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請討論協助苗栗七朵花教師平反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10055 )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0/28 上午 10:47:06

請協助苗栗七朵花老師平反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0/28 上午 11:02:29

哈  加油吧

看看  在這裡的人  隔縣觀火  啥都不知  卻想劫獄?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0/28 下午 10:37:11

我看七朵花的問題很好解決,

因為有三位老師和教育處長嗆, 所以才要解她們, 我光看電視便知,

要平反很簡單,

先把電視上的影片, 錄起來, 在YOUTUBE應該會有吧, 存在隨身碟中,

找出竹南縣教師申訴委員會的國中, 把表格弄下來, 然後寫出申請, 說電視上那些都不是事實, 然後叫教育處長回, 請他說明他所認定的事實, 人證物證, 事實何在, 否則都不認, 叫他把真的事實, 人, 事, 時, 物指出來, 白底黑字, 假不了,

然後才從他回信中, 一一把不是事實, 他無法指出實際人證, ,物證, 事證, 時間的事實說出來, 白底黑字反駁他, 並叫他把事實,實際證據拿出來, 拿不出來, 反告他行政缺失, 告他亂告, 叫他要公開道歉, 然後把這些事實告到教育部, 請教育部處罰,

不要真接和人嗆, 和家長吵, 一切只要白底黑字即可,

我便是這樣, 叫他們輸掉了, 我現在教書好好的, 沒人敢欺我呀,, 不過自己要小心, 自己行為也要檢討, 不要衝動, 要冷靜

再來, 若老師有犯錯, 其實要有輸導時間, 請問學校輔導時間是何时, 有沒有通知當事人, 怎樣輔導, 有沒有記錄,

若都沒有, 不能馬上幹掉人的, 了不了解呀,

實在可笑, 不是處長說不要你便不要你, 有沒有法冶呀, 竹南的教育處, 真的笑死人, 老師也要自己充實法律常試呀

去申訴, 留白底黑字, 不要用口說任何話, 任何事都說沒有, 就像說她們在學校搞小團體,可以說是在工作中和同事很好呀,

難道這樣有錯嗎, 衣服說是團購呀, 比較便宜, 或剛好大家都愛買呀, 學校運動會, 不是大家都衣服一樣嗎, 不然那也叫搞小團體嗎

你們說我說的有沒有道理, 有看到的人, 把我資料給她們看一看呀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0/29 上午 09:36:29

這就是告訴我們<div>如果你討厭校長 請不要跟同事也處不好  更不要傻傻地衝撞長官</div><div>否則一旦被抓到小辮子 誰幫的了你</div><div>加上解聘或不適任的程序完備的話 別說申訴了 就是去法院也救不了你</div><div>
</div><div>蕭曉玲老師的案子(行為不檢有損師道)</div><div>三朵花(不當管教+臉書)</div><div>
</div><div>人治高於體制的台灣 大家保重吧</div><div>
</div><div>
</div>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0/29 下午 10:59:34

七朵花教師該不該平反?

如果新聞媒體上所述之理由屬實,我不知該怎麼平反?

如果今天我的孩子被數位老師轟炸式的談話

我一定到學校和老師拼命

先查證一下,媒體所說的解聘原因到底是不是真實的吧!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1/12 下午 05:06:18

學生權益受損學校是否有經申訴制度評議?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1/19 下午 07:21:01

樓2意見很好


作者︰test
發表時間︰2012/11/26 下午 07:07:50

【鄧玉瑩╱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國小楊姓男老師,去年10月被班上小五男童嗆聲說:「李主任叫你去門口站導護。」楊師因此出手推男童手臂致其腳步踉蹌,楊師此舉雖未造成男童受傷,但男童已有懼學、自殺意念,經診斷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群的精神傷害。台中地檢署昨依傷害罪起訴楊師。


事發後男童曾轉班但仍無法適應,今年中旬轉學。楊師行為經學校評議屬不當管教後,已離開學校。學校昨不願評論。

嗆師「去站導護」

此案發生在台中市一所國小,楊姓導師(50歲)去年10月早自修時,走進教室就發現蕭姓男童把椅子靠在隔壁同學座位旁聊天,楊師還未制止,蕭童竟先起身嗆老師說:「李主任叫你去門口站導護。」
楊師認為蕭童不守秩序還拿主任壓他,要求蕭童到教室後方罰站,豈料蕭童不理會仍站在原地,楊師遂走上前用手推了蕭童手臂,蕭童重心不穩往後退了幾步,隨即疑似氣喘發作,出現過度換氣、呼吸急促狀況,楊師因而改要求他寫悔過書。
蕭童返家把此事告訴父母,同月29日,蕭童父母帶他到中山醫學院附設醫院看診,醫師診斷蕭童事發後出現急性壓力反應,有易哭泣、懼學、自殺意念及過度警覺狀況,已屬創傷壓力症候群。

師辯稱「沒推他」

蕭童父母憤而控告楊師涉嫌傷害,台中地檢署原以蕭童未受傷為由,不起訴楊師,但蕭童父母聲請再議獲准。檢方重新調查期間,楊師辯稱:「沒有推他,當時看他不舒服,有讓他去健康中心找護士,他回來後說沒怎樣。」
但檢方傳喚班上兩名學童作證,證實楊師確有推蕭童,醫師也作證指出蕭童就診時陳述內容都與被老師推撞有關,檢方認為,楊師的管教行為已造成蕭姓學生身心受傷,因此依傷害罪將他起訴。
律師余德正說,法界普遍認為身體的傷才符合傷害罪構成要件,「不過近年有少數案例認為心理受損可視為身體健康受損。」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Powered By BBSxp

Copyright 1998-2005 Yuzi.Net
Powered by BBSxp 5.16/Licence © 1998-2005
Script Execution Time:0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