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http://61.219.67.208/Default.asp ) -- 工會論壇 ( http://61.219.67.208/ShowForum.asp?forumid=299 ) --- 教師評鑑入法 中小學老師將強制評鑑 ( http://61.219.67.208/fbbsxp/ShowPost.asp?id=10003 )
作者︰test 行政院院會今天(11)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將中小學「教師評鑑」正式入法,教育部表示,未來高中職、國中小老師將全面接受評鑑,以學校為單位,四年進行一次評鑑,預計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相關教師評鑑辦法會在半年後出爐。 行政院院會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教育部教研會執秘劉仲成表示,這次修法明訂老師在校服務時間,應不少於學生在校作息時間,也增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的法源依據,教師法修正案將排入立法院本會期優先審查法案,如果三讀通過後,教育部要在6個月內提出教師評鑑辦法草案,針對評鑑項目、內容、指標、方式、程序和評鑑結果的運用等訂出規定,也會邀集全國教師、校長及家長團體代表參與訂定,最快102年8月上路。 教育部長蔣偉寧日前表示,老師教學是十二年國教成功關鍵,教師評鑑確定入法,目的是讓好老師獲得肯定,產生良性互動,不是用來淘汰老師。另外,教育部人事處也研擬修訂「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未來老師的成績考核採取「正面表列」和「負面表列」,將明訂多少項目列正面表列考評,考績才可列甲等。對於修法確定教師評鑑的法源依據,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認為,各國都有教師評鑑,家長一直主張有教師評鑑,而且要越快越好。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劉欽旭表示,不排斥教師納入評鑑,但希望由教師工會與政府協商,具體討論並確認所有評鑑方式及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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