞委會預估,費率調高0.5個百分點後,若以月投保薪資3萬300元的勞工計算,勞工每月保費將增加30元,雇主增加106元,政府增加15元。 以上班族月投保薪資3萬300元為例,選擇勞保舊制退休後最多可領到151萬5,000元(3萬300元x50個月),至於繳納的總保費,以目前規劃勞保費率從現行的5.5%,19年後調高到上限11%計算,總保費為20萬7,252元。選擇勞保舊制的上班族,獲得的投資報酬率就是631%(〔151萬5,000元-20萬7,252元〕/20萬7,252元)。如果同樣的情況,上班族選擇的是年金制,從65歲退休活到82歲,可領到的年金金額為356萬371元,繳納的總保費一樣是20萬7,252元,投資報酬率可高達1,618%,足足是領取舊制一次金的兩倍以上。...』詳:2007年勞保年金比舊制多1.5倍。
作者︰test
筆者有個在中華郵政上班表弟,勞保年金制施行前,曾經當面向筆者抱怨:以後沒有月退休金!筆者當場回應:「你們已經每年先領四個月年終獎金,每年多出來兩個半月年終獎金就是讓你們進行投資理財等等退休金規劃!你們先領前面幾十年,我們得等退休後才開始慢慢領回來」。職業性質不同,個人能力不同,待遇自然不相同!!討論議題無關立場公不公正,而在概念是否清楚,硬要拿機車跟汽車相比,要怎麼比啊!?綠色傳媒一直拿絕大多數沒有一技之長普通勞工,跟通過國家考試窄門軍公教人員強加比較,這種不對等比較方式,根本讓人不屑!!
在高中高職三比七年代裡,大學生是相對少數,公立大學生更少,但教師至少都是公立師範院校畢業,待遇雖然不在企業界眼裡,但論平均素質,至少算是白領勞工水平(目前更是頂尖熱門行業)!你沒看錯,軍公教本來就是勞工,只不過雇主是國內最大托辣斯企業→就是政府,廣大勞工們別再把軍公教當成既得利益者看待!真要比較,也得拿出白領勞工退休所得平均值進行比較才算公平吧(得扣除公教退輔新制每月辛苦提存35%部份,因為電子白領新貴也不會揭露他們投資所得)!!而且過去會選擇進入公教途徑者,絕大多數來自弱勢家庭(詳:當弱勢仇視弱勢),筆者同學們都是如此,家中成員工、農、教都有,民進黨想製造勞工與公教間階級仇恨,可沒想像中那麼容易!! 全文詳:http://blog.udn.com/boyamboy/7003609
作者︰test 資料來源-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收支逆轉(該年收的不足以支應該年要付的)還需要互比誰領比較多,才要改革嗎?還以為只要立法撥補了,國庫就有錢付嗎???看完這五個表,你會倒吸一口氣!
一、退撫基金 民國100年 軍人部分(已經在花老本) 民國103年 退撫基金教師部分(花老本,可以用到何時?) 民國105年 退撫基金教師部分(花老本,可以用到何時?)
民國107年(花老本,可以用到何時?)
作者︰test 回復樓1觀點,65萬退休所得免稅,全民皆然,總所得扣掉65萬,當然課不到稅,請不必多心了。
作者︰test 放心好了,我會繼續打電話給立委 叫他們查清楚,為何月退領7、8萬不用繳稅
作者︰test 給樓6、7、8、13諸位先生小姐: 好歹人家版主能提出各種數據及說法來自圓其說 比你們空口說些氣話強多了,憑這一點,就可以多領些退休金了,不是嗎? 要比較,何不把全台灣收入前10%的好爺郎全拿出來痛宰一下呢? 要打電話給媒體是你的自由,你太高估了媒體的利國興民能力了吧。 打給立委倒是樂見其成,雖然自肥能力更強,總還有些立法權力,加油。
作者︰test 花一元創造的產值不到五元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農委會每年的預算超過六成花在福利與各項補貼,導致預算的使用效率不彰。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特聘教授陳吉仲分析,政府每支出一元農業預算僅創造不到五元的產值,十六年來減少六成。若農業預算無法提升效率、做合理分配,不僅可能造成浪費,也無法提升農業競爭力。
今年農委會公務預算加上非營業基金合計一六○三億元,扣除撥充基金預算二九四億元後,可用預算為一三○九億元。不過,福利支出包括老農津貼、農糧與休耕補助,以及肥料、漁業用油、水利會會員補貼、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等,高達八四四億元,佔所有農業預算六十三%,真正可以做產業調整的僅七%、九十三億元。
至於明年度農委會編列公務預算為一一七三億元(包括撥充基金預算二九○億元)、非營業基金三八七億元,實際可用預算約一二七○億元,其中福利與補貼仍佔六十二%,約七八五億元。
福利與補貼支出遠逾785億元
事實上,整體政府的農業福利與補貼支出遠超過七八五億元,明年度農委會編列四六五億元的老農津貼,但不包括直轄市必須負擔一半的老農津貼,此外,已虧損一千三百億元的農保,中央撥補的預算則編列在內政部。
陳吉仲統計,一九九五年農業預算約三二七.六億元,而政府公布的農業產值達四千一百多億元,等於「政府每支出一元可創造十二.五元產值」;但去年農業預算九五六.六億元,產值為四七五五億元,等於投入一元經費僅創造近五元產值,二○○九年為三.八元、前年為四元。至於去年產值增加,並非農業競爭力提升,而是原物料上揚結果。陳吉仲指出,政府應照顧弱勢農業,但「錢要花在刀口上」,農業預算是否用在照顧真正農民向來遭質疑,尤其農保與老農津貼「假農民」充斥,卻始終未解決,造成財政沉重負擔。
台大農經系教授吳榮杰認為,農業補貼有存在必要,但先進國家早以食品、糧食安全及環境等名目做為補貼,而我國思維落後,僅以生產要素補貼,讓納稅人忽略農業的多元價值。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強調,農業預算在補償性措施太多,促進產業發展太少,反映政府的不作為。農委會解釋,各項補助法定預算都是固定,很難變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