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本會重要發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155 ) --- 101.10.17-請 貴校工會支會長協助調查「符合102年2月1 日自願申請退休」之會員...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10019 )
作者︰mini出會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3112 聯 絡 人:羅焜榮、陳惠心 受文者:桃園縣各級學校工會支會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一○一桃縣教工字第164號 附件:符合102年2月1日自願申請退休調查表 主旨:請 貴校工會支會長協助調查「符合102年2月1 日自願申請退 休」之會員,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三條第一項「學校教職員有下列情形 之一,得申請退休:一、任職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二、任 職滿二十五年者。…」,及第4-1條「教師或校長依第三條申請退 休者,除特殊原因外,其退休生效日以 。」,凡符合上述申請退休規定之要件,即得自願申請在 或 二、桃園縣政府對於申請自願退休者之生效日期,若限制在 則此限制顯然不符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之規定,且剝奪符合申請二 月一日退休者之權益。 三、對於「符合101年2月1 日自願申請退休」係屬工會會員之權利事 項,本會將依法協助處理,煩請各學校工會支會長協助填寫「符合 102年2月1 日自願申請退休調查表」,並於101年10月31 日前 回傳,以利本會後續救濟程序之進行。
正本:桃園縣各級學校工會支會 副本:本會理監事(以e-mail寄送)、本會組織發展部 理事長 彭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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